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勤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勤技术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勤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勤”或“标的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
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新业务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激发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
才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华勤技术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勤拟增资扩股引入上海奥勤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勤”)、吴振海、邓治国以及由公司及子公
司关键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等共同投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上海云祥荣达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云祥源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云
耀昌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各增
资方拟合计出资 72,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
完成后,广东东勤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80,000 万元,
公司对广东东勤的持股比例将由 100%降至 75%,广东东勤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上海奥勤为公司控股股东,吴振海、邓治国为公司董事,公司放弃优先认缴
出资权,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
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企业名称:广东东勤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迎宾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邓治国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9 年 12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6BKU5B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
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5G 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
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
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设
备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器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
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
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五金产
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据处
理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
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实施前后,广东东勤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万 出资比例
元) (%) 元) (%)
华勤技术 60,000 100 60,000 75%
上海奥勤 / / 2,000 2.5%
吴振海 / / 2,000 2.5%
邓治国 / / 3,840 4.8%
程励之 / / 2,560 3.2%
持股平台 / / 9,600 12%
合计 60,000 100 80,000 100%
(三)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说明
公司放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四)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末,广东东勤总资产为 55.1 亿元,净资产为 6.2 亿元;2023 年
度,广东东勤营业收入为 104.7 亿元,净利润为 0.1 亿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广东东勤总资产为 140.9 亿元,净资产为 7.7 亿元;
亿元。1
(五)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广东东勤新增注册资本,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奥勤为公司控股股东,吴振海、邓治国为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
计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述主体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79366032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 400 号 1 幢 3 层
注册资本:1,411.7643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文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信息科技、生物科技、机械科技、环保科技、电
子科技、新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电子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习计算机软件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4 月于西安交通大学学习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9 月于西安仪表厂(集团)任助理工程师;1999 年 4 月至 2006 年
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等,先后负责研发体系、质量体系、创新产品实验室、流
程与 IT 体系、技术中心;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学习应用电子技术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4 月于上海大学
学习通信与信息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7 月于希姆通信
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5 年 9 月至今历任公司工程师、总监、事
业部总经理、高级副总裁等;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
法和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广东东勤拟增
资所涉及的广东东勤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加评报字【2025】第
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88,000.00 万元,评估增值 217,321.42 万元,增值
率为 307.48%。
根据评估报告的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资适用的标的估值
为 288,000.00 万元,每 1 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60 元。本次交易遵
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增资标的
广东东勤科技有限公司
(二)增资方
上海奥勤、吴振海、邓治国、程励之、员工持股平台。
(三)增资估值和定价
参考资产评估机构对广东东勤进行资产评估后出具的评估结果,增资方对广
东东勤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 21.6 亿元。增资方将合计向广东东勤投资人
民币 7.2 亿元,其中:2 亿元人民币计入广东东勤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方将合计取得广东东勤 25%的股权,现有股东华勤技
术的股权比例将相应稀释。各增资方应分别向广东东勤支付的投资款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计入注册资本的投资 计入资本公积的投资
项目 合计投资款
款 款
上海奥勤 2,000 5,200 7,200
吴振海 2,000 5,200 7,200
邓治国 3,840 9,984 13,824
程励之 2,560 6,656 9,216
员工持股平台 9,600 24,960 34,560
合计 20,000 52,000 72,000
(四)分期支付投资款
增资方应将在增资协议签署后 4 年内分四期向广东东勤缴付投资款,每期缴
付金额不低于投资款总金额的 25%。在最终交割日前,广东东勤因经营及融资需
要有权在经合理通知增资方后,要求增资方提前完成全部投资款缴付,增资方届
时应按照广东东勤要求及时完成支付(无论上述出资期限是否届满)。
(五)增资方的权利和义务
自首次交割日(即增资方支付首期投资款之日)起,增资方有权享有于本次
增资认购的广东东勤 25%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但是在增资方
完成全部投资款缴付前,仅有权基于已完成实缴的广东东勤股权享有分红、增值
等经济收益权利。
(六)工商变更登记
增资方缴付首期投资款后,即成为广东东勤正式股东,公司应于首次交割日
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等文件应证实:
(1)
广东东勤的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 80,000 万元;(2)增资方合计持有广东东勤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广东东勤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建立股东与激励对象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并且,实现公司对激励对象的
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
地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和项目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
际需要,有利于充分激发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生、邓治国先生回避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
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有
利于进一步提高子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子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实现
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
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实施上述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
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
一步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本
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增
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勤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
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勤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