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女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
)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07202429、
(编号: 证监立案字 007202425
号),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女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女士进行立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告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35 号),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实际控制人李瑞杰先生进行立案。本次立
案原因与前期张云霞女士被立案调查的原因系同一事项,不存在新增涉嫌违法违规
事项的情形。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
(公告编号:2024-059)。
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
“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证监处罚字【2025】5 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李瑞杰先生、张云霞女士、李逸伦先生、
张超先生、张思群先生、高国舟先生: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宝或公司)及李瑞杰、张云
霞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
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权利予以
告知。
经查明,中青宝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下简称宝腾互联)与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信)签订采购
合同,后与高德信介绍的深圳市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盟邦科技有限公司、深
圳市金利众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文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力泰互联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浩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6 家公司(以下统称相关公司)签
订相同标的的销售合同。高德信将合同款项转给相关公司,经由宝腾互联最终转回
高德信。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宝腾互联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
其中,2019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3,361.32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7.17%,虚增
营业成本 2,527.92 万元,虚增利润 833.40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增营业成本 2,111.32 万元,虚增利润 698.11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增营业成本 2,509.22 万元,虚减利润 721.39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当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中青宝及其实际控
制人李瑞杰不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据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
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中青宝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张云霞、李瑞杰为避免影
响中青宝及其关联公司融资等,共同要求中青宝暂不披露。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
中青宝才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并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不起
诉决定书>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银行流水、邮件记录、财务资料、法律文
书、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中青宝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
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李瑞杰时任中青宝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对子公司宝腾互联疏
于管理,应对公司定期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李逸伦时任中
青宝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宝腾互联的管理、
控制。二人签字保证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
责,均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张思群时任中青宝财务总监,未对公司收到客户销售回款后马上转出的异常情
况予以必要关注,未勤勉尽责,签字保证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张超时任宝腾互联总经理,全面负责宝腾互联经营管理,组织宝腾互联
配合高德信开展案涉业务,虽在案涉期间未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但其行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二人系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
中青宝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
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
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李逸伦时任中青宝董事长、总经理,系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知悉张云霞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实际控制人的指使下未组织公司及时披露,是对中青宝上
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国舟时任董事会秘书,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
强制措施,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及时披露,是中青宝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
此外,张云霞、李瑞杰作为中青宝实际控制人,要求中青宝不披露张云霞被采
取刑事强制措施事项,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
结合公司对虚假记载事项主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积极配合调查、补充披露等
情节,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履职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拟决定:
针对中青宝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为,依据《证券法》第
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一、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二、对李瑞杰、张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三、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四、对张思群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针对中青宝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为及张云霞、李瑞杰
组织、指使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二、对张云霞、李瑞杰处以 350 万元罚款,其中张云霞承担 200 万元,李瑞杰
承担 150 万元;
三、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四、对高国舟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判断其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
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
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情形,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的事项做出会计差错更正,并已对 2019 年度-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等相
关公告;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已针对未及时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问
题进行改正。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
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
及广大股东利益。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