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14 2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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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 8 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 8 人。会议由
董事长朱亦斌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报告期内公司
所处的行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核心竞争力分析、主营
业务分析概述、公司未来发展等内容,以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报告期
内董事履职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等章节的相关内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
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考虑到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以及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
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25-006)同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2024 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的
 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目标、董事及高管人
 员各自工作分工、任职年限、工作绩效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公司拟发放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如下:
                                       从公司获得
                                              是否在公
                                  任职   的税前报酬
类别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司关联方
                                  状态   总额(单位:
                                              获取报酬
                                        万元)
       朱亦斌   董事长       男     57   现任     61.55   否
非独立    张家安   董事        男     55   现任     48.59   否
董事薪    李中亚   (股东)董事    男     34   现任         0   是

       程谦    职工董事      女     54   现任     44.32   否
       钱元美   (原)董事     女     60   离任         0   是
高 级 管 张家安    总经理       男     55   现任     48.59   否
理人员
    李丰奎   副总经理     男    49   现任   53.00   否
薪酬
    门松涛   副总经理     男    56   现任   51.57   否
    王冲    总会计师     男    52   现任   45.87   否
    吴明辉   副总经理     男    57   现任   49.41   否
    刘振华   副总经理     男    41   现任   40.59   否
    孙善卫   总工程师     男    42   现任   38.42   否
    杨应林   董事会秘书    男    45   现任   24.43   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亦斌、张家安、程谦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国风新材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4-2025 年度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信银行等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18 亿元的融资额度,主要包括长期借款、
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风险项下的贸易融资等形式
的融资。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发展,根据其业务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为
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
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国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卓高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合肥国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共计 6.7 亿元额度的金融机
构融资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 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拟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做
出如下调整:
   其他部门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和资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
置,做大做强聚酰亚胺产业,公司拟将聚酰亚胺分公司资产按照账面价值
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编
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对国联基金出资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终止对合肥市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剩余出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关于拟终止对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出资的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中亚回避表
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对建汇基金出资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终止对合肥建汇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剩余出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关于拟终止对建汇战新股权投资基金 出资的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独立董事毕功兵回
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国风新材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国风新材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2 日。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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