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10,527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众
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59,700股,并于2024年9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37,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
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计划于2025年3月2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
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
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
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10,527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的持有者
合计 410,527 0.40 410,527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410,527 -
注: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 2024年9月10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2,201,560 -410,527 81,791,03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037,233 410,527 20,447,760
股份合计 102,238,793 0 102,238,793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
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锁定期承诺。本次限售股
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