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6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号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110,029,01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4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631,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5,869,01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现场方式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799,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0%;
反对 8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7%;弃权 1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39,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