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被查封以及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查封资产为襄阳市绿地襄阳城际空间站E地块5号楼1单元601、701、
自襄阳绿地铁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绿地”)处购入。2023年,公司
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完成网签备案,已支付全额购房款并全部完成
交付验收手续,同时领取了钥匙并支付了相应的物业管理费,获取了房产的控制
权。
行人湖北江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江丰”)与被执行人襄阳绿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州法院”)
以(2024)鄂0607执284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被执行人襄阳绿地名
下位于襄阳市绿地襄阳城际空间站E、G地块共计30套房屋。公司购入的该等四套
商品房亦被归入了查封范围。
因该等四套商品房在被查封前已由本公司全款购买并实际占有,获取了房产
的控制权,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襄州法院书面提出《异议申请书》,请求解除对
上述四套商品房的查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购买房产涉及被查封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5)。
二、 资产被查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襄州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根据襄州法院作出的(2025)
鄂0607执异57号《执行裁定书》,襄州法院以公司无证据证实“非因买受人自身
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故对案涉商品房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为由裁
定:驳回公司作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请求。
目前,公司正在抓紧向襄州法院提起该等被查封资产执行异议的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相关法院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法院已驳回公司作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请求,公司能否最终保有相关涉
案资产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公司将立即提起该等资产执行异议的诉讼。由于
执行异议之诉的进程和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故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
公司拟对本次进展事项涉及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以审计结果为准。同
时,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由于最终结
果具有不确定性,尚不能确认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可能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进展,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并根据诉
讼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2025)鄂0607执异57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