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然: 浙江自然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04 2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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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80      证券简称:浙江自然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日:2025年3月18日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限制性股票1,221,840股
 首次授予权益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62元/股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自然”)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权激励权益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浙江自然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自然
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事项。相关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公司监事会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首次授予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自然监事会关于公司
于浙江自然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此外,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2025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浙江自然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浙江自然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
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
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5
年 3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21,840
股,授予价格为 10.62 元/股。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本总额 141,573,040 股的 0.863%。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
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
份将一并回购。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
除限售,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
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获授的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授予总量的     公告日股本总额的
                       股票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61人)      1,221,840    95.117%     0.863%
       二、预留部分            62,720      4.883%      0.044%
            合计          1,284,560    100.00%     0.907%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
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注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
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首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确定以 2025
年 3 月 18 日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21,840
股,授予价格为 10.62 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3 月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数量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股)
说明: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
计相关,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
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浙江自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浙江自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浙江自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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