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安
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铜冠铜箔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27.46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012.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
月2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30Z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
人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
司、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
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国泰君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年产2万吨高精度储
能用超薄电子铜箔项目(二期)
合计 122,088.64 119,726.54
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年产 1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铜箔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227,661.00 156,385.93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
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一段时间内
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
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2024年3月11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相关议案。
截至2025年3月3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合计20,000万元,将在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
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资金
使用安排具备合理性。
(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含超募资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
证等),投资品种不得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经济的影响较大。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周转,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能够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上述事
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
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国泰君安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朱哲磊 张 翼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