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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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25年02月28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1人,代表股份917,102,94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9.03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
代表股份874,546,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7.219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38人,代表股份42,556,16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11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439人,代表股份42,568,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1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8人,代表股份42,556,16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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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议案为关联
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
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
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3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6288%;
反对7,874,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980%;弃权371,7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3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3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鑫律师、王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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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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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