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 永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26 2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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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4〕1626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920.00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将于2025年2月28日(T日)分别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
“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
证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
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进行,网上发行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
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东兴证券永杰新材员工参与上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
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保基金四
一三组合);以及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
或其下属企业: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方工业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工控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约定的剔除规则,
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 1,2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2.87
元/股,申购数量为 1,200 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 14:42:45:422
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8,055,010 万股的 1.0093%。剔除
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的附表:“投
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
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6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12.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20.60元/股,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
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
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数
孰低值”)21.04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
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有
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类别下的“铝压延加工(C3252)”,截至
盈率为17.72倍。
  截至2025年2月25日(T-3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T-3 日股票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市盈率(扣      市盈率(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非前)        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倍)        (倍)
                   算数平均值                              16.32      18.15
数据来源:iFinD,数据截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剔除了常铝股份异常值
     本次发行价格20.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
薄后市盈率为17.0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平均
静态市盈率18.15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
性,理性做出投资。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518家,
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171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709,510万股,为战略配
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264.53倍。
     (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208,855.00万元,本
次发行价格20.60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101,352.00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
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
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
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
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
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
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
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格20.60元/股和4,92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额约为93,192.13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
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
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上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
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申购。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
证券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暂停或者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
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
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择机重启发行。
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
见《发行公告》中“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5 年 3 月 4 日(T+2 日)16:00 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5 年 3 月 4 日
(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3 月 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人(主承销商)包销。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
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
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
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
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
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
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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