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鉴证报告
目 录
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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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3 号
金运大厦 B 座 13 层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 6221 2990
传真 010 6225 4941
网址 www.zzttcpa.com
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 31100001 号-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鉴证。
一、董事会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
修订)》(深证上〔2023〕1143 号)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
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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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
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
〔2023〕1143 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诚药业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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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修订)》
(深
证上〔2023〕1143 号)等有关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由守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8 号”)
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8,244 万元。公司向符合相关
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15,685 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8.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999,989.60 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 21,658,771.7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341,217.84 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8验字第 9006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7,999,989.60 元,扣除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项目使用 221,377,538.49 元,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334,121.11 元,加上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3,711,67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及余额
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7,999,989.60
减: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221,377,538.49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净额 3,711,67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
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账户管理费 合计
中行南京中
南大厦支行
合计: - 0 0 0 0
(二)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 备注
资项目 资总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总额
核药房建设
项目
购置厂房办
公楼
支付本次交
易相关的中
介机构费用
和其他税费
项目小计 28,244.00 21,800.00 22,137.70
※1、根据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6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全
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根据2020年6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2021年1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2日,公
司已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3、公司已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项目
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326,577.0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
年9月11日完成销户。
附件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 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21,800.00 0.00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56.00 22,137.70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02%
是 否已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变 更 项 调整后投资 本 报 告 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预 性 是 否 发
承诺投资 累 计 投 入 进度(%)(3)= 实现的效
向 目(含部 总额(1)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2)/(1) 益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核药房建设项目 是 16,244.00 19,300.00 19,620.24 101.66% 2023 年 12 月 否
购置厂房和办公楼 是 8,000.00 是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
是 4,000.00 2,500.00 2,517.46 100.70% 否
构费用和其他税费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244.00 21,800.00 22,137.7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拟取消“购置厂房和办公楼”项目实施,待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时再行实施,将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原计划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8,000 万元调整为 0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情况说明
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调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407.1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入上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及置换情况
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核字第 90262 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
根据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
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根据2020年6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动资金情况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2021年1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2日,公司已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净额326,577.0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金,开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9月11日完成销户。
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已将用于“核药房建设项目 ”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 7,544.1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开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中南大厦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完成销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不适用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