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 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
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投资者
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