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红普林
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投资建设丁腈手套生
产线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的议案》,为贯彻落实公司战
略调整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综合竞争力,同意终止前期在四川省苍溪县
投资建设医疗级手套项目,并同意投资建设 SEA1 生产基地一期 20 条丁腈手套生产
线项目(以下简称“SEA1 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0.92 亿元,其中使用超募
资金不超过 5.8 亿元(部分超募资金等额置换自有外汇资金投入)分别为全资子公
司中红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和中红国际(香港)商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增资 4.06 和 1.74 亿元,之后再由新加坡公司
和香港公司将上述资金共同为 SEA1 公司增资,剩余部分投建资金使用公司及子公司
自有或自筹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67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增值税)人民币 128,288,946.2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96,456,353.74
元,扣除募投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后超募资金为 1,316,713,653.74 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到账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
诚验字2021350Z0002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
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丁腈手
套项目
合计 57,974.27 57,974.27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上述两项募投项目中分别投入 42,974.27 万元
及 15,000 万元,合计投入资金 57,974.27 万元,完成率 100%。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54,1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桂林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股权对
价、4,710.55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深圳迈德瑞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对价。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超募资金 660,000,000 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67,239,686.43 元。由于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超募资金
具有充分流动性,公司资金管理本部已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能够满足本次对外
投资的使用需要。
三、本次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
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合计 10.9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投资建设 SEA1 项目,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总额不超过 5.8 亿元,部分人民币
超募资金等额置换自有外汇资金投入。
(1)项目名称:中红医疗 SEA1 生产基地一期 20 条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
(2)项目主体:中红医疗 SEA1 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建设 20 条双模丁腈手套生产线;
(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 10.9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最终项目
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出资方式:本项目以 10.92 亿元现金投资建设,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增资 4.06 和 1.74 亿元,之后再由新加坡公司和香港公司将上述资金共同为 SEA1 公
司增资,剩余部分投建资金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6)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
(7)建设周期:18 个月;
(8)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固定资产项目 金额(人民币亿元) 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
固定资产合计 9.31 85.25%
序号 流动资金 金额(人民币亿元) 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
流动资金合计 1.61 14.75%
(9)项目经济效益测算:SEA1 项目 20 条丁腈手套生产线的总投资约 10.92 亿
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9.31 亿元,流动资产投资约 1.61 亿元。本项目预
计不含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约为 5.95 年至 7.64 年,投资报酬率约为 7.33%至 11.05%。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使用的数据为公司依据当前市场情况的测算结果,不构
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实际业绩受未来国际形势、地缘政治、国际贸易政策、市场环
境、公司市场开拓力度、市场需求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1)公司名称:中红医疗 SEA1 公司;
(2)注册编号:041224009468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地点:东南亚;
(5)经营范围:医疗保健的橡胶制品行业;其他橡胶制品行业;通用印刷业
(6)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新加坡公司占比 70%,香港公司占比 30%;
(7)注册与财务指标情况:SEA1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 日注册,具有良好的企
业信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SEA1 公司资产总额 71.73 万元,负债总额 0 万元,净资产 71.73 万
元。
(8)新加坡公司与香港公司相关情况:
①香港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香港公司资产总额 9,912.86 万元,负
债总额 7,945.26 万元,净资产 1,967.60 万元;2023 年度,香港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香港公司资产总额 18,594.35 万元,负债总额 16,537.81
万元,净资产 2,056.53 万元;2024 年 1-9 月,香港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374.64 万
元,利润总额 134.81 万元,净利润 88.33 万元。
②新加坡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加坡公司资产总额 0 万元,负债总
额 0 万元,净资产 0 万元;2023 年度,新加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新加坡公司资产总额 0 万元,负债总额 0 万元,净资
产 0 万元;2024 年 1-9 月,新加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0 万元,净
利润 0 万元。
在四川省苍溪县投资建设医疗级手套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决策部分相关
投资项目后续事项的议案》,为有效应对目前国际贸易环境和关税政策,公司决策
终止投资建设四川省苍溪县医疗级手套项目,而在东南亚进行丁腈手套产能布局。
SEA1 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积极应对当下政策环境变化,拓展海
外业务;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头部地位;有利
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效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根据头豹研究院发布的《2023 年中国一次性丁腈手套行业发展白皮书》的相关
预测, 2022-2025 年丁腈手套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1.6%,丁腈手套将成为未来一次
性防护手套市场增长的核心产品,全球范围内每年可容纳近百条丁腈手套产线的新
增产能。此外,公司 20 余年来深耕一次性防护手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积累了丰
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技术,同时公司现金流充裕,能够为 SEA1 生产基地的建设及运
营提供有力支撑。
作流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履
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专项存
储本次公司拟投入的超募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境外销售的回款币别主要为美元,公司对于本项目的部分增资款项先以自
有外汇支付,后续统计以自有外汇增资而用于本项目的金额,再由境内募集资金人
民币专户等额划转进行置换,以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减少汇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资金管理本部统计项目中用自有外汇等方式进行增资以投建本项目的情况
与置换情况(外汇增资按照交易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
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
(2)资金管理本部发起置换申请审批流程,经公司内部资金调拨流程审批后,
方可进行置换;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
与查询;
(4)年度审计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
证报告,包括对上述资金支付情况的核查。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及建设、募集资金管理
及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等。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完成之日止。
并同意中红医疗及其子公司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SEA1 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布局,有利于拓展海外业务空间,进一
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本项目可有效利用自身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技术,进
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降低公司长期整体生产成本,有利于推进公司可持
续发展。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有利于优化资源
配置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SEA1 项目可有效利用自身丰富的
行业经验和专业技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降低公司长期整体生产成
本,有利于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及超募资
金,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及建设、募集资金管理及
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等。
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
投资建设 SEA1 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风险提示
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实际业绩受未来国际形势、地缘政治、国际贸易政策、市场
环境、公司市场开拓力度、市场需求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或终止的风险。
资计划可能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调整,存在不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SEA1 项目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丁腈手套生产线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子慧 雷 浩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