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修订 )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26 18: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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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19年11月第1次修订、2024年2月第2次修订、2025年2月第3次修订)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汽福田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委”),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咨询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提名,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的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提名委可聘请专家顾问,并可支付适当的报
酬。
  第四条 提名委委员由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委员选
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经济管理、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管理或汽车类专家;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其委员职务自不担任董事之日自动解除,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补选委员。
  第八条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
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九条 提名委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人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按照本议事规
则第四至七条规定确定新的委员人选。人数未达规定时,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十条 提名委下设提名委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建。提名委办公室为提名委的办事机构,负
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文秘等工作。
  提名委办公室由人力资源部、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提名委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提名委的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选进行审查,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及聘任或解聘高管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或提案;
  (四)将审查通过的合格人选名单交付提名委办公室,进入董事、高管人才储备库;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六)须由提名委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的人选范围:
  第十二条 提名委主任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召集和主持提名委会议;
  (二)代表提名委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三)督促、检查提名委各项提议的执行情况;
  (四)提名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提名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权限:
  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文秘等工作,具体包括:
  (一)为提名委做好前期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
  (二)发出提名委开会通知并组织相关会议;
  (三)记录并保存提名委会议纪要、审核意见等档案资料;
  (四)建立并管理公司董事、高管候选人人才储备库;
  (五)提名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提名程序:
  (一)总经理向提名委办公室提出高管候选人名单;
  (二)提名委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形成书面材料,报提名委;
  (三)提名委对相关人选的资格等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反馈给总经理;
  (四)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相关议案;同时,提名委将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第十五条 职工董事提名程序:
  (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向提名委办公室提出职工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供相关资格信息;
  (二)提名委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形成书面材料,报提名委;
  (三)提名委召开会议,根据董事的任职条件,对职工董事的背景和资格进行一切必要和适当的调查和
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反馈给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四)职工代表大会将职工董事选举结果通报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的提名程序:
  (一)提名委办公室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管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提名委;
  (二)提名委办公室搜集董事、高管初选人的相关资料,并征得其同意,形成书面材料,报提名委,同
时将候选人材料录入人才储备库;
  (三)提名委召开会议,根据董事、高管的任职条件,对可能作为董事、高管候选人人员的背景和资格
进行一切必要和适当的调查和审核;
  (四)在选举新的董事和高管人员前1个月,提名委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管人选的建议和
相关材料,并至少提前10天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
  (五)公司股东、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时,须先将董事候选人资料提交提名委,由提名委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向
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第十七条 提名委可以每年到公司事业部或国内、外同行业或标杆企业进行调研至少一次。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有权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完成工作。
  五、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提名委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主任委员(召集人)或1/2以上的委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
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包括委托)方可举行。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除紧急事项外,召开会议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一条 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托
书中应当载明授权发表的建议或意见。
  第二十二条 会议原则上以实体会议方式召开。必要时,会议也可以以电话会议或者通讯方式召开。
  持“弃权”或“反对”意见的,应充分阐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四条 提名委会议实行协商一致原则,即提名委的报告、审核意见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文件应协
商一致,以提名委名义提报董事会审议。
  如提名委成员有不同意见,各委员可以董事名义以议案方式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提名委会议的召开程序、协商结果或审核意见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
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提名委会议应当有书面审核意见或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审核意见或会议纪要
上签字;审核意见或会议纪要由提名委办公室或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第二十七条 提名委应将研究结果及建议以书面方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六、费 用
  第二十九条 提名委活动经费预算,每年10万元。
  第三十条 依据本议事规则,提名委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议事规则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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