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16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
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26)。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所通知,因其内部工作调整,原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峰不
再担任公司 2024 年年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委派李洪接替刘会锋作为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基本情况
大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刘会峰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的
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因大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李洪担任公司 2024 年
年报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变更后人员基本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0 月开始在大信所
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质量复核服务,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
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李洪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
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其他
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