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 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21 19: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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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
      月,延期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
  ?   除上述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604,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回购最高成
交价格为 8.2 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 7.8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899,13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604,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 0.29%,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 8.2 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 7.81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9,13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
  三、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为全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业务转型发展的需求,在资金安排上进行
了合理调配。同时,2025 年春节期间是向供应商付款高峰期,公司秉持诚信合作
的原则,优先保障了供应商的款项支付。以上原因导致公司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
无法完成回购计划。2025 年,国家全方位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清欠工作也在
大力推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以及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拟对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
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除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
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除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延
期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延长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月 23 日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风险;
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予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
施。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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