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5-1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
件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
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
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466 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 49,822,209 股限制性股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