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等提供
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授信单位 担保期间 合同签订
号 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 连带
合肥国轩 万元 满之日起三年 2025 年司保字 25G010 号)
蜀山支行 保证
高科动力
保证函签署之日起
能源有限 连带
万美元 公司 被担保债务清偿之
保证
日
自单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至全
南京国轩 交通银行股份 连带
万元 到期的债务履行期 C250212GR3206471)
公司 省分行 保证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唐山国轩 北京银行股份 连带 主债务合同项下被
万元 编号:1004298_001)
公司 分行 保证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中国邮政储蓄
桐城国轩 连带 主债务合同项下债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
万元 公司安庆市分
限公司 保证 起三年 YYT2025010802-01)
行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4 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019)和《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
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
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
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
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
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
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 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5,855,898.82 6,470,744.73
总负债 4,260,475.83 4,835,204.50
净资产 1,595,422.98 1,635,540.24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767,198.36 1,852,988.19
净利润 19,310.20 4,421.55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时间:2015 年 04 月 01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时代大道 5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
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国轩 100%股权。
南京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708,866.15 687,851.78
总负债 410,025.26 387,043.82
净资产 298,840.89 300,807.96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00,046.55 130,154.50
净利润 5,898.79 1,967.07
南京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葛道斌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前新庄村南侧 1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市政设施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间接持有唐山国轩 100%股权。
唐山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755,998.47 883,387.17
总负债 551,169.76 641,664.20
净资产 204,828.71 241,722.97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91,562.70 263,251.19
净利润 3,345.74 36,894.25
唐山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216,111.4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池路 1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太阳
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
电动工具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桐城国轩 92.5448%股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桐城国轩 7.4552%股权。
桐城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766,078.17 884,506.17
总负债 533,761.74 636,348.60
净资产 232,316.43 248,157.57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68,401.19 352,053.13
净利润 8,027.77 15,841.14
桐城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桐城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工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2025 年司贷字 25A033 号的《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
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公司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于近期签订《保证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
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 3,000.00 万美元(等值)贷款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函签署之日起至主债务合同项下被担保
债务清偿之日。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自该笔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
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债务人: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 1004298 的《综合授信合
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双方在债权确定期
间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
债务人: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编号为 PSBC34-YYT2025010802 的《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
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
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
人民币 7,707,986.45 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4,702,017.9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87.5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53,714.00 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