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就泰慕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江苏泰慕
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7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16.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40,800,551.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
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01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
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
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
动资金
合 计 60,517.10 38,304.38
告编号:2022-041),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项目资金已按
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及收入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告编号:2024-042),
金账户的公告》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
目”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使用完毕并完成资金账户注销。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
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
超过 1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43,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该议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
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
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
织实施。
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
管理和使用。
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8,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泰慕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前述事项,
并已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泰慕士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泰慕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宗贵 孟 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