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2-19 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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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与银行签署合同,为公司的子公司申请授
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7.98 亿元。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
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 1 亿元、1.8 亿元。
农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600 万元。
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
向渤海银行、农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 5,000 万元、2.4
亿元。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农业银行申请
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 5,000 万元、1.2 亿元。
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 5 亿元、1.56 亿元。
   睿)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
   额不超过 1.56 亿元。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8 日、12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
   第五次会议、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
   议案》,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5 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关于 2025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
   额度的公告》和《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        审议担保预计     2025 年度已   2025 年度   2025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额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21.14       0         2.8       18.34     19.5      22.3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4.61        0        0.36       4.25      4.2       4.56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48        0         0.6       4.88      4.72      5.32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1.97       0         2.9       9.07     17.288    20.188
  远大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20.3        0         1.7       18.6      12.6      14.3
 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9.22       0        6.56       12.66    1.7376    8.2976
远大昌睿资源(浙江)有限公司     2.65        0         1.5       1.15      0.55      2.05
     被担保方        审议担保预计     2025 年度已   2025 年度   2025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额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3.4      0       1.56   1.84   0.7   2.26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
  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
  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
  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
  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谷物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
  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肥
  料销售;化肥销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
  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3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7,770,870 万元,利润总额 16,224
  万元,净利润 8,007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85,754 万元,负债
  总额 279,11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79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71,879 万
  元),净资产 206,636 万元,或有事项 9,988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4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6,417,808 万元,利润总
  额 10,862 万元,净利润 6,919 万元;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679,146 万
  元,负债总额 485,57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7,82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家山街道外环路 50 号 1-5,法定代表人为蒋新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
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
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
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
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
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二手车经纪;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酒类经
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
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
有其 70%股权,宁波市高新区埃渼星贸易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有其 30%股权。
宁波市高新区埃渼星贸易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前五名股东为蒋新芝、陈国飞、
曹青、陶小海、朱春艳,持股比例分别为 15%、5%、4%、4%、4%。
   浙江新景 2023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6,715 万元,利润总额 5,246 万元,
净利润 3,929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4,172 万元,负债总额 55,41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04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5,262 万元),净资产 8,758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4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354 万元,利润
总额 2,102 万元,净利润 1,611 万元;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28,704 万
元,负债总额 119,93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81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碶街道兴业大道 8 号 1 号楼 315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
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石
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远大注册资
本为 5,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宁波远大 2023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422,764 万元,利润总额 2,568 万
元,净利润-421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6,436 万元,负债总额
元,利润总额 1,075 万元,净利润 806 万元;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7,938
万元,负债总额 62,90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2,788
万元),净资产 15,033 万元,无或有事项。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 号西楼 1309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
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
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
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
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
橡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
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作物种植;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轮胎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
大能化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9.5%股
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化 2023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184,207 万元,利润总额 2,188
万元,净利润 1,588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6,219 万元,负债总
额 38,13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5,333 万元),净资
产 28,086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 2024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1,607,013
万元,利润总额-295 万元,净利润-209 万元;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02,760
万元,负债总额 74,88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5,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路 515 号 12-1、12-2、12-3、12-4、12-5、12-6,法定代表人为蔡华杰。经营
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
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
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
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
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煤炭及制品销
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农副
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
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鲜蛋批发;肥料销售;新鲜
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
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油化注册资本为 1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
权,蔡华杰持有其 25%股权,孙祥飞持有其 5%股权。
   远大油化 2023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653,884 万元,利润总额 4,408
万元,净利润 3,270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9,787 万元,负债总
额 36,17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84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4,976 万元),
净资产 13,612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油化 2024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资产总额 127,116 万元,负债总额 109,62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200 万
元,流动负债总额 109,341 万元),净资产 17,493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油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包括塑料、橡胶、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香港远大注册资本为 1,100 万美元,远
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香港远大 2023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65,054 万元,利润总额 4,914 万
元,净利润 4,914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8,976 万元,负债总额
资产 16,955 万元,无或有事项。香港远大 2024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195,068
万元,利润总额 2,460 万元,净利润 2,460 万元;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香港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街道梅山港浦路 60 号 1 幢 1 号 1-2-6 室,法定代表人为周绅。经营范围:一般
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
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
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谷物销售;食品销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远大昌
睿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周绅持有其 20%股权,王
科持有其 10%股权。
  远大昌睿 2024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1,587 万元,利润总额-167 万元,
净利润-167 万元;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897 万元,负债总额 3,0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064 万元),净资产 4,833 万
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昌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
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
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
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
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
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
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
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
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
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
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
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
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
务本金、利息、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
它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保证人在
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
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
切费用。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
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款项。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
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额分别不超过 1 亿元、1.8 亿元。
万元。
万元。
额分别不超过 5,000 万元、2.4 亿元。
额分别不超过 5,000 万元、1.2 亿元。
额分别不超过 5 亿元、1.56 亿元。
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可以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
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
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浙江新景、远大能化、远大油化、远大昌睿的
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浙江新景、远大能化、远大油化、远大昌睿的少数股权提供
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888,256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
保额度 56,400 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15,000 万元),
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01.31%。
   上述担保数据中,金融机构授信类担保额度 944,656 万元(截至 2024 年三
季度报告期末,实际使用授信余额 331,484 万元),申请期货交割库类担保额度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15,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 43.55%。
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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