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真视通
股票代码:00277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 111 号 1 幢 12 层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 988 号 12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王国红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 座 11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王国红
苏州隆越 指 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
隆升控股 指 苏州隆升控股有限公司
辰隆控股 指 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真视
真视通、公司、上市公司 指
通,股票代码:002771)
王国红与王小刚、苏州隆越于 2022 年 4 月 8 日签署
一致行动人协议 指
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企业名称 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凯
注册资本 73,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1YXE34XU
成立时间 2019 年 8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 111 号 1 幢 12 层
通讯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 988 号 12 楼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研发、生产、销
售:机械设备配件、电子设备、仪器仪表、轨道交通设备及配
经营范围
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 0512-6652700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凯 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江苏省苏州市 否
苏州隆越的控股股东为隆升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王小刚,苏州隆越股权控制
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姓名 王国红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71968********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
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 座 11
通讯地址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王国红与王小刚、苏州隆越于 2022 年 4 月 8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
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
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其中,苏州隆越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王国红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1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1.95%);苏州隆越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将结合证券市场变
化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公司 2,2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国红持有
公司 28,366,39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2%。
公司 252,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隆越持有
公司 10,488,3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
王国红 7,656,599 3.65 5,396,599 2.57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
苏州隆越 10,740,800 5.12 10,488,300 5.00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
份
其中:无限
合计 18,397,399 8.77 15,884,899 7.57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苏州隆越持有的 9,600,000 股股份质押、王国红持
有的 22,969,797 股股份为高管锁定股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质押、
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苏州隆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的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入真
视通股票的情况,在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真视通股票的情况详
见“第四节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国红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12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
司
心 B 座 11 层
股票简称 真视通 股票代码 002771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
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国红 北京市石景山区****
拥有权益的股 份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 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赠与□ 继承□
其他? 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减持
苏州隆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持股数量:持有 10,740,800 股
披露前拥有权 益
持股比例:持有 5.12%
的股份数量及 占
王国红:
上市公司已发 行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持有 30,626,396 股
持股比例:持有 14.60%
苏州隆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数量:持有 10,488,300 股
后,信息披露 义
持股比例:持有 5.00%
务人拥有权益 的
王国红:
股份数量及变 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比例
持股数量:持有 28,366,396 股
持股比例:持有 13.52%
苏州隆越:
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
在上市公司中 拥
方式:集中竞价减持
有权益的股份 变
王国红:
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
方式:大宗交易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 露
是□ 否□ 不适用?
资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排除未来
信息披露义务 人 12 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
是否拟于未来 12 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
个月内继续增持 份,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苏州隆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的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入真
否在二级市场 买 视通股票的情况,在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真视通股票的情
卖该上市公司 股 况详见“第四节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
否存在侵害上 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 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
否存在未清偿 其
对公司的负债 ,
未解除公司为 其 是□ 否?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
司利益的其他 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是□ 否□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国红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