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6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朴元”)购买
其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或“标的公司”)10.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5〕17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刊登
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收到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邦道科技 10.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
变更备案登记已完成,现公司持有邦道科技 100.00%股权,邦道科技成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数据局核发
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MA1MAJHM3K)。现公司已持有
邦道科技 100.00%股权,邦道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现金对价;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事项;
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有效;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意见
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