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07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 9 号岭南 V 谷-工控科创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益霞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上述董事均已事前请假;
事前请假;
经理林祥腾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 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并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倪小燕、李英杰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