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现
金股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新乳转债,债券代码:128142)处于转股
期,共计转股 1,115 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60,673,916 股。最终参与本次权益
分派的股份数量以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13 日)登记的股本数为准。在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
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
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等一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以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2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 0 股,且 2024 年中期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票的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方式为: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35 元/股。
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新乳转债,债券代码:128142)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前新乳转债转股价格为 18.23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8.20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2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上述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公司不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66 号中鼎国际一栋二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皑
咨询电话:028-86748930
传真电话:028-80741011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