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 B 股 编号:临 2025-009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
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空”)对外出
租房产事项提供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于
案》,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2025 年的新增互保额度为 158.00 亿元,其中,公司为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13.00 亿元,公司为资
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45.00 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 2025 年互保额度
临时公告
的公告》(编号:临 2024-107)。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航空拟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前一街 17 号相关房产
出租给北京众合鑫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鑫源”),租赁期 20 年。
公司拟向众合鑫源出具《合同履行担保函》,为新华航空与众合鑫源签订的《房屋租
赁合同》(简称“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截至目前,新华航
空与众合鑫源之间尚未产生逾期欠款。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新华航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4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
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1.91 亿元。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杜华松
(三)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前一街 17 号 1-3 幢
(四)注册资本:438,664.5137 万(元)
(五)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公共航空运输;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航空商务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打字复印;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货物进出口;洗染服务;洗烫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六)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华航空经审计总资产为 84.09 亿元,净资产为-3.69
亿元。2023 年营业收入为 50.00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90 亿元。
临时公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新华航空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00 亿元,净资产-9.61 亿
元。2024 年 1-6 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25.33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04 亿元人民
币。
新华航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所持权益比例为 100%。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航空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前一街
函》,为新华航空与众合鑫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所产生的债务提供
担保。
(四)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新华航空履行与众合鑫源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所
产生的债务,包括:按主合同约定退还众合鑫源支付的装修押金、履约保证金;因新
华航空在主合同履行中应当向众合鑫源承担的违约责任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
项;因房屋的不动产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导致主合同解除或终止而给众合鑫源造成
的损失。
(五)担保范围: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
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六)担保金额:最高限额 4,000 万元人民币
(七)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出租方义务履行日期届满或保证担保的债权确
定之日起二年。
(八)反担保情况:新华航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开展本次房产出租业务需要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临时公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 2025 年互
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本次担保在公
司 2025 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3.25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6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23.25 亿元、对
关联方担保余额 0 亿元,逾期担保 0 亿元。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