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32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2025-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最高成交价为 22.69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2.44 元/股,成交均价为 22.62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