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7 月 9 日至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具体情况如
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核查对象”)。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
间,共有 7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 7 名核查对象系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其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系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
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
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
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
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公司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
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