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倡议制定2024年度特别分红方案暨响应“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6 16: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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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倡议制定 2024 年度特别分红方案暨响应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为积极落实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及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长黄震先生提议实施 2024 年度特
别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特别分红方案
“YCH”)签署《股份转让合同》,裕海向买方出售其持有的 49,999 股株式会社新雪股份,
占新雪总股份 99.998%。标的股份为非上市股权。经过买卖双方公平协商,充分商务谈判,
交易总价款初定为 40,837,218,888 日元,按汇率折合人民币约 1,826,975,499 元(参考
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全资子公司出售株式会社新雪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上海豫园旅游商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株式会社新雪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经测算可实现税后收益 11.2 亿元,最终金额以审定后数据为准。
公司拟利用前述税后收益实施本次特别分红,分红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 7.5 亿元。本次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
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
形成具体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
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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