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李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6%;
董事、副总经理程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4%;
财务总监王剑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秋平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88,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69%。
程刚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58%;
王剑玉女士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88,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69%。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遵守窗口期不得进行交易等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秋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55,000 0.0276% 其他方式取得:355,000 股
程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00,000 0.0234% 其他方式取得:300,0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355,000 股
王剑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56,000 0.0277%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00 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均为通过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来源 原因
李秋平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5/2/24 按市场价格 限制性股票激 个人资金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5/5/23
超过:88,700 股
程刚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5/2/24 按市场价格 限制性股票激 个人资金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5/5/23
超过:75,000 股
王剑玉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5/2/24 按市场价格 限制性股票激 个人资金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5/5/23
超过:88,700 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
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
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上述减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