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吸并方 被吸并方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 被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一月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声明
一、吸收合并双方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吸收合并双方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就本次交易
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因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各自在吸收合并
双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吸收合并双方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存续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请全体股东及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
投资决策。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同时披露的相
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四、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
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确认或批准,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吸收合并双方股东大会、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有
权监管机构的核准、批准、注册或同意。有权监管机构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
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吸收合并双方或存续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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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已同意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提供的文件相关材
料及内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
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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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吸收合并方、吸并方、中国船舶 指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方、被吸并方、中国
指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工
吸收合并双方、合并双方 指 中国船舶及中国重工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合并、 中国船舶向中国重工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票换股吸收
指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合并中国重工的交易行为
属于中国重工最近一期合并报表范围内并于本报告书
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 指
出具日存续且仍在中国重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存续公司 指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中国船舶
中国船舶集团 指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工业集团 指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集团 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于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换股股东、换股对象 指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国重工的全体股
东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换股股东将所持中国重工股票按
换股 指 换股比例换成中国船舶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 A
股股票的行为
在参加中国船舶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
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
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 指 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
对权利的股份直至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
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中国船
舶的股东
在参加中国重工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
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
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
中国重工异议股东 指 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
对权利的股份直至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
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中国重
工的股东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赋予中国船舶异议股东的权利。申
报行使该权利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可以在收购请求权
收购请求权 指
申报期内,要求收购请求权提供方以现金受让其所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中国船舶股票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赋予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的权利。申
报行使该权利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可以在现金选择权
现金选择权 指
申报期内,要求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以现金受让其所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中国重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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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并获得中国船
收购请求权提供方 指 舶股票的机构。中国船舶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担任
本次交易的收购请求权提供方
向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并获得中国重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指 工股票的机构。中国船舶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担任
本次交易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在该日受让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拟用
于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并向该部分中国
收购请求权实施日 指
船舶异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该日期将由本次合并的合
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在该日受让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拟用
于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并向该部分中国
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指
重工异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该日期将由本次合并的合
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用于确定有权参加换股的中国重工股东名单及其所持
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指 股份数量的某一交易日。该日期将由本次合并的合并双
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中国船舶向换股股东发行用作支付本次合并对价的股
换股日、换股实施日 指 份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于换股股东名下之日。该日
期将由本次合并的合并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应与换股日为同一日或双方同意的较晚日期,于该日,
交割日 指
中国船舶取得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债务和业务
中国船舶及中国重工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首次董
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 指
事会决议公告日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合并协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
指
议 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 指 量,期间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
过渡期 指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的整个期间
中船防务 指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船投资 指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船集团投资 指 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江南造船 指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船国际 指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黄埔文冲 指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外高桥造船 指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 指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广州文冲 指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中船财务公司 指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外高桥海工 指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造船 指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武昌造船 指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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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北海
北海造船 指
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船重工 指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双瑞 指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长征重工 指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红江 指 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中船天津 指 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造船厂集团有
大船投资 指
限公司
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昌造船厂集团有
武船投资 指
限公司
七一三所 指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三研究所
武船航融 指 武汉武船航融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武汉宝丰 指 武汉宝丰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孟龙 指 武汉孟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汉阳 指 武汉汉阳大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船计量 指 武汉武船计量试验有限公司
海工院 指 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海融装备 指 中船重工海融装备(海南)有限公司
武船重装 指 武汉武船重型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武船鸿路 指 湖北武船鸿路重工有限公司
中船船舶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中船重工船舶
民船中心、中船设计 指
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南通顺融 指 武船集团南通顺融重工有限公司
中南装备 指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宜昌船机 指 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北船管业 指 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海船艇 指 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新加坡双瑞 指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新加坡)有限公司
德国双瑞 指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德国)有限公司
香港双瑞 指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厦门双瑞 指 厦门双瑞海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平阳重工 指 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平阳 指 西安平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平阳煤机 指 山西平阳煤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平阳广日 指 山西平阳广日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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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平阳环保工程(山西)有限公司,曾用名中船(太
太原平阳、平阳环保 指 原)平阳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中船重工集团(太原)
平阳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衡远科技 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衡远科技有限公司
汇丽建材 指 重庆(上海)汇丽建材有限公司
七所控股 指 中船重工七所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七所精密 指 天津七所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七所高科 指 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
九七科技 指 九江七所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船(武汉)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
中船交工院 指
船重工(武汉)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船艇公司 指 武汉武船特种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重工 指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武汉重型铸锻厂
海西重工 指 青岛海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双瑞控股 指 中船重工双瑞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双瑞橡塑 指 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双瑞涂料 指 厦门双瑞船舶涂料有限公司
双瑞防腐 指 洛阳双瑞防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船(重庆)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江增船舶
中船技术、江增重工 指
重工有限公司
江增机械 指 重庆江增机械有限公司
江锦机械 指 昆山江锦机械有限公司
中船轨交 指 中船(青岛)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长征精密 指 重庆长征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曾用名昆山吉海实业
中船吉海、昆山吉海 指
有限公司
红江常州 指 中船红江机械常州有限公司
重庆跃进 指 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
大连海跃 指 大连海跃船舶装备有限公司
大船装备 指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大船船业 指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
大船长兴 指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船阀 指 大连船用阀门有限公司
大船舾装 指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舾装有限公司
大船运输 指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大船船机 指 大连船舶工业船机重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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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造船厂集
渤海造船 指
团有限公司
渤船重工 指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北海船厂 指 青岛北海船厂有限责任公司
山造重工 指 山海关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衡拓 指 上海衡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为高科 指 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
沪东中华 指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川东 指 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新港 指 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金融 指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华融
中国华融、中信金融资产 指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信达资产
中国信达 指
管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东方资产
中国东方 指
管理公司
国风投基金 指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调整基金 指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 指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华宝投资 指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招商平安 指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基金 指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VLCC 指 Very Large Crude Carrier,超大型油轮
VLOC 指 Very Large Ore Carrier,超大型矿砂船
Floating Production Storage and Offloading,海上浮式生
FPSO 指
产储油轮
PCTC 指 Pure Car and Truck Carrier,滚装汽车运输船
LR2 成品油船 指 长距离 2 型成品油船,载重量在 8-16 万吨之间
LNG 指 液化天然气
LPG 指 液化石油气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国际海事组织,联
IMO 指 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机
构
建立和维护船舶和离岸设施的建造和操作的相关技术
船级社 指
标准的机构
CLARKSON RESEARCH SERVICES LIMITED,航运及
克拉克森 指
海工研究咨询公司
载重吨、DWT 指 Dead Weight Tonnage,即在一定水域和季节里,运输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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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所允许装载的最大重量,又称总载重吨
Compensated Gross Tonnage,船舶修正总吨,国际通行
修正总吨、CGT 指 的船舶计量单位之一,在船舶总吨基础上考虑进船舶复
杂度而算出的船舶度量单位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26 号准则》 指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指引第 7 号》 指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监管指引第 9 号》 指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
《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指
大资产重组》
中信证券、吸并方独立财务顾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吸并方估值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被吸并方独立财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务顾问、被吸并方估值机构
锦天城律师、吸并方法律顾问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嘉源律师、被吸并方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致同、致同会计师、吸并方审计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阅机构
立信、立信会计师、被吸并方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
估值报告 指 交易之估值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
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
报告期 指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8 月
致同会计师出具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年度、2024 年 1-8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致
同审字(2025)第 110A000130 号)
经致同会计师审阅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指
年及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期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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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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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本次交易通过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对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进行重组整合,是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将中国船舶、中国重工
下属船舶制造、维修业务统一整合并入中国船舶,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增强上
市公司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
次交易将促进合并双方专业化整合、发挥协同效应、聚焦价值创造、提高经营效益、提
升品牌溢价、实现优势互补。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中国船舶将继续聚力兴装强军,勇
担“引领行业发展、支撑国防建设、服务国家战略”使命责任,紧抓船舶制造行业转型
升级和景气度提升机遇,打造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制造企业。
交易形式 吸收合并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式为:中国船舶以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
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
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即中国船舶向中国重工的全体换
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
交易方案简介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
格,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中国船舶因本次换股吸收合
并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公司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造船业务(军、民)
、修船业务、海洋工程及机电设备等
所属行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换股价格(发行 37.84 元/股
吸 价格) 是否设置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是√否
收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为吸收合并双方首次董事会决
合 议公告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合并双方协商
并 确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船舶的换股价格按照定价基准
方
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 37.84 元/股。中国重工
的换股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确定
定价原则
为 5.05 元/股,并由此确定换股比例。
每 1 股中国重工股票可以换得中国船舶股票数量=中国重工的换
股价格/中国船舶的换股价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
数) 。根据上述公式,中国重工与中国船舶的换股比例为 1:0.1335,
即每 1 股中国重工股票可以换得 0.1335 股中国船舶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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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 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
主营业务
吸 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等
收 所属行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合
并 换股价格/交易价 5.05 元/股
方 格 是否设置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是√否
定价原则 详见“吸收合并方”定价原则
吸收合并方与被吸收合并方之间 吸收合并方中国船舶与被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的实际控制人均
的关联关系 为中国船舶集团
评估/估值
吸收合并方 被吸收合并方
对象
评估/估值
市场法 市场法
方法
与本次合并的定价基准日一 与本次合并的定价基准日一
致,即中国船舶审议本次交易 致,即中国重工审议本次交易
基准日
有关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 有关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
评估或估值情况
告日 告日
中信证券出具估值报告目的是 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估值报告目
为中国船舶董事会提供参考。 的是为中国重工董事会提供参
估值报告结 估值报告结论为本次交易的估 考。估值报告结论为本次交易
论 值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的估值合理、定价公允,不存
害中国船舶及其股东利益的情 在损害中国重工及其股东利益
况 的情况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
吸收合并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中国船舶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30.27 元
价格 /股
是否设置收购请求权价格调整方案 √是□否
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
被吸收合并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 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中国重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4.04 元/
权价格 股
是否设置现金选择权价格调整方案 √是□否
股份锁定期安排 无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有√无
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板块定位的要求 √是□否
吸收合并方与被吸收合并方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否
吸收合并方与被吸收合并方是否具有协同效应 √是□否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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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聚焦船舶海工装备和海洋科技应用领域,主要业务包括造船
业务(军、民)、修船业务、海洋工程及机电设备等,主要产品为军用舰船、集装箱船、
散货船、液化气船、大型邮轮、军辅船、特种舰船、海工辅助船及其他机电设备等。中
国重工主要从事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业务,涵盖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
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等,产品主要包括航空
母舰、水面舰艇、军辅船、公务执法装备等军品和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气体船、
海工船、科考船等民品。二者业务领域重合度较高,构成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实施后,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将消除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
竞争,进一步巩固与突出其船海主业。存续公司将整合双方资源,优化船舶制造板块产
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有效提升存续公司核心功能、核心竞争力,全面推动船舶制造
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标准化发展,打造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
一流船舶制造企业。
目前我国船舶工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造船三大指标实现全面增长,国际市场份额
保持全球领先,船舶订单产品结构不断优化,行业经济运行效益明显改善。本次交易将
有效推动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船海业务的专业化、体系化、协调化整合,实现优势互补。
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下属骨干船厂已在多年发展中形成了各具独特竞争优势的产业与产
品,本次重组将统筹优化骨干船厂产业发展布局,深化核心技术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
大船厂的优势船型,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中国船舶制造业在全球
的影响力,推动“中国船舶”标准走向世界。
随着绿色低碳转型速度加快,航运业需求旺盛,全球优质造船产能供给趋紧,对新
造船市场形成有力支撑。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将强化精益管理、聚焦价值创造、
提升管理效率,通过对经营、生产、采购、技术、资金等整合,持续优化造船能力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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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船型布局,全面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存续公司的市场优势将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
进一步发挥,产能优势进一步释放,从而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作用,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快培育船舶新质生产力,提高长期经营质量与效益。
本次交易将强化存续公司集中经营能力,增强下属各船厂的高端船型制造能力,促
进存续公司船海产品向高端化转型,打造“中国船舶”的品牌名片。本次整合将充分发
挥协同效应,推动存续公司针对不同船厂特点进行差异化品牌统筹管理,倾斜资源推动
下属各大船厂建立主建船型的竞争优势和壁垒,进而提高中国造船业在国际标准制定的
话语权,提升中国船舶在全球造船行业的品牌溢价。
(二)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总股本为 447,242.88 万股,中国重工总股本为 2,280,203.53
万股。若不考虑合并双方后续可能的除权除息等影响,按照本次换股比例 1:0.1335 计算,
中国船舶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04,407.17 万股。不考虑收购请求
权、现金选择权行权影响,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船工业集团持有存续公司的股
份数量为 200,743.61 万股,持股比例为 26.71%,为存续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
团合计控制存续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70,470.67 万股,控股比例为 49.29%,为存续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后,中国船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前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中船工业集团 198,882.87 44.47% 200,743.61 26.71%
中船防务 21,749.49 4.86% 21,749.49 2.89%
中船投资 4,855.88 1.09% 4,855.88 0.65%
中船重工集团 - - 105,097.52 13.98%
大船投资 - - 24,176.00 3.22%
渤海造船 - - 6,832.97 0.91%
武船投资 - - 6,495.78 0.86%
北海船厂 - - 296.80 0.04%
上海衡拓 - - 148.40 0.0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东名称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前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
海为高科 - - 74.23 0.01%
中国船舶集团控股小计 225,488.24 50.42% 370,470.67 49.29%
其他股东 221,754.64 49.58% 381,179.38 50.71%
合计 447,242.88 100.00% 751,650.05 100.00%
注 1: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前的股权结构基于中国船舶、中国重工截至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情况。
注 2:2024 年 11 月 29 日,中国重工股东渤海造船与大船投资、中船集团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拟分别将其所持中国重工 14,413.52 万股、14,413.52 万股协议转让给大船投资和中船集团投资。转
让完成后渤海造船对中国重工的持股比例由 2.24%下降至 0.98%,大船投资对中国重工的持股比例
由 7.94%提升至 8.57%,中船集团投资成为中国重工的股东并持股 0.63%。渤海造船、大船投资、
中船集团投资均为中国船舶集团 100%控制的子公司,协议转让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对中国重工的
合计控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船工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船
舶集团,最终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均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国船舶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对中国船舶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17,376,329.64 39,026,854.44 17,783,216.86 37,583,945.10
总负债 12,048,230.81 25,244,840.83 12,535,963.96 23,865,813.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资产
营业收入 4,792,338.03 7,915,247.80 7,483,850.44 12,138,601.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44 0.36 0.66 0.29
本次交易实施后,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
入等将显著提升,业务及经营规模扩大。吸收合并双方的业务将得到全面整合,实现规
模效应及协同效应,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继续打造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
制造企业。但由于总股本增加,可能存在摊薄存续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和每股收益风险。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为了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吸收合并双方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
存续公司控股股东中船工业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船舶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国船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本次重组作出如下承诺:
中国船舶利益。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船舶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中国船舶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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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存续公司股票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将
不低于存续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不会导致存续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程序包括:
本次交易未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前不予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手
续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吸收合并双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
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
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吸并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
份减持计划
中国船舶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控股股东中船工业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船防务、
中船投资已就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
份减持计划出具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船舶股份的计划。
明与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船舶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国船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自本次交易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
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出具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船舶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
持中国船舶股份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船舶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被吸并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
股份减持计划
中国重工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大船投资、
武船投资、北海船厂、上海衡拓、海为高科、中船工业集团已就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以及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出具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重工股份的计划。
明与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重工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中国重工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渤海造船已就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
见以及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出具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其转让本公司所持部分中国重工股份,相关事项尚在协商过程中。本公司与中船集团投
资、大船投资均为中国船舶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该转让事项不影响中国船舶集团对中
国重工的控股数量或控股比例。除前述情况外,截至本声明和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未
有在中国重工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重工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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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与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重工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中国重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自本次交易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
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出具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重工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
持中国重工股份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重工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所持中国重工 14,413.52 万股、14,413.52 万股协议转让给大船
投资和中船集团投资。转让完成后渤海造船对中国重工的持股比例由 2.24%下降至
国重工的股东并持股 0.63%。渤海造船、大船投资、中船集团投资均为中国船舶集团 100%
控制的子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对中国重工的合计控股比例未发生变
化,符合前述承诺。
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开、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
披露可能对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二)股东大会表决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安排
针对本次交易,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表决程序、披露
义务。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有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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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会议决议。在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的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股东
将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将为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表决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确保股东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行使股东权利。
(三)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详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二、
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四)异议股东权利保护机制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向中国船舶的异议股东提供收购
请求权,并向中国重工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具体安排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二)吸收合并交易具体方案”之“8、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和“9、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六、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机制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
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
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自行或促使第三方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提前
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相应未予偿还的债务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中国船舶承继。
本次交易吸收合并双方的母公司均为控股型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债务较少。吸收合
并双方的具体债务情况,以及对债权人的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一)中国船舶具体债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船舶母公司主要债务类型、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应付职工薪酬 16.49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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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应交税费 352.12 0.67%
其他应付款 431.74 0.82%
其他流动负债 25.44 0.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685.35 98.43%
合计 52,511.14 100.00%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除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负债(为待转销项
税,不涉及债权人)、递延所得税负债外,中国船舶母公司主要债务为其他应付款,包
括代扣代缴合格境外投资者就分红事宜需缴纳的所得税及员工社保金。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代扣代缴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就分红事宜需缴纳的所得税已向主管税务机关足额缴
纳,代扣代缴的员工社保金每月滚动向主管社保部门缴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负债、递延所得税负
债外,中国船舶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主要债务均已偿付或正常按期滚动缴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船舶不存在债权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本次交易的情况。
(二)中国重工具体债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母公司主要债务类型、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应交税费 4.04 0.01%
其他应付款 3,814.31 7.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183.68 92.93%
合计 54,002.03 100.00%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除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外,中国重工母公司主要债
务为其他应付款 3,814.31 万元,主要为土地租赁费、待结算改制上市前过渡期间损益、
应付职工五险及应付企业年金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待结算改制上市前过渡期间损
益、应付职工五险及应付企业年金等已实际支付,代武汉重工付土地租赁费已取得债权
方出具的《同意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外,中国重工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主要债务均已偿付或已取得债权人同意。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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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债权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本次交易的情况。
(三)债权人公告程序
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将分别在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后,根据《公司法》
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
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中国船舶或中国重工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自行或促使第三
方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鉴于《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债务
人向主张提前清偿的债权人提供清偿债务或担保的期限,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届时将与
该等债权人协商确定相关期限。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
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相应未予偿还的债务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中国船舶
承继。
(四)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的偿债能力及担保能力,以及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
或提供担保对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和其他或有风险及应对措施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船舶母公司口径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69,993.01 万元,
流动资产为 176,458.94 万元,负债合计金额为 52,511.1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母公司口径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209,224.82 万元,
流动资产为 937,167.34 万元,负债合计金额为 54,002.03 万元。
因此,中国船舶、中国重工拥有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和流动资产,具备较强的偿债
能力和担保能力,若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可通过支付
现金、提供担保或变现流动资产等方式应对,不会对生产经营、资金安排构成实质性不
利影响。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豁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行业相关
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
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管理工作。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除根据上述相关规定需要脱密处理或者申请豁免披露信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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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不以保密为由规避依法应当予以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报告书信息披
露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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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风险
鉴于本次交易的复杂性,自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署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的时间
跨度,证券市场相关政策变化、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
间进度乃至最终能否顺利完成产生影响,从而导致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
风险。
同时,还存在因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从
而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吸收合并双方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
次交易进程,作出相应判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
本次交易未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前不予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手
续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与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相关的风险
为充分保护中国船舶股东和中国重工股东的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向符合条件
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向符合条件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异议股东不能行使收购请求
权或现金选择权,不得就此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异议股东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后不再持有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股票,
如相关股票价格上涨,异议股东将丧失未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带来的获利机会。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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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制换股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经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对吸
收合并双方全体股东(包括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弃权票或未出席股东大会也未委托
他人代为表决的股东)均具有约束力。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核准
后,于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未申报、部分申报、无权申报或无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的中国重工股东届时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以及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提供现金选择权而
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将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票。
对于已经设置了质押、被司法冻结或存在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中国重工股票,
该等股份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中国船舶股票,原在中国重工股份上设置的质押、被司法
冻结的状况或其他权利限制将在换取的相应的中国船舶股票上继续有效。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风险
自本次合并的交割日起,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
人资格。中国船舶及中国重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债权人通知和公告程序,
并视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根据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或促
使第三方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吸收合并双方将积极向债权
人争取对本次合并的同意,但债权人对本次交易的意见存在不确定性。如吸收合并双方
债权人提出提前清偿相关债务或提供担保等要求,对合并后存续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可
能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资产交割的风险
自本次合并的交割日起,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
人资格。合并完成后,若中国重工的部分资产、合同等在实际交割过程中可能存在难以
变更或转移的特殊情形,可能导致部分资产、合同的交割完成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摊薄存续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和每股收益风险
本次交易实施后,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
入等将显著提升,业务及经营规模扩大;吸收合并双方的业务将得到全面整合,实现规
模效应及协同效应,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继续打造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
制造企业。但由于总股本增加,可能存在摊薄存续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和每股收益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与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主。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受到国际收支、经济波动、通货膨胀、外汇政策等国内外复杂因
素的影响。虽然中国船舶、中国重工通过开展期货或衍生品交易等措施降低汇率风险,
但是汇率变动对存续公司损益仍构成一定影响。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水平出现大幅波动,
可能对存续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济周期波动的市场风险
存续公司所处行业与全球航运业、海洋工程行业、国际贸易环境及政策、地缘政治
等密切相关,航运行业与海洋工程行业受全球经济增长、航运市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
等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一般全球经济增长时行业景气度会提升,航运指数及运价相
对较高,航运及海洋工程相关产品需求将更旺盛,反之则需求降低。因此随着全球经济
等影响因素的周期性变化,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也呈现较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若未来存续公司所在的行业景气度下降,或全球经济增长、国际贸易环境及政策、地缘
政治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存续公司将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可能出现新船订单量和新
船价格下降的情况,进而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整合带来的业务管理风险
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合并后,存续公司资产、人员及业务规模将显著提升,公司管
理的难度会有所提高。存续公司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特征、人力资源、管理特点等
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整体健康、有序地发展。存续公司如不能有效的改善和优
化管理结构,则可能会对未来的经营造成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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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续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4年8月31日,存续公司账面应
收账款金额为1,280,814.30万元,合同资产为1,250,105.91万元,存货为6,474,855.29万元,
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50%、4.39%、22.74%。若未来因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调
整等因素导致存续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前述资产发生减值,进而对存
续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际
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国际贸易政策、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
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吸收合并双方股票价格可能
因上述因素而波动。本次交易的相关审批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合并双方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
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此外,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
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
“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该等前瞻性陈述
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
此本报告书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合并双方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
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
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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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
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国务院国资委在 2023 年 3 月的会议中明确提出以更大力度鼓励支持中央军工企业做强
做优做大,指导中央企业立足自身所能积极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助力实现国家战略能力
最大化。
本次交易是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思想的
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存续公司内强质地、外塑形象,完善国有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提
升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为建设海洋强国的支撑力量。
当前全球船舶工业迎来复苏,全球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等指标持
续改善提升,船舶制造企业迎来发展的关键机遇。
根据克拉克森数据,2024 年,我国造船完工量 5,025.33 万载重吨,同比增长 9.03%;
新接订单量 12,903.36 万载重吨,同比增长 55.28%;截至 2024 年末,手持订单量 24,251.32
万载重吨,同比增长 47.42%。2024 年,我国造船三大指标以载重吨计分别占全球总量
的 57.01%、76.96%和 66.54%,持续保持世界第一的地位,全球造船龙头地位稳固。根
据克拉克森数据,2024 年,全球新造船交付 4,037.68 万修正总吨,较近五年(2019-2023)
均值增长 21.94%。截至 2024 年末,全球手持订单 1.56 亿修正总吨,同比增长 17.51%。
主力船型构成亦发生变化,高附加值船型占比提升,气体船、油船、客船保持同比增长。
客船市场明显回暖,大型邮轮订单不断释放。2024 年 12 月,克拉克森新造船价格指数
收报 189.16 点,同比增长 6.05%,新造船价格较 2020 年 10 月的 125 点涨幅超过 50%。
根据克拉克森数据,截至 2024 年末,全球集装箱船平均船龄已达到 13.85 年,距历史
峰值仅 0.2 年;成品油船平均船龄 13.34 年,距历史峰值约 1 年;散货船平均船龄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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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距历史峰值不足 3 年;船队老龄化使得全球船队船舶更新需求紧迫,且在绿色低碳
的背景下老旧船型的更替或将进一步提速。
国家相关部门相继颁布《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 年)》等行
业相关政策,瞄准现代航运等重点目标,着眼我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需求,全面推动船
舶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标准化发展,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
和质量水平。在此背景和形势下,我国核心造船企业发展迎来了由大向强的决胜期、深
化改革的攻坚期、创新开拓的关键期。
在此历史机遇之下,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均为我国船舶制造行业的龙头企业。本次
交易能够进一步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助力存续公司抓住船舶工业
转型升级机遇,打造世界一流船舶制造企业,成为全球造船业发展的引领力量。
目前,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复杂多变,对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
海军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其发展与建设已进入关键
时期,对先进的现代化海军装备的需求日益提升。
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作为我国舰船装备的重要研制单位,长期以来承制了多种先进
海军装备任务,已成为我国海洋国防科技建设的主体力量,为我国先进海军装备的提升
做出了重要贡献。本次交易能够进一步深化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研制体系整合,加强
国防科技建设任务保障能力。
会,提出中央企业要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开展并购重组,助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
功能。2024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明
确提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
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
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
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
道,丰富并购支付方式。2024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研究制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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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坚持市场化方向,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渠
道作用。在多项政策支持下,我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进入“活跃期”。
本次交易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方式消除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之间的同业竞争。交易完
成后,存续公司将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船舶制造企业。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存续公司主
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存续公司核心主业做大做强,增强资本运作反哺产业发展的能力并
提升存续公司投资价值。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船舶集团控制的下属上市公司,在船舶制造、维修领域业务重合度较高,构成同业竞争。
通过本次交易,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下属船舶制造、船舶维修业务统一整合并入中
国船舶,有利于规范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长期利益。
当前造船行业景气度提升、新造船市场活跃,全球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
订单量等指标不断攀升且中国市场份额稳居世界第一。同时,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政
策支持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需求,全面推动船舶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
标准化发展。我国造船行业发展迎来重要机遇。
本次交易从合并双方发展战略出发,通过核心资产及业务的专业化整合以及技术、
人员、生产能力、客户、品牌、供应链等核心资源协调,充分发挥合并双方协同效应、
实现优势互补,聚焦价值创造、提高经营效益、提升品牌溢价,有效提升存续公司核心
功能、核心竞争力。存续公司将紧抓船舶制造行业转型升级和景气度提升机遇,打造建
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制造企业。
日趋复杂的外部环境对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和先进海军装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
交易将全面整合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的舰船装备研制体系,实现产业协同、优势互补,
聚力兴装强军、满足国防建设对于先进海军装备的需求。交易后的存续公司将继续勇担
“引领行业发展、支撑国防建设、服务国家战略”使命责任,为建设世界一流海军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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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坚决当好党和国家最可信
赖和依靠的力量。
本次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合并双方深化改革,促进存续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实
现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融合发展、相互促进,推动存续公司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上市
平台资源配置作用,增强资本运作反哺产业发展的能力,为存续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保
障。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通过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对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进行重组整合,是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将中国船舶、中国重工
下属船舶制造、维修业务统一整合并入中国船舶,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增强上
市公司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
次交易将促进合并双方专业化整合、发挥协同效应、聚焦价值创造、提高经营效益、提
升品牌溢价、实现优势互补。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中国船舶将继续聚力兴装强军,勇
担“引领行业发展、支撑国防建设、服务国家战略”使命责任,紧抓船舶制造行业转型
升级和景气度提升机遇,打造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制造企业。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式为:中国船舶以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
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即中国
船舶向中国重工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
本次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
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中国船舶因本次换
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二)吸收合并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吸收合并方为中国船舶,被吸收合并方为中国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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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对象为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国重工
全体股东,即于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未申报、部分申报、无权申报或无效申报行使现
金选择权的中国重工股东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以及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提供现金选择
权而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将全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
行的 A 股股票。
吸收合并双方董事会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证监会注册通过后,另行
公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为吸收合并双方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合并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船舶的换
股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 37.84 元/股。中国重工的
换股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 5.05 元/股,并由此确
定换股比例。
每 1 股中国重工股票可以换得中国船舶股票数量=中国重工的换股价格/中国船舶的
换股价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根据上述公式,中国重工与中国船舶
的换股比例为 1:0.1335,即每 1 股中国重工股票可以换得 0.1335 股中国船舶股票。
自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至换股实施日(包括首尾两日),除吸收合并双方任
一方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发
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须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外,换股比例在
任何其他情形下均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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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的总股本为 22,802,035,324 股,参与本次换股的中
国重工股票为 22,802,035,324 股。参照本次换股比例计算,中国船舶为本次换股吸收合
并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044,071,716 股。
自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实施日(包括首尾两日),若吸收合并双方
任何一方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上述换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中国重工换股股东取得的中国船舶股票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数
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每一位股东依
次发放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时则
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中国船舶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 A 股股份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被司法冻结或存在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中国重工
的股份(如有),该等股份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中国船舶的股份,原在中国重工的股份
上设置的质押、被司法冻结的状况或其他权利限制将在换取的相应的中国船舶股份上继
续有效。
为保护吸收合并方中国船舶异议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本次交易将赋予中国船舶异议股
东收购请求权。
(1)中国船舶异议股东
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指在参加中国船舶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
开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
次换股吸收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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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
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中国船舶股东。
在中国船舶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中国船舶异议股东
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
相应减少;在中国船舶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中国船舶异
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收购请
求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中国船舶的股份,如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
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国船舶承诺
放弃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3)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收购请求
权的股份。
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中国船舶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收购请求权,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2)收购请求权价格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的中国船舶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30.27 元/股。
若中国船舶自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起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包括首尾两日)
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购请求
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3)收购请求权的提供方
本次交易由中国船舶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收购请求权的提供方,在本次
交易过程中将向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中国船舶异议股东不得再向中国船
舶或其他同意本次交易的中国船舶股东主张收购请求权。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收购请求权的提供方承诺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无条件受让成功申报行使收购请求
权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所持有的中国船舶的股份,并按照收购请求权价格向中国船舶异
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4)收购请求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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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中国船舶将确定实施本次收购请求权的股
权登记日。满足条件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可以进行申报行权。行
使收购请求权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中国船舶股份,在收购请
求权实施日,获得由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收购请求权价格支付的现金对价,同时将相
对应的股份过户到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名下。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
受让中国船舶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全部中国船舶股份,并相应支付现金对价。
登记在册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
船舶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
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2)
自中国船舶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册的中国船舶股
东,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3)在收购请求权申报
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
报行使收购请求权。
已提交中国船舶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
权的股权登记日前将中国船舶股票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至其普通证券账
户中,方能行使收购请求权。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须在收
购请求权的股权登记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可行使收购请求权。
因行使收购请求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行使收购请求权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
购请求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承担,
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此无明确规定,则各方将参照市场惯例
协商解决。
中国船舶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另行公告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
求权方案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请求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
(5)收购请求权的价格调整机制
调整对象为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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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②中国船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③中国重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中国船舶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交
易前。
中国船舶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交
易前,出现以下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中国船舶董事会有权在可调价期间内召开会议审
议是否对收购请求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①上证指数(000001.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
日收盘点位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点位跌幅超过 20%,且在该
交易日前中国船舶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换股吸收
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船舶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 20%;
②申万航海装备 II 指数(801744.S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日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船舶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 20%。
中国船舶应在调价触发条件首次成就日与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满足日孰晚起 2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价格调整方案对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
权价格进行调整。可调价期间内,中国船舶仅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若中国船舶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
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若中国船舶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
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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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价基准日为中国船舶上述调价触发条件成就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调整后的中国船
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中国船舶股票交易均价的
为保护被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本次交易将赋予中国重工异议
股东现金选择权。
(1)中国重工异议股东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指在参加中国重工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
开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
次换股吸收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
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
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中国重工股东。
在中国重工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中国重工异议股东
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
相应减少;在中国重工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中国重工异
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现金选
择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中国重工的股份,如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
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重工承诺
放弃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份;(3)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
权的股份。上述无权主张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于换股日按照换股比例转换成中国船舶本
次发行的股票。
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中国重工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
中国重工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2)现金选择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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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的中国重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4.04 元/股。
若中国重工自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起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包括首尾两日)
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现金选择
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3)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
本次交易由中国船舶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在本次
交易过程中将向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中国重工异议股东不得再向中国重
工或其他同意本次交易的中国重工股东主张现金选择权。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承诺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无条件受让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
权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所持有的中国重工的股份,并按照现金选择权价格向中国重工异
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4)现金选择权的行使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中国重工将确定实施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股
权登记日。满足条件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可以进行申报行权。行
使现金选择权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中国重工股份,在现金选
择权实施日,获得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按照现金选择权价格支付的现金对价,同时将相
对应的股份过户到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名下。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受让中国重工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全部中国重工股份,并相应支付现金对价。现
金选择权提供方通过现金选择权而受让的中国重工的股份将在本次换股实施日全部按
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份。
登记在册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
重工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
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2)
自中国重工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册的中国重工股
东,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3)在现金选择权申报
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
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已提交中国重工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
权的股权登记日前将中国重工股票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至其普通证券账
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须在现
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可行使现金选择权。
因行使现金选择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
金选择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承担,
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此无明确规定,则各方将参照市场惯例
协商解决。
中国重工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另行公告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
择权方案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
(5)现金选择权的价格调整机制
调整对象为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
①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②中国船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③中国重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中国重工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交
易前。
中国重工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交
易前,出现以下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中国重工董事会有权在可调价期间内召开会议审
议是否对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①上证指数(000001.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
日收盘点位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点位跌幅超过 20%,且在该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交易日前中国重工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换股吸收
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重工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 20%;
②申万-航海装备 II 指数(801744.S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
少 10 个交易日收盘点位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点位跌幅超过
日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重工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 20%。
中国重工应在调价触发条件首次成就日与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满足日孰晚起 2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价格调整方案对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
权价格进行调整。可调价期间内,中国重工仅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若中国重工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
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若中国重工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
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
调价基准日为中国重工上述调价触发条件成就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调整后的中国重
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中国重工股票交易均价的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
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
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自行或促使第三方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提前
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相应未予偿还的债务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中国船舶承继。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均应当并促使其各个下属企业:
(1)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以往运营惯例和经营方式持续独立经营,且不会进行
任何异常交易或引致任何异常债务;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持续维持与政府主
管部门、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
(3)制作、整理及保管好各自的文件资料,及时缴纳有关税费。
在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的任何一方应主动协助处理对方的合理请求,及时向对
方提供有关资产、财务账簿、会议记录、重大债权债务等相关文件。在确有必要的情况
下,一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出具说
明、共同向主管部门开展申报行为等),另一方应对此予以积极配合。
(1)交割条件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生效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于交割日进行交割。合并双方应
于交割日完成合并协议项下约定的交割义务,签署资产交割确认文件。
(2)资产交割
自交割日起,中国重工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负债和义务均
由中国船舶享有和承担。中国重工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中国船舶办理中国重工全部要
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等财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
规定了特别程序)由中国重工转移至中国船舶名下的变更手续。如由于变更登记手续等
原因而未能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中国船舶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所持子公司的股权归属于存续公司,并变更登
记为中国船舶的子公司。中国重工的分公司归属于存续公司,并变更登记为中国船舶的
分公司。
(3)债务承继
除基于相关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主张提前清偿而提前清偿的债务外,吸收合并双方
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将自本次合并交割日起由中国船舶承继。
(4)合同承继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割日之后,中国重工签署的一切有效的合同/协议的主体变
更为中国船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资料交接
中国重工应当于交割日将其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资料、预留印鉴以及中国重工的全
部印章移交予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应当自交割日起,向中国船舶移交对其后续经营具有
重要影响的任何及全部文件。
(6)股票过户
中国船舶应当在换股实施日将作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对价向中国重工股东发行的
A 股股份登记至中国重工股东名下。中国重工股东自新增股份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成
为中国船舶的股东。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船舶员工将按照其与中国船舶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劳
动合同,继续在中国船舶工作。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的全体在册员工将
由中国船舶全部接收并与中国船舶签订劳动合同。中国重工作为其现有员工的雇主的全
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由中国船舶享有和承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吸收合并双方已分别召开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换股吸
收合并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
除经吸收合并双方各自股东大会批准进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之外,中国船舶及中国重
工截至换股实施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存续公司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交易的估值情况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系由吸收合并双方在相关股票于换股吸收合并的定
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基础上,充分参照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
可比交易的换股溢价率水平,并综合考虑本次交易情况及各方股东利益而设定。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26 号准则》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为了给吸收合并双方董事会提供参考,分析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是否公允、合
理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吸收合并双方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中信建投证券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出具了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估值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五章 本次
合并估值情况”。中信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的估值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国
船舶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的估值合理、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中国重工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船舶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为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的
成交金额(交易金额=中国重工换股价格×中国重工总股本),为 11,515,027.84 万元。
根据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于 2024 年 4 月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和本次交易金额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船舶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净额
被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 19,754,463.92 4,669,382.48 8,322,357.14
交易金额 11,515,027.84
吸收合并方(中国船舶) 17,783,216.86 7,483,850.44 4,834,859.17
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方 111.08% 62.39% 172.13%
交易金额/吸收合并方 64.75% - 238.17%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标准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是 是 是
注 1:上表中资产净额取 2023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注 2:上表中国重工财务数据来源为中国重工于 2024 年 4 月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未考虑 2024
年同一控制下合并导致的追溯调整等影响,故与本次交易经审计的中国重工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8 月财务报表数据略有差异。
根据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于 2024 年 4 月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和本次交易金额情
况,本次交易构成中国重工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净额
吸收合并方(中国船舶) 17,783,216.86 7,483,850.44 4,834,859.1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净额
被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 19,754,463.92 4,669,382.48 8,322,357.14
吸收合并方/被吸收合并方 90.02% 160.27% 58.09%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标准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是 是 是
注 1:上表中资产净额取 2023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注 2:上表中国重工财务数据来源为中国重工于 2024 年 4 月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未考虑 2024
年同一控制下合并导致的追溯调整等影响,故与本次交易经审计的中国重工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8 月财务报表数据有所差异。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吸收合并方中国船舶、被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
舶集团。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的关联交易。
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在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
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均为
国务院国资委。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终止上市并
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仍
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故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五、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聚焦船舶海工装备和海洋科技应用领域,主要业务包括造船
业务(军、民)、修船业务、海洋工程及机电设备等,主要产品为军用舰船、集装箱船、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散货船、液化气船、大型邮轮、军辅船、特种舰船、海工辅助船及其他机电设备等。中
国重工主要从事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业务,涵盖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
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等,产品主要包括航空
母舰、水面舰艇、军辅船、公务执法装备等军品和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气体船、
海工船、科考船等民品。二者业务领域重合度较高,构成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实施后,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消除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
争,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进一步巩固与突出其船海主业。存续公司将整合双方资源,
优化船舶制造板块产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有效提升存续公司核心功能、核心竞争力,
全面推动船舶制造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标准化发展,打造建设具有
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制造企业。
目前我国船舶工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造船三大指标实现全面增长,国际市场份额
保持全球领先,船舶订单产品结构不断优化,行业经济运行效益明显改善。本次交易将
有效推动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船海业务的专业化、体系化、协调化整合,实现优势互补。
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下属骨干船厂已在多年发展中形成了各具独特竞争优势的产业与产
品,本次重组将统筹优化骨干船厂产业发展布局,深化核心技术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
大船厂的优势船型,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中国船舶制造业在全球
的影响力,推动“中国船舶”标准走向世界。
随着绿色低碳转型速度加快,航运业需求旺盛,全球优质造船产能供给趋紧,对新
造船市场形成有力支撑。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将强化精益管理、聚焦价值创造、
提升管理效率,通过对经营、生产、采购、技术、资金等整合,持续优化造船能力和主
建船型布局,全面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存续公司的市场优势将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
进一步发挥,产能优势进一步释放,从而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作用,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快培育船舶新质生产力,提高长期经营质量与效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交易将强化存续公司集中经营能力,增强下属各船厂的高端船型制造能力,促
进存续公司船海产品向高端化转型,打造“中国船舶”的品牌名片。本次整合将充分发
挥协同效应,推动存续公司针对不同船厂特点进行差异化品牌统筹管理,倾斜资源推动
下属各大船厂建立主建船型的竞争优势和壁垒,进而提高中国造船业在国际标准制定的
话语权,提升中国船舶在全球造船行业的品牌溢价。
(二)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总股本为 447,242.88 万股,中国重工总股本为 2,280,203.53
万股。若不考虑合并双方后续可能的除权除息等影响,按照本次换股比例 1:0.1335 计算,
中国船舶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04,407.17 万股。不考虑收购请求
权、现金选择权行权影响,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船工业集团持有存续公司的股
份数量为 200,743.61 万股,持股比例为 26.71%,为存续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
团合计控制存续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70,470.67 万股,控股比例为 49.29%,为存续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后,中国船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前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中船工业集团 198,882.87 44.47% 200,743.61 26.71%
中船防务 21,749.49 4.86% 21,749.49 2.89%
中船投资 4,855.88 1.09% 4,855.88 0.65%
中船重工集团 - - 105,097.52 13.98%
大船投资 - - 24,176.00 3.22%
渤海造船 - - 6,832.97 0.91%
武船投资 - - 6,495.78 0.86%
北海船厂 - - 296.80 0.04%
上海衡拓 - - 148.40 0.02%
海为高科 - - 74.23 0.01%
中国船舶集团控股小计 225,488.24 50.42% 370,470.67 49.29%
其他股东 221,754.64 49.58% 381,179.38 50.71%
合计 447,242.88 100.00% 751,650.05 100.0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 1: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前的股权结构基于中国船舶、中国重工截至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情况。
注 2:2024 年 11 月 29 日,中国重工股东渤海造船与大船投资、中船集团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拟分别将其所持中国重工 14,413.52 万股、14,413.52 万股协议转让给大船投资和中船集团投资。转
让完成后渤海造船对中国重工的持股比例由 2.24%下降至 0.98%,大船投资对中国重工的持股比例
由 7.94%提升至 8.57%,中船集团投资成为中国重工的股东并持股 0.63%。渤海造船、大船投资、
中船集团投资均为中国船舶集团 100%控制的子公司,协议转让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对中国重工的
合计控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船工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船
舶集团,最终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均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实施后,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吸收合并双方的业务将得到全面整合,
实现规模效应及协同效应,存续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将显著提升,业务及经营
规模扩大。
根据中国船舶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对中国船舶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17,376,329.64 39,026,854.44 17,783,216.86 37,583,945.10
总负债 12,048,230.81 25,244,840.83 12,535,963.96 23,865,813.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资产
营业收入 4,792,338.03 7,915,247.80 7,483,850.44 12,138,601.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44 0.36 0.66 0.29
本次交易实施后,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
入等将显著提升,业务及经营规模扩大。吸收合并双方的业务将得到全面整合,实现规
模效应及协同效应,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继续打造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
制造企业。但由于总股本增加,可能存在摊薄存续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和每股收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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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吸收合并双方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存
续公司控股股东中船工业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船舶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国船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本次重组作出如下承诺:
中国船舶利益。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船舶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中国船舶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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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存续公司股票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将
不低于存续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不会导致存续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
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
本次交易未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前不予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手
续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中国船舶 准确、完整的声明与 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承诺函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
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本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
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若
持有中国船舶股份,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中国船舶拥有权益的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准确、完整的声明与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国船舶董事会,由中国船舶董事
承诺函
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中国船舶董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中国船舶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事、监事、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高级管理人 并申请锁定;中国船舶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员 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中
国船舶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船舶股份的计
关于自本次重组复牌 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中国船
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舶股份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间股份减持计划的说 务。
明 2、本声明和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
本人违反本声明与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船舶受到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 事诉讼或者仲裁。
中国船舶及 的说明 2、最近五年内,中国船舶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其董事、监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
事、高级管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
理人员 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
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上市公司重大资 2、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的说明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
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
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
假,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
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中国船舶利益。
费活动。
中国船舶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中国船舶董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 5、若中国船舶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全力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
事及高级管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励的行权条件与中国船舶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理人员 的承诺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中国船舶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中国船舶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
中国重工 准确、完整的声明与
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承诺函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本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中国重工董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事、监事、 2、本人为中国重工及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声明与
高级管理人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承诺函
员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若
持有中国重工股份,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中国重工拥有权益的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国重工董事会,由中国重工董事
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中国重工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中国重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中
国重工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重工股份的计
关于自本次重组复牌 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中国重
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工股份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间股份减持计划的说 务。
明 2、本声明和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
本人违反本声明与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重工受到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收到中国证监会
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2024 年 2 月 1 日,因相同事项,中国
重工及时任董事长,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通报批评。对于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中国重工
已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临 2023-055)予以更正。
除上述事项外: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 1、最近五年内,中国重工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说明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中国重工及
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其董事、监
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高级管
事诉讼或者仲裁。
理人员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
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
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上市公司重大资 2、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情形的说明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
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
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
假,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
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
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
暂停转让在中国船舶、中国重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准确、完整的声明与
账户提交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董事会,由中国船舶、中国重
承诺函
工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
中国船舶集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董事
团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中国船舶、中国重工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
的说明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
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 2、截至本声明和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未有在中国船舶、中
性意见以及自本次重 国重工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船
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舶、中国重工股份的计划。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 3、本声明与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计划的说明 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声明与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船
舶、中国重工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3、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
监管》第十二条情形 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
的说明 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
假,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
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公司作为中国船舶的实际控制人将促使同为中国船舶、中
国重工股东的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
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企业”)继续按照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关联股东
身份影响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独立性,保持中国船舶、中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 国重工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立性的承诺函 上述承诺函长期有效,直至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为止(以时间
较先者为准)失效: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
本公司不再被视为对中国船舶、中国重工拥有控制权;或中
国船舶、中国重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若因本公司
或本公司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船
舶、中国重工受到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
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下属企事
业单位”)将尽量减少与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关联交易。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 下属企事业单位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其下属
承诺函 企事业单位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及其他有关的法律
法规执行并履行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持续有效。若因本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而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导致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受到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
金选择权方案所规定的程序有效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现金选
择权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本公司及/或本
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将无条件受让其已有效申报行使收购请求
权/现金选择权的除(1)存在权利限制的中国船舶/中国重工
股份,如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
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
国船舶/中国重工承诺放弃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3)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的股
份以外的其他股份,并按照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
格 30.27 元/股向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按照中国
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 4.04 元/股向中国重工异议股东
支付现金对价。若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股票在吸收合并定价基
关于向异议股东提供 准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包括首尾两日)
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 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
择权的承诺函 除权除息事项,则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如触发价格调整条件,且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召开董事会审议
决定对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调整,则本公司及/或
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将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向中国船舶异议股
东/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
份将在本次换股实施日全部按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为本
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份。
理委员会同意本次交易注册之日起生效,并于本次交易换股
实施完毕之日起自动终止。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发布并实施
新的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就本承诺做出调整。
的其他关联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关联企
业”)不存在违规占用中国船舶及其子公司、中国重工及其
子公司资金的情况,中国船舶及其子公司、中国重工及其子
公司亦没有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的情况。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 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船舶及中国重工
承诺函 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中国
船舶或中国重工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
或发生占用中国船舶及其子公司资金、或发生违规担保情况
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前或在违规担保解除前,本公司将
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中国船舶股票,给中国船舶及其子公
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并应向中国船舶及其子公司受到的损
失予以足额赔偿、补偿。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一、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
承诺函 针对沪东中华、黄埔文冲、重庆川东、天津新港,本公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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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如下安排:
由于沪东中华存在不宜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本公司承诺,
在本承诺出具后三年内剥离沪东中华不宜注入上市公司的资
产使沪东中华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并向本次交易后存续
上市公司中国船舶董事会提议将沪东中华注入中国船舶,由
中国船舶董事会审议收购沪东中华相关资产的议案,并由其
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交中国船舶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目前持有黄埔文冲 30.98%股权,中船海洋与防务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持有黄埔文冲 54.54%
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3 年和 2024 年 1-8 月,黄埔文
冲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毛利占本次交易后存续上市公司(以
下简称“存续上市公司”)对应科目(备考报表口径)的比
例均低于 20%。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黄埔文冲船舶总装
业务在手订单占存续上市公司的比例低于 15%,因此黄埔文
冲同业竞争事项对存续上市公司整体影响较小。
设立至今,中国船舶、黄埔文冲均拥有较好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以及独立性。本公司未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对任何一
方从事相关业务带来不公平的影响。综上,中国船舶与黄埔
文冲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继续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
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本承诺出
具后五年内向两家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议在符合届时适用的证
券监管、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尽一切
合理努力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转让、委托管理、业
务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解决黄埔文冲与存续上市公司之间的
同业竞争问题,并由其决定是否提交两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
会审议。
在消除存续上市公司与黄埔文冲之间的同业竞争前,黄埔文
冲船舶总装业务不会对存续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重庆川东主要从事 1.5 万吨以下的气体船和江用游船建造,尚
未执行完毕的船舶总装制造订单金额较低,占存续上市公司
的比例低于 0.5%。
根据本公司的整体规划安排,重庆川东自 2024 年初已不再新
签订船舶总装业务订单,履行完毕现有船舶总装制造订单,
此后将退出船舶总装建造业务,届时与本次交易后存续上市
公司不再构成同业竞争。
天津新港曾从事民用船舶总装建造业务,已于 2021 年 11 月
全面终止船舶总装建造业务并停工停产。截至本承诺出具日,
天津新港已无任何船舶总装建造订单。
天津新港已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与中国重工全资二级子公司
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天津”)
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天津新港原临港厂区船舶总装建造
业务相关资产已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给中船天津,
天津新港已不持有从事船舶总装业务所需相关资产。天津新
港与本次交易后存续上市公司已不存在同业竞争。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进一步保护存续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就下
属公司与交易后中国船舶之间同业竞争事项承诺与安排如
下:
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事业单位与中国船舶及其下属企业的主
营业务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不会利用
控制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中国船舶利益的行为,并将充分
尊重和保证中国船舶的经营独立、自主决策。
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
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股权关系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
理涉及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
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和安排
而给存续上市公司中国船舶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
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
暂停转让在中国船舶、中国重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准确、完整的声明与
账户提交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董事会,由中国船舶、中国重
承诺函
中船工业集 工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团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中国船舶、中国重工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的说明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
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 2、截至本声明和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未有在中国船舶、中
性意见以及自本次重 国重工股票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船
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舶、中国重工股份的计划。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 3、本声明与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计划的说明 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声明与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船
舶、中国重工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上市公司重大资 刑事责任。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3、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
情形的说明 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
假,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
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
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中船重工集
准确、完整的声明与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
团
承诺函 暂停转让在中国重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
国重工董事会,由中国重工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权中国重工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中国重工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中国重工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
的说明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
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 2、截至本声明和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未有在中国重工股票
性意见以及自本次重 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重工股份的计
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划。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 3、本声明与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计划的说明 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声明与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重
工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上市公司重大资 刑事责任。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3、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
情形的说明 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上述确认存在虚
假,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
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中船防务、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准确、完整的声明与
中船投资 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
承诺函
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暂停转让在中国船舶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
国船舶董事会,由中国船舶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权中国船舶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中国船舶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中国船舶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 2、截至本声明和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未有在中国船舶股票
性意见以及自本次重 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船舶股份的计
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划。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 3、本声明与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计划的说明 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声明与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船
舶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
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大船投资、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
渤海造船、 暂停转让在中国重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武船投资、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
准确、完整的声明与
北海船厂、 国重工董事会,由中国重工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承诺函
上海衡拓、 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海为高科 权中国重工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中国重工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中国重工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大船投资、 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 1、本公司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武船投资、 性意见以及自本次重 2、截至本声明和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未有在中国重工股票
北海船厂、 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重工股份的计
上海衡拓、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 划。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海为高科 计划的说明 3、本声明与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声明与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重
工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和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协商拟向其转让本公司所持部
分中国重工股份,相关事项尚在协商过程中。本公司与中船
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 集团投资、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
性意见以及自本次重 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转让事项不影响中国船舶集团有
渤海造船 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限公司对中国重工的控股数量或控股比例。除前述情况外,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 截至本声明和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未有在中国重工股票复
计划的说明 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中国重工股份的计
划。
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声明与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重
工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舶利益。
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中国船舶集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团、中船工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
业集团 的承诺
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反该等承诺并给中国船舶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
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二章 吸并方基本情况
一、吸并方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中国船舶
股票代码 600150.SH
成立时间 1998 年 5 月 12 日
上市日期 1998 年 5 月 20 日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 447,242.8758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99761Q
法定代表人 盛纪纲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邮编 200120
联系电话 021-68860618
传真号码 021-68860568
船舶行业和柴油机生产行业内的投资;民用船舶销售、船舶专用设备、
机电设备的制造、安装、销售;船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吸并方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中国船舶设立及上市情况
中国船舶前身为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是经中国船舶
工业总公司船总生199841 号文件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817 号文件批
准,由原沪东造船厂(现已与原中华造船厂合并成立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和原上海船厂(现已变更为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时原沪东造船厂以其所属的柴油机事业部经评估确认后的 17,180.59 万元净资产,原
上海船厂以其所属的造机事业部经评估确认后的 5,825.45 万元净资产,按 65%的比例折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价入股。折价入股后,原沪东造船厂持有沪东重机 11,167.38 万股,原上海船厂持有沪
东重机 3,786.54 万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60 号和证监发字199861 号文件批准,沪东重机于
万股外,其余 6,300 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沪东重机”,证券代
码“600150”。1998 年 11 月 20 日,经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批准,未流通的职工股 700
万股上市流通。
送股完成后沪东重机总股本增加至 24,149.312 万股,其中已上市流通股份 7,700 万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 16,449.31 万股。
经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交所核准,
公司名称由原“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简称自 2007 年 8 月 1 日起由“沪东重机”变更为“中国船舶”,证券代码不变。
(二)中国船舶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兴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6.34 万股。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万会业字
200627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完成后,沪东重机总股本为 26,255.654 万股。
业集团、中船财务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万股。其中向控股股东中船工业集团发行 23,472.57 万股,
用以购买其持有的外高桥造船 66.66%股权、中船澄西 100%股权和广州中船远航文冲船
舶工程有限公司(2020 年 1 月已被广船国际子公司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后注销)54%股权;向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各发行 3,263.72
万股,用以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外高桥造船各 16.67%股权;向中船工业集团、中船财务
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海洋
石油总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 10,000.00 万股募集现金。发行完成后,中
国船舶总股本为 66,255.654 万股。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39,753.39 万股,实施后中国船舶总
股本为 106,009.05 万股。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31,802.71 万股,实施后中国船舶总
股本为 137,811.76 万股。
业集团、中船投资、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 11 名
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南造船 100%股权,向中船工业集团、华融瑞通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9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合
计持有的外高桥造船 36.2717%股权和中船澄西 21.4598%股权,向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9 名交易对方发行
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船国际 23.5786%股权和黄埔文冲 30.9836%股权,向中船防务
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船国际 27.4214%股权。
同时,中国船舶向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基金、国新投资
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西藏万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巨星 1 号证券投资基金、桭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源鑫汇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日喀则信瑞基础设施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44.0414 万股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中国船舶总股本为 447,242.88 万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中国船舶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合计 266,027.95 59.48%
三、吸并方产权控制情况
(一)吸并方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船舶的控股股东为中船工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船
舶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中船工业集团直接持有中国船舶 44.47%的股权,中船防务、中船投资分别持有中
国船舶 4.86%、1.09%的股权。中国船舶集团合计控制中国船舶 50.42%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船舶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中船防务(股票代码:600685.SH/00317.HK)为上市公司,上图中中船工业集团、中船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持有中船防务股权比例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持股情况。
(二)控股股东情况
中国船舶控股股东为中船工业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 余明雄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3,2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4478P
成立日期 1999 年 6 月 29 日
(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
理。
(二)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服务
业务。(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
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大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
机电设备、信息与控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 (五)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六)
成套设备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
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
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国船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船舶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名称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 889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 889 号
法定代表人 徐鹏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11,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70B67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8 日
(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
理。(二)承担武器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保障业务。(三)
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
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四)动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
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
他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
经营范围
管理业务。(五)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
除外)。(六)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
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
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中国船舶控股股东均为中船工业集团,实际
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四、吸并方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船舶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五、吸并方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国船舶是中国船舶集团核心军民品主业上市公司,聚焦船舶海工装备和海洋科技
应用领域,主要业务包括造船业务(军、民)、修船业务、海洋工程及机电设备等。军
品领域,中国船舶是国内领先的海洋防务装备上市公司,承担着支撑国防建设的重要使
命,拥有先进的海洋防务装备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是海军装备建设的重要力量;民
品领域,中国船舶是全球知名的海洋运输装备、海洋开发装备、海洋科考装备研制及供
应商。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国船舶主要产品涵盖各式军用舰船、军辅船和民用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大
型邮轮、大型 LNG 船、VLCC、VLOC,以及极地科考船、补给船、布缆船、救助船、
半潜船、客滚船等公务科考船和特种船,产品技术先进、品类丰富。
最近三年,中国船舶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吸并方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总资产 17,376,329.64 17,783,216.86 16,262,210.78
总负债 12,048,230.81 12,535,963.96 11,233,438.52
所有者权益 5,328,098.83 5,247,252.90 5,028,772.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4,910,839.23 4,834,859.17 4,585,479.38
注:2022 年、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8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
(二)合并损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4,792,338.03 7,483,850.44 5,948,523.24
利润总额 219,844.12 302,224.16 217,400.39
净利润 201,775.09 295,466.36 87,334.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96,947.88 295,739.70 17,247.0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621.96 1,821,287.93 -3,702.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2,317.28 -1,124,371.69 -834,632.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9,327.30 -195,137.77 736,365.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803,668.82 474,758.09 -71,631.26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69.34% 70.49% 69.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4% 6.29% 0.3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2024 年 1-8 月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未年化。
七、吸并方合法合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船舶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五年
内,中国船舶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船舶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
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三章 被吸并方基本情况
一、被吸并方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中国重工
股票代码 601989.SH
成立时间 2008 年 3 月 18 日
上市日期 2009 年 12 月 16 日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 2,280,203.5324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329H
法定代表人 王永良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邮编 100097
联系电话 010-88010555
传真号码 010-88010540
资产经营;投资管理;舰船、舰船配套产品、海洋工程及装备、能源装
备、交通装备、环保装备和机械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修理、
改装、租赁、销售;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
二、被吸并方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中国重工设立及上市情况
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改革2008260 号文件和国资产权2008378 号文件批准,中船
重工集团于 2008 年 3 月 18 日联合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共同发起
设立中国重工。设立时,中船重工集团持有中国重工 452,600.00 万股,鞍山钢铁集团公
司持有中国重工 10,000.00 万股,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持有中国重工 3,000.00 万股,
中国重工总股本合计 465,60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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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99 号核准,中国重工于 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简称“中国重工”,证券代码“601989”。
(二)中国重工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集团、大船投资、渤海造船、中国华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国开
金融和中国东方非公开发行股票 251,631.66 万股购买其持有的大连造船 100%股权、渤
船重工 100%股权、北海造船 94.85%股权和山船重工 100%股权。发行完成后,中国重
工总股本为 916,731.66 万股。
万股。实施后,中国重工总股本为 1,466,770.65 万股。
转换公司债券 805,015.00 万元。2012 年 6 月 18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上市,转
债简称“重工转债”,转债代码为“113003”。
截至 2014 年 11 月 28 日,重工转债累计 804,549.80 万元人民币转为中国重工 A 股
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167,491.10 万股,余额为 465.20 万元,转股完成后中国重工总
股本增加至 1,836,166.51 万股。
经中国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重工决定行使可转换债券提前
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28 日)登记在册的重工转债(转债代码:113003)
全部赎回。自 2014 年 12 月 4 日起,中国重工的重工转债(转债代码:113003)和重工
转股(转股代码:191003)在上交所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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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船投资、武船投资非公开发行 201,904.76 万股。发行完成后,中国
重工总股本为 1,748,888.56 万股。
工集团、大船投资、武船投资非公开发行 71,823.20 万股。发行完成后,中国重工总股
本为 1,907,989.71 万股。
中国东方、国风投基金、结构调整基金、中国人寿、华宝投资、招商平安和国华基金非
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连造船 42.99%股权和武昌造船 36.15%股权。发行完成
后,中国重工总股本为 2,287,979.32 万股。
自有资金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7,757,919 股,相应减少中国重工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77,757,919 股。回购完成并股份注销后,中国重工总股本为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中国重工总股本为 2,280,203.53 万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合计 1,434,253.54 62.90%
三、被吸并方产权控制情况
(一)被吸并方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的控股股东为中船重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船
舶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中船重工集团直接持有中国重工 34.53%股权,中船重工集团控股子公司大船投资、
武船投资、北海船厂与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渤海造船、上海衡拓、海为高科、中
船工业集团合计持有中国重工 13.10%股权。中国船舶集团合计控制中国重工 47.63%股
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情况
中国重工控股股东为中船重工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法定代表人 余明雄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30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446XA
成立日期 1999 年 6 月 29 日
以舰船等海洋防务装备、水下攻防装备及其配套装备为主的各类军品科研
生产经营服务和军品贸易;船舶、海洋工程等民用海洋装备及其配套设备
设计、制造、销售、改装与维修;动力机电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
环境工程、新材料以及其它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
售、维修、服务、投资;组织子企业开展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新能源、医
疗健康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投资;组织子企
经营范围 业开展金融、证券、保险、租赁等生产性现代服务业;船用技术、设备转
化为其它领域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
安装、监理;资本投资、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物流与物资贸易;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国际工程承包。
(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国重工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船舶集团,基本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章 吸并方基
本情况”之“三、吸并方产权控制情况”之“(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中国重工控股股东均为中船重工集团,实际
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四、被吸并方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或改制相关评估或估值
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最近三年未发生与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或改制相
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五、被吸并方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中国重工主要从事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业务,涵盖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
输装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主要
产品包括海洋防务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海洋科考装备和海洋开发装备等。
(二)所处行业情况及竞争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国重工所属行业为“C37 铁路、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中国重工所处行业为“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
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军品领域,中国重工是国内领先的海洋防务装备上市公司,拥有先进的海洋防务装
备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是海军装备建设的主要力量。民品领域,中国重工是全球知
名的海洋运输装备、海洋开发装备、海洋科考装备研制及供应商。
船舶产品具有订单式、小批量、建造周期长、出口导向型等特点,船舶行业是典型
的资本、技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是全球充分竞争的高度市场化行业,与世界经济形
势、国际贸易形势、航运市场走势、国际海事规则、船队自身更新周期、新技术发展与
变革等密切相关,具有明显周期性。
中国重工主要从事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下属或主管相关行政
机关等是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是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
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
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
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等工作。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名称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号
通过制定系统、全面、科学的船舶和海上设施
技术规范体系,明确船舶安全、绿色、智能发
展方向和总体架构,为航运业、造船业高质量
船舶和海上设施
交通运输 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保障。推动航运、造船绿
部海事局 色低碳转型发展,降低船舶环境污染,加快新
(2024)
能源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船舶行业数字化转
型,促进智能船舶自主航行、远程驾控等技术
创新和应用,支持智能航运发展。
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和推广
首台(套)重大 应用,加强产业、财政、金融、科技等国家支
工业和信
息化部
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核心系统和关键零部件。
交通运输 实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新
交通运输老旧营
部、国家发 一轮老旧营运船舶更新换代和船舶运力结构调
展和改革 整。促进中国籍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按照
补贴实施细则
委员会 本细则规定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
在船舶等重点行业,围绕设计验证、测试验证、
工艺验证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
批先进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以大
工业和信
推动工业领域设 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
备更新实施方案 级工程,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
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
平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
推动大规模设备 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
旧换新行动方案 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
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
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方式绿色
转型。面向绿色船舶制造、船舶绿色低碳升级
绿色低碳转型产 国家发展 改造、海洋油气装备制造、绿色渔业、海洋牧
(2024 年版) 10 部门 舶港口污染防治、船载污水高效处理装备等领
域,对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给予鼓励支
持,为相关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要突破高级别智能网联汽车、元宇宙入口等具
有爆发潜能的超级终端,构筑产业竞争新优势。
探索以区块链为核心技术、以数据为关键要素,
构建下一代互联网创新应用和数字化生态;面
关于推动未来产 工业和信 向新一代移动信息网络、类脑智能等加快软件
施意见 7 部门 务潜能。加快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突
破人形机器人、量子计算机、超高速列车、下
一代大飞机、绿色智能船舶、无人船艇等高端
装备产品,以整机带动新技术产业化落地,打
造全球领先的高端装备体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名称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号
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
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
国,加快构建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
产业结构调整指 国家发展
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的现代
化产业体系。鼓励绿色智能运输船舶、清洁能
本) 员会
源和新能源船舶、特种船舶和特殊用途船舶、
高性能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等船舶
及海洋工程装备的发展。
以绿色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推动
总装建造模式变革,加快船舶工业产品体系、
船舶制造业绿色 制造体系、供应链体系绿色转型,在落实碳达
工业和信
发展行动纲要 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中培育新业态、打造新动能、
( 2024 — 2030 锻造新优势,提升船舶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水
年) 平,建设优质高效的现代船舶产业体系,推进
新型工业化,为制造强国、交通强国、海洋强
国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
坚持以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
题,以深化现代航运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主线,以航运交易、信息咨询、航运金融保
险、海事仲裁、航运人才、技术服务等为重点,
关于加快推进现
交通运输 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环境、增功能,全面
代航运服务业高
质量发展的指导
门 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加快建设交通
意见
强国、海洋强国。提出到 2035 年形成功能完善、
服务优质、开放融合、智慧低碳的现代航运服
务体系,国际航运中心和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
功能显著提升。
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新兴产业、
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制定一批应用带动的新
新产业标准化领
工业和信 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聚焦高技术船
航工程实施方案
( 2023 ─ 2035
年)
准。聚焦海洋工程装备领域,研制总体设计、
总装建造、关键系统标准,研制潜水器标准。
围绕深远海养殖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提出全产业链全环节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
关于加快推进深 农业农村
的重点任务。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对优化水
产养殖空间布局、促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确
意见 门
保国家粮食安全、改善国民膳食结构、实施健
康中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以推动内河船舶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
为导向,以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为
关于加快内河船 工业和信 重点,加强产业链协同,选取典型场景因地制
的实施意见 5 部门 成、规模化应用,实现商业可持续,加快内河
船舶绿色智能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制造强国、
造船强国、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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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名称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号
实施方案 息化部等 LNG 动力、电池动力、氨燃料、氢燃料等低碳
更新改造,加快新一代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及示
范应用。
以满足邮轮游艇消费大众化发展为主导,实施
关于加快邮轮游 工业和信 邮轮游艇产业链提升工程,加快形成邮轮游艇
展的实施意见 5 部门 培育完善产业生态,打造发展新优势,加快构
建产业发展新格局。
巩固提升高铁、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
在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技术装备领域创建中
国标准、中国品牌。推广先进适用运输装备,
提升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极地船舶、大型
“十四五”现代
邮轮等研发能力,推进水下机器人、深潜水装
备、深远海半潜式打捞起重船、大型深远海多
系发展规划
功能救助船等新型装备研发。推广绿色智能船
舶,推进船舶自主航行等单项智能船舶技术应
用,推动船舶智能航行的岸基协同系统、安保
系统和远程操控系统整体技术应用。
将着力提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自主研发能
力,在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市场持续发力。
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面向船舶与海洋工程
装备等行业,支持智能制造应用水平高、核心
“十四五”智能 工业和信 竞争优势突出、资源配置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建
制造发展规划 息化部 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打造数据互联互通、信息
可信交互、生产深度协同、资源柔性配置的供
应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研发船舶板材
激光焊接成套装备;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建
设船舶行业等细分领域的行业应用标准体系。
到 2025 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
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
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
“十四五”工业 工业和信
绿色发展规划 息化部
实基础。壮大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
发展绿色智能船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
个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
明确提出推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展,提升船舶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巩固
国民经济和社会 船舶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推进邮轮、大型液
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
年 规 划 和 2035 研发应用,支持深海和极地探测等科技前沿领
年远景目标纲要 域攻关,开展蛟龙探海二期、雪龙探极二期建
设等。
(1)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船舶制造业具有资金密集、劳动密集、技术密集的特点。从历史上看,随着不同地
区的经济发展,造船业已实现了从英国到美国、到西欧、到日本、到韩国的多次从先行
工业化国家到后起工业化国家的产业转移,目前中国已经树立和奠定起较为稳固的全球
造船地位。
以总载重吨口径(DWT)计算,2010 年以来中国造船业三大指标均已确定了全球
第一造船大国的地位。根据克拉克森数据,2024 年,我国造船完工量 5,025.33 万载重
吨,同比增长 9.03%;新接订单量 12,903.36 万载重吨,同比增长 55.28%;截至 2024
年末,手持订单量 24,251.32 万载重吨,同比增长 47.42%。2024 年,我国造船三大指标
以载重吨计分别占全球总量的 57.01%、76.96%和 66.54%,持续保持世界第一的地位。
以修正总吨口径(CGT)计算,根据克拉克森数据,截至 2024 年末,全球船舶市
场手持订单量为 15,599.60 万修正总吨。中国船企手持订单量为 9,069.21 万修正总吨,
作为主要竞争对手的韩国船企手持订单量为 3,716.12 万修正总吨,中韩两国船企手持订
单量占全球市场的份额分别为 58.14%和 23.82%。
中国的人力资源比较充足,具有一定成本优势。此外,近几年中国通过技术引进、
自主创新,造船业整体水平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进一步缩小了与日本和韩
国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与其他新兴造船国家相比,中国的造船业起步较早,基础较
好,具有更好的资金和技术条件,竞争优势明显。
船舶制造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全球市场的集中度也相对较高,主要集中在中国、
韩国、日本。2023 年和 2024 年,中日韩三国船厂共计承接新船订单 12,332.24 万载重
吨和 16,279.25 万载重吨,合计占全球 96.56%和 97.10%。韩国、日本等传统造船强国
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韩国造船业以技术先进著称,其高附加值船舶订单仍占有较大比例;
日本造船业历史悠久,在特种船舶领域拥有独特优势。
(2)发展趋势
全球航运业绿色低碳转型速度加快,尤其以甲醇、双燃料等燃料为代表的绿色动力
需求不断增加,为相关船舶制造及配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契机。2023 年 7 月,国
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2023 年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调整“减排目标”,
到 2050 年左右达到净零排放,替代燃料的应用进程加速,到 2030 年占比至少达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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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力争达到 10%。此外,欧盟立法加速航运脱碳,即将于 2025 年施行的欧盟海运燃料
条例(Fuel EU Maritime)对欧盟区域内国际海运燃料中可再生和低碳燃料的比例提出
更高要求。对于目前的存量船舶,短期内无法迅速全部淘汰,针对现有船舶的能效提升
是当前减排的关键路径,主动力和辅助设备节能、传动装置系统优化、航程智能优化可
以有效减少现有船舶的燃料消耗和碳排放。对于新建船舶,燃料替代则是实现长期减碳
目标的关键策略,液化天然气(LNG)、电池/混合动力、LPG、绿色甲醇和绿氨,以
及利用这些清洁方案的双燃料驱动船型将逐步成为替代市场的主流。
国际航运市场始终是全球供应链的关键支柱,承载着国际贸易的绝大部分的货物运
输任务,在全球经济复苏的大背景下,造船行业迎来新一轮发展周期。当前距上一轮造
船周期(2003-2007 年)已有接近 20 年,全球船队老化严重。根据克拉克森数据,截至
均船龄 13.34 年,距历史峰值约 1 年;散货船平均船龄 12.23 年,距历史峰值不足 3 年,
三大船型平均年龄自 2013 年以来均有所上涨,船队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包括不符合环保
新规、维修保养费用提升、保险成本上涨以及效率降低等问题,使得全球船队船舶更新
需求紧迫。船舶老龄化的必然趋势将拉动船舶更替需求持续扩大,并且在绿色低碳的背
景下老旧船型的更替将进一步提速。
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海军是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重要标志,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支
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样,加强海
军建设对增强海军力量、维护国家安全的意义更为突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如
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国防建设需求为海
洋防务业务提供发展机遇。人民海军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应对多种安全
威胁,其发展与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对先进的现代化海军装备的需求日益提升。
(1)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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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行业是为海洋运输、海洋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综合性产业。近年来
我国为推动船舶行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府支持政策,如《“十四五”现代综合交
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船舶
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 年)》等。国家政策的支持将有利于我国船舶工
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竞争力的提升。
船舶工业是劳动力、资金和技术密集的产业,劳动力成本占比较高,劳动力成本高
低是决定一个国家造船业竞争力强弱的重要因素之一。造船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同
时考虑人力成本和生产率而计算出的综合劳动成本在成本控制中起到关键作用。中国作
为人口大国,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是中国造船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国造船业当
前拥有的综合劳动成本优势可以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
近年来全球海运贸易稳步增长,2023 年,海运贸易量增长 2.5%,以吨英里计增长
了 5.0%,2024 年全球海运贸易将增长 2.6%,以吨英里计增长 6.5%。根据克拉克森预
计,2025 年全球海运贸易增长 1.5%,以吨英里计将增长 1.9%。2021 年至今的新一轮
上行周期内,经济呈现弱复苏迹象,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新接订单量呈现“波动上行”
趋势,带动新船造价指数呈现“波动上行”趋势。目前船舶行业主要船企订单已经排到
格指数已由 2021 年末的 154 点提升至 2024 年末的 189 点,价格与数量的齐升推动了造
船行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上行发展。
(2)不利因素
船企建造合同多以外币结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受到国际收支、经济波动、通货膨
胀、外汇政策等国内外复杂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手持船舶订单中出口船舶占比较高,
大部分以美元计价。虽然造船企业通过争取较高的船舶合同首付款比例,采取期货或衍
生品交易等措施降低汇率风险,但是汇率变动对船舶工业影响仍然较大。如果未来人民
币汇率水平显著波动,对船舶工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将产生较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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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配套设备是船舶建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船舶配套产业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
船配企业创新能力不足,部分核心部件依赖进口。目前我国船舶配套本土化率相对日、
韩仍有一定差距;产品服务能力较弱,一些企业在产品制造、安装、应用、维护等方面
精细化管理不够,影响了产品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现有高级船舶专业人才、熟练
技工流失现象严重,技能人才和创新人才的流失问题成为船舶配套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
制约因素。
订单)数量持续下行。根据克拉克森数据,2008 年全球活跃造船厂数量约 1,039 家,2024
年全球造船厂数量约 402 家,数量缩减严重。当前市场的订单需求扩张主要集中在技术
门槛高的大型 LNG 运输船、VLCC 等船型,这些船型具有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只
有少数船厂具备建造能力。新建船舶生产线一般需要 3 年左右才能建成投产,由于扩产
速度较慢,难以快速满足市场需求。
船舶制造行业对相关厂商的技术和资金实力要求较高,技术研发和船坞等设施投入
较大。近年来,由于船舶制造行业快速发展,技术不断进步,船舶制造行业低端市场,
如散货船、中小型油轮和小型集装箱船等技术难度和附加值较低的船型,进入壁垒相对
较低;但高端市场,如大型 LNG 运输船、燃油双燃料 PCTC 汽车运输船、海上浮式生
产储油轮(FPSO)等具有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船型,对于生产者的资金水平、资
源控制、科研力量、技术装备、生产规模、环境保护和生产管理经验等均有极高的要求,
依靠多年积累发展壮大且拥有较为突出的资金、技术、资源优势的大型船舶制造企业目
前仍是行业的主导力量。
(1)行业技术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造船业迅速发展,从小型船向大型化、高技术方向不断发展。
近年来,我国造船业产品类型继一般货轮、油轮、化学品、成品油轮、冷藏集装箱船等
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船舶之后不断升级,逐步产出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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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高的大舱口集装箱货轮、液化石油气船、液化天然气船、海洋工程船舶、汽车运输
船、大型邮轮等高技术船舶,造船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
(2)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
船舶行业采用订单生产的以销定产方式,业主的不同要求使造船企业必须采取差异
化生产方式,无法像标准化产品形成流水线成批生产。造船企业根据船东的要求和订单
进行专门的船舶产品设计,并根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和交船时间。船舶作为较复杂的产
品,其生产周期较长,通常一艘船舶从签订新船订单到完成交付,需要一到数年的时间。
(3)行业特征
船舶行业是典型的长周期和强周期行业,与下游航运业联系密不可分。自 2008 年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航运需求持续萎靡,直至 2021 年集运市场率先开启新一轮上升周
期,造船行业有所回暖,目前市场处于船舶行业大周期上行阶段。由于新船的建造周期
为 16-36 个月,船舶建造的准备阶段耗资量包括直接原材料、船舶零部件和船舶设计,
船舶建造及支付节点包括签约、开工、上船台、下水和交船等,新接订单减少或船东支
付能力减弱将造成造船企业的资金链紧张。因此,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传导机制使得造
船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船舶制造企业必须布局在港口条件好、海(水)岸条件好的地区,区域性特征明显。
目前,中国造船行业集中在以下几个地区:以上海、南通、宁波为中心的长江口地区;
以大连、葫芦岛、青岛为中心的环渤海地区;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口地区;以武汉、镇
江为中心的长江沿岸。
船舶制造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
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主要包括钢材、焊材、涂料以及各种设
备制造行业。行业的下游主要为航运业,主要客户为航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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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与上游的原材料行业关联性较强,主要表现在:(1)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
影响产品的采购成本;(2)原材料的质量影响产品品质及可靠性影响产品的质量。行
业与下游行业联系紧密,具体表现在:(1)航运业景气度影响造船订单数量;(2)全
球贸易量的持续增长将产生新的航运需求,进而提高造船行业订单数量。
(1)行业地位
中国重工是中国船舶集团旗下核心造船企业,是全球知名的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企业。
军品领域,中国重工作为产业链最完整的海洋防务装备上市公司,承担着我国航空
母舰、各型驱逐舰、护卫舰等海洋防务装备的研制生产任务,拥有先进的研发、设计和
生产制造能力,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世界一流海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民品领域,中国重工是国内领先的船舶制造上市公司,旗下拥有大连造船、武昌造
船、北海造船等国际知名的现代化造船企业,业务覆盖船舶造修全周期,形成了大型
LNG 船、万箱级集装箱船、VLCC、LR2 成品油船、好望角型散货船、超大型矿砂船等
多个优势船型,并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多种类型的船型开发制造。
(2)核心竞争力
中国重工坚持“以军为本”的发展理念,坚决履行强军首责,积极适应新军事变革,
充分发挥军工技术、设施、人才优势,不断加强军工核心能力建设,着力增强自主创新
能力,为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提供一流装备。
中国重工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较为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积累了大批前沿科
技创新成果,是引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骨干力量。中国重工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
发展的第一动力,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企业技术中
心建设,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中国重工充分利用内外部
资源,构建了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相结合的开放式创新体系,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多
层次共同驱动的创新模式,科技创新成为引领中国重工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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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引进与使用,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了老中
青结合的经营管理队伍、科技研发队伍、技能人才队伍。中国重工人才队伍中包含两院
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其他技术专家、技能专家等高级人
才。在人才机制方面,中国重工持续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活力,形成
了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培养了一支极具经验和战斗力的员工队伍。
中国重工产业覆盖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
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等,中国重工持续优化自身产业结构,
构建协同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
随着中国船舶集团整合融合的深入推进,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技术水平、管理
效率、资源利用、抗风险能力持续提升,集团各成员单位之间围绕研发设计、市场营销、
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船舶全产业链业务,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和优势互补,集
团规模优势和协同优势进一步显现,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持续提升。
(三)主要产品的用途
中国重工主要产品分为军品和民品业务领域。军品业务领域主要产品包括:航空母
舰、水面舰艇、军辅船、公务执法装备等。民品业务领域主要产品包括:散货船、集装
箱船、油船、气体船、化学品船、矿砂船、海工船、科考船、养殖工船及其他装备等。
此外,中国重工依托造修结合和设备设施优势,可以按照中外船级社、国际公约对各类
船舶和海洋工程产品进行专业改装和修理。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船舶制造的工艺流程如下:
生产设计 原材料(板材、型材)下料加工 零部件制作 分段制造
交船 调试 坞内合拢 分段涂装 预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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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修理及改装的工艺流程如下:
下达进场通知 工程勘验及编制修理计划 原料采购及进行修理生产组织
交船 完工检验
以船舶压载水系统为例,舰船装备制造工艺流程如下:
(五)主要经营模式
中国重工及下属子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和机电设备,金
属材料主要为钢板、管材、型材等,非金属材料主要为油漆,机电设备主要为主机、发
电机、甲板机械、货油压载泵、线缆等。
根据民品和军品有不同的采购模式,民品采购中对于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一般通过集
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对于船用配套设备及舾装件的采购,一般通过招投标、供应商询
比价的方式集中订货;对于能源类及其他通用物资材料,一般通过年初锁定资源、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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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方式与供应商签订年度供货协议,后续根据需要陆续进行采购;对于工装及维修
用板、型、管材及钢砂等辅助用料,一般通过按月度或季度实施招标的方式采购。军品
采购中,包括单一来源集中订货、船厂竞争性择优、自购件比价择优等方式。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中国重工及下属子公司按照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质量管理
体系,制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并进行年检,在合格名录范围内组织采购。
中国重工及下属子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由营销部门承接产品,生产管理
部门根据生产资源、生产准备和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采用项目管理与直线职能管理
相结合的矩阵制组织机构形式作为生产管理的基本组织结构形式,进行生产组织和生产
调度、管理和控制,协调各配套服务和生产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必要时协调
技术、质量、物资、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至产品完工交
付。
中国重工及下属子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分为两种:一种为通过自身销售部门开展业务,
直接与国内和国际市场客户签订合同;另一种为销售部门借助船东(客户)引入的船舶
经纪公司协助接洽国内和国际市场客户,完成销售过程洽谈,再直接与客户进行合同的
签订。
中国重工及下属子公司军品业务主要依据特定用户下达的任务、纲领与计划,与特
定用户签订合同,并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与交付,主要以研制、销售与修理军用船舶获取
利润。民品业务主要通过研制、设计、生产、销售与修理民用船舶,以及生产、加工、
制造与销售各类船舶配套设备、舾装件、管附件等产品获取利润。
船舶建造业务结算周期一般分为五个时间节点:签约、开工、上船台、下水、交船,
通常情况下,船东会根据上述五个时间节点按一定比例分期付款,具体比例划分根据协
商确定。其他业务则根据合同约定,在签约、发货、验收、质保期满等节点付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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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产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3,115,032.58 98.21% 4,568,282.30 97.82% 4,304,390.93 97.48%
其他业务 56,664.40 1.79% 101,984.46 2.18% 111,102.54 2.52%
合计 3,171,696.98 100.00% 4,670,266.76 100.00% 4,415,493.47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海洋防务及海
洋开发装备
海洋运输装备 1,332,910.25 42.79% 1,412,523.27 30.92% 1,384,011.08 32.15%
深海装备及舰
船修理改装
舰船配套及机
电装备
战略新兴产业
及其他
合计 3,115,032.58 100.00% 4,568,282.30 100.00% 4,304,390.93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436,285.27 46.11% 2,571,435.73 56.29% 2,574,588.25 59.81%
境外 1,678,747.31 53.89% 1,996,846.57 43.71% 1,729,802.68 40.19%
合计 3,115,032.58 100.00% 4,568,282.30 100.00% 4,304,390.9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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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 销量
主要产品 单位 2024 年 2024 年
海洋运输及海洋 万 载
开发装备 重吨
舰船修理及改装 艘 366 519 572 366 519 572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 1,520,082.02 2,192,109.11 2,089,948.55
占比营业收入 47.93% 46.94% 47.33%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的 50%或严重依赖
于少数客户的情形。中国重工前五大客户包括中国船舶集团下属企业。此外,中国重工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前五名客
户中未持有相关权益。
(七)采购情况
中国重工的主要原材料为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和机电设备,金属材料主要为钢板、
管材、型材,非金属材料主要为油漆,机电设备主要为主机、发电机、线缆等,原材料
供应情况整体较为充足,中国重工与主要供应商建立的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对单一
供应商依赖的情况。
中国重工生产活动所需的水、电、燃油、燃气等能源均由当地相关企业和单位供应,
报告期内均能保证充足供应。
以船舶产品为例,一般原材料及设备(含外购件)成本约占其总成本的 70%,燃料
及动力约占 5%,其他专用费用及制造费用约占 25%。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采购物资种类繁多,价格整体趋于稳定。钢材、铜等受市场波
动影响大的物资价格随行就市。2020 年以来,主要原材料钢材板材价格的变动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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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材价格走势
价格(元/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产品名称:普通中板(Q235,20mm)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生产所需的能源动力价格一般受政府部门指导价格影响,相对
稳定。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 1,269,714.22 2,269,300.24 1,562,602.33
占比营业成本 45.34% 53.82% 38.22%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营业成本的 50%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前五大供应商包括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
团的下属企业和合营企业鞍钢股份—大船重工大连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此外,中国
重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前五
名供应商中未持有相关权益。
(八)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主要在境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部分产品通过出口销售到境外。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的营业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被吸并方基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情况”之“五、被吸并方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六)生产及销售情况”之“1、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境外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 2024.8.31 2024 年 1-8 月净
公司名称 所在地 业务类型
号 总资产 利润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
(香港)有限公司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
(德国)有限公司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
(新加坡)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主要为青岛双瑞在中国香港、德国、新加坡及周边地区开展产品销售和服
务工作的主体。
(九)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在安全生产方面,中国重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安
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夯实了安全、
环保主体责任,厘清安全生产职责,梳理安全管理流程;建立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定期开展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危险点风险评估。
中国重工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逐
项开展各项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专兼职的应急队伍,完善应
急装备与应急物资台账。对于单项产品,中国重工全面推行“一船一策、一阶段一策”,
按照生产工艺全过程,进行全面危害辨识。
中国重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要求,识别职业健
康安全风险,完善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员工构筑健康安全的职业环境。组织
员工定期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中国重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
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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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的美丽中国”决策部署,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及高水平安全的关系,推动
经济社会全面转型,为绿水青山贡献中船力量。
中国重工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及标准,采取多种措施防治废水、废气等污染,
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海上溢油专项应急
预案》《突发辐射污染专项应急预案》《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急
处置方案》等,并报环保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持续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
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促进全面、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中国重工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持续加强质量管控队伍建设,设立质量
监督岗,对生产全过程的体系运行情况、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中国
重工坚持推进质量专项提升工程,深入推进“舰船精细化质量管理”“装备质量整顿”
等质量专项工作。为不断改进产品质量,中国重工建立了原材料和产品检验中心,配备
了先进的检测设备、仪器,为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重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开展在建产品顾客满意度调查、建立售后服务保
障机制、开展用户回访及意见处理、推行技术服务派驻制、建设数字化服务平台二期、
开发基于虚拟现实技术的培训系统等方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因
重大违法行为而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未出现重大
质量纠纷,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情况正常、有效。
(十一)主要生产技术情况
中国重工是国内领先的船舶制造上市公司,旗下拥有大连造船、武昌造船、北海造
船等国际知名的现代化造船企业,业务覆盖船舶造修全周期,形成了大型 LNG 船、万
箱级集装箱船、VLCC、LR2 成品油船、好望角型散货船、超大型矿砂船等多个优势船
型,并能够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多种类型的船型开发制造。其中,大连造船研制的 VLCC
全球市场份额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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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作为产业链最完整的海洋防务装备上市公司,承担着我国航空母舰、各型
驱逐舰、护卫舰等海洋防务装备的研制生产任务,拥有先进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
力,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世界一流海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十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十三)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六、被吸并方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总资产 21,695,507.96 19,846,693.28 18,984,121.91
总负债 13,238,899.54 11,374,658.12 10,481,612.78
所有者权益 8,456,608.42 8,472,035.17 8,502,509.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402,561.53 8,416,121.82 8,442,704.84
注:2022 年、2023 和 2024 年 1-8 月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下同)
。
(二)合并损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3,171,696.98 4,670,266.76 4,415,493.47
利润总额 74,414.85 -75,911.16 -249,337.77
净利润 73,813.99 -79,995.24 -238,296.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2,738.87 -78,670.07 -221,106.2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9,018.12 449,557.09 -359,884.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299.32 -1,346,064.67 -964,590.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863.14 -277,815.07 726,597.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745,520.95 -1,205,710.65 -451,6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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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61.02% 57.31% 55.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6% -0.93% -2.62%
注:2024 年 1-8 月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未年化。
七、被吸并方下属企业情况
(一)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合并报表范围内一级控股子公司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号 直接 间接
(二)占比超过 20%且有重大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构成中国重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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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大连造船、山船重工、北海造船、青岛双瑞,具
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12 月 9 日
经营期限 2005 年 12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599,617.0752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7824602894
法定代表人 杨志忠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 1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 1 号
各种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建造、修理、改装、
销售;各类机电设备、压力容器、玻璃钢制品、金属结构件及其配件的
设计、制造、安装、销售;钢材、木材的加工、销售;工程项目的科研
论证、技术咨询;专利、非专利技术及其他工业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
和技术服务;承包境外船舶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
经营范围 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的对外派遣、输
出;对外产业投资和引进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提供劳务;设备、设施、
场地租赁;汽车大修;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运、大件运输、搬运装卸、
道路运输、土石方运输;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
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历史沿革
大连造船系由原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
司法》规定合并后新设的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公司就合并事项在《辽宁日报》刊登《公司合并公告》,公告合并后大连造船重工有限
责任公司与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由大连造船继承,大连造船重工有
限责任公司与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可依法向大连造船主张权利,大连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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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应依法向大连造船履行义
务。
准日,对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
(大德会内
验字2005第 049 号),证明截至 2005 年 10 月 31 日,大连造船收到股东中船重工集团
认缴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55,760.747287 万元(其中,以资本公积出资 48,644.939939 万
元,以土地出资 43,493.3356 万元,以债转股出资 163,624.461748 万元,合计占注册资
本的 75.852%),收到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认缴的注册资本人民
币 34,029 万元(以债转股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92%),收到股东中国华融认缴的注
册资本人民币 32,600 万元(以债转股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9.668%),收到股东中国东方
认缴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4,793 万元(以债转股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388%),大连造船
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37,182.737287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
订《合并协议书》
。
限责任公司与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新设“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批
复》
(船重资20051203 号),同意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
公司新设合并,新公司名称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造船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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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337,182.74 337,182.74 100.00%
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注册资本由 337,182.74 万元增至 371,814.37 万元。
(利安达验字2009第 J1102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大连造船本次增资已全部
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371,814.37 371,814.37 100.00%
中船重工集团将其持有的大连造船 78.10%股权转让给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以
例计算股权价值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分别出具《关于同意中国船舶集团重工公司转让所持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
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函》,同意放弃其在本次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船重资2010437 号),同
意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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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371,814.37 371,814.37 100.00%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大连造船的股权认购
中国重工定向发行的股份,全体股东同意放弃各自享有的对其他股东所持公司股权的优
先购买权。
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发行对象与中国重工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
,约定中国东方、中国华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大连造船
厂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所持全部大连造船的股权作为对价购买中国重工本次发行的
以 2010 年 4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股份, (企华评报字2010
第 293-1 号)确定交易价格。前述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船舶重
工集团公司认购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资产评估结果核准的
批复》(国资产权2010968 号)予以核准。
重工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6 号),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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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371,814.37 371,814.37 100.00%
(船股资201439 号),决定以货币资金对大连造船增资 206,216.85 万元。
司增资的通知》
(辽东验字2014
第 1004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1 月 26 日大连造船本次增资已全部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578,000.00 578,000.00 100.00%
造船增资 68,856.68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646,856.68 646,856.68 100.00%
由 646,856.68 万元增至 852,000 万元,由中国重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5,143.3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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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852,000.00 852,000.00 100.00%
造船增资 2,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854,000.00 854,000.00 100%
元,持有 15.94%股权;中国信达以债权出资 123,114.20 万元,持有 8.22%股权;中国
东方以债权出资 78,167.75 万元,持有 5.22%股权;结构调整基金以货币出资 66,139.72
万元,持有 4.42%股权;中国人寿以货币出资 59,692.88 万元,持有 3.98%股权;国华
基金以货币出资 34,323.41 万元,持有 2.29%股权;华宝投资以货币出资 22,922.07 万元,
持有 1.53%股权;招商平安以货币出资 20,892.51 万元,持有 1.39%股权。
本次增资作价依据为评估作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7 日
出具《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
验字(2017)第 110ZC0291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大连造船本次增资已全部到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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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498,024.08 1,498,024.08 100.00%
金、中国人寿、华宝投资、招商平安和国华基金等 8 名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大
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重工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
上述 8 名交易对方共同持有的大连造船 42.99%股权,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持有的大连
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 1051 号),以
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1153 号),原则同意中国重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总体方案,将大连造船 42.99%股权转让给中国重工。
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受让大连造船 42.99%股权。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4 号),
同意中国重工发行股份购买大连造船 42.99%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498,024.08 1,498,024.08 100%
式向大连造船增资 47,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注册资本由 1,498,024.08
万元增至 1,545,024.08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545,024.08 1,545,024.08 100%
式向大连造船增资 5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注册资本由 1,545,024.08
万元增至 1,595,024.08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595,024.08 1,595,024.08 10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式向大连造船增资 4,593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注册资本由 1,595,024.08 万
元增至 1,599,617.08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连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599,617.08 1,599,617.08 1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持有大连造船 100%股权,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4)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或改制相关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连造船最近三年未发生与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或改制相
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大连造船是我国舰船总装建造及维修保障的主要基地,主要业务包括海洋防务及海
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及其
他,主要产品包括各类战斗舰艇,LNG 船、油船、化学品船、集装箱船、钻井平台、
浮式生产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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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大连造船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1,752,756.29 9,920,811.70 9,271,200.47
总负债 7,529,384.93 5,756,049.18 4,989,635.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4,223,371.36 4,164,762.52 4,281,565.39
营业收入 1,432,180.49 2,129,553.19 1,816,835.64
营业利润 38,519.09 -125,915.12 20,879.41
净利润 38,750.17 -122,395.68 9,49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8,750.17 -122,395.68 9,498.94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1984 年 4 月 1 日
经营期限 1984 年 4 月 1 日至 2084 年 3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545,051.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511053117021
法定代表人 张立兵
注册地址 秦皇岛市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船厂路 1 号
办公地址 秦皇岛市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船厂路 1 号
金属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的设计制造、修理;桥式起重机 B 级、C 级、
门式起重机 C 级的制造;门式起重机 A 级、门座起重机 A 级的制造;
桥式起重机(级别 A)、门式起重机(级别 A)、门座式起重机(级别 A)
的安装、改造、维修;按秦皇岛市港航管理局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从
经营范围 事经营活动;船舶拆船;金属结构设计制造;机械加工;工业产品(危
险化学品除外)存储、分装;热镀锌;钢材、建材、焊接材料、有色金
属(专营除外)、机电设备(专营除外) 、电线电缆的销售及相关货物的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山船重工前身为交通部山海关船厂,1982 年 7 月 1 日起由交通部移交中国船舶工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业总公司并更名为山海关船厂。
约定中国华融与中船重工集团共同设立山船重工,中船重工集团以山海关船厂经评估的
净资产出资,占山船重工注册资本的 62.74%;中国华融以债转股资产出资,占山船重
工注册资本的 37.26%。
批复》
(国资改组(2006)225 号),原则同意中国华融与山海关船厂之间的债转股协议
和债转股方案。
((国)
名称变核内字(2006)第 491 号),核准“山海关船厂”名称变更为“山海关船舶重工
有限责任公司”。2006 年 8 月,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
报(2006)第 097 号),以 200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山海关船厂进行债转股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62,993.49 万元。
(冀华会验字(2006)
第 5002 号),验证截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山船重工(筹)已收到股东中船重工集团以
山海关船厂净资产出资 62,993.49 万元,其中 56,284 万元计入实缴注册资本,6,709.4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船重工集团实缴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62.74%;已收到股东中国华
融以所持对山海关船厂的债权实缴出资 33,4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26%。
本次改制完成后,山船重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89,714.00 89,714.00 100.00%
加至 92,143.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中船重工集团认缴,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秦星变字(2009)
第 0042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12 月 22 日,山船重工已收到股东中船重工集团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 2,429.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山船重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92,143.00 92,143.00 100.00%
有的山船重工全部股权认购中国重工定向增发的股份,中船重工集团、中国华融放弃优
先认购权。
(中企华评报字(2010)
第 293-3 号),以 2010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山船重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认购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资产评估结果核准的批复》(国资
产权2010968 号)予以核准。
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中船重工集团将其持有的山船重工 63.72%股权、中
国华融将其持有的山船重工 36.28%股权转让给中国重工。
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76 号),核准中国重工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山船重工股权结构如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92,143.00 92,143.00 100.00%
(船股资(2014)163 号),同意山船重工注册资本由 92,143.00 万元增加至 95,743.00
知》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600.00 万元由中国重工以货币方式认缴。
(信嘉验字(2014)第 0002
号),验证山船重工已收到股东中国重工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600.00 万元,出资方式
为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山船重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95,743.00 95,743.00 100.00%
秦皇岛信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嘉验字(2015)第 0002 号),验证
截至 2015 年 1 月 14 日,本次增资款已全部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山船重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98,551.00 198,551.00 100.0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山船重工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造船。
的山船重工 100%股权划转给大连造船。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山船重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98,551.00 198,551.00 100.00%
号《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
大 连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4,443,001.83 万 元 , 评 估 价 值 为
注册资本由 198,551 万元增加至 545,051 万元,其中以债权增资 170,000 万元,以货币
增资 176,5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山船重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545,051.00 545,051.00 1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连造船持有山船重工 100%股权,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或改制相关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船重工最近三年未发生与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或改制相
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山船重工主要业务包括船舶修理、制造、改装、拆解,海洋工程建造、维修,船舶
备件供应等,主要产品包括 VLCC 等油轮、钻(修)井平台、散装船、杂货船、滚装
船、集装箱船、冷藏船、矿砂船、起重船、救捞船、供给船、港作船、化学品船、特种
运输船等各类船舶和海洋工程产品进行改装和专业修理。
(6)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山船重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845,322.13 860,257.52 628,130.03
总负债 463,489.05 533,774.27 308,299.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381,833.08 326,483.24 319,830.12
营业收入 361,565.81 223,261.45 216,933.32
营业利润 55,174.46 4,239.05 1,110.55
净利润 55,119.10 5,557.94 1,314.73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5,119.10 5,557.94 1,314.73
(1)基本情况
北海造船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1 月 4 日
经营期限 2002 年 1 月 4 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 389,118.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335097010
法定代表人 温永生
注册地址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东路 369 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东路 369 号
船舶制造,船舶修理,玻璃钢艇制造,玻璃钢制品制造,船用甲板机械
制造、安装,非标准机械设备制造,海上平台制造、修理,金属结构、
压力容器制造,机械加工,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
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起重、运输、国际集装箱运输服
经营范围
务;起重设备;船舶污油水、垃圾回收、油舱清洗作业;工业三废综合
利用;仪器仪表检测修理;无损检测;增压器维修服务;防腐热喷涂加
工;装卸与存储业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设备租赁;自有房产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北海造船的前身是青岛北海船厂。2001 年 10 月 24 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
《关于平朔煤炭公司等 30 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20011066 号),
同意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华融与中船重工集团共同出资对青岛北海船厂进行重组改制设
立北海造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华融的债权相应转为北海造船的股权。2001 年 11 月
(船
重规2001613 号),同意中船重工集团以青岛北海船厂的造船、修船、游艇、船机等主
业经营性资产出资,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华融以其所持对青岛北海船厂的债权出资,共
同组建北海造船。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兴财鲁评报字2001第 001 号)。根据前述评估报告,
行债转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以 200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青岛北海船厂涉及债转股项目全部资产的评估值
为 39,157.21 万元。2001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办公厅作出《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青岛北海船厂债转股项目资产评估合规性审核的意见》
(财办企20011195 号),对青岛
北海船厂债转股项目的经济行为及前述《评估报告》予以认可。
字2001第 02006 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01 年 12 月 27 日,北海造船收到全体股
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8,040.00 万元,其中,中船重工集团以经评估的净资产
设立时,北海造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58,040.00 58,040.00 100.00%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向北海造船增加现金投资额 114,033.00 万元。
万元增至 172,073.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14,033.00 万元由中船重工集团全部认缴。
鲁会内验字(2006)第 02006 号),证明截至报告出具日,北海造船已收到中船重工集
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14,033.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海造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72,073.00 172,073.00 100.0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 2007 年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专项(第六批)中央预
,2007 年 12 月 12
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2307 号)
日,财政部办公厅作出《关于明确 2007 年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用途的通知》,决
定由中船重工集团作为出资代表人,投资 1 亿元作为国有资本注入,用于北海造船海西
湾造修船基地建设项目。
船增加现金投资 10,000.00 万元,北海造船的注册资本由 172,073.00 万元增至 182,073.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由中船重工集团全部认缴。
崇会内验字第 013-C 号),证明截至 2009 年 1 月 7 日,北海造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海造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82,073.00 182,073.00 100.00%
公司转让股权资产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09167 号),同意国家开发银行以协议转让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方式向国开金融转让国家开发银行持有的北海造船股权。
发银行向国开金融转让其持有的北海造船 5.22%股权。
股权全部转让给国开金融。北海造船股东中船重工集团、中国华融分别出具放弃优先购
买权的复函。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海造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82,073.00 182,073.00 100.00%
持有的北海造船全部股权认购中国重工向其定向增发的股份,中国华融放弃优先购买权。
购买资产协议》。
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89.63%股权购买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资
(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 293-4 号),以 2010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产评估报告书》
中船重工集团及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北海造船 94.85%股权的价值为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资产评估结果核准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0968 号)予以核准。
票暨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101001 号),同意中船重工集团以其所持
北海造船 89.63%的股权、国开金融以其所持北海造船 5.22%的股权认购中国重工非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开发行的股份。2011 年 1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公司
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6 号),核准中
国重工本次发行股份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海造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82,073.00 182,073.00 100.00%
有的北海造船的债权认缴。
(信会师青报字2015第 10638 号),
证明截至 2015 年 9 月 18 日,北海造船已收到中国重工以持有的北海造船有限公司债权
作价出资 53,204.3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2,197.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1,007.33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海造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214,270.00 214,270.00 100.00%
事项的通知》(船重资2016576 号),决定将中国重工持有的北海造船股权无偿划转给
中国重工的全资子公司武昌造船。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95.62%股权股权划转协议》。
股权无偿划转给武昌造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海造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214,270.00 214,270.00 100.00%
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对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船重资
20191074 号),同意武昌造船以委托贷款对北海造船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
构以评估备案值为准。
通知》(武船资2020421 号),拟以 25.79 亿元委托贷款对北海造船增资。
司拟债权转股权涉及的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
(中联评报字2020第 3150 号),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青岛北
估报告》
海评估值为 350,389.99 万元。2021 年 5 月,上述增资所涉的评估值进行了调整,最终
确定北船重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316,041.57 万元。2021 年 6 月 29 日,前述评估报告完
成了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评估备案程序。
截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北海造船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海造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389,118.00 389,118.00 100.00%
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不变。
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船战发20211287 号),决定将武昌造船
持有的北海造船 97.59%股权划转至中国重工。
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武昌造船将所持北海造船 97.59%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重工。
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重工。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海造船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389,118.00 389,118.00 100.00%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华融已更名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持有北海造船 97.59%股权,中信金融资产持有北
海造船 2.41%股权,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或改制相关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海造船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被
吸并方基本情况”之“七、被吸并方下属企业情况”之“(二)占比超过 20%且有重大
影响的控股子公司”之“3、北海造船”之“(2)历史沿革”之“10)2022 年股权划转”,
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划转,不涉及评估事项。除上述情况外,北海造船最近三年未发生
与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北海造船是我国舰船总装建造及维修保障的主要基地之一,主要业务为船舶建造、
船舶修理及改装、船舶救生艇配套制造以及海洋工程修造等。主要产品包括集装箱船、
大型散货船、矿砂船、超大油轮、大型养殖工船、玻璃钢救助艇、艇机/艇架收放装置
及一站式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等。
(6)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北海造船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846,000.20 1,894,858.36 1,806,725.22
总负债 1,482,112.36 1,556,424.00 1,483,605.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360,908.92 335,454.59 320,210.16
营业收入 635,216.65 638,637.86 733,771.23
营业利润 31,752.06 2,281.41 -58,943.1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净利润 31,942.34 2,351.41 -58,905.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1,904.64 2,292.61 -58,958.56
(1)基本情况
青岛双瑞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6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03 年 6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26,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50419038P
法定代表人 付洪田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49-1 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49-1 号
防腐、防污及水处理、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
海水淡化处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防腐产品、
防污产品、水处理产品、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经营范围
水资源专用机械、船用配套设备、海洋工程装备、海水淡化处理设备及
其配套产品的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究所”)与吴伦发、蔡斌等 15 位自然人签署了《青岛双瑞防腐防污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申请设立“青岛双瑞防腐防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以货币出资。
号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3 年 6 月 13 日,青岛双瑞的股东已实缴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设立时,青岛双瑞股权结构如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瑞 2.3%的股权转让给姚华;蔡斌与王满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青岛
双瑞 1.45%的股权转让给王满昌。
昌的上述股权转让,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后,青岛双瑞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王延军、牛保平、姚华、胡贵林、郝军、陈继志、张斌、梁健、刘衍伟、王满昌、芦洪
芳、潘峥、吴伦发、林志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上述其他股东将合计持有
的青岛双瑞 49%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七二五研究所。
青岛双瑞 49%的股权转让给七二五研究所。
(船重资2007871 号),同意七二五研究所以人民币 14,579.20
及其他法人股方案的批复》
万元的价格收购职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青岛双瑞 49%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后,青岛双瑞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工集团公司民船业务重组改制并境内上市的批复》(国资改革200825 号)和《关于中
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筹)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244 号),
同意中船重工集团民船业务重组改制并境内发行股票及上市的方案,同意中船重工集团
联合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重工,股份公司设立
未满三年即可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
(财防200814
号),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的有关规定,同意
将七二五研究所子公司青岛双瑞防腐防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船重工集
团并注入到拟发起设立的中国重工。
股权划转给中船重工集团。
股权作为出资投入到中国重工,中船重工集团与中国重工签署《股权出资协议》。
本次股权划转及出资完成后,青岛双瑞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更为“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册资本 7,777,778 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外运
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中关村兴业(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认缴,中国重工放弃优先购买权。
新增注册资本 7,777,778.00 元,以货币出资,青岛双瑞实收资本 27,777,778.00 元。
本次增资后,青岛双瑞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2,777.78 2,777.78 100.00%
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111407 号)
,同意青岛双瑞整体
变更设立“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限公司的批复》
(国资改革20111441 号),同意由中国重工联合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中关村兴业(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青岛双瑞海洋环境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双瑞将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总
股本 26,000 万股。
岛双瑞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青岛双瑞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 397,486,570.32 元人民币出资,按 1:0.6541 的比例折为公司的总
股本 2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剩余部分 137,486,570.32 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
改制前青岛双瑞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人员均由改制后的公司承继,青岛双
瑞的全部权利义务全部由改制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信内会验字第 1132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12 月 28 日止,青岛双瑞已将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按 1:0.6541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折股后股份公司总股本
为 2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剩余部分 137,486,570.32 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
改制后,青岛双瑞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出资比例
合计 26,000.00 100.00%
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北京航天产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关村兴业(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青岛
双瑞 6.4%股份(对应 1,664.00 万股股份)、4.8%股份(对应 1,248.00 万股股份)转让给
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股权转让后,青岛双瑞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出资比例
合计 26,000.00 100.00%
别与中船重工双瑞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青岛双瑞 6.4%的股份(对应 1,664 万股
股份)、4.8%的股份(对应 1,248 万股股份)转让给中船重工双瑞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青岛双瑞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出资比例
合计 26,000.00 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持有青岛双瑞 72.00%股权,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
限公司持有青岛双瑞 11.20%股权,中船重工双瑞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青岛双瑞 11.20%
股权,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青岛双瑞 5.60%股权,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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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或改制相关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岛双瑞最近三年未发生与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或改制相
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青岛双瑞主要从事船舶环保配套设备、腐蚀控制与水处理技术的研发、设计、生产、
施工及工程总承包。具体业务板块包括:船舶压载水处理、船舶气体处理(船用脱硫脱
硝系统)、船用清洁能源供应系统(涵盖船用 LNG 供气系统、船用甲醇燃料供应系统、
船用氨燃料供应系统等)、腐蚀控制、电解制氯、海水淡化等。
(6)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青岛双瑞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278,109.94 210,397.55 180,286.40
总负债 146,292.39 82,368.33 66,550.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131,817.54 128,029.21 113,735.83
营业收入 138,634.17 180,678.83 203,044.76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营业利润 14,129.47 23,132.80 27,050.13
净利润 13,647.36 20,803.97 24,193.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3,647.36 20,803.97 24,193.78
八、被吸并方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拥有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3,388,186.93 2,417,160.84 166,617.79 167,234.86 6,139,200.42
累计折旧 1,005,149.20 1,358,665.25 83,823.39 120,150.03 2,567,787.88
减值准备 4,511.67 8,585.79 9.72 1,274.52 14,381.70
账面价值 2,378,526.07 1,049,909.79 82,784.67 45,810.31 3,557,030.84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相关的自有房屋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七章 附件”之“附件一: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屋共 1,001 处。其中:
关子公司基于正常的资金使用需求产生,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相关子公司过往资信状
况良好,前述房屋所有权抵押不会对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
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由于长征重工作为相关案件的原告,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并由法院查封。长征重
工相关房屋查封情况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山船重工正在就上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屋,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船天津已完成上述房屋的过户手续。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拥有上述主要房屋的权属证书,山船重
工、中船天津上述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况外,
自有房屋不存在其他的抵押、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主要房屋共 120
处。具体情况如下:
数量
序号 权利人 面积(m2) 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原因及预计办理情况
(处)
相关房屋已取得用地、规划、施工许可,衡远科技正在就该等
根据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坝洲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出具
的说明,中南装备该等房屋的建设手续合法合规,中南装备可
可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预计办理相应权证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
宜昌船机正在就前述房屋办理相关权属手续,该等房屋权属不
行政处罚。
该等房屋已取得用地、规划、施工许可,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北海造船正在就该等房屋办理相关权属手续。
根据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出具的《证明》,九七科技
手续后可以取得产权证书。
该等房屋已取得用地、规划、施工许可,大船装备正在办理相
关权属登记手续。
该等房屋中的 4 处建筑面积合计为 10,922.05m2 的房屋已取得
用地、规划、施工许可;3 处建筑面积合计为 17,016.76m2 的
房屋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前述房屋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已召
开了专题会议并制定了处置方案。
其中 5 处建筑面积合计为 11,258m2 的房屋已取得大连长兴岛
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处理意见,同意大船长兴在
的房屋已向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完善相关
建设手续,大船长兴正在就前述房屋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已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已完成了竣工验收备案,正在
就前述房屋办理相关权属手续。
该等房屋瑕疵不会对大连船阀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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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序号 权利人 面积(m2) 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原因及预计办理情况
(处)
根据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武昌造船自
正在就该等房屋办理相关权属手续,依法取得产权证书不存在
障碍。
重庆跃进正在就该等房屋办理相关权属手续,该等房屋权属不
存在争议,重庆跃进未因前述房屋瑕疵受到当地主管部门行政
处罚,重庆跃进可以继续使用该等房屋。前述房屋瑕疵不会对
重庆跃进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该等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用途均为辅助用房,前述房屋
权属不存在争议,长征重工未因前述房屋瑕疵受到当地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长征重工可以继续使用该等房屋。前述房屋瑕
疵不会对长征重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该等房屋权属不存在争议,大连造船未因该等房屋瑕疵受到当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1的说明,南通顺融未因
该等房屋情况受到过行政处罚,南通顺融继续使用该等房屋。
根据武汉市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说明,武船重
装已提交补办建设手续的申请并正在履行相关程序。武船重装
未因该等房屋事项受到过行政处罚,继续使用该等房屋不会对
武船重装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该等房屋权属不存在争议,双瑞涂料未因前述房屋瑕疵受到当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该等房屋权属不存在争议,江增重工未因前述房屋瑕疵受到当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该等房屋权属不存在争议,江增机械未因该等房屋瑕疵受到当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部分主要房屋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情形不会
对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
碍。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拥有的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账面原值 758,778.04 102,830.62 12,944.46 3,377.28 877,930.40
,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委会与启东市寅阳镇实行
“区镇合一”管理体制,管委会有权履行城镇建设管理、自然资源管理职责。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累计摊销 186,594.79 63,504.61 11,008.34 2,591.88 263,699.62
减值准备 - - - 10.83 10.83
账面价值 572,183.26 39,326.01 1,936.12 774.57 614,219.95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土地使用权合计 258 宗,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七章 附件”之“附件二: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①11 宗面积合计 1,252,621.67m2 的土地使用权存在抵押。该等抵押系相关子公司基
于正常的资金使用需求产生,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相关公司过往资信状况良好,前述
土地使用权抵押不会对相关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大船装备受让的 1 宗面积为 71,061.00m2 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大船
装备正在办理该宗土地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③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山船重工受让的 5 宗面积合计为 834,023.86m2 的土地使
用权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船重工已完成其中 1 宗面积为
④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船天津受让的 7 宗面积为 3,651,346.70m2 的土地使用
权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船天津已完成其中 5 宗面积为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拥有上述主要土地使用权,上述土地未完成过
户手续的情况不会对相关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抵押情况外,截至报
告期末,中国重工自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的抵押、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与主要生产经营相关的尚未取得产权
证书的土地合计 5 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数量(宗) 面积(m2) 未办证原因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权利人 数量(宗) 面积(m2) 未办证原因
根据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武昌造船自
造船正在就该宗土地办理相关权属手续,依法取得产权证书
不存在障碍。
根据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坝洲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出具
的说明,未因该宗土地对中南装备进行处罚,该宗土地转用
理不动产权登记,预计办理相应权证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性
障碍。
根据武汉市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的说明,武船重装
已提交补办相关用地手续的申请并正在履行相关程序。武船
重装未因该宗土地受到过行政处罚,该宗土地瑕疵事宜不会
对武船重装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说明,该宗土地
罚,南通顺融继续使用该宗土地。
江增机械已就该宗土地签署出让合同,已取得出让批复、建
设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江增机械未因该宗土
地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该宗土地瑕疵事宜不会对
江增机械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注:上表第 2-5 项面积为暂估面积。
报告期内,相关公司未因上述土地受到过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上述尚未取得
产权证书的土地对相关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实质性法律
障碍。
(2)知识产权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 5,192 项已获授权的主要非
涉密专利,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七章 附件”之“附件三: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知识产权”之“(一)授权专利”。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 327 项主要注册商标,具体
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七章 附件”之“附件三: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的知识产权”之“(二)商标”。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 339 项已登记的主要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七章 附件”之“附件三:中国重工截至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拥有上述知识产权的权属证书,不存在
质押、冻结的情形。
(3)海域使用权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的主要海域使用权共 16 处,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七章 附件”之“附件四: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续,山船重工正在就该海域使用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会对山船重工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续,中船天津正在就该海域使用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述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海域使用权外,中国重工及其子
公司其他主要的海域使用权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
(4)岸线使用权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的主要的岸线使用权共 3
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七章 附件”之“附件五: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岸线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的上述岸线使用权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
(1)租赁土地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签署租赁合
同的主要生产经营相关土地使用权合计 5 宗,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七章 附
件”之“附件六: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租赁的土地使用权”。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与出租方签署的上述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中国
重工及其子公司合法租用相关土地的使用权。
(2)租赁房屋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签署租赁合
同的主要生产经营相关境内房屋合计 12 处、境外 2 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
十七章 附件”之“附件七: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租赁的房屋”。其中:
案登记,但鉴于依照《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且相关主体与出租方签署的房
屋租赁合同均未约定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故未办理房屋租赁
合同备案的情况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理房屋产权证书。相关公司已与出租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协议,出租方未办理权属
证书不影响相关公司使用该等租赁房屋,不会对相关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如无法使用前述房屋,寻找替代性房屋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上述租赁行为均真实、有效。租赁无证
房屋的面积占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使用的主要房屋总面积的比例较小,该等租赁无证房
屋问题不会对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总负债为 13,238,899.5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中国重工的主要负债情况请参见“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前被
吸并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2、负债构成
情况”。
(三)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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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担保情况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九、主要经营资质
(一)业务资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重工及其主要子公司已取得了与从事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业务
资质,非涉密主要业务资质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七章 附件”之“附件八:中国
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主要资质证书情况”,相关资质合法有效。
(二)业务资质的承继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
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十、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
批事项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身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
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情况
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被吸并方基本情
况”之“八、被吸并方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
权属”之“2、主要无形资产”之“(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不拥有矿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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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许可使用合同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被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许可
使用专利、商标等资产的情况;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有效且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许可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使用专利、商标等资产的情况如下:
序
证载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被许可方 许可期限 许可方式
号
ZL200710044930.7
辆 有 限 公
许可
一种铁路运输集 江铜陵车辆
装箱用锁具 有限公司
注:初始许可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11 日,合同约定以五年为一周期向被许可方授
予普通实施许可,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需被许可方提请签订专利许可延续确认单,由许可
方签章确认。被许可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许可协议在五年之后自动向后延续。
上述许可合同出于合理的商业安排签订,对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不属于上述许可合同约定的应当解除或变更协议的事由,不影响上述许可合同
效力。
十三、本次交易涉及的员工安置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一)员工安置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船舶员工将按照其与中国船舶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劳
动合同,继续在中国船舶工作。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的全体在册员工将
由中国船舶全部接收并与中国船舶签订劳动合同。中国重工作为其现有员工的雇主的全
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由中国船舶享有和承担。
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
(二)债权债务转移
中国重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债权人通知和公告程序,并将根据债权人
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根据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或促使第三方向债权
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中国重工主
张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相应未予偿还的债务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中国船
舶承继。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截至报告期末,除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外,中国重工母公司口径正在履行的
主要债务为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土地租赁费、待结算改制上市前过渡期间损益、应付职
工五险及应付企业年金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外,中
国重工截至报告期末主要债务均已偿付或已取得债权人同意。
十四、交易标的是否为股权情况的说明
本次合并为中国船舶以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
并中国重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
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十五、被吸并方的处罚、诚信情况及诉讼、仲裁情况
(一)未决诉讼、仲裁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尚未了结2的金额超过 10,000 万元的诉讼、仲
裁系武昌造船作为原告与永乐七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主体建造合同纠纷案,具体
情况如下:
武昌造船作为原告因船舶建造合同纠纷对永乐七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七星能
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绍俊、黄梨、四川中昊德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熊万
忠、景宁七星旅游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主体提起诉讼。武汉海事法院于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武昌造船支付船舶建造款 88,807,946.26 元及利息;2、在被告永乐七
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完本判决第一项的义务前,原告武昌造船对其完工部分的
位于被告永乐七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现场的涉案船舶享有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
抗善意第三人;3、解除被告永乐七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武昌造船签署的相关生
产设计合同;4、被告七星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中被告永乐七星
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武昌造船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案尚未开庭。
上述纠纷系武昌造船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且武昌造船作为原告/上诉方,不会对其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尚未了结的指尚未获得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
共 4 项,具体如下:
序号 被处罚对象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中国重工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
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中国重工 2018
年多计利润 7,181.24 万元,2019 年多计利
润 10,711.29 万元, 2020 年少计利润 12,200
中国证监会 万元。上述事项导致中国重工 2018 年、 警告并罚款
北京监管局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前 150.00 万元
述年度报告错报主要系会计核算问题所
致,2023 年 12 月 12 日,中国重工发布《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更正
相关年度报告数据。
程制作二部加工作业区,冷加工班组中班
员工在进行钢板弯折作业过程中发生一 罚款 30.00 万
起物体打击伤害事故,造成 1 人受伤,后 元
经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
青岛市黄岛
北海造船 区应急管理
局
吨 8 号船左舷尾处,1 名工人工作过程中,
从高空作业车操作平台处摔落至地面,后 罚款 30.00 万
经抢救无效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人 元
民币 98 万元。北海造船对事故的发生负
有次要责任。
大连市应急 在冒口机切割螺旋桨冒口时被冒口机挤 罚款 40.00 万
管理局 伤,经医护人员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 元
亡。
就上表第 1 项处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依据为《证券
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依照该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给与警告,并可处
根据上述规定及行政处罚内容,从处罚金额来看,中国重工的处罚金额为 150 万元,
处于法定处罚额度幅度(1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中位线以下,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范
畴;从处罚程度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
“……设定和实施行
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
认定规则》第二十条“认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考虑情形”之“(二)在信息披露违法
行为被发现前,及时主动要求公司采取纠正措施或者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的相关规定,
中国重工存在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积极因素,且不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
规则》第二十三条中规定的“应当从重处罚情形”。此外,参照 2025 年 1 月 17 日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第六条规定,对罚款有一定幅度的,可以按照
具体的情况按照百分比上下浮动 10%的比例划分裁量阶次,其中从轻处罚阶次为“在法
定最低罚款金额以上、法定最高罚款金额 30%以下给予罚款”,本次中国重工受到的行
政处罚的金额为 150 万元,属于上述规定中界定的“从轻处罚”阶次,不属于一般及从
重处罚阶次;从违法后果来看,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中国
重工主动更正相关年度报告数据,……,本案年度报告错报主要系会计核算问题所致,
且公司主动予以更正等情节,……”。中国重工依照相关规定主动采取了相应的纠正措
施,未对证券市场秩序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中国重工已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足额缴纳了罚款。
综上,中国重工受到的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就上表第 2、3 项处罚,青岛市黄岛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该等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均
(2014 年)第 109 条的规定,依照该条规定,发生安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罚款,依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的类型不同,所处的罚款金额在 20 万元至 2,000 万元不等,其中,一般
事故的处罚金额幅度为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从处罚结果上来看,处罚机关未适用“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规定予以处罚,且事
故属于一般事故档位;从处罚的金额来看,上表第 2 项至第 3 项的处罚金额均为 30 万
元,属于对应档次处罚幅度(20 万元至 50 万元)的中位线以下,不属于金额较大的情
形。
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证明,“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至今,北海造船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
北海造船已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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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北海造船受到的青岛市黄岛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就上表第 4 项处罚,大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第 114 条,依据该等规定,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罚款,依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类型不同,所处的罚款金
额自 30 万元至 2,000 万元不等,其中,一般事故的处罚金额幅度为 30 万元以上 100 万
元以下;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
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从处罚的考量因素来看,大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
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认定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并按照从轻处罚的规定予以罚款 40
万元;从处罚的结果来看,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并未适用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
法律规定予以处罚;从处罚的金额来看,该等处罚的罚款金额为 40 万元,在该档处罚
金额幅度内属于中位线以下的处罚金额,不属于金额较大的情形。
大连船推已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缴纳了罚款,并依照事故报告要求完成了整
改。
综上,大连船推受到的大连市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
律障碍。
十六、被吸并方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被吸并方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七、被吸并方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中国重工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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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中国重工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
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中国重
工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
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中国重工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中国重工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
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的,中国重工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中国重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
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中国重工考虑下列迹象:
付款义务。
有权。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中国重工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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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舰船建造业务,经评估后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条件的合同,
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经评估后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条
件的其他舰船建造合同,于完工交付客户时确认收入。
中国重工舰船维修及改装业务,于舰船维修或改装完成并经客户验收确认后,根据
与客户签署的账单确认收入。
中国重工根据与客户签署的产品销售合同之约定,向客户销售不需要中国重工负责
安装的舰船配套及机电设备,于产品交付客户并验收合格时,客户取得产品控制权,中
国重工确认收入;需要中国重工负责安装的舰船配套及机电设备,于完工交付客户并完
成安装、调试后,经客户验收合格时,客户取得产品的控制权,中国重工确认收入。
中国重工向客户销售的其他产品,一般于产品交付客户并验收合格时,客户取得产
品控制权,中国重工确认收入;中国重工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服务,于客户接受服务的期
间或完成服务并经客户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
中国重工的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中国重工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
定编制。
中国重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中国重工母公
司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中国重工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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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
额。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例
子公司 业务 取得方式
号 直接 间接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新加坡)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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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持股比例
子公司 业务 取得方式
号 直接 间接
技术服务
业
设计开发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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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持股比例
子公司 业务 取得方式
号 直接 间接
注 1:重庆衡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注 2: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构成中,除武昌造船持有 45.06%的股权外,尚有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属其他企业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21.98%)以及中国船舶重
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持股比例为 16.48%),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 16.48%。武昌造船
作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委派团队负责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能够对该公司生产经营实施控
制,从而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注 3:武汉武船航融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及变化原因
中国重工下属子公司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5 月出资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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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合并范围。
中国重工下属子公司北海造船于 2022 年 9 月出资人民币 1.05 亿元设立中船青岛北
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自设立日起纳入中国重工合并范围。
中 国 重 工 下 属 子 公 司 青 岛 双 瑞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Sunrui Marine Environment
Engineering(Singapore) Pte Ltd,注册资本为 200 万新加坡币,该公司自 2024 年纳入中
国重工合并报表范围。
中国重工下属子公司武昌造船以自有资金 1,043,814,982.97 元购买中国船舶集团非
上市子公司武船投资持有的武船航融 100%股权,该业务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武
船航融自 2024 年 8 月 31 日纳入中国重工合并范围。
昌中南精密钢管有限公司新进及其他股东增资使得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该公司股权比例由 60%降至 20%,中国重工丧失对该公司控制权,该公司不再纳入
中国重工合并范围。
执照,不再纳入中国重工合并范围。
法注销营业执照,不再纳入中国重工合并范围。
大连船阀贸易有限公司、宜昌江峡船舶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船(云南)机电装备工程
有限公司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不再纳入中国重工合并范围。
(四)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不存在有重大影响的资产转移剥离调整。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与中国船舶在收入确认等主要会计政策方面无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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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与中国船舶在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等主要会计估
计方面的差异对比如下:
中国重工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50 3%-5% 1.90%-4.85%
机器设备 5-30 3%-5% 3.17%-19.4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3%-5% 9.50%-32.33%
运输设备 6-15 3%-5% 6.33%-16.17%
其他 6-20 3%-5% 4.75%-16.17%
中国船舶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6-50 3%-10% 1.80%-16.17%
机器设备 5-20 3%-10% 4.50%-19.40%
运输设备 5-30 3%-10% 3.00%-19.40%
年限平均法
电子设备 3-10 3%-10% 9.00%-32.33%
办公设备 3-10 3%-10% 9.00%-32.33%
其他 3-20 3%-10% 4.50%-32.33%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
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
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
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财
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
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中国重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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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 15 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
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
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
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对中国重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
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
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
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的,
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对中国重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
影响。
解释第 16 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
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
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
定进行调整;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
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
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对中国重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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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
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
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
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
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中国重工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
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执行该规定对中国重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 号),
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
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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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
(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
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
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
“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
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中国重工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不涉及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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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换股吸收合并方案
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总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通过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对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进行重组整合,是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将中国船舶、中国重工
下属船舶制造、维修业务统一整合并入中国船舶,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增强上
市公司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
次交易将促进合并双方专业化整合、发挥协同效应、聚焦价值创造、提高经营效益、提
升品牌溢价、实现优势互补。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中国船舶将继续聚力兴装强军,勇
担“引领行业发展、支撑国防建设、服务国家战略”使命责任,紧抓船舶制造行业转型
升级和景气度提升机遇,打造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制造企业。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式为:中国船舶以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
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即中国
船舶向中国重工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
本次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
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中国船舶因本次换
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二、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双方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吸收合并方为中国船舶,被吸收合并方为中国重工。
三、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价格及确定方法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换股发行的股票种类及面值、换股对象
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权利受限的
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等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
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二)吸收合并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吸收合并双方换股价格的合理性分析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五章 本次合
并估值情况”之“三、吸收合并双方换股价格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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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异议股东权利保护机制
为保护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本次交易将赋予中国船舶异议股
东收购请求权,赋予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的中国船舶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30.27 元/股。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
为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中国重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4.04
元/股。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和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具体情况详见本
报告书之“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二)吸收合并
交易具体方案”之“8、中国船舶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和“9、中国重工异议股东
的利益保护机制”。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和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价格的合理性分析及与换股价格差异和差异原因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五章 本次合并估
值情况”之“四、异议股东利益保护机制价格合理性分析”。
五、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及债权人权利保护的相关安排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及债权人权利保护的相关安排详见本报告
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机制”。
六、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的安排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的安排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章 本
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二)吸收合并交易具体方案”之“12、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的安排”。
七、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员工安置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员工安置安排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二)吸收合并交易具体方案”之“13、员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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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过渡期安排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过渡期安排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
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二)吸收合并交易具体方案”
之“11、过渡期安排”和“14、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九、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对存续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对存续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
“二、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十、本次交易对存续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对存续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之“二、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重组对存续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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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本次合并估值情况
一、估值假设
(一)一般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
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
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
础。
持续经营假设是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企
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二)特殊假设
化。
经营。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本次估值的分析一般会失效。
二、估值思路及方法选择
从并购交易的实践操作来看,一般可以通过可比公司法、现金流折现法、可比交易
法等方法进行交易价格合理性分析。
可比公司法是根据相关公司的特点,选取与其可比的上市公司的估值倍数作为参考,
其核心思想是利用二级市场的相关指标及估值倍数对本次交易定价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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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折现法的基本步骤如下:首先,建立并利用财务模型,对未来净利润、现金
流等财务数据进行预测;其次,针对相关公司的特点,选取合理的折现率(即“加权平
均资本成本”,WACC),对自由现金流进行贴现,以预期收益为基础,通过估算未来
预期收益的现值,得到企业价值。
可比交易法是挑选与相关公司同行业、交易形式类似、在估值前一段合适时期被投
资、并购的公司,基于融资或并购交易的定价依据作为参考,从中获取有用的财务或非
财务数据,据此评估相关公司,得到企业价值。
以上三种方法的优点、缺点以及适用性如下:
可比公司法的优点在于该方法基于有效市场假设,即假设交易价格反映包括趋势、
业务风险、发展速度等全部可以获得的信息,相关参数较容易获得。其缺点在于,很难
对可比公司业务、财务上的差异进行准确调整,较难将行业内并购、监管等因素纳入考
虑。
现金流折现法的优点在于从整体角度考察业务,是理论上最为完善的方法;受市场
短期变化和非经济因素影响少;可以把换股吸收合并后的经营战略、协同效应结合到模
型中;可以处理大多数复杂的情况。其缺点在于,财务模型中变量较多、假设较多;估
值主要基于对未来的假设且较敏感,波动性较大,可能会影响预测的准确性;具体参数
取值难以获得非常充分的依据。
可比交易法的优点在于,该方法以实际交易的价格为基础,估值水平比较确定且容
易获取。其缺点在于,市场上没有两项交易在标的公司的风险及成长性方面是完全相同
的,由于下列因素:1、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特质及组成不同;2、交易的股权比例不同;
同,如何根据相关公司最新经营情况选取适当的参数,从而对历史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得
出对于相关公司现时价值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中,吸收合并双方均为上市公司,在换股吸收合并完成之前,受上市监管
及商业保密限制不能提供更为详细的财务资料及未来盈利和现金流预测,并且公布未来
盈利及现金流预测可能会引起股价异动,增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成功的不确定性,因此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未进行盈利和现金流预测。因缺乏相关的可靠的财务预测数据,本次
交易无法使用现金流折现法进行估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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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属于公开市场合并,吸收合并双方均为上市公司,在资本
市场已有较为成熟的价值评估体系,并且本次交易形式在市场上存在可比案例,故本次
交易主要采用可比公司法和可比交易法分析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与合理性。
三、吸收合并双方换股价格合理性分析
(一)市场参考价的选择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船舶、中国重工换股价格均以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
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定价基础。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换股吸收合并涉及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的股份定价及发行按照前述规定执行。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为吸收合并双方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合并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船舶
和中国重工的换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并由此确定换股
比例。
上述定价方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少短期波动对合并双方内在价值判断的影响,维护合并双方股东利益
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3 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前 60 个交易日以及前 120 个交易日股价波动率情况如下:
股价波动率 中国船舶 中国重工
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 2.32% 1.89%
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区间 2.24% 2.10%
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区间 2.18% 1.87%
注:股价波动率的计算方式为,首先计算得出区间内每日收盘价较前一日收盘价的每日收益率 Ri,
之后将区间内的收益率取标准差;具体计算公式为{∑(Ri-∑Ri/N)^2/(N-1)}^0.5。其中,N 为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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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天数。
根据上表数据,交易双方在定价基准日前 120 日区间内的股价波动影响最低。根据
以上的日期占比均达到 30%以上,因此 120 日交易均价更具有代表性,更能反映两家公
司长期市场价值情况。以此价格作为换股价格更具有合理性,更符合两家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长期利益。A 股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案例中,中航电子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
电、长城电脑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选择以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
作为定价基础,主要是为了在市场波动较大的背景下,综合考虑股价长期趋势,减少短
期内市场波动对定价的影响。
同时,基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确定的换股比例为 20 个交易日、
倾向于其中一方。近期大型 A 股上市公司吸并案例中,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亦
是选择三者中间值作为换股比例。
综上,本次交易以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作为
定价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两家公司长期市场价值情况,
参照可比市场案例,具有合理性。
(二)可比公司估值法
为充分保证可比公司的可参照性,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按照如下标准在 A 股上市公
司中选取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的可比公司:
(1)参照申银万国行业划分标准“航海装备Ⅱ”,选取与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主
营业务相似,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 A 股上市公司;
(2)剔除以上公司中市盈率为负的企业,且未包括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
基于上述标准,选取以下 A 股上市可比公司,其市值情况及主营业务类型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总市值 主营业务
海洋防务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海洋开发装备和海洋科技
应用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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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执法船艇、旅游休闲船艇和特种作业船艇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注 1:总市值=2024 年 9 月 18 日收盘价×截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可比上市公司的总股本。
注 2:中船防务为同时在上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收盘价取 A 股收盘价,后同。
前述 A 股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营业总收入 归母净利润 总资产 归母净资产
序
证券简称 2024 年 2024 年
号 2023 年 2023 年 2024.9.30 2023.12.31 2024.9.30 2023.12.31
截至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9 月 18 日),上述 A 股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指
标情况如下:
序 市盈率(倍) 市净率(倍) 企业价值比率(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号 2024 年 2023 年 2024.6.30 2023.12.31 2024 年 2023 年
最大值 122.63 749.28 4.65 4.73 41.96 41.46
第三四分位数 102.20 87.83 3.08 3.20 41.57 38.64
平均值 78.51 195.02 2.69 2.78 31.13 28.85
中位值 93.65 60.90 1.96 2.19 36.69 25.92
第一四分位数 50.93 49.93 1.89 1.91 21.55 23.13
最小值 23.13 27.14 1.84 1.86 13.89 15.09
中国船舶(以本次换股价格为
基础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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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倍) 市净率(倍) 企业价值比率(倍)
号
中国重工(以本次换股价格为
基础进行测算)
注 1:2024 年年化市盈率=2024 年 9 月 18 日收盘价/2024 年年化每股收益;2023 年市盈率=2024
年 9 月 18 日收盘价/2023 年每股收益。
注 2: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计算使用截至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及最近
一期(即 2023 年及 2024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其中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总股本,
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总股本,2024 年年化每股收益=2024 年上半年每股收益×2。
注 3:2024 年 6 月末市净率=2024 年 9 月 18 日收盘价/2024 年 6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2023 年市净
率=2024 年 9 月 18 日收盘价/2023 年 12 月 31 日每股净资产。
注 4:2024 年年化企业价值比率=(2024 年 9 月 18 日收盘价×2024 年 9 月 18 日总股本+2024 年 6
月末有息负债+2024 年 6 月末优先股+2024 年 6 月末少数股东权益-2024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2024
年年化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其中 2024 年年化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2024 年上半年利润总额+2024
年上半年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2024 年上半年折旧摊销)×2,2023 年企业价值比率=(2024
年 9 月 18 日收盘价×2023 年末总股本+2023 年末有息负债+2023 年末优先股+2023 年末少数股东权
益-2023 年末货币资金)/(2023 年度利润总额+2023 年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2023 年度折旧
摊销) 。
注 5:在测算上述估值指标时,对于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则以其在本次交易中的换股价格代替 2024
年 9 月 18 日收盘价进行相关测算。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Wind 资讯。
截至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中国船舶的换股价格为 37.84 元/股,以此为基础测算,
中国船舶 2023 年市盈率为 57.22 倍,市净率为 3.50 倍,企业价值比率为 21.48 倍;2024
年年化市盈率为 59.91 倍,2024 年 6 月末市净率为 3.47 倍,2024 年年化企业价值比率
为 23.65 倍。与可比公司相比,中国船舶 2023 年及 2024 年年化市盈率均在第一四分位
数至中位值之间,2023 年及 2024 年 6 月末市净率均在第三四分位数至最大值之间,2023
年企业价值比率在最小值至第一四分位数之间,2024 年年化企业价值比率在第一四分
位数至中位值之间。综上,以换股价格为基础测算的中国船舶估值指标均在可比公司的
估值区间内。
截至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中国重工的换股价格为 5.05 元/股,以此为基础测算,
中国重工 2023 年市盈率为-147.28 倍,市净率为 1.38 倍,企业价值比率为 34.77 倍;2024
年年化市盈率为 108.14 倍,2024 年 6 月末市净率为 1.37 倍,2024 年年化企业价值比率
为 19.12 倍。中国重工 2023 年市盈率为负,主要系中国重工民船业务景气度整体较低,
以前年度承接的价格相对较低的民船建造订单陆续交付,且对部分民船建造合同及其他
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导致中国重工 2023 年经营亏损。其他估值指标与可
比公司相比,中国重工 2024 年年化市盈率处于市盈率在第三四分位数至最大值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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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至第三四分位数之间,2024 年年化企业价值比率在最小值至第一四分位数之间。综
上,以换股价格为基础测算的中国重工估值指标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可比交易估值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中将市场参考价格由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调整为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故选取《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实施后通过董事会审议且已完成的 A 股上
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A 股上市公司的交易进行参考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吸并方定价基准日前 120 吸并方换 吸并方换股溢
交易类型 交易名称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 股价格 价率
A 吸并 A 中航电子吸并中航机电 19.06 19.06 -
A 吸并 A 王府井吸并首商股份 46.56 33.54 -27.96%
A 吸并 A 大连港吸并营口港 1.81 1.71 -5.52%
A 吸并 A 美的集团吸并小天鹅 A 49.39 42.04 -14.88%
A 吸并 A 宝钢股份吸并武钢股份 5.44 4.60 -15.44%
A 吸并 A 长城电脑吸并长城信息 14.49 13.04 -10.00%
A 吸并 A 中国南车吸并中国北车 5.09 5.63 10.61%
吸并方换股溢价率最大值 10.61%
吸并方换股溢价率第三四分位数 -
吸并方换股溢价率平均值 -9.03%
吸并方换股溢价率中位数 -10.00%
吸并方换股溢价率第一四分位数 -15.44%
吸并方换股溢价率最小值 -27.96%
本次交易中国船舶的换股溢价率 -
注 1:吸并方换股价格为相关案例截至其定价基准日数据,未考虑后续因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调整。
注 2:上表统计中,考虑到数据的统一性,重新测算了各交易中吸并方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的股票交易均价,并考虑了其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及停牌期间除权除息事项的调整,以便对
比与分析。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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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中国船舶的换股价格为 37.84 元/股,较换股吸收合并
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无溢价,处于上述可比交易吸并方换股溢价
率第三四分位数,符合市场惯例。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中将市场参考价格由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调整为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故选取《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实施后通过董事会审议且已完成的 A 股上
市公司作为被吸并方的交易进行参考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被吸并方定价基准日前 被吸并方 被吸并方换
交易类型 交易名称
A 吸并 A 中航电子吸并中航机电 12.59 12.59 -
A 吸并 A 王府井吸并首商股份 10.37 10.21 -1.54%
A 吸并 A 大连港吸并营口港 2.25 2.59 15.11%
A 吸并 A 美的集团吸并小天鹅 A 60.15 50.91 -15.36%
A 吸并 A 宝钢股份吸并武钢股份 3.20 2.58 -19.38%
A 吸并 A 长城电脑吸并长城信息 26.76 24.09 -10.00%
A 吸并 A 中国南车吸并中国北车 5.16 6.19 19.96%
H 吸并 A 龙源电力吸并平庄能源 2.95 3.85 30.51%
H 吸并 A 中国能建吸并葛洲坝 6.53 8.76 34.15%
H 吸并 A 中国外运吸并外运发展 18.45 20.63 11.82%
非上市吸并 A 招商蛇口吸并招商地产 21.60 38.10 76.39%
非上市吸并 A 招商公路吸并华北高速 4.61 5.93 28.63%
非上市吸并 A 温氏集团吸并大华农 8.48 13.33 57.19%
被吸并方换股溢价率最大值 76.39%
被吸并方换股溢价率第三四分位数 32.33%
被吸并方换股溢价率平均值 17.50%
被吸并方换股溢价率中位数 15.11%
被吸并方换股溢价率第一四分位数 -5.77%
被吸并方换股溢价率最小值 -19.38%
本次交易中国重工的换股溢价率 -
注 1:被吸并方换股价格为相关案例截至其定价基准日数据,未考虑后续因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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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上表统计中,考虑到数据的统一性,重新测算了各交易中被吸并方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
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并考虑了其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及停牌期间除权除息事项的调整,以便
对比与分析。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Wind 资讯。
截至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中国重工的换股价格为 5.05 元/股,较换股吸收合并
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无溢价,处于上述可比交易被吸并方换股溢
价率的第一四分位数至中位数之间,符合市场惯例。
四、异议股东利益保护机制价格合理性分析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规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向中国船舶的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并向中国重工的
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吸收合并双方异议股东利益保护机制的价格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定价合理性分析
选取已完成的 A 股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A 股上市公司的交易以分析本次异议股
东收购请求权价格的合理性。
单位:元/股
定价基准日 收购请求权价格 收购请求权
收购请 定价基
序 前 120 个交 较定价基准日前 价格较定价
交易名称 求权价 准日前
号 易日股票交 120 个交易日交 基准日前收
格 收盘价
易均价 易均价溢价率 盘价溢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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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基准日 收购请求权价格 收购请求权
收购请 定价基
序 前 120 个交 较定价基准日前 价格较定价
交易名称 求权价 准日前
号 易日股票交 120 个交易日交 基准日前收
格 收盘价
易均价 易均价溢价率 盘价溢价率
上海医药吸并中西药
业、上实医药
唐钢股份吸并邯郸钢
铁、承德钒钛
攀钢钢钒吸并 ST 长钢、
攀渝钛业
最大值 11.08% 16.26%
收
最小值 -52.47% -39.46%
购
请 平均值 -11.40% -4.50%
求
中位数 -11.83% -3.55%
权
溢 第一四分位数 -22.61% -9.03%
价
第三四分位数 4.49% 1.81%
率
本次交易 -20.00% -13.27%
注 1:收购请求权价格、前收盘价为相关案例截至其定价基准日数据,未考虑后续因除权除息等事
项的调整。
注 2:吸并方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考虑了其定价基准日前收盘价和前 120 个交
易日及停牌期间除权除息事项的调整。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Wind 资讯。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价格为 30.27 元/股,较截至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
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相比溢价率为-20.00%、较前收盘价相比溢价率为-13.27%,前述溢
价率均在可比交易相应溢价率的合理区间内,与市场案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带来的长期利益
本次交易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
将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下属船舶制造、维修业务统一整合并入中国船舶,并从合并双方
发展战略出发,通过核心资产及业务的专业化整合以及技术、人员、生产能力、客户、
品牌、供应链等核心资源协调,充分发挥合并双方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聚焦价值
创造、提高经营效益、提升品牌溢价,有效提升存续公司核心功能、核心竞争力,进一
步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紧抓船舶制造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行业转型升级和景气度提升机遇,打造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制造企业,
为建设世界一流海军提供高质量保障,符合合并双方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次交易中,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低于换股价格,综合考虑中国船舶
证券市场表现和 A 股市场整体变化情况,降低投资者可能为了获得反对票中潜在短期
套利空间、违背其对本次交易的真实意思而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投出反对票的风险,
避免对本次交易造成不利影响,符合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有助于投资
者共享本次交易完成后吸并双方整合后的长期红利。
综上,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具有合理性。
(二)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定价合理性分析
选取已完成的 A 股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A 股上市公司的交易以分析本次异议股
东现金选择权价格的合理性。
单位:元/股
现金选择权价格 现金选择权
现金选 定价基准日前 定价基
序 较定价基准日前 价格较定价
交易名称 择权价 120 个交易日 准日前
号 120 个交易日交 基准日前收
格 交易均价 收盘价
易均价溢价率 盘价溢价率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现金选择权价格 现金选择权
现金选 定价基准日前 定价基
序 较定价基准日前 价格较定价
交易名称 择权价 120 个交易日 准日前
号 120 个交易日交 基准日前收
格 交易均价 收盘价
易均价溢价率 盘价溢价率
最大值 19.41% 15.99%
现
最小值 -44.13% -30.93%
金
选 平均值 -10.17% -4.60%
择
中位数 -15.23% -5.02%
权
溢 第一四分位数 -18.93% -8.04%
价
第三四分位数 7.55% -0.60%
率
本次交易 -20.00% -18.88%
注 1:现金选择权价格、前收盘价为相关案例截至其定价基准日数据,未考虑后续因除权除息等事
项的调整。
注 2:上表统计中,考虑到数据的统一性,重新测算了各交易中被吸并方定价基准日前收盘价和前
调整,以便对比与分析。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Wind 资讯。
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价格为 4.04 元/股,较截至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
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相比溢价率为-20.00%、较前收盘价相比溢价率为-18.88%,前述溢
价率均在可比交易相应溢价率的合理区间内,与市场案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带来的长期利益
本次交易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
将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下属船舶制造、维修业务统一整合并入中国船舶,并从合并双方
发展战略出发,通过核心资产及业务的专业化整合以及技术、人员、生产能力、客户、
品牌、供应链等核心资源协调,充分发挥合并双方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聚焦价值
创造、提高经营效益、提升品牌溢价,有效提升存续公司核心功能、核心竞争力,进一
步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紧抓船舶制造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行业转型升级和景气度提升机遇,打造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制造企业,
为建设世界一流海军提供高质量保障,符合合并双方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次交易中,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低于换股价格,综合考虑中国重工
证券市场表现和 A 股市场整体变化情况,降低投资者可能为了获得反对票中潜在短期
套利空间、违背其对本次交易的真实意思而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投出反对票的风险,
避免对本次交易造成不利影响,符合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有助于投资
者共享本次交易完成后吸并双方整合后的长期红利。
综上,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具有合理性。
五、吸收合并双方董事会对本次合并估值的合理性及公允性的分析
(一)吸并方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及公允性的分析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26 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
证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
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中国船舶董事会认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估值人员除业务关系外与中国船舶及中国重工均无其他关联
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中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均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
现与估值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估值假设前提合理。
次估值中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运用符合市场惯例
且符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分析方法,对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本次估值
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所选用的估值方法合理,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
相关性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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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
目的的相关性一致,估值结论合理,估值定价公允。
(二)被吸并方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及公允性的分析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26 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
建投证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
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中国重工董事会认为: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估值人员除业务关系外与中国重工及中国船舶均无
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中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均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
未发现与估值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估值假设前提合理。
次估值中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运用符合市场惯例
且符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分析方法,对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本次估值
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所选用的估值方法合理,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
相关性一致。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所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与估
值目的的相关性一致,估值结论合理,估值定价公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六、吸收合并双方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及公允性的分析
(一)吸并方独立董事对本次合并估值事项的意见
中国船舶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并充分了解相关材料之后,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及本次合并估值事项进行了审议:
中国船舶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估值人员除业务关系外与中国船舶及中国重工均无其他关联关
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中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
估值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估值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估值中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运用符合市
场惯例且符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分析方法,对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本
次估值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
程序,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所选用的估值方法合理,参照数据、资料
可靠,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估值方法与估值
目的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的估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国船舶利益或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结论合理,
估值定价公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被吸并方独立董事对本次合并估值事项的意见
中国重工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并充分了解相关材料之后,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及本次合并估值事项进行了审议:
中国重工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估值人员除业务关系外与中国重工及中国船舶均无其
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
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中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均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
现与估值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估值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估值中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运用符合市
场惯例且符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分析方法,对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本
次估值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
程序,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所选用的估值方法合理,参照数据、资料
可靠,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估值方法与估值
目的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的估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国重工利益或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所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结论合理,
估值定价公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六章 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概要如下: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吸并方:中国船舶
被吸并方:中国重工
签订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二)换股吸收合并
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中国船舶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
并中国重工,即中国船舶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
有的中国重工股份。
本次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
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中国船舶因本次
换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1)换股吸收合并双方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为中国船舶,被吸并方为中国重工。
(2)换股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中国船舶为本次合并之目的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3)换股对象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对象为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国重工
全体股东,即于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未申报、部分申报、无权申报或无效申报行使现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金选择权的中国重工股东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以及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提供现金选择
权而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将全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
行的 A 股股票。
吸收合并双方董事会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4)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为吸收合并双方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合并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船舶
和中国重工的换股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确定,并由此确
定换股比例。
中国船舶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 37.84 元/股,即中国船舶的
换股价格为 37.84 元/股。
中国重工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 5.05 元/股,即中国重工的
换股价格为 5.05 元/股。
每 1 股中国重工股票可以换得中国船舶股票数量=中国重工的换股价格/中国船舶的
换股价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根据上述公式,中国重工与中国船舶
的换股比例为 1:0.1335,即每 1 股中国重工股票可以换得 0.1335 股中国船舶股票。
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实施日(包括首尾两日),除吸收合并
双方任一方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或者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须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外,换股
比例在任何其他情形下均不作调整。
(5)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中国重工的总股本为 22,802,035,324 股,参与本次换股的中国
重工股票为 22,802,035,324 股。参照本次换股比例计算,中国船舶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044,071,71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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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起至换股实施日(包括首尾两日),若吸收合并双方
任何一方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上述换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中国重工换股股东取得的中国船舶股票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数
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每一位股东依
次发放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时则
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6)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中国船舶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 A 股股份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7)权利受限的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
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被司法冻结或存在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中国重工
的股份(如有),该等股份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中国船舶的股份,原在中国重工的股份
上设置的质押、被司法冻结的状况或其他权利限制将在换取的相应的中国船舶股份上继
续有效。
(三)中国船舶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指在参加中国船舶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
开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
次换股吸收合并双方签订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
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在
规定时间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中国船舶股东。
在中国船舶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中国船舶异议股东
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
相应减少;在中国船舶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中国船舶异
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收购请
求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中国船舶股份,如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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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国船舶承诺放弃中
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3、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中国船舶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收购请求权,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
易日的中国船舶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 30.27 元/股。
若中国船舶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起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包括首尾两
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购
请求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由中国船舶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收购请求权的提供方,在本次
交易过程中将向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中国船舶异议股东不得再向中国船
舶或其他同意本次交易的中国船舶股东主张收购请求权。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收购请求权的提供方承诺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无条件受让成功申报行使收购请求
权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所持有的中国船舶股份,并按照收购请求权价格向中国船舶异议
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中国船舶将确定实施本次收购请求权的股权登
记日。满足条件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可以进行申报行权。行使收
购请求权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中国船舶股份,在收购请求权
实施日,获得由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收购请求权价格支付的现金对价,同时将相对应
的股份过户到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名下。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受让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全部中国船舶股份,并相应支付现金对价。
登记在册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船
舶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
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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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股东,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3、在收购请求权申
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
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
已提交中国船舶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
权的股权登记日前将中国船舶股票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
户中,方能行使收购请求权。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须在收
购请求权的股权登记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可行使收购请求权。
因行使收购请求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行使收购请求权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
购请求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承担,
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此无明确规定,则各方将参照市场惯例
协商解决。
中国船舶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另行公告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
购请求权方案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请求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
(1)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为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3)可调价期间
中国船舶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交
易前。
(4)调价触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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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交
易前,出现以下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中国船舶董事会有权在可调价期间内召开会议审
议是否对收购请求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日收盘点位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点位跌幅超过 20%,且在该
交易日前中国船舶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换股吸收
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船舶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 20%;
少 10 个交易日收盘点位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点位跌幅超过
日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船舶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 20%。
(5)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中国船舶应在调价触发条件首次成就日与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满足日孰晚起 2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价格调整方案对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
权价格进行调整。可调价期间内,中国船舶仅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若中国船舶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
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若中国船舶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异议股东收购请求
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
调价基准日为中国船舶上述调价触发条件成就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调整后的中国船
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中国船舶股票交易均价的
(四)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指在参加中国重工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
开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
次换股吸收合并双方签订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
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
规定时间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中国重工股东。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在中国重工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中国重工异议股东
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
相应减少;在中国重工为表决本次交易而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中国重工异
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持有以下股份的登记在册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现金选
择权:1、存在权利限制的中国重工的股份,如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
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2、其合法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重工承诺放弃
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份;3、其他根据适用法律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
份。上述无权主张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于换股实施日按照换股比例转换成中国船舶本次
发行的股票。
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中国重工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
中国重工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的中国重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 4.04 元/股。
若中国重工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起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包括首尾两
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现金
选择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由中国船舶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在本次
交易过程中将向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中国重工异议股东不得再向中国重
工或其他同意本次交易的中国重工股东主张现金选择权。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承诺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无条件受让成功申报行使现金
选择权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所持有的中国重工的股份,并按照现金选择权价格向中国重
工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中国重工将确定实施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股
权登记日。满足条件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可以进行申报行权。行
使现金选择权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中国重工的股份,在现金
选择权实施日,获得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按照现金选择权价格支付的现金对价,同时将
相对应的股份过户到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名下。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施
日受让中国重工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全部中国重工的股份,并相应支付现金对价。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通过现金选择权而受让的中国重工的股份将在本次换股实施日全部
按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份。
登记在册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重
工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
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
工股东,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3、在现金选择权申
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
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已提交中国重工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担保物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须在现金选择
权的股权登记日前将中国重工的股份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
账户中,方能行使现金选择权。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须在
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前及时办理完提前购回手续,方可行使现金选择权。
因行使现金选择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
金选择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承担,
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此无明确规定,则各方将参照市场惯例
协商解决。
中国重工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另行公告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
金选择权方案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
(1)调整对象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调整对象为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3)可调价期间
中国重工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交
易前。
(4)调价触发条件
中国重工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交
易前,出现以下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中国重工董事会有权在可调价期间内召开会议审
议是否对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日收盘点位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点位跌幅超过 20%,且在该
交易日前中国重工每日的交易均价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换股吸收
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重工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 20%;
少 10 个交易日收盘点位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点位跌幅超过
日较换股吸收合并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重工的交易均价跌幅超过 20%。
(5)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中国重工应在调价触发条件首次成就日与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满足日孰晚起 2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价格调整方案对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
权价格进行调整。可调价期间内,中国重工仅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若中国重工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
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若中国重工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
权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调整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调价基准日为中国重工上述调价触发条件成就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调整后的中国重
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中国重工股票交易均价的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
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
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自行或促使第三方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提前
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相应未予偿还的债务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中国船舶承继。
(六)过渡期安排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均应当并促使其各个下属企业:1、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以往运营惯例和经营方式持续独立经营,且不会进行任何异常交
易或引致任何异常债务;2、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
持续维持与政府主管部门、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3、制作、整理
及保管好各自的文件资料,及时缴纳有关税费。
在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的任何一方应主动协助处理对方的合理请求,及时向对
方提供有关资产、财务账簿、会议记录、重大债权债务等相关文件。在确有必要的情况
下,一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出具说
明、共同向主管部门开展申报行为等),则另一方对此予以积极配合。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的安排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生效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于交割日进行交割。合并双方应于交
割日完成换股吸收合并协议项下约定的交割义务,签署资产交割确认文件。
自交割日起,中国重工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负债和义务均
由中国船舶享有和承担。中国重工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中国船舶办理中国重工所有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等财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
规定了特别程序)由中国重工转移至中国船舶名下的变更手续。如由于变更登记手续等
原因而未能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中国船舶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所持子公司的股权归属于中国船舶,并变更登
记为中国船舶的子公司。中国重工的分公司归属于中国船舶,并变更登记为中国船舶的
分公司。
除基于相关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主张提前清偿而提前清偿的债务外,吸收合并双方
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将自本次合并交割日起由中国船舶承继。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割日之后,中国重工签署的一切有效的合同/协议的主体变
更为中国船舶。
中国重工应当于交割日将其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资料、预留印鉴以及中国重工的所
有印章移交予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应当自交割日起,向中国船舶移交对其后续经营有重
要影响的任何及全部文件。
中国船舶应当在换股实施日将作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对价而向中国重工股东发行
的 A 股股份登记至中国重工股东名下。中国重工股东自新增股份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
成为中国船舶的股东。
(八)员工安置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船舶员工将按照其与中国船舶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劳
动合同,继续在中国船舶工作。中国重工的全体在册员工将由中国船舶全部接收并与中
国船舶签订劳动合同。中国重工作为其现有员工的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换股
吸收合并交割日起由中国船舶享有和承担。
在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相关股东大会召开前,吸收合并双方将分别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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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除经吸收合并双方各自股东大会批准进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之外,中国船舶及中国重
工截至换股实施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中国船舶的新老股东按持
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税费
无论本协议所述交易是否完成,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
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
扣及代缴义务。无相关规定时,则由导致该费用发生的一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及终止
(1)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经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经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经中国船舶集团决策通过;
(4)本次交易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5)本次交易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6)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7)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1)本协议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解除本协议;
(3)本次交易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各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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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
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均构成其违约,
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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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聚焦船舶海工装备和海洋科技应用领域,主要业务包括造船
业务(军、民)、修船业务、海洋工程及机电设备等。中国重工主要从事舰船研发设计
制造业务,涵盖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
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合并双方所处
行业属于“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属于《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
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
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
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中的船舶、海
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行业。
近年,国家相关部门密集出台了支持海洋和船舶装备行业发展的多项规划及政策,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报告期内,合并双方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而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合并双方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而被有权机关处以重
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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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中,合并双方均由中国船舶集团控制,本次交易为中国船舶集团下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
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及相关监管审核要求和意见可以不履行前述法规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申报程序,不存在违反国家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情
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存续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中国船舶股本总额均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社会公众持有
的股份比例不低于 10%,不会导致存续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合并双方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中,合并双方的换股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
市场参考价格,换股价格均不低于市场参考价格的 80%,并由此确定换股比例,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外,为保护异议股东权益,本次合并设置吸并方异议股东
收购请求权和被吸并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安排。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换股价格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五条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合并双方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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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
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换
股吸收合并涉及的中国重工的主要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本次合并生效条件得到满足
的情形下,由中国船舶承继及承接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
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自行或促使第三方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提前
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相应未予偿还的债务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中国船舶承继,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主要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
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存续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均显著增加,有利于存续公司增强持
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存续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存续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
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
生不利影响,存续公司将继续保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国船舶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完
成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承诺函。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对存续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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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存续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
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存续
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存续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保持规范运作。
本次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重组上市情形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中国船舶控股股东均为中船工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
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中国重工控股股东均为中船重
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控股股东为中船工业集团,实际控制人
为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国船舶控制权变更,
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后,吸收合并双方的业务将得到全面整合,有助于发挥规模效应,实现优
势互补,有利于存续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建设具有
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制造企业。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显著提升存续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交易完成后,
存续公司将成为全球领先的军民用船舶总装上市公司,有利于增强存续公司长期持续经
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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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
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中国船舶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
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 2023 年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占
比小幅上升,2024 年 1-8 月关联采购比例略有下降、关联销售比例基本持平。本次交易
完成后,存续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
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存续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关联交易,存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已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相
关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前后的关
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将大幅减少船舶总装同业竞争情形。
为规范同业竞争情形,存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相关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本次交易前
后的同业竞争情况”之“(三)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
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中国船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将继续在业务、资产、
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保持独立,中国船
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承诺函,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报告书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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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双方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 国 船 舶 2023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已 经 致 同 审 计 并 出 具 致 同 审 字 2024 第
计并出具信会计报字2024第 ZG1133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合并双方不存在最
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合并双方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并双方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
毕权属转移手续
根据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签订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中国船舶作为合并方暨存
续公司,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中国
船舶承继及承接,《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对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
确约定。
在本次交易履行完毕相关法律程序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中国重工的相关资
产按照交易合同约定由中国船舶承继及承接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并对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
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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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交易前,
中国船舶及中国重工均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限制、
禁止本次交易的情形。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及《上交
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吸收合并双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收合并双
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及其经办人员,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查且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
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及《上交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 6 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表的明
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
构的意见”之“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之“(一)中信证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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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
机构的意见”之“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之“(二)中信建投证券意见”。
(二)律师意见
吸并方律师意见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
之“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之“(三)吸并方律师意见”。
被吸并方律师意见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意
见”之“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之“(四)被吸并方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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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吸并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分析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5689 号”、
“致同审字(2023)
第 110A01592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中国船舶 2024 年 1-8 月财务报表,对
中国船舶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2,974,851.70 74.67% 13,340,323.60 75.02% 11,885,757.36 73.09%
非流动资产 4,401,477.94 25.33% 4,442,893.27 24.98% 4,376,453.42 26.91%
资产总计 17,376,329.64 100.00% 17,783,216.86 100.00% 16,262,210.78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6,262,210.78 万元、17,783,216.86 万元和
长。2024 年 8 月末,资产总额与 2023 年末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
中国船舶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3.09%、75.02%和 74.67%,
资产结构保持稳定。
(2)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5,613,910.82 43.27% 6,796,496.13 50.95% 5,739,740.14 48.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78.58 0.00% 20,620.49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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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衍生金融资产 - - 4,041.31 0.03% 309.90 0.00%
应收票据 24,272.77 0.19% 28,946.17 0.22% 24,571.60 0.21%
应收账款 319,565.23 2.46% 312,749.82 2.34% 370,968.15 3.12%
预付款项 2,170,889.60 16.73% 1,641,970.01 12.31% 1,523,297.52 12.82%
其他应收款 21,895.46 0.17% 17,770.86 0.13% 77,201.76 0.65%
存货 3,551,931.54 27.38% 3,629,092.10 27.20% 3,239,058.16 27.25%
合同资产 666,859.76 5.14% 371,128.96 2.78% 600,945.43 5.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10,940.80 2.40% 253,958.57 1.90% 200,345.95 1.69%
流动资产合计 12,974,851.70 100.00% 13,340,323.60 100.00% 11,885,757.36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和存货。2023 年末,中
国船舶流动资产总额为 13,340,323.60 万元,较 2022 年末增加 1,454,566.24 万元,主要
为货币资金和存货增加。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货币资金分别为 5,739,740.14 万元、6,796,496.13 万元和
币资金较 2022 年末增加 1,056,755.99 万元,主要由于当年完工交付船舶及新接订单增
加,取得下游客户销售回款及合同节点款。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交易性金融资产逐期减少,为下属子公司中船澄西结构性存款
到期收回。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370,968.15 万元、312,749.82 万元和
年末较 2022 年减少 58,218.33 万元,主要由于客户回款所致。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 24,571.60 万元、28,946.17 万元和 24,272.77
万元,整体金额较低且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预付账款分别为 1,523,297.52 万元、1,641,970.01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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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预付账款较 2023 年预付账款增加 32.21%,主要为随订单计划预付配套件采购款项增
加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交货期。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存货分别为 3,239,058.16 万元、3,629,092.10 万元和 3,551,931.5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25%、27.20%和 27.38%,主要为在产品及合同履约
成本金额随订单建造进度提升。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 600,945.43 万元、371,128.96 万元和
金额较 2022 年减少主要为子公司外高桥造船国产邮轮首制船项目完工交船,收回客户
较高金额结算款项。2024 年 8 月末合同资产金额较 2023 年末上升主要由于外高桥造船
二号大型邮轮等项目按履约进度确认合同收入但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收款节点。
(3)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16,237.94 0.37% 20,919.89 0.47% 187,711.66 4.29%
长期股权投资 1,556,504.54 35.36% 1,518,865.52 34.19% 998,899.15 22.8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5,478.95 2.85% 146,677.85 3.30% 137,699.35 3.15%
投资性房地产 59,595.28 1.35% 61,496.50 1.38% 64,364.05 1.47%
固定资产 2,056,581.40 46.72% 2,032,858.58 45.76% 1,928,383.09 44.06%
在建工程 111,988.34 2.54% 152,566.77 3.43% 199,876.69 4.57%
使用权资产 15,922.22 0.36% 20,316.09 0.46% 25,904.61 0.59%
无形资产 373,662.05 8.49% 391,070.41 8.80% 398,560.22 9.11%
商誉 14,423.12 0.33% 14,423.12 0.32% 14,423.12 0.33%
长期待摊费用 10,870.54 0.25% 11,510.38 0.26% 13,376.83 0.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213.55 1.37% 72,188.17 1.62% 86,174.53 1.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321,080.12 7.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01,477.94 100.00% 4,442,893.27 100.00% 4,376,453.4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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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船舶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4,376,453.42 万元、4,442,893.27 万元和
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5.99%、88.74%和 90.58%。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 998,899.15 万元、1,518,865.52 万元
和 1,556,504.5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82%、34.19%和 35.36%。2023 年
长期股权投资较 2022 年增加 519,966.37 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外高桥造船以 470,000.00
万元对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 34.97%股权。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固定资产分别为 1,928,383.09 万元、2,032,858.58 万元和
增加主要为在建工程转固及购置。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无形资产分别为 398,560.22 万元、391,070.41 万元和 373,662.0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11%、8.80%和 8.49%,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
使用权等,整体较为稳定。
(1)负债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10,522,389.87 87.34% 10,676,580.42 85.17% 9,449,303.17 84.1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5,840.94 12.66% 1,859,383.54 14.83% 1,784,135.35 15.88%
负债合计 12,048,230.81 100.00% 12,535,963.96 100.00% 11,233,438.52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负债总额分别为 11,233,438.52 万元、12,535,963.96 万元和
增加。
(2)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4,360.93 1.28% 558,331.75 5.23% 938,491.40 9.93%
交易性金融负债 1,827.99 0.02% 1,385.58 0.01% 6,608.73 0.07%
应付票据 264,211.04 2.51% 326,436.21 3.06% 442,824.51 4.69%
应付账款 2,602,547.81 24.73% 2,657,882.22 24.89% 2,259,315.54 23.91%
预收款项 12,028.07 0.11% 10,376.10 0.10% 10,373.34 0.11%
合同负债 6,701,270.63 63.69% 6,253,878.38 58.58% 4,948,361.43 52.37%
应付职工薪酬 55,442.04 0.53% 6,191.23 0.06% 11,804.85 0.12%
应交税费 10,675.21 0.10% 25,523.24 0.24% 34,669.47 0.37%
其他应付款 90,582.79 0.86% 40,750.08 0.38% 49,597.61 0.52%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15,113.20 2.04% 159,613.88 1.49% 164,289.68 1.74%
流动负债合计 10,522,389.87 100.00% 10,676,580.42 100.00% 9,449,303.17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3 年末流动负债为 10,676,580.42 万元,较 2022 年末增长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短期借款分别为 938,491.40 万元、558,331.75 万元和 134,360.93
万元,呈逐期下降趋势,主要为偿还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应付票据分别为 442,824.51 万元、326,436.21 万元和 264,211.04
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应付账款分别为 2,259,315.54 万元、2,657,882.22 万元和
加主要为根据生产计划采购原材料、船舶配套设备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合同负债分别为 4,948,361.43 万元、6,253,878.38 万元和
订单收取客户预付节点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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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 582,966.61 万元、636,211.76
万元和 434,330.15 万元,2023 年末较 2022 年末增长 9.13%,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增加。
(3)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898,401.63 58.88% 1,336,673.91 71.89% 1,094,344.62 61.34%
租赁负债 7,620.84 0.50% 11,558.33 0.62% 14,943.73 0.84%
长期应付款 157,785.00 10.34% 46,785.00 2.52% 5,690.00 0.3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1,585.37 1.41% 20,886.22 1.12% 27,557.67 1.54%
预计负债 321,498.40 21.07% 307,797.93 16.55% 356,348.42 19.97%
递延收益 36,314.02 2.38% 46,519.47 2.50% 45,267.56 2.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82,635.68 5.42% 89,162.67 4.80% 140,959.91 7.90%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99,023.44 5.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5,840.94 100.00% 1,859,383.54 100.00% 1,784,135.35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预计负债。2023
年末非流动负债总额为 1,859,383.54 万元,较 2022 年末增加 75,248.19 万元,主要为长
期借款增加。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长期借款分别为 1,094,344.62 万元、1,336,673.91 万元和
额波动为新增借款及转入流动负债和到期清偿。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5,690.00 万元、46,785.00 万元和 157,785.0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32%、2.52%和 10.34%,均为取得国拨基建款形成
的专项应付款。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预计负债分别为 356,348.42 万元、307,797.93 万元和 321,498.4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9.97%、16.55%和 21.07%。金额波动主要为待执行
的亏损合同和产品质量保证的计提金额变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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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
资产负债率 69.34% 70.49% 69.08%
流动比率(倍) 1.23 1.25 1.26
速动比率(倍) 0.90 0.91 0.9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86,286.33 608,442.19 520,214.31
利息保障倍数 9.47 6.59 4.5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16 21.89 15.78
存货周转率(次) 1.21 1.95 1.69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7 0.44 0.37
注 1: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值。
注 2:2024 年 1-8 月数据未年化。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较为平稳,不存在明显
波动,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整体呈上升趋势,偿债能力良好。
款余额下降。2023 年存货周转率高于 2022 年,主要由于行业景气度上升以及船东对交
付时间的需求,中国船舶提升了订单生产交付效率。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621.96 1,821,287.93 -3,702.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2,317.28 -1,124,371.69 -834,632.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9,327.30 -195,137.77 736,365.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3,668.82 474,758.09 -71,6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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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节点款。2024 年 1-8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采购现金支出增加。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主要原因为中国船舶对定期存款
的存取分别计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中核算所致。
年 1-8 月,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偿还借款。
(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损益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总收入 4,792,338.03 7,483,850.44 5,948,523.24
其中:营业收入 4,792,338.03 7,483,850.44 5,948,523.24
营业总成本 4,654,609.61 7,275,526.90 6,082,753.69
营业成本 4,331,903.00 6,692,889.01 5,491,558.03
税金及附加 14,381.01 23,055.72 19,619.59
销售费用 3,050.18 67,173.59 25,714.83
管理费用 184,209.05 309,587.49 368,307.12
研发费用 224,095.17 313,914.10 307,224.71
财务费用 -103,028.80 -131,093.02 -129,670.59
其他收益 32,947.48 66,707.94 90,608.12
投资收益 39,047.72 53,940.31 235,044.4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1.11 -556.25 -1,353.83
信用减值损失 567.04 -2,345.68 -2,228.95
资产减值损失 1,145.39 -26,733.34 -150,450.30
资产处置收益 -228.18 113.12 3,851.77
营业利润 211,318.99 299,449.64 41,240.77
营业外收入 9,142.02 3,385.59 178,347.55
营业外支出 616.90 611.07 2,187.94
利润总额 219,844.12 302,224.16 217,4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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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所得税费用 18,069.03 6,757.80 130,065.46
净利润 201,775.09 295,466.36 87,334.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96,947.88 295,739.70 17,247.04
少数股东损益 4,827.21 -273.33 70,087.89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7,507.88 5,465.53 -18,521.19
综合收益总额 164,267.20 300,931.89 68,813.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9,440.00 301,385.62 -1,816.1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827.21 -453.73 70,629.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66 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66 0.04
注:上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损
失以负数列示。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5,948,523.24 万元、7,483,850.44 万元和
产品交付规模增加。2023 年,子公司外高桥造船处置海工平台产生 265,890.90 万元收
益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4,726,725.73 98.63% 7,355,217.38 98.28% 5,841,899.10 98.21%
其他业务收入 65,612.30 1.37% 128,633.06 1.72% 106,624.14 1.79%
合计 4,792,338.03 100.00% 7,483,850.44 100.00% 5,948,523.24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21%、98.28%和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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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船舶造修及海洋工程 4,584,152.83 96.98% 7,042,032.61 95.74% 4,999,121.17 85.57%
机电设备及其他 142,572.90 3.02% 313,184.77 4.26% 456,178.07 7.81%
动力装备 - - - - 386,599.86 6.62%
合计 4,726,725.73 100.00% 7,355,217.38 100.00% 5,841,899.10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船舶造修及海洋工程业务,2023 年
较 2022 年增长 40.87%。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机电设备及其他主要产品类型为 LNG 罐箱、环保除锈等设备
及钢结构件等。
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63.77%股权增资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后不再对其控股及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内 1,449,603.46 30.67% 3,368,095.18 45.79% 3,423,277.23 58.60%
国外 3,277,122.28 69.33% 3,987,122.20 54.21% 2,418,621.87 41.40%
合计 4,726,725.73 100.00% 7,355,217.38 100.00% 5,841,899.10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来自国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有所提升,主要为来自国外亚洲、
欧洲地区收入增长。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主营业务产品毛利及构成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毛利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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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船舶造修及海洋工程 417,855.49 94.73% 713,664.65 93.77% 311,204.41 72.58%
机电设备及其他 23,252.23 5.27% 47,399.71 6.23% 55,787.37 13.01%
动力装备 - - - - 61,805.60 14.41%
合计 441,107.72 100.00% 761,064.36 100.00% 428,797.38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毛利主要来源于船舶造修及海洋工程业务,主要由于订单及产
品交付增加,2023 年及 2024 年 1-8 月该业务毛利占比提升至 90%以上。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船舶造修及海洋工程 9.12% 10.13% 6.23%
机电设备及其他 16.31% 15.13% 12.23%
动力装备 - - 15.99%
合计 9.33% 10.35% 7.34%
报告期内,2023 年及 2024 年 1-8 月毛利率较 2022 年有所提升,主要为造船市场需
求增加,中国船舶交付产品单船均价有所提升。
由于各年交付产品类型有所差异。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3,050.18 0.06% 67,173.59 0.90% 25,714.83 0.43%
管理费用 184,209.05 3.84% 309,587.49 4.14% 368,307.12 6.19%
研发费用 224,095.17 4.68% 313,914.10 4.19% 307,224.71 5.16%
财务费用 -103,028.80 -2.15% -131,093.02 -1.75% -129,670.59 -2.18%
合计 308,325.60 6.43% 559,582.17 7.48% 571,576.06 9.61%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较低且呈下降趋势,主要为管
理费用占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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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次交付船型计提销售服务费比例较高。2024 年 1-8 月,中国船舶销售费用下降主要
由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 号)将质量保证计提的预计负债
计入营业成本而非销售费用。2022 年、2023 年销售费用根据中国船舶此前披露财务报
告数据仍计入销售费用。
中国船舶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修理费等。2022 年金额较高主要由于因不可
抗力导致的停工损失费用,报告期内整体金额呈下降趋势。
中国船舶研发费用主要为研发领用材料、人员工资等费用,报告期内金额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财务费用为负,主要由于利息收入高于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政府补助 28,628.31 66,230.79 89,961.05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4,030.60 195.69 319.47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288.57 281.46 327.60
合计 32,947.48 66,707.94 90,608.12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其他收益分别为 90,608.12 万元、66,707.94 万元和 32,947.48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款。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存货跌价损失 -1,145.39 26,733.59 148,070.3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2,379.7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0.25 0.25
合计 -1,145.39 26,733.34 150,4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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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船舶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 150,450.30 万元、26,733.34 万元和
-1,145.39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减少主要为前期签署的低价订单逐步交付,因市场行
情回暖新签订单价格提升,相应亏损合同计提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78,347.55 万元、3,385.59 万元和 9,142.02
万元。2022 年营业外收入金额较高主要为广船国际确认土壤修复及补偿款项。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2,187.94 万元、611.07 万元和 616.90 万元。
船国际解除设备采购协议产生 749.92 万元损失。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452.32 99.82 237,550.72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28,840.99 67,042.62 78,170.60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2,190.83 -1,252.97 -795.05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776.1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5.87 74.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 413.18 71.98
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265,890.9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514.99 2,684.32 176,512.52
小计 34,712.83 335,033.74 492,360.97
所得税影响额 2,662.93 5,021.11 111,381.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448.30 5,208.24 88,910.02
合计 25,601.59 324,804.40 292,0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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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外高桥造船处置海工平台资产确认的 26.59 亿元收益。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毛利率 9.61% 10.57% 7.68%
期间费用率 6.43% 7.48% 9.61%
净利率 4.21% 3.95% 1.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4% 6.29% 0.38%
注 1: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注 2:2024 年 1-8 月数据未年化。
年均有所提升,主要由于订单增加收入规模上升,以及产品平均售价提升所致。2023
年及 2024 年 1-8 月,期间费用率较 2022 年有所下降,主要由于管理费用下降所致。
二、被吸并方行业特点和竞争能力的讨论与分析
中国重工所处行业特点和竞争能力的讨论与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被吸并方
基本情况”之“五、被吸并方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二)所处行业情况及竞争情况”。
三、本次交易前被吸并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9000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对中国重工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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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5,539,464.50 71.63% 14,057,755.19 70.83% 13,371,447.62 70.43%
非流动资产 6,156,043.46 28.37% 5,788,938.09 29.17% 5,612,674.29 29.57%
资产总计 21,695,507.96 100.00% 19,846,693.28 100.00% 18,984,121.91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资产总额分别为 18,984,121.91 万元、19,846,693.28 万元和
报告期内,
中国重工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0.43%、70.83%和 71.63%,
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2)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386,474.00 53.97% 7,626,475.13 54.25% 7,492,246.54 56.03%
衍生金融资产 - - - - 37,503.12 0.28%
应收票据 45,465.23 0.29% 78,607.32 0.56% 87,876.90 0.66%
应收账款 981,600.12 6.32% 857,240.81 6.10% 887,669.51 6.64%
应收款项融资 80,215.84 0.52% 94,278.94 0.67% 94,687.84 0.71%
预付款项 2,278,208.95 14.66% 1,801,643.01 12.82% 1,644,646.36 12.30%
其他应收款 96,555.78 0.62% 118,879.64 0.85% 88,609.25 0.66%
存货 2,928,458.46 18.85% 2,867,150.00 20.40% 2,540,513.93 19.00%
合同资产 586,221.08 3.77% 490,722.48 3.49% 382,204.72 2.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4,455.65 0.80% 89,090.47 0.63% 82,230.64 0.61%
流动资产合计 15,539,464.50 100.00% 14,057,755.19 100.00% 13,371,447.62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13,371,447.62 万元、14,057,755.19 万元
和 15,539,464.50 万元,主要为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和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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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货币资金分别为 7,492,246.54 万元、7,626,475.13 万元和
定。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应收账款分别为 887,669.51 万元、857,240.81 万元和 981,600.1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64%、6.10%和 6.32%,整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预付款项分别为 1,644,646.36 万元、1,801,643.01 万元和
长主要为预付材料采购款和舰船配套件采购款增加。
中国重工存货分别为 2,540,513.93 万元、2,867,150.00 万元和 2,928,458.46
报告期内,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00%、20.40%和 18.85%。2023 年末较 2022 年末增
加 12.86%,主要为根据在手订单及排产计划组织生产导致合同履约成本增加。
(3)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49,618.28 0.81% 55,418.90 0.96% 109,741.71 1.96%
长期股权投资 983,048.89 15.97% 974,270.76 16.83% 962,877.74 17.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48,619.12 7.29% 486,419.34 8.40% 309,513.88 5.51%
投资性房地产 6,956.80 0.11% 7,072.25 0.12% 3,527.19 0.06%
固定资产 3,557,030.84 57.78% 3,349,005.37 57.85% 3,266,445.61 58.20%
在建工程 205,405.09 3.34% 193,148.13 3.34% 259,862.23 4.63%
使用权资产 54,683.30 0.89% 59,288.88 1.02% 55,910.35 1.00%
无形资产 614,219.95 9.98% 463,614.05 8.01% 477,827.61 8.51%
开发支出 15,973.82 0.26% 15,168.00 0.26% 9,884.78 0.18%
长期待摊费用 18,303.17 0.30% 16,620.38 0.29% 10,923.99 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9,291.65 2.43% 145,919.54 2.52% 125,175.21 2.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892.55 0.86% 22,992.48 0.40% 20,983.99 0.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56,043.46 100.00% 5,788,938.09 100.00% 5,612,674.2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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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5,612,674.29 万元、5,788,938.09 万元
和 6,156,043.46 万元,整体较为稳定。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962,877.74 万元、974,270.76 万元和
定,占比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 309,513.88 万元、486,419.34 万元和
他权益工具投资较 2022 年末增长 57.16%,主要为子公司大连造船协议受让中国船舶集
团持有的中船财务公司 4.588%股权。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固定资产分别为 3,266,445.61 万元、3,349,005.37 万元和
稳定。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无形资产分别为 477,827.61 万元、463,614.05 万元和 614,219.9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51%、8.01%和 9.98%,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
使用权等,占比有所上升。
(1)负债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11,062,604.99 83.56% 9,117,995.67 80.16% 7,962,527.10 75.9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76,294.55 16.44% 2,256,662.45 19.84% 2,519,085.68 24.03%
负债合计 13,238,899.54 100.00% 11,374,658.12 100.00% 10,481,612.78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负债总额分别为 10,481,612.78 万元、11,374,658.12 万元和
(2)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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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重工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79,386.38 2.53% 163,906.29 1.80% 457,369.69 5.74%
衍生金融负债 42,439.59 0.38% 27,101.31 0.30% 9,169.50 0.12%
应付票据 524,384.60 4.74% 686,252.63 7.53% 640,892.45 8.05%
应付账款 2,769,601.25 25.04% 2,406,811.85 26.40% 2,431,470.55 30.54%
合同负债 5,979,093.48 54.05% 4,570,241.91 50.12% 3,539,623.17 44.45%
应付职工薪酬 34,071.07 0.31% 24,952.49 0.27% 29,241.54 0.37%
应交税费 9,977.83 0.09% 18,937.17 0.21% 33,423.04 0.42%
其他应付款 285,036.39 2.58% 183,139.17 2.01% 199,462.39 2.51%
一 年内 到期的 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8,500.59 0.17% 24,574.31 0.27% 32,935.30 0.41%
流动负债合计 11,062,604.99 100.00% 9,117,995.67 100.00% 7,962,527.10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7,962,527.10 万元、9,117,995.67 万元和
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增加主要为合同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短期借款分别为 457,369.69 万元、163,906.29 万元和 279,386.38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74%、1.80%和 2.53%,为根据资金需求变化波动。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应付票据分别为 640,892.45 万元、686,252.63 万元和 524,384.6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05%、7.53%和 4.74%,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应付账款分别为 2,431,470.55 万元、2,406,811.85 万元和
升,占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合同负债分别为 3,539,623.17 万元、4,570,241.91 万元和
提升主要由于订单增加取得客户预付合同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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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588,939.47 万元、1,012,078.53
万元和 1,120,113.81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40%、11.10%和 10.13%。报告期
内增长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3)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1,370,196.00 62.96% 1,418,762.00 62.87% 1,727,916.00 68.59%
租赁负债 13,997.25 0.64% 15,928.12 0.71% 20,428.49 0.81%
长期应付款 499,711.06 22.96% 484,800.16 21.48% 472,921.85 18.7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5,920.54 2.57% 50,615.00 2.24% 42,989.60 1.71%
预计负债 31,896.44 1.47% 81,826.93 3.63% 61,404.98 2.44%
递延收益 67,163.55 3.09% 68,101.85 3.02% 68,601.76 2.7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7,409.71 6.31% 136,628.40 6.05% 124,823.01 4.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76,294.55 100.00% 2,256,662.45 100.00% 2,519,085.68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2,519,085.68 万元、2,256,662.45 万元
和 2,176,294.55 万元,主要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2023 年末较 2022 年末减少 10.42%,
主要为长期借款减少。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长期借款分别为 1,727,916.00 万元、1,418,762.00 万元和
较 2022 年末减少 17.89%,主要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472,921.85 万元、484,800.16 万元和
基建及科研项目拨款。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预计负债分别为 61,404.98 万元、81,826.93 万元和 31,896.44
万元,2024 年 8 月末较 2023 年末下降 61.02%,主要为待执行的亏损合同和产品质量保
证的计提金额变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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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
资产负债率 61.02% 57.31% 55.21%
流动比率(倍) 1.40 1.54 1.68
速动比率(倍) 1.14 1.23 1.3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55,700.14 190,824.12 18,703.82
利息保障倍数 2.90 -0.21 -2.9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45 5.35 5.20
存货周转率(次) 0.97 1.56 1.57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5 0.24 0.24
注:2024 年 1-8 月数据未年化。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5.21%、57.31%和 61.02%,流动比率分别
为 1.68、1.54 和 1.40,速动比率分别为 1.36、1.23 和 1.14。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资产负
债率有所上升,主要由于取得客户预付合同款导致合同负债增加所致。流动比率、速动
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合同负债和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导致整体流
动负债增速高于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8,703.82 万元、190,824.12 万元
和 255,700.14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90、-0.21 和 2.90,均显著提升,主要由于
随船舶行业景气度提升,中国重工盈利状况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20、5.35 和 3.45。2023 年,应收账
款周转率上升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期末应收账款略有下降。2024 年 8 月末,
中国重工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由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升。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57、1.56 和 0.97,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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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9,018.12 449,557.09 -359,884.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299.32 -1,346,064.67 -964,590.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863.14 -277,815.07 726,597.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5,520.95 -1,205,710.65 -451,639.82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59,884.97 万元、
负转正,主要由于取得合同预收款增加。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64,590.49 万元、
-1,346,064.67 万元和 88,299.32 万元。2024 年 1-8 月,中国重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为正,主要为定期存款到期收回资金。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26,597.47 万元、
-277,815.07 万元和 95,863.14 万元,主要为借款变动所致。
(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损益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总收入 3,171,696.98 4,670,266.76 4,415,493.47
营业收入 3,171,696.98 4,670,266.76 4,415,493.47
营业总成本 3,128,904.67 4,685,612.92 4,512,386.32
其中:营业成本 2,800,435.44 4,216,372.27 4,088,946.32
税金及附加 34,989.13 34,310.16 35,507.27
销售费用 17,603.72 27,716.71 23,079.18
管理费用 242,583.15 396,941.12 407,138.35
研发费用 107,366.33 151,519.13 143,213.32
财务费用 -74,073.10 -141,246.46 -185,498.11
其他收益 28,945.84 37,967.41 34,601.15
投资收益 20,931.44 20,511.71 14,410.02
信用减值损失 -10,025.57 -14,128.47 -16,5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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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资产减值损失 -11,249.95 -104,765.46 -186,561.60
资产处置收益 2,793.01 727.20 -981.64
营业利润 74,187.09 -75,033.77 -251,983.15
营业外收入 1,790.77 4,892.11 5,258.97
营业外支出 1,563.01 5,769.50 2,613.59
利润总额 74,414.85 -75,911.16 -249,337.77
所得税费用 600.86 4,084.08 -11,041.24
净利润 73,813.99 -79,995.24 -238,296.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2,738.87 -78,670.07 -221,106.29
少数股东损益 1,075.12 -1,325.18 -17,190.24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744.07 40,716.96 58,830.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47.23 435.80 -2,330.10
综合收益总额 81,558.06 -39,278.28 -179,465.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80,830.18 -38,388.91 -159,945.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27.89 -889.37 -19,520.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2 -0.035 -0.0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2 -0.035 -0.097
注:上表中“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损失以负数列示。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415,493.47 万元、4,670,266.76 万元和
国重工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21,106.29 万元、 -78,670.07 万元和
格较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所致。2024 年 1-8 月,中国重工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由于
船舶行业景气度提升,产品价格提升。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3,115,032.58 98.21% 4,568,282.30 97.82% 4,304,390.93 97.48%
其他业务收入 56,664.40 1.79% 101,984.46 2.18% 111,102.54 2.52%
合计 3,171,696.98 100.00% 4,670,266.76 100.00% 4,415,493.47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48%、97.82%和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 498,299.80 16.00% 978,306.26 21.42% 811,357.61 18.85%
海洋运输装备 1,332,910.25 42.79% 1,412,523.27 30.92% 1,384,011.08 32.15%
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 419,050.77 13.45% 857,590.78 18.77% 802,900.31 18.65%
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 588,691.80 18.90% 881,483.68 19.30% 870,079.67 20.21%
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 276,079.95 8.86% 438,378.30 9.60% 436,042.26 10.13%
合计 3,115,032.58 100.00% 4,568,282.30 100.00% 4,304,390.93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
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和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五类。2023 年,
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业务收入较 2022 年增长 20.58%,为中国重工收入增长的主要
来源。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436,285.27 46.11% 2,571,435.73 56.29% 2,574,588.25 59.81%
境外 1,678,747.31 53.89% 1,996,846.57 43.71% 1,729,802.68 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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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合计 3,115,032.58 100.00% 4,568,282.30 100.00% 4,304,390.93 100.0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境内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整体较为稳定,2024 年 1-8 月,境外
收入占比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主营业务产品毛利及构成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毛利占比 毛利 毛利占比
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 -21,394.12 -6.25% 51,113.95 12.70% 74,269.82 26.51%
海洋运输装备 135,796.24 39.65% -7,855.74 -1.95% -35,315.68 -12.60%
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 64,774.75 18.91% 130,682.30 32.46% 66,415.01 23.70%
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 104,209.18 30.43% 125,407.89 31.15% 95,852.13 34.21%
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 59,108.44 17.26% 103,265.31 25.65% 78,967.36 28.18%
合计 342,494.49 100.00% 402,613.71 100.00% 280,188.64 100.00%
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和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业务。2024 年 1-8 月,随
着民船业务景气度提升,海洋运输装备板块成为中国重工毛利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 -4.29% 5.22% 9.15%
海洋运输装备 10.19% -0.56% -2.55%
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 15.46% 15.24% 8.27%
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 17.70% 14.23% 11.02%
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 21.41% 23.56% 18.11%
合计 10.99% 8.81% 6.51%
报告期内,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板块毛利率下降,主要由于交付海洋开发装备
等产品毛利率较低所致。海洋运输装备板块毛利率上升,主要为以前年度承接的价格相
对较低的民船订单陆续交付,新交付产品毛利率改善。2023 年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
装板块毛利率较 2022 年上升 6.97 个百分点,主要为当年交付产品毛利率较高。舰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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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及机电装备板块毛利率上升,主要由于中国重工加强成本管控,交付产品毛利率增加。
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板块毛利率上升,主要为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船用清洁燃料供应
系统及智能装备等领域相关产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毛利率较高且收入规模提升。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7,603.72 0.56% 27,716.71 0.59% 23,079.18 0.52%
管理费用 242,583.15 7.65% 396,941.12 8.50% 407,138.35 9.22%
研发费用 107,366.33 3.39% 151,519.13 3.24% 143,213.32 3.24%
财务费用 -74,073.10 -2.34% -141,246.46 -3.02% -185,498.11 -4.20%
合计 293,480.09 9.25% 434,930.49 9.31% 387,932.74 8.79%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销售费用分别为 23,079.18 万元、27,716.71 万元和 17,603.7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52%、0.59%和 0.56%,整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管理费用分别为 407,138.35 万元、396,941.12 万元和 242,583.1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2%、8.50%和 7.65%,主要为修理费、办公费等费
用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研发费用分别为 143,213.32 万元、151,519.13 万元和 107,366.3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4%、3.24%和 3.39%,整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的财务费用分别为-185,498.11 万元、-141,246.46 万元和
-74,073.10 万元,财务费用为负主要由于利息收入高于利息费用。2023 年,财务费用上
升主要为汇兑损失增加;2024 年 1-8 月,财务费用上升主要为利率下降导致利息收入减
少。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专项补贴 6,771.14 13,416.43 17,5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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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稳岗补贴 589.37 824.31 1,999.76
产业扶持资金 6,157.66 3,721.49 657.09
进项税加计抵减 4,597.41 7,423.62 75.65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102.23 158.16 63.48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资金 - 898.94 -
其他补助 10,728.04 11,524.46 14,243.56
合计 28,945.84 37,967.41 34,601.15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其他收益分别为 34,601.15 万元、37,967.41 万元和 28,945.84
万元。2023 年其他收益较 2022 年增加主要为进项税加计抵减增加。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2,104.53 96,965.38 179,437.7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6,626.61 31.27 5,299.66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016.96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0.83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501.85 7,757.98 1,824.23
合计 11,249.95 104,765.46 186,561.6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186,561.60 万元、104,765.46 万元和
的部分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新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船(FPSO)、部分集装箱船等
新建船型技术含量高、建造工艺复杂,对部分在手船舶建造产品计提减值。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5,258.97 万元、4,892.11 万元和 1,790.77 万
元,整体金额较低。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2,613.59 万元、5,769.50 万元和 1,563.01 万
元,整体金额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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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16,057.84 20,053.63 15,657.34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 - 1,963.40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132.59 6,520.84 11,036.8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期净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10.69 -398.88 -328.45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
-11,361.66 - -
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6.26 -414.84 2,788.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672.38 4,591.31 -
小计 18,182.37 30,135.40 36,666.11
所得税影响额 2,554.01 2,064.13 2,740.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1.12 559.87 867.71
合计 15,367.25 27,511.41 33,057.78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非经常性损益对中国重工盈利
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毛利率 11.71% 9.72% 7.40%
期间费用率 9.25% 9.31% 8.79%
净利率 2.33% -1.71% -5.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6% -0.93% -2.62%
注:2024 年 1-8 月数据未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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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中国重工毛利率、净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上升,主要由于
船舶行业景气度上升,以前年度承接的价格相对较低的民船订单陆续交付,新交付产品
的价格及毛利率提升,盈利改善。
四、本次交易对存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
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存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聚焦船舶海工装备和海洋科技应用领域,主要从事造船业务
(军、民)、修船业务、海洋工程及机电设备业务等。中国重工主要从事舰船研发设计
制造业务,涵盖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
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将进一步巩固突出船海主业,整合双方优
势资源,优化船舶制造板块产业布局,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有效提升存续公司核心功
能、核心竞争力,进而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前后中国船舶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17,376,329.64 39,026,854.44 17,783,216.86 37,583,945.10
总负债 12,048,230.81 25,244,840.83 12,535,963.96 23,865,813.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资产
营业收入 4,792,338.03 7,915,247.80 7,483,850.44 12,138,601.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44 0.36 0.66 0.2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全部资产、负债、
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中国船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
入均显著提升,手持订单规模全球领先,新接订单结构持续优化及高附加值船舶订单增
长迅速,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有利于维护合并双方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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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后中国船舶资产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货币资金 5,613,910.82 14,000,384.82 6,796,496.13 14,422,971.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78.58 178.58
衍生金融资产 - - 4,041.31 4,041.31
应收票据 24,272.77 67,876.37 28,946.17 104,159.29
应收账款 319,565.23 1,280,814.30 312,749.82 1,160,111.37
应收款项融资 - 79,216.84 - 93,681.76
预付款项 2,170,889.60 4,435,837.61 1,641,970.01 3,425,846.84
其他应收款 21,895.46 118,450.34 17,770.86 136,650.50
存货 3,551,931.54 6,474,855.29 3,629,092.10 6,481,915.75
合同资产 666,859.76 1,250,105.91 371,128.96 861,849.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94,585.73 326,395.10 283,991.10 317,658.48
其他流动资产 310,940.80 435,396.45 253,958.57 343,049.04
流动资产合计 12,974,851.70 28,469,333.04 13,340,323.60 27,352,113.74
长期应收款 16,237.94 65,856.22 20,919.89 76,338.80
长期股权投资 1,556,504.54 2,539,553.43 1,518,865.52 2,493,136.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5,478.95 574,098.07 146,677.85 633,097.19
投资性房地产 59,595.28 66,552.08 61,496.50 68,568.75
固定资产 2,056,581.40 5,613,612.24 2,032,858.58 5,381,863.95
在建工程 111,988.34 317,393.43 152,566.77 345,714.90
使用权资产 15,922.22 70,605.52 20,316.09 79,604.97
无形资产 373,662.05 987,882.00 391,070.41 854,684.46
开发支出 - 15,973.82 - 15,168.00
商誉 14,423.12 14,423.12 14,423.12 14,423.12
长期待摊费用 10,870.54 29,173.72 11,510.38 28,130.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213.55 209,505.20 72,188.17 218,107.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892.55 - 22,992.4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01,477.94 10,557,521.40 4,442,893.27 10,231,831.36
总资产 17,376,329.64 39,026,854.44 17,783,216.86 37,583,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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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中国船舶资产规模显著提升,主要为货币资金、预付账
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金额增加。
本次交易前后中国船舶负债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短期借款 134,360.93 413,747.31 558,331.75 722,238.04
交易性金融负债 1,827.99 44,267.58 1,385.58 28,486.90
应付票据 264,211.04 785,144.50 326,436.21 1,008,697.45
应付账款 2,602,547.81 5,351,744.52 2,657,882.22 5,057,089.30
预收款项 12,028.07 12,028.07 10,376.10 10,376.10
合同负债 6,701,270.63 12,662,265.51 6,253,878.38 10,792,973.40
应付职工薪酬 55,442.04 89,513.11 6,191.23 31,143.72
应交税费 10,675.21 20,653.05 25,523.24 44,460.40
其他应付款 90,582.79 375,619.15 40,750.08 223,889.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4,330.15 1,554,443.96 636,211.76 1,648,290.29
其他流动负债 215,113.20 233,278.58 159,613.88 182,122.48
流动负债合计 10,522,389.87 21,542,705.34 10,676,580.42 19,749,767.33
长期借款 898,401.63 2,268,597.63 1,336,673.91 2,755,435.91
租赁负债 7,620.84 21,618.09 11,558.33 27,486.45
长期应付款 157,785.00 657,496.06 46,785.00 531,585.1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1,585.37 77,505.91 20,886.22 71,501.22
预计负债 321,498.40 353,394.84 307,797.93 389,624.86
递延收益 36,314.02 103,477.57 46,519.47 114,621.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82,635.68 220,045.39 89,162.67 225,791.0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5,840.94 3,702,135.48 1,859,383.54 4,116,045.99
总负债 12,048,230.81 25,244,840.83 12,535,963.96 23,865,813.32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中国船舶负债规模显著提升,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
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金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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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后中国船舶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流动比率(倍) 1.23 1.32 1.25 1.38
速动比率(倍) 0.90 1.02 0.91 1.06
资产负债率(合并) 69.34% 64.69% 70.49% 63.50%
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中国船舶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有所
提升。
整体而言,存续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偿债能力良好,不存在到期债务无法偿还
的情形,流动性风险较低。
(二)本次交易对存续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及机构等方面采
取有效的整合协同措施,具体如下:
(1)业务整合方面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将双方船海业务的专业化、体系
化、协调化整合,实现优势互补。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下属骨干船厂已在多年发展中形
成了各具独特竞争优势的产业与产品,本次重组将统筹优化骨干船厂产业发展布局,深
化核心技术资源整合,充分释放各大船厂在各自优势船型领域的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
中国船舶制造业在全球的影响力。
同时,本次交易将强化存续公司集中经营能力,增强下属各船厂的高端船型制造能
力,促进存续公司船海产品向高端化转型,打造“中国船舶”的品牌名片。本次整合将
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推动存续公司针对不同船厂特点进行差异化品牌统筹管理,倾斜资
源推动下属各大船厂建立主建船型的竞争优势和壁垒,进而充分发挥品牌知名度,提升
存续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
(2)资产整合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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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将充分利用吸收合并双方现有平台优势和资金
优势,在扩大存续上市公司业务规模的同时,高效统筹下属各子公司接单、排产、生产
安排,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吸收合并双方各项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整合后
的规模效应,降低建造成本,发挥各子公司的精益管理经验和各自的成本管控优势,提
高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同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的科研体系将深度融合,构
建完善的科研创新体系,实现研发设计、中试试验、总装建造全链条技术攻关,抢占技
术高点,增强存续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财务整合方面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经营的需要,统
一吸收合并双方的财务管理体系,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存续公司整体的财务合
规性和资金运用效率,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要求,从而
提高存续公司整体的财务合规性,增强整体管控能力。
(4)人员及机构整合方面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将进行人员与机构的整合,将根据业务运营和
管理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控体系和分工协作的业务架构,稳步推进双方人员及机构
整合。存续公司将充分发挥合并双方各自的人才优势、管理经验,增强相互间的互补和
协同,提高存续公司的治理水平、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提升经营绩效,控制经营风险。
另外,存续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优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团队和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确保存续公司长期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1)整合双方核心资源,有利于提高存续公司质量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整体规模和业务实力明显提升,通过核心资产及业务的
专业化整合以及对技术、人员、生产能力、客户、品牌、供应链等核心资源的协调,充
分发挥合并双方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聚焦价值创造、提高经营效益、提升品牌溢
价,有效提升存续公司核心功能、核心竞争力。存续公司将紧抓船舶制造行业转型升级
和景气度提升机遇,打造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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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决双方的同业竞争,增强存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船舶集团控制的上市公司,在船舶制造、维修领域业务重合度较高,构成同业竞争。本
次交易通过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对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进行重组整合,中国船舶、中国
重工下属船舶制造、船舶维修业务统一整合并入中国船舶,有利于规范同业竞争,增强
存续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吸收合并双方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存续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中国船舶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17,376,329.64 39,026,854.44 17,783,216.86 37,583,945.10
总负债 12,048,230.81 25,244,840.83 12,535,963.96 23,865,813.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资产
营业收入 4,792,338.03 7,915,247.80 7,483,850.44 12,138,601.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44 0.36 0.66 0.29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和营业收入
规模显著提升,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合并后存续公司每股收益将有所下降,但交易完
成后手持订单规模全球领先,新接订单结构持续优化及高附加值船舶订单增长迅速,持
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有利于维护合并双方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中国船舶已制定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具体情况如下:
(1)推动业务整合,提升存续公司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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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将加快合并双方船海业务资源整合,积极实现优势
互补,充分发挥双方下属骨干船厂独特的产业优势与产品优势。通过加强双方协同效应,
存续公司将统筹各大船厂主建船型建造,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存
续公司盈利水平,提高股东回报率。
(2)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存续公司经营效率
中国船舶已制定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
常有序进行。未来存续上市公司将继续加强成本管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合
并双方优势资源,进一步提升经营和管理能力,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全面有效地
提升存续公司经营效率。
(3)健全内控体系,强化存续公司风控能力
中国船舶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和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
作。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将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存续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强化股东回报,保障存续公司股东权益
中国船舶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规定,继续实行持续、
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为股东提供合理投资回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中国船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国船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请详见本报告书“第一
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
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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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及融资成本等因素,在有其他大规模资本支出需求时,继续利用上
市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货币资金、直接融资工具、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
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融资计划。
(2)本次交易职工安置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员工将按照其与中国船舶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继续在中国船舶工作。中国重工的全体在册员工将由中国船舶全部接收并与中国船舶签
订劳动合同。中国重工作为其现有员工的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交割日起由中国船舶享有和承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吸收合并双方已分别召开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换股吸
收合并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会对
存续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公允收
费水平确定,本次交易成本不会对存续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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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双方的财务会计资料
(一)中国船舶的财务会计资料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货币资金 5,613,910.82 6,796,496.13 5,739,740.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8.58 20,620.49
衍生金融资产 - 4,041.31 309.90
应收票据 24,272.77 28,946.17 24,571.60
应收账款 319,565.23 312,749.82 370,968.15
预付款项 2,170,889.60 1,641,970.01 1,523,297.52
其他应收款 21,895.46 17,770.86 77,201.76
存货 3,551,931.54 3,629,092.10 3,239,058.16
合同资产 666,859.76 371,128.96 600,945.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94,585.73 283,991.10 88,698.27
其他流动资产 310,940.80 253,958.57 200,345.95
流动资产合计 12,974,851.70 13,340,323.60 11,885,757.36
长期应收款 16,237.94 20,919.89 187,711.66
长期股权投资 1,556,504.54 1,518,865.52 998,899.1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5,478.95 146,677.85 137,699.35
投资性房地产 59,595.28 61,496.50 64,364.05
固定资产 2,056,581.40 2,032,858.58 1,928,383.09
在建工程 111,988.34 152,566.77 199,876.69
使用权资产 15,922.22 20,316.09 25,904.61
无形资产 373,662.05 391,070.41 398,560.22
商誉 14,423.12 14,423.12 14,423.12
长期待摊费用 10,870.54 11,510.38 13,376.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213.55 72,188.17 86,174.53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321,080.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01,477.94 4,442,893.27 4,376,4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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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总计 17,376,329.64 17,783,216.86 16,262,210.78
短期借款 134,360.93 558,331.75 938,491.40
交易性金融负债 1,827.99 1,385.58 6,608.73
应付票据 264,211.04 326,436.21 442,824.51
应付账款 2,602,547.81 2,657,882.22 2,259,315.54
预收款项 12,028.07 10,376.10 10,373.34
合同负债 6,701,270.63 6,253,878.38 4,948,361.43
应付职工薪酬 55,442.04 6,191.23 11,804.85
应交税费 10,675.21 25,523.24 34,669.47
其他应付款 90,582.79 40,750.08 49,597.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4,330.15 636,211.76 582,966.61
其他流动负债 215,113.20 159,613.88 164,289.68
流动负债合计 10,522,389.87 10,676,580.42 9,449,303.17
长期借款 898,401.63 1,336,673.91 1,094,344.62
租赁负债 7,620.84 11,558.33 14,943.73
长期应付款 157,785.00 46,785.00 5,69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1,585.37 20,886.22 27,557.67
预计负债 321,498.40 307,797.93 356,348.42
递延收益 36,314.02 46,519.47 45,267.56
递延所得税负债 82,635.68 89,162.67 140,959.9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99,023.4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5,840.94 1,859,383.54 1,784,135.35
负债合计 12,048,230.81 12,535,963.96 11,233,438.52
股本 447,242.88 447,242.88 447,242.88
资本公积 3,381,971.42 3,377,717.36 3,420,805.59
其他综合收益 -4,919.46 32,588.42 26,838.82
专项储备 3,042.50 1,307.92 1,280.66
盈余公积 120,789.63 120,789.63 115,535.27
未分配利润 962,712.27 855,212.96 573,776.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910,839.23 4,834,859.17 4,585,479.38
少数股东权益 417,259.60 412,393.73 443,292.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28,098.83 5,247,252.90 5,028,772.26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7,376,329.64 17,783,216.86 16,262,2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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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4,792,338.03 7,483,850.44 5,948,523.24
其中:营业收入 4,792,338.03 7,483,850.44 5,948,523.24
营业总成本 4,654,609.61 7,275,526.90 6,082,753.69
其中:营业成本 4,331,903.00 6,692,889.01 5,491,558.03
税金及附加 14,381.01 23,055.72 19,619.59
销售费用 3,050.18 67,173.59 25,714.83
管理费用 184,209.05 309,587.49 368,307.12
研发费用 224,095.17 313,914.10 307,224.71
财务费用 -103,028.80 -131,093.02 -129,670.59
其他收益 32,947.48 66,707.94 90,608.12
投资收益 39,047.72 53,940.31 235,044.4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1.11 -556.25 -1,353.83
信用减值损失 567.04 -2,345.68 -2,228.95
资产减值损失 1,145.39 -26,733.34 -150,450.30
资产处置收益 -228.18 113.12 3,851.77
营业利润 211,318.99 299,449.64 41,240.77
营业外收入 9,142.02 3,385.59 178,347.55
营业外支出 616.90 611.07 2,187.94
利润总额 219,844.12 302,224.16 217,400.39
所得税费用 18,069.03 6,757.80 130,065.46
净利润 201,775.09 295,466.36 87,334.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96,947.88 295,739.70 17,247.04
少数股东损益 4,827.21 -273.33 70,087.89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7,507.88 5,465.53 -18,521.19
综合收益总额 164,267.20 300,931.89 68,813.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59,440.00 301,385.62 -1,816.1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827.21 -453.73 70,629.87
注:上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损
失以负数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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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957,568.91 9,145,784.64 6,161,178.49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5,053.67 413,703.25 368,126.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068.76 204,306.65 179,289.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68,691.34 9,763,794.54 6,708,594.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109,161.32 7,063,820.73 5,942,780.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6,357.93 539,996.93 556,060.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258.52 241,111.16 75,295.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535.53 97,577.80 138,161.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86,313.30 7,942,506.61 6,712,296.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621.96 1,821,287.93 -3,702.1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2,773.82 37,664.43 245,203.7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24.94 15,996.01 48,676.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8.76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8,442.73 2,638,770.96 758,950.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7,954.29 2,693,525.96 1,075,423.68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96.25 494,676.84 128,44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6,603.09 3,081,040.11 1,638,055.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5,637.01 3,817,897.65 1,910,056.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2,317.28 -1,124,371.69 -834,632.5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87,330.00 2,032,466.06 2,702,553.9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103.81 43,075.00 30,94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433.81 2,075,541.06 2,733,502.9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52,290.28 2,113,892.16 1,904,006.8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1,979.47 69,437.53 78,548.40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82.11 - 1,311.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91.36 87,349.14 14,581.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71,761.11 2,270,678.83 1,997,137.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9,327.30 -195,137.77 736,3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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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963.15 -27,020.38 30,337.5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3,668.82 474,758.09 -71,631.2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47,901.12 2,473,143.03 2,544,774.2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44,232.30 2,947,901.12 2,473,143.03
(二)中国重工的财务会计资料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货币资金 8,386,474.00 7,626,475.13 7,492,246.54
衍生金融资产 - - 37,503.12
应收票据 45,465.23 78,607.32 87,876.90
应收账款 981,600.12 857,240.81 887,669.51
应收款项融资 80,215.84 94,278.94 94,687.84
预付款项 2,278,208.95 1,801,643.01 1,644,646.36
其他应收款 96,555.78 118,879.64 88,609.25
存货 2,928,458.46 2,867,150.00 2,540,513.93
合同资产 586,221.08 490,722.48 382,204.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1,809.38 33,667.38 33,258.81
其他流动资产 124,455.65 89,090.47 82,230.64
流动资产合计 15,539,464.50 14,057,755.19 13,371,447.62
长期应收款 49,618.28 55,418.90 109,741.71
长期股权投资 983,048.89 974,270.76 962,877.7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48,619.12 486,419.34 309,513.88
投资性房地产 6,956.80 7,072.25 3,527.19
固定资产 3,557,030.84 3,349,005.37 3,266,445.61
在建工程 205,405.09 193,148.13 259,862.23
使用权资产 54,683.30 59,288.88 55,910.35
无形资产 614,219.95 463,614.05 477,827.61
开发支出 15,973.82 15,168.00 9,884.78
长期待摊费用 18,303.17 16,620.38 10,923.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9,291.65 145,919.54 125,175.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892.55 22,992.48 20,983.99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项目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56,043.46 5,788,938.09 5,612,674.29
资产总计 21,695,507.96 19,846,693.28 18,984,121.91
短期借款 279,386.38 163,906.29 457,369.69
衍生金融负债 42,439.59 27,101.31 9,169.50
应付票据 524,384.60 686,252.63 640,892.45
应付账款 2,769,601.25 2,406,811.85 2,431,470.55
合同负债 5,979,093.48 4,570,241.91 3,539,623.17
应付职工薪酬 34,071.07 24,952.49 29,241.54
应交税费 9,977.83 18,937.17 33,423.04
其他应付款 285,036.39 183,139.17 199,462.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20,113.81 1,012,078.53 588,939.47
其他流动负债 18,500.59 24,574.31 32,935.30
流动负债合计 11,062,604.99 9,117,995.67 7,962,527.10
长期借款 1,370,196.00 1,418,762.00 1,727,916.00
租赁负债 13,997.25 15,928.12 20,428.49
长期应付款 499,711.06 484,800.16 472,921.8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5,920.54 50,615.00 42,989.60
预计负债 31,896.44 81,826.93 61,404.98
递延收益 67,163.55 68,101.85 68,601.7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7,409.71 136,628.40 124,823.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76,294.55 2,256,662.45 2,519,085.68
负债合计 13,238,899.54 11,374,658.12 10,481,612.78
实收资本(或股本) 2,280,203.53 2,280,203.53 2,280,203.53
资本公积 4,493,273.58 4,570,997.58 4,560,127.37
其他综合收益 179,632.25 192,611.45 156,416.03
专项储备 17,469.52 11,333.95 10,398.27
盈余公积 223,868.61 223,868.61 218,714.18
未分配利润 1,208,114.05 1,137,106.70 1,216,845.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402,561.53 8,416,121.82 8,442,704.84
少数股东权益 54,046.89 55,913.35 59,804.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56,608.42 8,472,035.17 8,502,509.13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1,695,507.96 19,846,693.28 18,984,1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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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总收入 3,171,696.98 4,670,266.76 4,415,493.47
其中:营业收入 3,171,696.98 4,670,266.76 4,415,493.47
营业总成本 3,128,904.67 4,685,612.92 4,512,386.32
其中:营业成本 2,800,435.44 4,216,372.27 4,088,946.32
税金及附加 34,989.13 34,310.16 35,507.27
销售费用 17,603.72 27,716.71 23,079.18
管理费用 242,583.15 396,941.12 407,138.35
研发费用 107,366.33 151,519.13 143,213.32
财务费用 -74,073.10 -141,246.46 -185,498.11
其他收益 28,945.84 37,967.41 34,601.15
投资收益 20,931.44 20,511.71 14,410.02
信用减值损失 -10,025.57 -14,128.47 -16,558.23
资产减值损失 -11,249.95 -104,765.46 -186,561.60
资产处置收益 2,793.01 727.20 -981.64
营业利润 74,187.09 -75,033.77 -251,983.15
营业外收入 1,790.77 4,892.11 5,258.97
营业外支出 1,563.01 5,769.50 2,613.59
利润总额 74,414.85 -75,911.16 -249,337.77
所得税费用 600.86 4,084.08 -11,041.24
净利润 73,813.99 -79,995.24 -238,296.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2,738.87 -78,670.07 -221,106.29
少数股东损益 1,075.12 -1,325.18 -17,190.24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744.07 40,716.96 58,830.93
综合收益总额 81,558.06 -39,278.28 -179,465.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80,830.18 -38,388.91 -159,945.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27.89 -889.37 -19,520.34
注:上表中“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损失以负数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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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68,036.85 5,848,814.91 4,261,922.0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9,316.98 184,231.53 214,011.3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5,471.08 372,517.05 448,985.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92,824.91 6,405,563.49 4,924,918.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94,204.77 4,683,827.04 4,032,520.0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1,817.83 657,010.67 658,792.0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7,271.44 146,834.74 86,936.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0,512.75 468,333.96 506,555.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3,806.79 5,956,006.40 5,284,803.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9,018.12 449,557.09 -359,884.97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08,321.54 1,048,896.94 1,659,847.2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2,528.72 104,072.81 226,863.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273.68 55,303.56 19,205.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7,215.19 1,213,842.49 1,914,702.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60,350.40 2,416,556.45 2,749,109.0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6.25 2,278.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8,915.87 2,559,907.16 2,879,292.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299.32 -1,346,064.67 -964,590.49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43,899.00 820,040.72 2,146,992.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85.60 22,337.22 39,072.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5,384.60 842,377.94 2,186,064.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87,751.61 1,021,210.43 1,330,53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60.98 35,782.09 55,923.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9,521.46 1,120,193.01 1,459,4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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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863.14 -277,815.07 726,597.4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37,659.62 -31,388.01 146,238.17
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5,520.95 -1,205,710.65 -451,639.82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35,979.98 3,041,690.63 3,493,330.4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81,500.93 1,835,979.98 3,041,690.63
二、中国船舶的备考财务会计资料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
《26 号准则》的相关规定编
制,仅供本次交易使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8 月
并利润表及相关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以中国船舶未经审计的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国重工 2024 年 1-8 月和 2023 年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
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本次交易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已实施完成,即本次
交易完成后所形成的中国船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并持续经营。
(1)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于 2023 年 1 月 1 日中国船舶已完成本次重组
拟发行的 3,044,071,716 股普通股股票,对于取得中国重工的资产、负债,以其原账面
价值持续计量,并相应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鉴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合并现
金流量表、备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中国船舶个别财务报表,亦未披露与金融工
具相关的风险、承诺事项等财务报表附注;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按“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3)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已按上述假定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架构,将中国船舶及
其子公司与中国重工及其子公司于相关期间及资产负债表日的重大交易及往来余额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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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抵销。
(4)由于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可能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各种税费等影响未在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8.31 2023.12.31
货币资金 14,000,384.82 14,422,971.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8.58
衍生金融资产 - 4,041.31
应收票据 67,876.37 104,159.29
应收账款 1,280,814.30 1,160,111.37
应收款项融资 79,216.84 93,681.76
预付款项 4,435,837.61 3,425,846.84
其他应收款 118,450.34 136,650.50
存货 6,474,855.29 6,481,915.75
合同资产 1,250,105.91 861,849.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26,395.10 317,658.48
其他流动资产 435,396.45 343,049.04
流动资产合计 28,469,333.04 27,352,113.74
长期应收款 65,856.22 76,338.80
长期股权投资 2,539,553.43 2,493,136.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74,098.07 633,097.19
投资性房地产 66,552.08 68,568.75
固定资产 5,613,612.24 5,381,863.95
在建工程 317,393.43 345,714.90
使用权资产 70,605.52 79,604.97
无形资产 987,882.00 854,684.46
开发支出 15,973.82 15,168.00
商誉 14,423.12 14,423.12
长期待摊费用 29,173.72 28,130.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9,505.20 218,1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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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8.31 2023.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892.55 22,992.4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557,521.40 10,231,831.36
资产总计 39,026,854.44 37,583,945.10
短期借款 413,747.31 722,238.04
交易性金融负债 44,267.58 28,486.90
应付票据 785,144.50 1,008,697.45
应付账款 5,351,744.52 5,057,089.30
预收款项 12,028.07 10,376.10
合同负债 12,662,265.51 10,792,973.40
应付职工薪酬 89,513.11 31,143.72
应交税费 20,653.05 44,460.40
其他应付款 375,619.15 223,889.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54,443.96 1,648,290.29
其他流动负债 233,278.58 182,122.48
流动负债合计 21,542,705.34 19,749,767.33
长期借款 2,268,597.63 2,755,435.91
租赁负债 21,618.09 27,486.45
长期应付款 657,496.06 531,585.1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7,505.91 71,501.22
预计负债 353,394.84 389,624.86
递延收益 103,477.57 114,621.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0,045.39 225,791.07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02,135.48 4,116,045.99
负债合计 25,244,840.83 23,865,813.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3,310,707.12 13,249,824.70
少数股东权益 471,306.50 468,307.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82,013.62 13,718,131.7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12.31
营业收入 7,915,247.80 12,138,601.33
营业成本 7,085,088.57 10,956,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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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8 月 2023.12.31
税金及附加 49,370.15 57,365.87
销售费用 20,653.90 33,591.12
管理费用 426,792.19 706,528.61
研发费用 331,461.50 465,433.23
财务费用 -177,101.90 -272,339.48
其他收益 61,893.32 104,675.35
投资收益 59,979.16 74,452.0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1.11 -556.25
信用减值损失 -9,458.53 -16,474.15
资产减值损失 -10,104.56 -131,498.80
资产处置收益 2,564.83 840.32
营业利润 283,968.73 223,259.57
营业外收入 10,932.80 8,277.70
营业外支出 2,179.91 6,380.57
利润总额 292,721.62 225,156.71
所得税费用 18,669.88 10,841.88
净利润 274,051.74 214,314.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68,149.41 215,913.34
少数股东损益 5,902.33 -1,598.51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9,763.81 46,182.49
综合收益总额 244,287.92 260,497.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38,732.83 261,840.4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555.10 -1,343.11
注:上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损失
以负数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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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前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完成前吸收合并双方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聚焦船舶海工装备和海洋科技应用领域,主要从事造船业务
(军、民)、修船业务、海洋工程及机电设备等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军用舰船、集装箱
船、散货船、液化气船、大型邮轮、军辅船、特种舰船、海工辅助船及其他机电设备等。
中国重工主要从事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业务,涵盖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
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等,主要产品包括
航空母舰、水面舰艇、军辅船、公务执法装备等军品和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气体
船、海工船、科考船等民品。二者业务领域重合度较高,且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企
业,构成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船舶集团下属从事船舶总装建造业务且相关主体控股权
不属于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下属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同业竞争情况
中 船 防 务 持 股
主要从事军、民用船舶制造业务,主要产品
股 30.98%、中船工业 船舶制造
气体船、海工装备等
集团持股 14.48%
主要从事军、民用船舶制造及海洋工程业
中国船舶集团持股 军、民用
超大型集装箱船、海洋工程及特种船等
主要从事 1.2 万吨以下江用特种船舶制造业
中国船舶集团重庆 务,与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主要从事的 3 万
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吨以上油轮、散货船、集装箱船等主要船型
小型民用
船舶制造
舶重工国际贸易有 2024 年初起已不再新签订船舶总装业务订
限公司持股 15.21% 单,交付完在手订单后将不再从事船舶总装
建造业务
原从事民用船舶制造业务,曾与中国船舶、
中船重工集团持股 中国重工构成同业竞争。已于 2021 年 11 月
民用船舶
制造
司持股 16.58%,渤海 订单,原临港厂区船舶总装建造业务相关资
造船持股 5.56% 产已于 2024 年 7 月转让至中国重工下属子
公司中船天津
上述情况系历史原因形成,并非本次交易新增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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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
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彻底解决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之间的同业竞
争。
存续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其他下属单位的同业竞争情况未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本
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将显著降低同业竞争,
进一步巩固与突出其船海主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存续公司将整合双方资源,优
化船舶制造板块产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有效提升核心功能、核心竞争力,全面推动
船舶制造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标准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世界一流船舶制造企业。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规范同业竞争,中国船舶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一、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
针对沪东中华、黄埔文冲、重庆川东、天津新港,本公司作如下安排:
由于沪东中华存在不宜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本公司承诺,在本承诺出具后三年内
剥离沪东中华不宜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使沪东中华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并向本次交
易后存续上市公司中国船舶董事会提议将沪东中华注入中国船舶,由中国船舶董事会审
议收购沪东中华相关资产的议案,并由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交中国船舶股东大会审
议。
中国船舶目前持有黄埔文冲 30.98%股权,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船防务”)持有黄埔文冲 54.54%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3 年和 2024
年 1-8 月,黄埔文冲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毛利占本次交易后存续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存
续上市公司”)对应科目(备考报表口径)的比例均低于 20%。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黄埔文冲船舶总装业务在手订单占存续上市公司的比例低于 15%,因此黄埔文冲同
业竞争事项对存续上市公司整体影响较小。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设立至今,中国船舶、黄埔文冲均拥有较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性。本公
司未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对任何一方从事相关业务带来不公平的影响。综上,中国船
舶与黄埔文冲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继续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本承诺出具后五年内向两家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议在符合届时
适用的证券监管、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尽一切合理努力综合运用
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转让、委托管理、业务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解决黄埔文冲与存续
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并由其决定是否提交两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
在消除存续上市公司与黄埔文冲之间的同业竞争前,黄埔文冲船舶总装业务不会对
存续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重庆川东主要从事 1.5 万吨以下的气体船和江用游船建造,尚未执行完毕的船舶总
装制造订单金额较低,占存续上市公司的比例低于 0.5%。
根据本公司的整体规划安排,重庆川东自 2024 年初已不再新签订船舶总装业务订
单,履行完毕现有船舶总装制造订单,此后将退出船舶总装建造业务,届时与本次交易
后存续上市公司不再构成同业竞争。
天津新港曾从事民用船舶总装建造业务,已于 2021 年 11 月全面终止船舶总装建造
业务并停工停产。截至本承诺出具日,天津新港已无任何船舶总装建造订单。
天津新港已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与中国重工全资二级子公司中船(天津)船舶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天津”)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天津新港原临港厂区船舶总
装建造业务相关资产已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给中船天津,天津新港已不持有从
事船舶总装业务所需相关资产。天津新港与本次交易后存续上市公司已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进一步保护存续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就下属公司与交易后中国船
舶之间同业竞争事项承诺与安排如下: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事业单位与中国船舶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公
司不会利用控制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中国船舶利益的行为,并将充分尊重和保证中国
船舶的经营独立、自主决策。
制度的规定,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股权关系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妥善处理涉及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
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和安排而给存续上市公司中国船舶造成损失,本公司将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同业竞争,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
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前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中国船舶本次交易前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船舶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船舶控股股东为中船工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船舶集团。
(2)子公司
持股比例
子公司
直接 间接
外高桥造船 100% -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100%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71.92%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00%
中船澄西 100% -
中船澄西(泰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51.00%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49.00% 51.0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持股比例
子公司
直接 间接
中船澄西华尔新特种涂装(无锡)有限公司 - 100%
江南造船 100% -
江南重工有限公司 - 100%
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 - 100%
上海中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100%
上海江南计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 100%
江南造船集团(上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100%
上海宝南置业有限公司 - 100%
上海南云置业有限公司 - 100%
上海奉舟置业有限公司 - 100%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56.58% -
广州广船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100%
广州永联钢结构有限公司 - 100%
广州龙穴管业有限公司 - 71.43%
广州市红帆酒店有限公司 - 100%
广州红帆科技有限公司 - 77.00%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100%
荣广发展有限公司 - 100%
泛广发展有限公司 - 80.00%
东发工程有限公司 - 100%
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00%
南方环境有限公司 - 95.00%
广东广船国际海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100%
(3)主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关联方关系
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黄埔文冲 联营企业
青岛汇海海洋钻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
镇江中船现代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关联方关系
上海齐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迈宇环保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兆和通风工程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江南造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外高桥沿江管业(南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湛江南海舰船高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米巴赫(上海)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东舟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南特种涂装实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乾首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广东广利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中梵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注 1:上海东舟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2024.2.6 完成注销;
注 2:青岛汇海海洋钻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12.24 完成注销。
(4)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淄博火炬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庆)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衡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舰船研究院(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研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究院)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长江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工程研究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七五〇试验场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五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七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七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九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四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六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二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三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船舶管理干部学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华北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集团投资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深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华南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海舟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国船舶集团广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广西造船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西南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东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BVI)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报社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重庆长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勐腊)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天禾船舶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邮轮产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文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斯达瑞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上海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瑞驰菲思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贸易广州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绿洲镇江船舶辅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绿洲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凌久高科(武汉)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蓝海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九江锅炉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华南船舶机械广州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华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恒宇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航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广州)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风光(上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船泛华(西安)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动力镇江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电子科技(三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财务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上海)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镇江中船现代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湛江南海舰船高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英辉南方造船(广州番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徐州欣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铁锚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凌安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华之洋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华海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海翼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大海信息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船舶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苏州市江海通讯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长欣线缆配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临港船舶装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上海中船勘院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九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船舶设计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司
上海中船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长兴金属处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长虹科技进修学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新程华海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斯达瑞船舶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市浦东上船职业技术学校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申博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赛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卢浦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凌耀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久远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江南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江南造船厂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江南原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江南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江南船舶管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华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华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沪旭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沪东造船阀门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衡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衡拓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海岳液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海迅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东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东欣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上海东鼎钢结构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船舶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崇明中船建设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厦门双瑞海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厦门双瑞船舶涂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七二五研究所)
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九江中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九江海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西朝阳机械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华联船舶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华昌国际船舶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湖北华舟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邯郸市中船久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海鹰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中船文冲兵神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中船南沙龙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造船厂技工学校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星际海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文船重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市广利船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黄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广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博航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泛华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中船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用阀门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工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工业工程公司船营厂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工业工程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一四研究所)
船舶档案馆(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七六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中船咨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中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雷音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蓝波今朝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安庆船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爱达邮轮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R&M Ship Technologies GmbH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HUNTER MARINE&OFFSHORE PTE.LTD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联
中船集艾邮轮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营企业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联
中船绿洲麦基嘉(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营企业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联
中船麦基嘉船舶装备有限公司
营企业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合
中船瓦锡兰发动机(上海)有限公司
营企业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合
Vista Shipping Limited
营企业
广州广船船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的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广州广船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的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注 1:徐州欣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3.10.7 完成注销;
注 2:重庆衡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9.11 完成注销。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比营 占比营 占比营
金额 金额 金额
业成本 业成本 业成本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
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 采购商品
联营企业
小计 1,744,853.72 40.28% 2,686,153.46 40.13% 1,714,842.15 31.23%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
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 接受劳务
联营企业
小计 159,276.57 3.68% 252,477.70 3.77% 129,574.12 2.36%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
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 构建长期资产
- - 12.12 0.00% - -
联营企业
小计 14,593.27 0.34% 42,754.48 0.64% 36,304.20 0.66%
合计 1,918,723.56 44.29% 2,981,385.63 44.55% 1,880,720.48 34.25%
(2)关联销售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比营 占比营 占比营
金额 金额 金额
业收入 业收入 业收入
中国船舶集团所
属单位
中 国 船 舶 集 团 合 销售商品
营联营企业
小计 489,321.52 10.21% 426,658.12 5.70% 336,088.53 5.65%
中国船舶集团所
属单位
中 国 船 舶 集 团 合 提供劳务
营联营企业
小计 38,267.18 0.80% 94,376.93 1.26% 42,801.64 0.72%
合计 527,588.70 11.01% 521,035.04 6.96% 378,890.17 6.37%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 租赁资产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设备 1,232.31 2,885.55 675.96
广东广利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 626.96 313.36 604.81
上海华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 360.50 22.02 58.46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房屋 164.86 245.91 272.65
中国船舶集团海舟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房屋 162.84 - -
上海江南造船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房屋 154.29 178.57 83.44
上海江南船舶管业有限公司 房屋、设备 65.70 131.40 140.19
中船华南船舶机械广州有限公司 设备 61.23 - 4.66
英辉南方造船(广州番禺)有限公司 设备 39.34 - 23.91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房屋 32.76 - -
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 房屋 31.86 43.81 71.40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28.49 7.64 2.88
上海江南饮食有限公司 房屋 18.83 12.56 -
上海兆和通风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 11.57 30.63 -
江西朝阳机械有限公司 房屋 3.09 3.09 -
外高桥沿江管业(南通)有限公司 房屋 1.83 - -
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房屋 1.65 3.30 1.6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租方 租赁资产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上海船舶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房屋 1.65 - -
青岛海西电气有限公司 房屋 0.22 1.27 -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房屋 - 186.41 543.62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广州)有限公司 房屋 - 56.16 44.93
上海江南原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 - 18.22 -
广州中丹船舶设计有限公司 房屋、设备 - 5.89 0.06
中国船舶集团广西造船有限公司 设备 - 4.42 4.42
中船瓦锡兰发动机(上海)有限公司 房屋 - - 1,484.11
Winterthur Gas & Diesel AG 房屋 - - 84.11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 房屋 - - 38.07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房屋 - - 34.76
广州黄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 - - 5.59
葫芦岛渤船重工船舶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房屋 - - 1.57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 - - 1.05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 - 0.21
合计 - 2,999.98 4,150.21 4,182.51
单位:万元
出租方 租赁资产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872.88 1,309.32 1,309.32
上海中船临港船舶装备有限公司 设备 584.45 751.89 919.34
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 房屋、设备 521.06 3,745.17 2,912.63
上海江南原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 384.64 387.50 207.68
上海瑞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 315.35 476.22 3.20
中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设备 76.11 114.16 -
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 57.57 115.14 115.14
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 房屋 33.61 47.97 50.63
上海华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 12.76 17.63 -
中国船舶集团深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7.40 12.69 12.69
上海江南造船厂有限公司 房屋 1.10 2.19 2.19
中船上海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房屋 - - 455.66
合计 2,866.93 6,979.88 5,988.4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4)与中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
存款余额 2,519,724.17 4,514,459.51 3,933,652.06
利息收入 32,341.79 69,603.55 71,000.83
贷款余额 - 195,156.50 551,004.89
利息支出 1,579.34 7,798.42 13,365.63
期间 签订结汇合约金额 签订购汇合约金额
单位:万元
期间 授信总额 实际发生额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金额 当期追加 当期收回 当期其他减少 期末金额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不存在资金拆出,均为关联方资金拆入。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拆入方 拆出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外高桥造船 中国船舶集团 55,000.00 2016.6.6 2031.6.5
广船国际 中国船舶集团 35,000.00 2024.6.27 2026.5.28
江南造船 中船工业集团 21,195.93 2015.12.28 2033.12.27
广船国际 中国船舶集团 20,000.00 2024.6.27 2026.3.28
广船国际 中国船舶集团 15,000.00 2024.6.26 2026.3.20
江南造船 中船工业集团 14,300.00 2016.9.18 2031.6.5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10,573.70 2015.12.29 2030.12.28
广船国际 中国船舶集团 10,000.00 2024.6.26 2026.5.28
广船国际 中国船舶集团 10,000.00 2024.6.26 2026.4.28
广船国际 中国船舶集团 10,000.00 2024.6.26 2026.6.25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3,750.00 2015.12.28 2030.12.27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3,750.00 2015.12.28 2030.12.27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3,092.00 2015.12.29 2030.12.28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510.00 2016.3.14 2031.3.13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1,920.00 2015.12.29 2030.12.28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1,920.00 2015.12.29 2030.12.28
中船澄西 中国船舶集团 1,000.00 2023.4.7 2025.4.7
合计 219,011.63 - -
注:中国船舶与中船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见本章之“二、本次交易前后的关联交易”之“(一)中国船舶本次交
易前的关联交易情况”之“2、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关联交易情况”之“(4)与中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之“1)
存贷款业务”,下同。
单位:万元
拆入方 拆出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90,000.00 2023.1.17 2024.2.28
外高桥造船 中船工业集团 55,000.00 2016.6.6 2031.6.5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45,000.00 2023.1.17 2024.4.25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40,000.00 2022.10.10 2024.1.16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5,000.00 2023.1.17 2024.2.28
江南造船 中船工业集团 22,495.93 2015.12.28 2033.12.27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0,000.00 2021.6.25 2024.6.24
江南造船 中船工业集团 14,300.00 2016.9.18 2031.6.5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11,173.70 2015.12.29 2030.12.2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拆入方 拆出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3,960.00 2015.12.28 2030.12.27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3,960.00 2015.12.28 2030.12.27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3,262.00 2015.12.29 2030.12.28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660.00 2016.3.14 2031.3.13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020.00 2015.12.29 2030.12.28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020.00 2015.12.29 2030.12.28
中船澄西 中国船舶集团 1,000.00 2023.4.7 2025.4.7
合计 341,851.63 - -
单位:万元
拆入方 拆出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80,000.00 2021.10.21 2023.9.21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80,000.00 2021.12.24 2023.10.20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60,000.00 2022.10.10 2023.7.28
外高桥造船 中船工业集团 55,000.00 2016.6.6 2031.6.5
外高桥造船 中船工业集团 40,000.00 2022.8.25 2023.7.20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40,000.00 2022.10.10 2024.1.16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40,000.00 2022.5.26 2023.10.20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40,000.00 2022.5.26 2023.9.21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6,000.00 2021.12.27 2023.4.21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5,000.00 2021.2.26 2023.2.2
江南造船 中船工业集团 24,995.93 2015.12.28 2033.12.27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4,000.00 2022.5.25 2023.4.21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0,000.00 2021.6.25 2024.6.24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0,000.00 2022.9.30 2023.9.21
江南造船 中船工业集团 14,300.00 2016.9.18 2031.6.5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12,373.70 2015.12.29 2030.12.28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10,000.00 2021.12.21 2023.1.20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10,000.00 2022.5.25 2023.1.20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9,000.00 2022.5.25 2023.2.2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4,380.00 2015.12.28 2030.12.27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4,380.00 2015.12.28 2030.12.2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拆入方 拆出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3,602.00 2015.12.29 2030.12.28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860.00 2016.3.14 2031.3.13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220.00 2015.12.29 2030.12.28
广船国际 中船工业集团 2,220.00 2015.12.29 2030.12.28
合计 650,331.63 - -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关联资金拆借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拆出方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中船工业集团 1,846.37 10,894.37 12,849.88
(6)代理业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佣金、代理费 8,746.08 8,790.59 4,707.48
中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佣金、代理费 2,883.84 4,107.69 5,988.10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BVI)有限公司 佣金、代理费 6,863.57 2,747.46 -
合计 18,493.49 15,645.74 10,695.58
中国船舶下属船厂在销售过程中与上述关联方作为联合卖方与客户签署船舶建造
合同,关联方在寻找潜在客户、协助各船厂与客户承接、洽谈及签约商谈过程中提供支
持服务,船厂按照船舶合同价支付一定比例佣金。
中国船舶下属船厂从境外采购设备时,前述关联方协助船厂取得进口项目批文或批
件、选择生产厂家或机型、商务条款洽谈及办理报关等手续,船厂按照进口设备合同金
额的一定比例向关联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7)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船舶作为担保方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外高桥造船 中国船舶集团 25,923.74 2022.8.30 2024.12.1 是
外高桥造船 中船工业集团 22,310.51 2021.3.17 2023.3.3 是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国船舶子公司外高桥海工 2021 年和 2022 年分别各签订 1 艘 FPSO 船体项目建造
合同,由中船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集团为该项目开立履约保函,由外高桥海工的母公司
外高桥造船就该事项向中船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集团提供反担保。中国船舶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
议案》。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中国船舶集团 外高桥海工 3,637.50 万美元 2022.8.30 2024.12.1 是
中船工业集团 外高桥海工 3,150.00 万美元 2021.3.17 2023.3.3 是
中船工业集团 外高桥造船 160,931.71 万元 2018.12.3 2025.1.13 是
(8)受托管理
委托方 受托方 被托管方 受托起始日 受托终止日 托管收益
澄西船舶修造
中船工业集团 中船澄西 2010.9.27 - 无收益
厂技工学校
中船工业集团委托中船澄西对中船澄西高级技工学校(包含澄西船厂技工学校实习
工厂)进行管理,并依法行使除股权或资产处置权以及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或所有者权
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9)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59,728.51 51,080.98 32,604.30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4,434.87 3,200.65 2,184.61
合计 64,163.38 54,281.63 34,788.91
应收票据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2,561.70 3,890.19 1,504.8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关联方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 -
合计 2,561.70 3,890.19 1,504.82
预付账款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1,739,548.00 1,239,645.98 1,175,032.03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6,529.65 30,016.91 15,984.14
合计 1,746,077.65 1,269,662.89 1,191,016.18
其他应收款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10,095.30 6,705.20 53,768.19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675.96 199.65 193.18
合计 10,771.26 6,904.85 53,961.37
合同资产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176,070.08 47,615.46 310,412.96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 -
合计 176,070.08 47,615.46 310,412.96
应收股利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 - 4,267.41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227.45 -
合计 - 227.45 4,267.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282,818.21 268,237.79 83,115.83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 -
合计 282,818.21 268,237.79 83,115.83
长期应收款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 559.52 176,415.93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 -
合计 - 559.52 176,415.93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应付账款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1,151,396.89 405,758.33 993,769.85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5,814.11 5,902.51 4,673.8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关联方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合计 1,157,211.00 411,660.84 998,443.67
应付票据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223,514.49 283,480.24 322,699.96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1,834.88 1,267.75
合计 223,514.49 285,315.12 323,967.71
合同负债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34,682.44 36,994.64 761,212.08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 -
合计 34,682.44 36,994.64 761,212.08
其他应付款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3,143.27 1,341.65 1,398.09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141.45 83.09 105.79
合计 3,284.72 1,424.74 1,503.88
(二)中国重工本次交易前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中国重工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重工控股股东为中船重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船舶集团。
(2)子公司
持股比例
子公司
直接 间接
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
中船红江机械常州有限公司 - 52.00%
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 - 100.00%
中船重庆智能装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00.00%
大连海跃船舶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
中船(重庆)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
重庆江增机械有限公司 - 100.00%
昆山江锦机械有限公司 - 100.00%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持股比例
子公司
直接 间接
青岛海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
重庆长征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中船吉海(昆山)高科有限公司 - 50.00%
大连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 100.00% -
大连船用阀门有限公司 100.00% -
大连达发铸造有限公司 - 100.00%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2.00% 22.40%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100.00%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德国)有限公司 - 100.00%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新加坡)有限公司 - 100.00%
厦门双瑞海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 - 100.00%
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舾装有限公司 - 100.00%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秦皇岛山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100.00%
秦皇岛山船重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00.00%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葫芦岛渤船重工船舶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100.00%
葫芦岛渤船舾装模块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
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
武汉武船计量试验有限公司 - 100.0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持股比例
子公司
直接 间接
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 45.06%
中船重工海融装备(海南)有限公司 - 100.00%
武汉武船特种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湖北武船鸿路重工有限公司 - 60.00%
武汉武船重型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武汉汉阳大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60.00%
武汉宝丰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4.00%
武汉孟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9.00%
武船集团南通顺融重工有限公司 - 60.00%
中船(武汉)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
天津武船海工一号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
天津武船海工二号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
天津武船海工三号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
天津武船海工四号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
天津武船海工五号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
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
山西平阳广日机电有限公司 - 55.00%
山西平阳煤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西安平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中船平阳环保工程(山西)有限公司 - 100.00%
中船重工七所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
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 - 76.40%
天津七所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
九江七所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中船重工双瑞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
厦门双瑞船舶涂料有限公司 - 90.00%
洛阳双瑞防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
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衡远科技有限公司 53.39% -
重庆(上海)汇丽建材有限公司 - 51.71%
重庆衡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97.59%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持股比例
子公司
直接 间接
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 85.04%
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中船(青岛)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100.00% -
中船船舶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100.00% -
武汉武船航融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
注 1:重庆衡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注 2:武汉武船航融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3)主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关联方关系
鞍钢股份-大船重工大连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大连大立钢制品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德瑞斯博海机械设备(大连)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奥赛能涡轮增压系统(重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海南省民德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山西美新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宜昌中南精密钢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动力镇江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铁锚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宜昌测试技术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武汉海王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青岛北海船厂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镇江中船现代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青岛)海洋装备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淄博火炬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青岛北海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安谱(湖北)仪器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淄博火炬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付家庄国际村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永志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凌耀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海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重齿运维动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西安东仪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侯马平阳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齐耀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青岛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青岛杰瑞工控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船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通电子科技(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宜昌英汉超声电气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武船和园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齐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海翼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凌安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船舶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宜昌兴舟重型铸锻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湖北华舟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造船厂工具实业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青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爆炸加工研究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青岛海西电气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钢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西安海科重工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云南昆船五舟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青岛武船麦克德莫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洋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安庆中船动力配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华渝重工机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重工船舶推进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哈尔滨广瀚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云南昆船烟草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昆明海威机电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云南昆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黄冈贵金属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哈尔滨广瀚动力传动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船工程技术学校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沪东造船柴油机配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湖北海山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云南昆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山西)江淮科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宝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海王核能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纵横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海之韵商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唐山风帆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湖北长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通电子科技(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安庆船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辽海输油气设备(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资本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西安东仪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中船汉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柴油机动力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东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杭州应用声学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扬州船用电子仪器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南京船舶雷达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船舶通信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中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武汉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郑州机电工程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工程研究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天津航海仪器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上海)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苏自动化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南方环境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Winterthur Gas & Diesel AG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航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秦皇岛远舟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华海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九江锅炉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澄西(泰州)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洛阳双瑞精铸钛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华联船舶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新程华海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贸集团西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九江中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中船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天禾船舶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武汉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船绿洲镇江船舶辅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星惯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安特瑞(重庆)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西南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大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西朝阳机械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斯达瑞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恒宇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昆明船舶设备研究试验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船舶设计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西旗领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蓝波今朝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沪东造船阀门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九江海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海疆(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中船远东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海升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斯玛德(无锡)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无锡东方长风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凌久电气(武汉)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海迅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凌久高科(武汉)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葫芦岛渤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泛华(西安)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东欣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大连船舶工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工业工程公司船营厂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庆液压机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工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船舶信息研究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工业中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九江中船长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红帆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瑞驰菲思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中船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绿洲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西安精密机械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苏州市江海通讯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西南(重庆)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郑州海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长平(重庆)机械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湖北信安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勐腊)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衡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连江机械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技术档案馆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华之洋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汾西热能(山西)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报社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斯达瑞船舶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海王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清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长瑞实业(重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数字工程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大海信息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船舶管理干部学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洛阳七星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昆明七零五所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杭州瑞利声电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天津)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灵湖(昆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德瑞斯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凌久电子(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长江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扬州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衡拓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天津市旗领测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临港船舶装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南重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洋探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蓝海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九江精创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长欣线缆配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川船大业钢结构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重庆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江南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九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陕西海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西中船阀门成套装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扬州海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文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海王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船海经纪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海鹰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华南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渤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鹏力(南京)智能装备系统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青岛船研深海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沪东造船油嘴油泵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大连)海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广船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雷音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船重工集团热加工工艺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厦门双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西中船航海仪器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鲅鱼圈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智控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明珠酒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无锡齐耀华东隔振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编印社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船舶工业工程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测控技术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鞍山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中船咨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机关服务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昆明欧迈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海舟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船舶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北京)海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荷田大酒店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大连长海)船厂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中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船舶宾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舰船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西安华雷机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厦门双瑞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江苏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东鼎钢结构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黄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新疆新星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海装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龙江广瀚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广州)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张掖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东广船国际海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西安华雷船舶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广西造船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文船重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佛山科技开发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英辉南方造船(广州番禺)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大隆机器厂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斯卡帕诺监测遥控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文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无锡市海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无锡海鹰电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澄西扬州船舶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正镶白旗盛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哈密中船泰巽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洛阳双瑞万基钛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海岳液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东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汾西船舶电气(山西)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天津旗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上海东华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风电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广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鄄城海装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中船重工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贸易广州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京环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东海装海上风电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福建川东大华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船舶动力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黄埔造船厂技工学校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造船厂技工学校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衡拓液压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葫芦岛)特种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前卫海洋石油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市沪东锻造厂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五洲船用锅炉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长平(重庆)机械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兴城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滨州双瑞风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西南(重庆)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钦州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九江精密测试技术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大连渔轮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新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华中中船贸易武汉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泛华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新中动力机厂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江苏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船舶工艺研究所舟山船舶工程研究中心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齐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庆瑞欧机械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赛思亿(无锡)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中船文冲兵神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中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西安天虹电气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鹏力(南京)智能装备系统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所研究所厦门材料研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究院
广东广船国际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远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沪旭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沪江柴油机排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澄西高级技工学校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重工(唐山)船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华泾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凌久微电子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广州翼翔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江南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瑞洋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WinterthurGas&DieselAG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舰船研究院(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研究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上海申博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江苏杰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智控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无锡市海鹰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船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青岛研究所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船海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重齿(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武汉武船和园有限责任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注 1:中船重工柴油机动力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注 2:上海德瑞斯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注 3:重庆前卫海洋石油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注 4:上海市沪东锻造厂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注 5:大连渔轮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注 6:重庆瑞欧机械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6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注 7:上海沪江柴油机排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注 8:无锡市海鹰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注 9: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武汉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被准予注销登记。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比营 占比营 占比营
金额 金额 金额
业成本 业成本 业成本
中国船舶集团所
属单位
中 国 船 舶 集 团 合 采购商品
营联营企业
小计 1,066,385.84 38.08% 1,964,412.88 46.59% 1,415,334.65 34.61%
中国船舶集团所
属单位
中 国 船 舶 集 团 合 接受劳务
- - - - 506.63 0.01%
营联营企业
小计 70,608.15 2.52% 122,910.58 2.92% 63,734.56 1.56%
中国船舶集团所
属单位
中 国 船 舶 集 团 合 船舶销售佣
金 - - - - - -
营联营企业
小计 4,264.12 0.15% 11,467.48 0.27% 4,746.36 0.12%
合计 1,141,258.11 40.75% 2,098,790.94 49.78% 1,483,815.57 36.29%
买天津新港临港厂区部分资产。
(2)关联销售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比营 占比营 占比营
金额 金额 金额
业收入 业收入 业收入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
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 销售商品
联营企业
小计 389,872.86 12.29% 711,756.64 15.24% 548,553.81 12.42%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
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 提供劳务
- - 804.48 0.02% 684.88 0.02%
联营企业
小计 3,673.85 0.12% 26,079.00 0.56% 16,976.20 0.38%
合计 393,546.71 12.41% 737,835.65 15.80% 565,530.01 12.81%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 租赁资产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908.38 3,166.60 -
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房屋设备 - 1,411.72 1,528.34
青岛武船麦克德莫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 292.98 1,025.98 260.00
宜昌中南精密钢管有限公司 房屋 - 597.72 -
天津航海仪器研究所 房屋设备 242.52 346.60 295.36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房屋 99.33 265.69 218.09
武汉铁锚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 94.89 95.41
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房屋 88.80 94.04 222.54
中船重工重庆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 - 57.14 47.62
鞍钢股份-大船重工大连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房屋 - 55.34 -
武汉武船和园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66.14 45.20 13.53
上海沪江柴油机排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 - 18.18 25.00
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房屋 - 7.34 8.49
大连船舶工业工程公司 房屋 - 5.76 -
洛阳双瑞精铸钛业有限公司 房屋 2.57 5.14 3.86
大连船舶工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 - 3.77 -
中船重工(葫芦岛)特种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 - 117.9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承租方 租赁资产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 房屋 - - 2.29
武船工程技术学校 房屋 - 1.00 1.71
武汉武船和园有限责任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 设备 - 4.22 -
合计 1,700.73 7,206.34 2,840.15
单位:万元
本期金额
简化处理的
未纳入租赁 承担的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短期租赁和
负债计量的 支付的租 租赁负 增加的使
低价值资产
可变租赁付 金 债利息 用权资产
租赁的租金
款额 支出
费用
天津新港 房屋设备 5,358.08 - - - -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房屋设备 113.50 - 129.52 57.17 153.56
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设备 93.32 - - - -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房屋设备 8.41 - 2,468.75 253.82 -
北海船厂 房屋 - - 468.00 56.24 -
青岛武船麦克德莫特海洋工程有限
房屋 - - 49.58 13.59 -
公司
中船重工海疆(天津)融资租赁有
设备 - - 417.84 26.33 -
限公司
中船重工(青岛)海洋装备研究院
房屋 - - 203.85 15.04 316.26
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房屋 - - - 2.60 -
合计 5,573.30 - 3,737.55 424.78 469.82
天津新港 房屋设备 9,579.35 - - - -
中船工业集团 房屋 650.00 - - - -
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房屋设备 314.70 - - - -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房屋设备 28.94 - 2,264.91 469.02 9,874.02
云南昆船五舟实业有限公司 房屋 18.64 - - - -
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设备 15.72 - - - -
西安海科重工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 6.62 - - - -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房屋设备 0.84 - 129.52 15.43 -
北海船厂 房屋 - - 468.00 63.36 2,579.76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期金额
简化处理的
未纳入租赁 承担的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短期租赁和
负债计量的 支付的租 租赁负 增加的使
低价值资产
可变租赁付 金 债利息 用权资产
租赁的租金
款额 支出
费用
青岛武船麦克德莫特海洋工程有限
房屋 - - 20.82 23.06 -
公司
中船重工海疆(天津)融资租赁有
设备 - - 835.68 78.46 -
限公司
中船重工(青岛)海洋装备研究院
房屋 - - 124.62 16.42 571.77
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房屋 - - 22.94 1.27 104.42
天津市旗领测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 - 53.44 8.11 -
合计 10,614.80 - 3,919.93 675.13 13,129.98
天津新港 房屋设备 4,370.97 - - - -
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设备 4,174.83 - - - -
青岛北海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 697.38 - - - -
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房屋设备 441.26 - - - -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房屋设备 116.88 - 75.56 20.50 -
西安海科重工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 26.50 - - - -
云南昆船五舟实业有限公司 房屋 18.64 - - - -
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房屋 12.23 - - - -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房屋设备 6.65 - 2,180.23 98.86 -
大连中船远东有限公司 房屋 2.79 - - - -
中船工业集团 房屋 - - 390.00 - -
北海船厂 房屋 - - - 9.98 -
青岛武船麦克德莫特海洋工程有限
房屋 - - 45.89 24.00 -
公司
中船重工海疆(天津)融资租赁有
设备 - - 3,127.46 146.44 -
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中南有限公司 房屋 - - 74.91 13.16 -
天津市旗领测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 - 58.25 10.13 232.55
合计 9,868.13 - 5,952.29 323.08 232.55
(4)与中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
存款余额 4,742,742.53 4,850,683.31 3,901,687.78
利息收入 56,560.61 105,691.46 63,388.69
贷款余额 432,400.00 224,900.00 348,272.00
利息支出 4,071.49 3,426.72 14,803.65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不存在资金拆出,均为关联方资金拆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0 2024.4.4 2025.4.30
中船财务公司 14,000.00 2024.4.4 2025.1.26
中船财务公司 12,700.00 2024.4.4 2025.2.8
中船财务公司 2,400.00 2023.5.16 2026.5.11
中船财务公司 2,600.00 2023.5.31 2026.5.11
中船财务公司 3,000.00 2023.6.26 2026.5.11
中船财务公司 100,000.00 2023.12.21 2026.12.21
中船财务公司 50,000.00 2024.6.24 2025.6.24
中船财务公司 100,000.00 2024.6.25 2025.6.24
中船财务公司 100,000.00 2024.8.26 2027.8.26
中船财务公司 2,500.00 2023.12.26 2026.12.26
中船财务公司 7,200.00 2024.3.28 2026.3.26
中船财务公司 5,000.00 2022.9.1 2025.9.1
中船财务公司 7,500.00 2023.11.13 2026.11.9
中船财务公司 500.00 2024.7.30 2027.7.22
中船财务公司 3,000.00 2022.6.22 2025.6.22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 2023.3.29 2026.3.27
中国船舶集团 10,000.00 2024.6.28 2025.12.18
中国船舶集团 20,000.00 2024.7.26 2025.5.30
中国船舶集团 7,000.00 2024.6.28 2026.6.26
中国船舶集团 8,000.00 2024.6.28 2026.6.26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中船重工集团 20,000.00 2024.6.24 2026.6.16
中船重工集团 3,000.00 2023.2.10 2024.12.29
中船重工集团 100,000.00 2021.12.31 2024.12.30
中船重工集团 12,000.00 2023.6.15 2024.10.30
中船重工集团 40,000.00 2023.9.26 2024.10.30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中船财务公司 5,000.00 2022.9.1 2025.9.1
中船财务公司 6,000.00 2023.6.30 2024.6.28
中船财务公司 5,000.00 2023.11.30 2024.11.28
中船财务公司 5,000.00 2023.12.5 2024.11.28
中船财务公司 7,500.00 2023.11.13 2026.11.9
中船财务公司 1,000.00 2023.10.23 2024.10.23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 2023.8.16 2024.8.15
中船财务公司 12,700.00 2020.8.31 2024.8.30
中船财务公司 14,000.00 2020.7.29 2024.7.26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0 2022.4.18 2024.4.18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 2023.6.30 2026.6.30
中船财务公司 4,000.00 2023.3.29 2026.3.27
中船财务公司 3,000.00 2022.6.22 2025.6.22
中船财务公司 3,000.00 2023.6.26 2026.5.11
中船财务公司 2,600.00 2023.5.31 2026.5.11
中船财务公司 2,400.00 2023.5.16 2026.5.11
中船财务公司 100,000.00 2023.12.21 2026.12.21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0 2020.5.13 2024.5.10
中船财务公司 4,500.00 2020.9.16 2024.6.13
中船财务公司 2,700.00 2020.9.28 2024.6.26
中船财务公司 2,500.00 2023.12.26 2026.12.26
中船重工集团 100,000.00 2021.12.31 2024.12.30
中船重工集团 20,000.00 2022.6.27 2024.5.30
中船重工集团 43,000.00 2022.6.24 2024.2.2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中船重工集团 30,000.00 2022.6.24 2024.3.15
中船重工集团 61,000.00 2022.6.24 2024.4.15
中船重工集团 27,000.00 2022.10.20 2024.1.20
中船重工集团 23,000.00 2023.6.15 2024.2.26
中船重工集团 26,000.00 2023.6.15 2024.6.25
中船重工集团 23,000.00 2023.6.15 2024.5.30
中船重工集团 46,000.00 2023.6.15 2024.7.30
中船重工集团 12,000.00 2023.6.15 2024.10.30
中船重工集团 40,000.00 2023.9.26 2024.10.30
中船重工集团 100,000.00 2021.8.27 2024.8.27
中船重工集团 100,000.00 2022.6.30 2024.6.30
中船重工集团 3,000.00 2023.2.10 2024.12.29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中船财务公司 49,000.00 2022.12.20 2023.6.20
中船财务公司 40,000.00 2022.10.31 2023.10.31
中船财务公司 30,000.00 2020.4.29 2023.4.28
中船财务公司 27,000.00 2020.5.11 2023.5.11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0 2020.5.13 2023.5.12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0 2022.4.18 2023.4.18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0 2020.5.13 2023.5.12
中船财务公司 14,000.00 2020.7.29 2023.7.28
中船财务公司 12,700.00 2020.8.31 2023.8.31
中船财务公司 9,000.00 2020.5.13 2023.5.12
中船财务公司 8,000.00 2020.7.23 2023.7.21
中船财务公司 8,000.00 2020.8.5 2023.8.4
中船财务公司 7,500.00 2020.7.30 2023.7.28
中船财务公司 7,000.00 2020.5.20 2023.5.19
中船财务公司 6,000.00 2020.6.28 2023.6.28
中船财务公司 5,000.00 2022.9.1 2025.9.1
中船财务公司 4,500.00 2020.9.16 2023.9.1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中船财务公司 4,000.00 2022.12.13 2023.12.13
中船财务公司 4,000.00 2022.6.14 2023.6.13
中船财务公司 3,400.00 2022.12.27 2023.12.27
中船财务公司 3,000.00 2020.11.5 2023.11.3
中船财务公司 3,000.00 2022.11.25 2023.11.25
中船财务公司 3,000.00 2022.12.16 2023.12.15
中船财务公司 3,000.00 2022.7.1 2023.6.30
中船财务公司 3,000.00 2022.6.22 2025.6.20
中船财务公司 2,800.00 2020.8.5 2023.8.4
中船财务公司 2,772.00 2022.7.25 2023.7.25
中船财务公司 2,700.00 2020.9.28 2023.9.27
中船财务公司 2,500.00 2022.8.8 2023.8.8
中船财务公司 2,200.00 2020.10.29 2023.10.27
中船财务公司 2,200.00 2020.11.13 2023.11.13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 2020.8.21 2023.8.21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 2020.10.26 2023.10.26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 2022.11.24 2023.11.24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 2022.7.13 2023.7.13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 2022.10.18 2023.10.18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 2022.5.9 2023.5.9
中船财务公司 2,000.00 2022.7.18 2023.7.14
中船财务公司 1,500.00 2020.9.7 2023.9.4
中船财务公司 1,500.00 2020.8.27 2023.8.25
中船财务公司 1,000.00 2022.8.11 2023.8.10
中船财务公司 1,000.00 2021.9.13 2023.9.8
中船重工集团 100,000.00 2021.12.27 2023.12.27
中船重工集团 100,000.00 2021.12.31 2024.12.30
中船重工集团 100,000.00 2021.8.27 2024.8.27
中船重工集团 100,000.00 2022.6.30 2024.6.30
中船重工集团 61,000.00 2022.6.24 2024.4.15
中船重工集团 52,000.00 2022.6.23 2023.4.25
中船重工集团 50,000.00 2022.4.29 2023.2.28
中船重工集团 43,000.00 2022.6.24 2024.2.2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中船重工集团 40,000.00 2022.6.24 2023.6.20
中船重工集团 37,000.00 2021.9.29 2023.3.21
中船重工集团 31,000.00 2022.6.24 2023.12.13
中船重工集团 30,000.00 2022.2.18 2023.6.23
中船重工集团 30,000.00 2022.6.24 2024.3.15
中船重工集团 27,000.00 2022.10.20 2024.1.20
中船重工集团 20,000.00 2022.4.29 2023.6.23
中船重工集团 20,000.00 2022.10.20 2023.10.20
中船重工集团 20,000.00 2022.6.24 2023.10.13
中船重工集团 20,000.00 2022.7.1 2024.6.30
中船重工集团 20,000.00 2022.6.22 2023.4.25
中船重工集团 16,000.00 2022.6.24 2023.9.20
中船重工集团 10,000.00 2022.6.24 2023.7.20
报告期内,中国重工关联资金拆借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拆出方 2024 年 1-8 月 2023 年 2022 年
中船财务公司 4,071.49 3,426.72 14,803.65
中国船舶集团 117.00 - -
中船重工集团 1,184.59 11,817.72 15,606.91
合计- 5,373.08 15,244.44 30,410.56
(6)受托管理
托管 托管 托管收益 报告期内托
委托方 受托方 受托资产
起始日 终止日 定价依据 管收益
大连渔轮有 企业托管
中船重工集团 大连造船 2013.7.14 2024.7.14 无收益
限公司 协议
中船重工集团于 2013 年 7 月 14 日起委托大连造船对大连渔轮有限公司进行管理,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为签署协议时大连渔轮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数,大连渔轮有限公司
托管协议到期后续期至注销完成的 2024 年 10 月。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351,017.86 265,036.44 309,108.14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8,446.15 8,049.33 3,645.49
合计 359,464.01 273,085.77 312,753.63
应收票据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25,879.93 51,309.60 46,845.54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 -
合计 25,879.93 51,309.60 46,845.54
应收款项融资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12,151.99 26,778.30 50,972.37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 -
合计 12,151.99 26,778.30 50,972.37
预付账款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1,467,258.02 1,178,775.84 1,054,057.64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72,058.79 104,795.45 81,039.29
合计 1,539,316.80 1,283,571.29 1,135,096.94
其他应收款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40,385.48 42,606.24 19,993.93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142.80 23,278.93 24,409.88
合计 40,528.28 65,885.17 44,403.81
合同资产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87,356.05 39,442.00 6,942.37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95.22 12.89 -
合计 87,451.27 39,454.90 6,942.37
应收股利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517.16 517.16 517.16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 -
合计 517.16 517.16 5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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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8.31 2023.12.31 2022.12.31
应付账款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916,058.05 602,277.55 624,965.27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837.73 - 437.52
合计 916,895.78 602,277.55 625,402.80
应付票据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294,774.28 398,451.47 370,325.89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 -
合计 294,774.28 398,451.47 370,325.89
合同负债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532,998.77 507,622.84 635,346.18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 -
合计 532,998.77 507,622.84 635,346.18
其他应付款
中国船舶集团所属单位 146,357.38 46,380.13 45,938.39
中国船舶集团合营联营企业 - - 8.79
合计 146,357.38 46,380.13 45,947.18
(三)本次交易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的吸收合并方中国船舶、被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
舶集团。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的关联交易。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
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中国船
舶与中国重工之间的关联交易将得到消除。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中国船舶 2023 年、2024 年 1-8 月关联交易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关联采购 1,918,723.56 3,031,154.85 2,981,385.63 5,047,152.75
占比营业成本 44.29% 42.78% 44.55% 46.07%
关联销售 527,588.70 872,327.77 521,035.04 1,243,5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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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占比营业收入 11.01% 11.02% 6.96% 10.24%
本次交易后,中国船舶 2023 年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比例均小幅上升,2024 年 1-8
月关联采购比例略有下降、关联销售比例基本持平。
中国船舶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主要由于我国船舶制造行业主要布
局在中国船舶集团体内所致。中国船舶作为大型船舶总装上市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
需采购设备产品及配套设施,中国船舶集团为我国核心的军用船舶和民用船舶供应商,
是我国特大型国有企业,拥有齐全的舰船及相关配套能力,旗下船舶配套企业众多且产
品较为齐全,形成了产品配套、定点采购的业务模式,有利于供应链的安全稳定。中国
船舶向中国船舶集团下属的关联企业采购原材料及配套产品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
合理性和必要性。
中国船舶主要采购定价机制主要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不因关联关系影响定价公允性
或产生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平
等互利的原则,对关联交易情况予以规范,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易定价
的合理性和公允性,维护存续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存续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船舶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
与存续公司中国船舶的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
称“下属企事业单位”)将尽量减少与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并履行披
露义务,不会损害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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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或其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而导致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受到损失,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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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风险
鉴于本次交易的复杂性,自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署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的时间
跨度,证券市场相关政策变化、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
间进度乃至最终能否顺利完成产生影响,从而导致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
风险。
同时,还存在因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从
而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吸收合并双方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
次交易进程,作出相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1)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船舶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中国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船舶集团决策通过;
(4)本次交易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5)本次交易已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1)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经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予以注册;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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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未取得上述批准、核准前不予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手
续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与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相关的风险
为充分保护中国船舶股东和中国重工股东的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向符合条件
的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向符合条件的中国重工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最终不能实施,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异议股东不能行使收购请求
权或现金选择权,不得就此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异议股东申报行使收
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后不再持有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股票,如相关股票价格上涨,异
议股东将丧失未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带来的获利机会。
(四)强制换股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经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对吸
收合并双方全体股东(包括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弃权票或未出席股东大会也未委托
他人代为表决的股东)均具有约束力。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核准
后,于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未申报、部分申报、无权申报或无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的中国重工股东届时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以及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提供现金选择权而
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将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股票。
对于已经设置了质押、被司法冻结或存在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中国重工股票,
该等股份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中国船舶股票,原在中国重工股份上设置的质押、被司法
冻结的状况或其他权利限制将在换取的相应的中国船舶股票上继续有效。
(五)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风险
自本次合并的交割日起,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
人资格。中国船舶及中国重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债权人通知和公告程序,
并视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根据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或促
使第三方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吸收合并双方将积极向债权
人争取对本次合并的同意,但债权人对本次交易的意见存在不确定性。如吸收合并双方
债权人提出提前清偿相关债务或提供担保等要求,对合并后存续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可
能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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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交割的风险
自本次合并的交割日起,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
人资格。合并完成后,若中国重工的部分资产、合同等在实际交割过程中可能存在难以
变更或转移的特殊情形,可能导致部分资产、合同的交割完成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七)摊薄存续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和每股收益风险
本次交易实施后,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
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
入等将显著提升,业务及经营规模扩大;吸收合并双方的业务将得到全面整合,实现规
模效应及协同效应,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继续打造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
制造企业。但由于总股本增加,可能存在摊薄存续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和每股收益风险。
二、与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船舶行业发展。如发展规划方面,2023
年,国家相关部门相继颁布《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 年)》等行
业相关政策,瞄准现代航运、深远海养殖等重点目标,着眼我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需求,
全面推动船舶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标准化发展,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
力和质量水平。绿色发展方面,2023 年,国家相继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
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等政策文件,对我国船海产业清洁化、绿色化、
低碳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我国船舶工业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当前政策对
船舶行业发展形成积极推动作用,但若未来行业政策出现不利于船舶行业发展的变化,
则可能对存续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为主。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受到国际收支、经济波动、通货膨胀、外汇政策等国内外复杂
因素的影响。虽然中国船舶、中国重工通过开展期货或衍生品交易等措施降低汇率风险,
但是汇率变动对存续公司损益仍构成一定影响。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水平出现大幅波动,
可能对存续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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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流失和创新风险
根据《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预测,到 2025 年,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领域人才缺口达 26.6 万人,其中大部分为技术技能型人才。当前船舶行业高级船舶专
业人才、熟练技工较为紧缺,技能人才和创新人才的流失问题成为船舶配套行业发展的
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尤其是船舶绿色化、智能化等新技术需求逐渐呈现多元化路径,开
发适应未来市场需求的新船型方案亦呈多样性趋势,带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投入、
研发周期、高端技术人才需求等创新风险。如果存续公司未来人才管理方面不善,则可
能出现人才流失和创新风险。
(四)经济周期波动的市场风险
存续公司所处行业与全球航运业、海洋工程行业、国际贸易环境及政策、地缘政治
等密切相关,航运行业与海洋工程行业受全球经济增长、航运市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
等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一般全球经济增长时行业景气度会提升,航运指数及运价相
对较高,航运及海洋工程相关产品的需求将更旺盛,反之则需求降低。因此随着全球经
济等影响因素的周期性变化,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也呈现较为明显的周期性特
征。若未来存续公司所在的行业景气度下降,或全球经济增长、国际贸易环境及政策、
地缘政治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存续公司将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可能出现新船订单量
和新船价格下降的情况,进而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整合带来的业务管理风险
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合并后,存续公司资产、人员及业务规模均将显著提升,管理
的难度会有所提高。存续公司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特征、人力资源、管理特点等基
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整体健康、有序地发展。存续公司如不能有效的改善和优化
管理结构,则可能会对未来的经营造成一定风险。
(六)经营管理风险
存续公司生产经营用主要原材料为板材、型材等钢材,铜、铝等金属材料,焊材、
涂料及配套设备等。受宏观经济及供需情况变化影响,存续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
料价格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对存续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存续
公司未来将通过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与客户协商调整销售价格及收款进度、提高生产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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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和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等手段控制和缓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
不利影响。但是,未来仍不排除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对存续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的风险。
存续公司作为军、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对企业持续经营、社会
声誉等至关重要。随着技术创新及产品的不断升级,客户对存续公司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存续公司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可能对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船舶行业作为现代工业的集大成者,生产环境复杂是其显著特征。本次交易完成后,
存续公司生产任务量的快速增加,用工量提升、交叉作业增多,在动火作业、高空作业、
吊装作业等关键环节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加大。存续公司如不能有效的制定安全风险控制
措施,则可能会对未来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七)存续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存续公司账面
应收账款金额为 1,280,814.30 万元,合同资产为 1,250,105.91 万元,存货为 6,474,855.29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50%、4.39%、22.74%。若未来因宏观经济波动、行业
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存续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前述资产发生减值,进
而对存续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技术风险
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是中国船舶、中国重工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合并
双方掌握了大量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并及时通过申请专利,制定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管
理制度等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随着存续公司研发成果的持续积累和经营规模
的进一步扩张,以及产品技术复杂性及专利技术应用的广泛性而可能导致存在技术失密
或专利技术纠纷风险,由此可能对存续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船舶及海洋工程准备等制造所需要的技术在持续升级、相关产品在不断创新,
对公司产品研发、技术水准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存续公司出现研发投入不足、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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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水准提升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等问题,将可能对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对存续公司
未来的发展产生冲击。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际国内
政治经济形势、国际贸易政策、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
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吸收合并双方股票价格可能因上
述因素而波动。本次交易的相关审批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合并双方将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
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此外,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
“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该等前瞻性陈述
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
此本报告书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合并双方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
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
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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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后,吸收合并双方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不存在对各自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导致存续公司新增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会导致新增存续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存续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17,376,329.64 39,026,854.44 17,783,216.86 37,583,945.10
流动负债 10,522,389.87 21,542,705.34 10,676,580.42 19,749,767.33
非流动负债 1,525,840.94 3,702,135.48 1,859,383.54 4,116,045.99
总负债 12,048,230.81 25,244,840.83 12,535,963.96 23,865,813.32
资产负债率 69.34% 64.69% 70.49% 63.50%
本次重组被吸并方中国重工的资产、负债规模均较大,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
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的资产、负债规模显著提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三、吸收合并双方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
(一)被吸并方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中国船舶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
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被吸并方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船转让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国重工子公
司大连造船将所持有的渤船重工 100%股权以 11,447.65 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渤海造
船。上述事项已经中国重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交易不具有相关性。
司中船天津收购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
国重工全资子公司大连造船之全资子公司中船天津以自有资金 404,358.76 万元购买天
津新港部分资产。上述事项已经中国重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交易不
具有相关性。
船收购武汉武船航融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国重工
全资子公司武昌造船以自有资金 104,381.50 万元购买武船投资持有的武船航融 100%股
权。上述事项已经中国重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交易不具有相关性。
四、本次交易对存续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了规
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
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中国船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
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相
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中国船舶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后,存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船舶集团。存续公司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维护存续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五、本次交易后存续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中国船舶现行的现金分红政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船舶的现金
分红政策如下: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公司应当不断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
(二)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
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能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的情况下,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后,一般每年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就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论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发表明
确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应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配议案时,公司
应当通过现场交流、电话、传真、邮件等多种渠道与股东投资者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意见。
(五)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因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
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或
现金具体方案进行调整或者变更;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或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
董事会应进行详细论证,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六)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
情况和调整情况,依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次交易对存续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存续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广泛听取有关各方尤其是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切实维护股东和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相关方买卖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本次换股吸
收合并的合并双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并双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主要负责人;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
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吸收合并双方就本次交易停牌前 6 个月至本报告书披露之
前一日止。吸收合并双方将于本报告书经董事会审议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提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吸收合并双方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将在查询完毕后
补充披露查询结果及自查情况。
七、合并双方股票自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日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一)吸并方股票自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日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船舶对 A 股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交所申请,中国船舶 A 股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3
日开市起停牌。中国船舶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的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大盘
指数、行业指数的涨跌幅情况说明如下: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最后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4 年 8 月 5 日) (2024 年 9 月 2 日)
股票收盘价(元/股) 39.35 34.90 -11.30%
上证综指(000001.SH) 2,860.70 2,811.04 -1.74%
申 万 航 海 装 备 II 指 数 3,027.84 2,720.78 -10.1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最后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4 年 8 月 5 日) (2024 年 9 月 2 日)
(801744.S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9.56%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响涨跌幅 -1.16%
根据上表可见,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剔除大盘因素(上证综
指,000001.SH)影响后中国船舶股价累计跌幅为 9.56%,未超过 20%;剔除行业板块
因素(申万航海装备 II 指数,801744.SI)影响后中国船舶股价累计跌幅为 1.16%,未
超过 20%。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中国船舶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披
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波动未超过 20%。
(二)被吸并方股票自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日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重工对 A 股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交所申请,中国重工 A 股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3
日开市起停牌。中国重工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的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大盘
指数、行业指数的涨跌幅情况说明如下: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最后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4 年 8 月 5 日) (2024 年 9 月 2 日)
股票收盘价(元/股) 5.51 4.98 -9.62%
上证综指(000001.SH) 2,860.70 2,811.04 -1.74%
申 万 航 海 装 备 II 指 数
(801744.S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7.88%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响涨跌幅 0.52%
根据上表可见,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剔除大盘因素(上证综
指,000001.SH)影响后中国重工股价累计跌幅为 7.88%,未超过 20%;剔除行业板块
因素(申万航海装备 II 指数,801744.SI)影响后中国重工股价累计涨幅为 0.52%,未
超过 20%。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中国重工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披
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波动未超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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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详见本报
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五、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监管
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九、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过程中,吸收合并双方采取相应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的安排”。
十、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机制
本次交易为债权人提供相应利益保护机制,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
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机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一)吸并方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本
次交易的审核意见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办法》
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交易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经审阅,我们认可中介机构出具
的上述报告。
值定价公允。
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的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及长远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相关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被吸并方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
审核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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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组管理办法》
资产重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中国重工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至 2024 年 8
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经审阅,我们认可中介机构出具的上述报告。
估值定价公允。
有利于保护存续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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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及长远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审议通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
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
(一)中信证券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
理办法》
《26 号准则》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吸收
合并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相应法律程序,
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关市场惯例,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的估值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国船舶及其
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营能力,有利于存续公司规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性。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构;存续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
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中国船舶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营性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合并后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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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了披露和提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务所、估值机构外,中国船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
关规定。
(二)中信建投证券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被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26 号准则》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对吸收合并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相应法律程序,
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关市场惯例,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的估值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国重工及其
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营能力,有利于存续公司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
立性。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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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存续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
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中国重工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营性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合并后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了披露和提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务所、估值机构外,中国重工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
关规定。
(三)吸并方律师意见
吸并方法律顾问锦天城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准程序;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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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不会对中国重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法律障
碍;在本次交易获得所需的全部批准和授权且在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履行、资产过户的相
关法律程序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况下,中国船舶承接或承继中国重工的主要资产不存在实
质性的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情形;
重工应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法定披露和报告义务;
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四)被吸并方律师意见
被吸并方法律顾问嘉源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主体资格。
相关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效;本次交易取得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后,方可依法实施。
事项外,中国重工拥有主要资产的权属证书,该等资产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已披露
的事项不会对中国重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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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在本次交易获得所需的全部批准和授权且在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履行的情况下,中
国重工的相关主要资产由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和
审议批准程序,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重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
时需回避表决。
的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已就规范关联交易、解决同业竞争出具承诺,该
等承诺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对作出承诺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
束力。
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实施或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员工安置事项符合《公
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次交易期间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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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 010-60837371
传真 010-60836031
经办人 张明慧、李浩然、施梦菡、胡锺峻、于棚土、杨洪垒、郝嘉耕、向柏河、郑伊敏
二、被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电话 010-56052520
传真 010-56160130
吕晓峰、曾琨杰、白罡、钟犇、崔登辉、史记威、卢星宇、闫寅杉、郭启明、姚朗
经办人
宣、夏秀相、梁敏
三、吸并方法律顾问
名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沈国权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签字律师 鲍方舟、金尧、钟杭
四、被吸并方法律顾问
名称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颜羽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电话 010-6641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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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66412855
签字律师 黄娜、程璇
五、吸并方审计机构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机构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惠琦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120
签字注册会计师 宋智云、魏琰琰
六、被吸并方审计机构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杨志国、朱建弟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电话 010-56730061
传真 010-56730000
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东良、黄涛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十五章 合并双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声明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一、吸并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中国船舶全体董事声明的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盛纪纲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施卫东 王永良 柯王俊 林 鸥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 琦 陆子友 宁振波 吴立新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卫国 王 瑛 高名湘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中国船舶全体监事声明的签章页)
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沈 樑 林纳新 崔 明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潘于泽 汤玉军 向华东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中国船舶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的签章页)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陶 健 王 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被吸并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中国重工全体董事声明的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永良 姚祖辉 付向昭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温永生 姜 涛 王其红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陈 缨 张大光 冷建兴
_______________
侯国祥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中国重工全体监事声明的签章页)
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程景民 刘志勇 王勇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崇猛 陈怀奇 谢远文
_______________
金丰铁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中国重工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的签章页)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
管 红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三、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重组报告书
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
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
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于棚土 杨洪垒
郝嘉耕 向柏河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明慧 李浩然
施梦菡 胡锺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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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吸并方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重组报
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
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
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史记威 卢星宇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吕晓峰 曾琨杰
钟 犇 崔登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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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吸并方法律顾问声明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重组报告书及
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
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鲍方舟 金尧
钟杭
负责人:
沈国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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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吸并方法律顾问声明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重组报告书及其
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
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黄娜 程璇
负责人:
颜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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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吸并方审计机构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机构声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
同意在《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
告的相关内容和结论性意见。
本所保证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的相关内
容和结论性意见已经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
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
宋智云 魏琰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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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吸并方审计机构声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
同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
和结论性意见。
本所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和结论性意
见已经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东良 黄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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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吸并方估值机构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重组报告书
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
办人员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
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估值人员:
张明慧 李浩然
施梦菡 胡锺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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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被吸并方估值机构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重组报
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
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
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估值人员:
吕晓峰 曾琨杰
钟犇 崔登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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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有关备查文件:
(一)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
联系人:张东波
联系电话:(021)68860618
传真号码:(021)68860568
(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联系人:王锦
联系电话:(010)88010555
传真号码:(010)8801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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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附件
附件一: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自有房屋
(一)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所有权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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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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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工业厂房、其他用途、仓储用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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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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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房屋 建筑面积
序号 房产证/不动产证号 证载用途 权利受限 备注
所有权人 (㎡)
注 1:公司曾发生过更名,目前权属证书上登记的公司名称为该等公司的曾用名。
(二)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
序号 公司名称 土地证号(若有) 用途 建筑面积(m2)
渝(2023)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841340号;
渝(2023)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848064号
渝(2020)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879659号;
渝(2020)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879523号;
渝(2020)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879770号;
渝(2020)万州区不动产权第000879875号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枝江国用(2010)第030009号
枝江国用(2015)第020008号
枝江国用(2010)第030009号
枝江国用(2015)第020010号
枝江国用(2010)第030009号
鲁(2022)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443960号;鲁(2022)青岛市黄岛
区不动产权第0443993号
工业用地(滤器、自控、船舶电器、
液压等民用高科技产品项目用房)
厂房 10,922.0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鄂(2024)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14043号、鄂(2024)武汉市新洲不
动产权第0014079号、鄂(2024)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14081号、鄂
产权第0014083号、鄂(2024)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14084号以及部
分无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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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2021)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证0027229号以及41,625平方米项目用地
(暂估)
鄂(2021)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证0027229号以及41,625平方米项目用地
(暂估)
鄂(2021)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证0027229号以及41,625平方米项目用地
(暂估)
鄂(2021)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证0027229号以及41,625平方米项目用地
(暂估)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渝(2016)江津区不动产权第 000469777 号;203房地证2008字第074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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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土地使用权
(一)已取得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序 土地使用权 权利受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m2)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备注
号 人 限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共有宗地面积68,260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土地使用权 权利受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m2)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备注
号 人 限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土地使用权 权利受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m2)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备注
号 人 限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900069号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土地使用权 权利受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m2)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备注
号 人 限
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900071号
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900070号
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900067号
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900073号
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
第00134703号
晋 ( 2024 ) 侯 马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土地使用权 权利受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m2)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备注
号 人 限
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
秦籍国用(2007)第秦开(东)019 国家作价出资(入股)
号
冀(2017)秦开不动产第0005786
号
冀 ( 2017 ) 秦 开 不 动 产 权 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土地使用权 权利受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m2)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备注
号 人 限
冀 ( 2017 ) 秦 开 不 动 产 权 第
冀(2021)秦开不动产权第0001967
号
渝(2020)大渡口区不动产权第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经营部分)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土地使用权由山船重工受让取得,山船重工目前正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土地使用权 权利受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m2)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备注
号 人 限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永川区房地证2008字第 GY02351
号
永川区房地证2008字第 GY02350
号
渝 ( 2016 ) 江 津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注 1:公司曾发生过更名,目前权属证书上登记的公司名称为该等公司的曾用名。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共有宗地面积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3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0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0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共有宗地面积38,668
渝 ( 2020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0 ) 万 州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津(2022)北辰区不动产权第1206429
号
其他商服用
地
鲁(2018)青岛市高新区不动产权第
渝(2019 )大渡口区 不动产权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渝(2022 )大渡口区 不动产权第
苏(2024)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27030
号
鄂(2023)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107088
号
注
鄂(2023)宜都市不动产权第0034180
号
辽 ( 2017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 2017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 2017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 2017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辽 ( 2017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 2017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 2017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2022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2022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2022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2022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2022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 2017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 2017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2022 ) 金 普 新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秦籍国用(2008)第秦开(东)015
号
冀(2024)秦开不动产权第 0002982
号
冀(2017)秦开不动产权第 0006074
号
冀(2021)秦开不动产权第 0003545
号
冀(2024)秦开不动产权第 0002981
号
冀(2017)秦开不动产权第0006075
号
冀(2017)秦开不动产权第0006076
号
冀(2017)秦开不动产权第0007266
号
冀(2025)秦开不动产权第0000079
号
辽 ( 2024 )大 连 普 湾不 动 产权 第 共有宗地面积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辽 ( 2024 )大 连 普 湾不 动 产权 第
津(2024)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不动
产权第0586368号
津(2024)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不动
产权第0586370号
津(2024)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不动
产权第0586365号
津(2024)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不动
产权第0586360号
津(2024)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不动
产权第0586356号
津(2016)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不动
产权第1001280号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辽(2020)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493,275.00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辽(2021)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
辽 ( 2021 ) 大 连 普 湾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 2021 ) 大 连 普 湾 不 动 产 权 第
辽 ( 2021 ) 大 连 普 湾 不 动 产 权 第 206,170.50
辽 ( 2021 ) 大 连 普 湾 不 动 产 权 第
鲁 2017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沪(2017)静字不动产权第006162 综合(商业、
号 办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注
注
鲁(2022)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鲁(2021)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注
注
注
注
注
注
注
注
鲁(2022)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鲁(2022)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注
鲁(2020)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注
鲁(2019)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注
鲁(2021)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鲁(2023)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鲁(2023)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鲁(2023)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鲁(2019)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注
鄂(2024)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
鄂(2024)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鄂(2024)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
鄂(2024)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
鄂(2024)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
鄂(2024)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鄂(2017)大悟县不动产权第 0002082
号
鄂(2021)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证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99.083.00(出让部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21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19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19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渝 ( 2019 ) 永 川 区 不 动 产 权 第
豫(2018)孟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124
号
豫(2018)孟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125
号
豫(2018)孟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126
号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土地 他项 备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使用权期限 土地用途
使用权人 权利 注
豫(2018)孟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127
号
豫(2018)孟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128
号
豫(2018)孟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129
号
豫(2018)孟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130
号
豫(2018)孟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131
号
豫(2018)孟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123
号
注 1:公司曾发生过更名,目前权属证书上登记的公司名称为该等公司的曾用名。
(二)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序号 实际土地使用人 土地规划用途 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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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知识产权
(一)授权专利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蓄电池板栅连续铸造设备的转动模清洁总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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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铅酸蓄电池板栅浇铸的铅锭自动输送
设备
用于蓄电池铸焊模具快速安装和拆卸的装
置
应用于汽车型蓄电池极群快速插入铸焊模
具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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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衡远科技、重易
限公司
衡远科技、重易
限公司
衡远科技、重易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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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重易实业(重庆)
科技
衡远科技、重易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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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衡远科技、重易
限公司
用于板栅连续铸造的出油组件及模具润滑
系统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衡远科技、重易
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七所精密、北京
究所
一种实现 60x 总线与 LBE 总线转换的设计
方法
机箱箱体的润湿改性加工方法及高防护性
加固电子设备
一种适用于 HDLC 协议的同步串行收发器
及其方法
一种支持坐姿操作的台下式计算机插箱安
装结构
一种基于相关性的层次型分布式入侵检测
系统
一种基于 FPGA 的异步串口安全通信系统
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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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适用于绘图仪的高精度步进走纸运动系统
及走纸控制方法
一种突发密集数据融合处理及高精度同步
装置及其方法
一种基于国产化平台的多通道视频无缝切
换电路及其方法
一种应用于喷墨打印机的墨水余量记录装
置
一种基于高精度计时的时间敏感参数修正
装订数据的方法
一种基于以太网包含多种通信接口的数据
交换装置及方法
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公司第七〇七
业大学、七所精
密
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公司第七〇七
研究所、七所精
密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具有双自由度适应铰链及柔性随线机
构的机箱
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公司第七〇七
业大学、七所精
密
一种基于两级相变一级液冷散热技术的加
固机箱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能实现带压流体盲插连接的液冷机箱
安装结构
一种阻抗可调节的启动电流抑制及负载异
常激变保护电路
一种用于薄型电子设备上的柔性散热模组
安装结构
一种基于 PCI 总线的同步或异步串行通讯
控制电路
一种多路直流电源输出时序可调节及负载
匹配电路
一种具有电磁屏蔽作用的大幅面彩色绘图
仪外观结构
一种国产化平台下声音信号转换为网络信
号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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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免电加热除雾的屏蔽加固式液晶屏设
计方法
用于保护数据存储卡的耐高低温抗穿刺的
深海耐压装置
一种基于光纤传输的国产化雷达图像采集
装置
一种应用于航行数据记录仪的报警显示装
置
一种基于三腔连接器的电子机柜一体化线
缆
一种四爪自动定位式金属管内部夹持吊挂
装置
一种基于 fluent 软件对喷粉室优化设计的方
法
一种中频逆变电阻焊机直流支撑电容放电
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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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基于 Android 系统的焊机控制器的控制系统
和方法
一种基于 WiFi 的 CAN 总线星形网络实现方
法及装置
一种自动化生产工艺设备快速切换柔性系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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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适用于中频逆变电阻焊机逆变器的 IGBT 驱
动电路
一种具有物联网接口的双 CPU 电阻焊控制
设备
一种免参数设置的电阻点焊控制方法及系
统
一种可同时凸焊多个螺钉的浮动式上电极
结构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 SG3525 高频正激式多路输出电源
系统
一种中频逆变电阻焊控制器功率单元老化
测试台
一 种 基 于 Modbus 的 焊 接 控 制 器 适 配
CC.Link 总线的系统
一种支持 TTL 设备与 CAN 协议设备通信的
电路
一种由光耦元件组成的空开脱扣器控制电
路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能够调节行程长度的固定点焊机串联
气缸
一种可分时顺序焊接多个螺母的凸焊上电
极结构
一种基于视觉的机器人偏移抓取机构及其
方法
一种基于视觉的机器人位姿调整装置及方
法
一种自动化焊接岛设备间相对位置零点恢
复装置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电阻焊设备检测螺母错位或丢失的方
法
一种涂装生产线二次挂具智能清理控制系
统
一种防止通水电缆松脱且便于拆卸的电阻
焊焊臂
基于高频逆变直流电阻焊电源用于铝点焊
的系统及方法
一种自带气吹功能的电阻焊机水路冷却系
统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带余热回收的涂装粉末固化炉高温废
气处理装置
一种白车身侧围焊接工作站翻转打磨下料
系统
一种用于中频直流电阻焊接的输出电流积
分检测系统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自动凸焊工作站的电极修磨补偿
检测装置
一种中频电阻焊变压器初级与次级线圈布
置结构
一种基于 Ethernet/IP 的焊机设备数据自动
备份方法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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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可由外部控制的输出任意电流波形的
电阻焊系统
基于 MQTT 框架的电阻焊控制器设备数据
集中采集系统及方法
一种用于涂装线管类吊装二次挂具及传送
系统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自动化涂装线的双向定位旋转挂
具机构
一种新型机器人自动安装零件用二次找正
工装
一种适用于插入式耐高温离心通风机安装
的隔热墙体结构
一种机器人焊钳次级导电板与铝焊臂连接
结构
一种 MODBUS 和 CC.Link 协议转换装置及
方法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适用于前处理喷淋工艺的工件倾斜装
置
一种涂装线旋转挂具用链轮组件和旋转挂
具
一种带外部水冷装置的固定式点焊机凸焊
下电极
一种应用于涂装生产线高压吹水风机的可
拆卸式围板组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带剩余电流模拟发生功能的信号调理
电路
一种具有初级双输入端的大功率电阻焊变
压器
一种用于凸焊机上的工件夹具支撑用快换
平台装置
一种用于涂装线烘炉的电、天然气双能源热
风加热装置
九七科技、贵阳
一种浸没在水中使用的斜盘式液压柱塞马
达或泵
公司
一种在线清灰防二次吸附的组合模块式空
气过滤系统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检测油液过滤材料静电性能的系
统
九七科技、陕西
任公司
九七科技、东方
轮机有限公司
一种空气过滤系统在线自清洁用的超音速
喷吹装置
九七科技、中国
研究所
一种船用低压锅炉炉水游离 NaOH 调控方
法和系统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光电脉冲的流体流速检测方法及
装置
九七科技、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〇七研究
所九江分部
华能重庆两江燃
公司、九七科技
华能重庆两江燃
公司、九七科技
华能重庆两江燃
公司、九七科技
华能重庆两江燃
一种定向导液式气液分离滤芯及其工作方
法
公司、九七科技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华能重庆两江燃
一种可拆解回收的滤芯及其安装方法、回收
方法
公司、九七科技
中国船舶集团有
限公司第七〇七 降低恒流量供料系统流量变异系数的控制
研究所、九七科 方法及单元
技
中国船舶集团有
限公司第七〇七
研究所、九七科
技
中国船舶集团有
限公司第七〇七
研究所、九七科
技
中国船舶集团有
限公司第七〇七 一种空气滤芯用滤饼辅助接缝的自动输送
研究所、九七科 装置
技
九七科技、贵州
中烟工业有限责
任公司铜仁卷烟
厂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公司第七〇七
研究所九江分
部、九七科技
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公司第七〇七
研究所九江分
部、九七科技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九七科技、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〇七研究
所九江分部
九七科技、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〇七研究
所九江分部
九七科技、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〇七研究
所
九七科技、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〇七研究
所九江分部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华能重庆两江燃
公司、九七科技
华能重庆两江燃
公司、九七科技
九七科技、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〇七研究
所九江分部
九七科技、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〇七研究
所九江分部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中国船舶集团有
限公司第七〇七
研究所、九七科
技
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公司第七〇七
研究所九江分
部、九七科技
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公司第七〇七
研究所九江分
部、九七科技
九七科技、江西
中烟工业有限责
任公司兴国卷烟
厂
一种燃气轮机叶片锻坯几何尺寸控制方法
及检测样板
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侧架极限垂直载荷试
验装置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大型薄壁筒类法兰盘的锻造成套模具及其
锻造方法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改善 42CrMo 合金钢锻件粗大晶粒的方
法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隐藏式翻转起吊装置及带起吊装置的
铸件模具
一种抱箍式大型薄壁筒件内壁机加加固装
置
用于大型圆柱状工件的装配热处理和转运
装置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同时校正敞车两种侧开门的活动垫块
组成
一种用于铁路货车制动管系的防护法兰面
盖板及法兰接头
一种车辆行走组成部分构件的尺寸检测样
板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铁路货车底架与转向架连接用吊托组
成
一种用于干型砂紧实度检测的试样及制样
模具
一种具有纵横向输送和夹紧功能的焊接平
台
一种提高 LNG 冷能发电 ORC 系统安全性的
工质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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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吉海/上海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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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旋转锁装配流水线系统和扭锁装配
流水线系统
集装箱旋转锁装配流水线系统和扭锁装配
流水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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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民船中心;海南
公司
民船中心 一种维持氨燃料罐内氨燃料的液化系统和
氨燃料存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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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船中心;中国 一种基于电渗析技术的油气开采含盐乙二
船舶集团 醇溶液脱盐装置
民船中心;中国 一种基于电渗析脱盐技术的乙二醇再生与
船舶集团 回收系统
民船中心;中国
船舶集团
民船中心 一种用于船底气层减阻的喷气腔和断阶一
体式的布气结构
民船中心;天津
一种耦合深海养殖网箱的海上浮式风电装
备
限责任公司
民船中心;大连
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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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船舶气层减阻系统的可伸缩围挡
装置
集成支护系统及装有该集成支护系统的隧
道掘进机
中船轨交;邾继
应用于双护盾隧道掘进机的导向系统及定
位方法
量技术有限公司
双护盾全断面岩石隧道掘进机的辅助支撑
结构和前盾组件
应用于隧道掘进机后配套台车布线的快速
安装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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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双护盾 TBM 单护盾工作模式时盾体防滚动
及调节装置
双护盾隧道掘进机配套电气柜漏电检测分
级保护系统
一种具有自适应铰接功能的布料皮带机滑
动装置
隧道掘进机的螺旋机式出渣快速切换机构
及其应用系统
隧道掘进机的皮带机式出渣快速切换机构
及其应用系统
基于 5G 通讯网络的隧道掘进机远程集中控
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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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基于 5G 通讯网络的双护盾隧道掘进机检测
报警控制系统
用于双护盾硬岩隧道掘进机的姿态调整装
置
基于物联网的隧道掘进机变压器运行参数
远程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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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自升式钻井平台中升降装置箱体的焊接工
艺方法
在造船过程中用于各分段定位合拢的工装
构件
逆直线方式驱动数控冷弯机加工船舶型材
零件的方法
一种用于集装箱船底部分段合拢定位的基
准线设置方法
造船过程中风管支架及其连接件的设计实
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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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半潜式钻井平台主发电机排烟管的支
架及其设置方法
一种半潜式钻井平台上用于支撑缆线或管
系的托架
船舶边舱内壳倾斜结构的近观检查方法及
载人吊篮检查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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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LNG 船货物围护系统建造专用多功能工具
装置
基于多用途底胎胎具的球扁钢弯曲加工设
备
自升式平台总强度分析模型中调配重量和
重心的方法
固定底段定位用圆管支柱的工装构件及其
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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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自升式钻井平台三角形桩腿大组建造
的通用施工平台
确定自升式钻井平台三角形桁架式桩腿拖
航载荷的方法
基于三维调节装置的移动式垂直气电立焊
专用设备
通过自升式钻井平台风洞试验获得平台实
际风载荷的方法
设置水冷管快换接头的水冷式背滑块垂直
气电立焊设备
使用坡口跟踪式顶紧机构的垂直气电立焊
设备
散货船风暴压载舱基于共用滤网的压载管
及污水井系统
穿心式直杆舵系船上快速精确定位安装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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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船舶建造过程中基于升降滚轮的船体分段
翻身设备
船舶建造过程中设置夹紧保护机构的船体
分段翻身设备
海洋工程水下推进器的安装辅助系统及安
装方法
一种船台下水船舶底部结构局部强度的确
定方法
预先安装压力导轨架的舷侧分段合拢的定
位方法
船舶建造过程中船体分段的翻身方法及系
统
用于自升式平台平地建造下水的装置及方
法
一种自升式生产储卸油平台的分体式船坞
建造法
一种浮式海洋平台吊机负荷试验的配载获
取方法
基于耦合工况的集装箱船三舱段有限元分
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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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适于压载舱涂层保护要求的深井泵安装方
法
基于压载舱内大开口 PMA 的宽体双舷侧双
层底船舶
基于压载舱内肋板大开口的宽体双舷侧双
层底船舶
半潜平台浸没式压载泵马达淡水冷却循环
系统
管件内壁涂塑用滚塑设备工艺方法的配套
机构
一种船体曲板焊接变坡口自动加工数据的
获取方法
测量管子弯曲回弹前后起弯点位移和延伸
值的测量系统
用于获得弯曲管的直管精确无余量下料长
度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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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 LNG 燃料和太阳能联合式移动岸基供
电集装箱
一种计算海洋工程中圆管支撑构件风力载
荷的方法
一种用于张力补偿器负荷实验的装置及其
工作方法
一种集装箱船导轨间距遥控检测工装及检
测方法
一种确定船舶结构在组合载荷作用下长期
疲劳寿命的方法
一种确定集装箱船绑扎桥与上层建筑连接
结构厚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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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基于舱口盖密封橡胶槽成形装置的密封槽
成型方法
一种可快速分离自封闭的海上浮式装置跨
接软管连接装置
一种液货船高密度液货品限制高度计算方
法
一种 LNG 燃料冷能高效利用的低压供气系
统
一种 LNG 燃料冷能高效利用的高压供气系
统
以两芯线实现双向传递通信信号的船用报
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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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船舶与海洋结构物牺牲阳极尺寸设计
方法
一种船用液氨燃料供给及燃料回收利用系
统
一种获取水下三角形桁架式结构拖航阻力
的计算方法
一种超大型集装箱船舱口围与抗扭箱一体
化建造方法
一种超大型油轮惰气辅助决策系统及其辅
助决策方法
一种大型带孔法兰和厚壁管高效率焊接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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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自主航行补偿落点偏差的海上火箭回
收方法
一种 FPSO 卸载系统称重试验工装及试验方
法
一种适用核电站反应堆堆体焊缝的施工方
法
一种船体舷侧双斜切分段卧式总组搭载精
度的控制方法
船舶或海洋工程实现循环加药的淡水冷却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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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基于圆管支撑临时工装的船台下水船舶压
载舱结构
合拢处基于加强结构的自升式平台桁架式
桩腿弦管
基于圆弧过度型斜内底和水平内底的倾斜
双层底船舶
用于船舶斜坡底部建造使用的组合支撑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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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适用于近海区域作业的小型模块化自升式
平台
海上石油钻井功能软管连接及应急释放装
置
船舶副机和海洋工程主机润滑油的净化保
护系统
基于船舶建造过程中管系件地面施工的多
用托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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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基于船舶狭窄区域设备安装/拆卸的电动转
矩扳手
一种集装箱船绑扎桥区域设置的矩形通风
筒
船舶或海洋工程有色金属管穿舱双套管结
构
用于薄膜型 LNG 船围护系统安装平台的伸
缩梁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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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薄膜型 LNG 船围护系统安装平台的支
撑腿
一种应用压力式膨胀水箱的淡水冷却循环
系统
专用于管件内壁涂塑用滚塑设备的可调式
配重机构
用于集装箱船舱口盖上试箱阶段堆箱时的
组合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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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集装箱船舱口盖叠箱试验的集装箱间
隙测量装置
一种使用双电层电容器的钻井变频驱动系
统
一种造船过程中用于辅助测量钢板对角线
长度的工装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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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化学品船露天甲板的多用途人孔
盖
一种化学品船和油船通用的集管区软管托
架装置
一种用于化学品船燃油管路、柴油管路的取
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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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船舶分段搭载可快速调整拆卸的
支撑工具
一种用于大吨位吊装的单钩无眼板吊梁装
置
用于辅助船舶建造手工切割临时开孔的导
向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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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确定和检测薄膜型液货舱安装角度和
精度的工具
用于大型 VLCC 船舶货舱透气用 P/V 阀密封
性检测装置
一种内置支撑减震装置的船用清洁燃料供
气系统双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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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设有对接机构的船用清洁燃料供气系
统双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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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岩屑分配槽的钻井装置泥浆处理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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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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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基于新型气体燃料布置形式的双燃料集装
箱船舶
一种管子先焊后弯弯管机用液压助推滚轮
组滑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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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 PLC 和数据总线技术的风闸控制
系统
一种基于变角度倾斜式水平桁的两道纵舱
壁船舶
具有溢油收集和回收功能的船用燃油深舱
空气头装置
设置有增强浮力式裙板结构的悬链式单点
系泊装置
一种满足 DP3 要求的半潜平台发电机供油
系统
一种带折叠式太阳能发电装置的直升机平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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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两芯线实现双向传递通信信号的船用报
警系统
一种先焊后弯数控弯管机用管子法兰单孔
正定位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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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基于防撞壁舱前系泊设备下沉式设计的集
装箱船
一种桁架式桩腿自升式平台潜水泵滑移结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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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可快速锁紧分离的海上系泊腿连接装
置
一种船舶照光艉基点可循环利用望远镜胎
座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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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大圆弧压弯下折角的桁架式船体
加强结构
一种船用液氨燃料供给及燃料回收利用系
统
一种先焊后弯用桁架机械手抓取旋转法兰
单元
一种带有快速收揽装置的软刚臂单点系泊
系统
一种直管法兰装配加工用法兰托盘式存料
上料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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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液化气体燃料舱带有水密结构的漂浮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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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带有锁紧构件的船舶舵钮衬套吊运装
置
一种适用于特种薄板不锈钢自动氩弧焊拼
焊的压紧工装
一种基于清洁泥浆分配槽的钻井装置泥浆
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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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具有自动锁紧和开启功能的锚机止链
器
带有泄漏保护装置的独立 B 型液货舱底部
垂向支撑结构
一种可自由组合的 B 型舱外壁板泄漏导流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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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核电、风电相结合的海上制氢制甲
醇储舱平台
一种基于核电、风电相结合的海上制氢制氨
储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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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通过倾斜甲板连接的尾部甲板下沉式
VLCC 船
基于高压供气管路布置形式的 LNG 燃料动
力集装箱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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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带有可移动支撑的 FPSO 管道透气泄放
阀
一种具备捕集和存储二氧化碳功能的液货
船
一种用于提高管子法兰安装精度的检测与
支撑系统工装
一种带有气腔充气密封装置的船舶气层减
阻系统
一种适用于淤泥作业的自升式平台吸力桩
靴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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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提高管子法兰安装垂直精度的支
撑工装
一种集自潜式养殖网箱与浮式风电机组为
一体的平台
一种自升式平台潜水泵电缆锁紧和解脱装
置
一种船舶管系聚乙烯涂覆供粉枪用滑动支
撑装置
一种通过码板狭小空间的新型自动焊辅助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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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核动力的浮式液化天然气装置
(FLNG)驱动系统
一种基于核动力的浮式生产储油装置
(FPSO)驱动系统
基于核动力的液化天然气浮式再气化装置
(LNG.FSRU)再气化系统
一种可快速分离的单点系泊系统软刚臂鼻
锥
一种适用于 LNG 船液货舱围护系统安装平
台的可拆式伸缩梁
LNG 船液货舱围护系统安装平台的可平移
式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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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半潜柱稳式海上风电场运行维护生活
平台
一种基于倒 L 型压载舱布置的浮式生产储
油装置
一种浮式生产储卸油平台海底阀箱密封装
置
一种适用于大齿条中心间距的桁架式桩腿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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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液态 CO2 海底运输管道的状态监控系
统
一种海上浮式结构物的二氧化碳捕集及存
储装置
一种多功能海上浮式 CO
2综合
处理装置
一种海上浮式二氧化碳封存与制备甲醇装
备
一种海上超临界 CO
2注入封存
系统
一种 CO
2海上存储及注入封存
浮式装备
一种沿岸或近海的经济型二氧化碳运输模
块
一种浮式近岸或离岸 CO
2液化
存储转运系统
一种兼具运输及封存液化二氧化碳功能的
船舶
一种能源自给并具有碳捕捉功能的海上甲
醇生产平台
一种降低液化气体储舱自然蒸发气体的船
舶维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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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自升式海洋平台桩腿和桩靴设备电缆
收放系统
一种应用于独立储罐的低温液体泄露处理
系统
一种应用于 B 型舱的低温液体泄漏保护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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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风电光伏发电的船舶甲醇动力系
统
一种可快速提升氨燃料温度的船舶供料系
统
一种硬翼风帆陆基试验液压系统的供能系
统
一种兼顾开敞水域性能的双向破冰型运输
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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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带有桁架式隔离空舱的 A 型燃料舱大
型散货船
一种压力传感器控制的抗纵倾舷侧滚装跳
板
一种带有滑移和固定支墩的 FPSO 大型上部
模块
一种主动与被动相结合的减摇防横倾一体
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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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船舶轴舵系圆心测量的可伸缩装
置
一种适用于浅吃水船舶和平台的海水总管
系统
一种适用于宽功率波动海上风电的电解水
制氢制氨系统
一种用于海上风电制氢电解用水的制备及
供给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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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高密度液态二氧化碳离岸管路传输系
统
一种用于低温液化气体储存的半薄膜型围
护系统
半薄膜货物围护系统绝热支撑薄膜部件及
其应用结构
一种船舶外场喷涂移动式 VOCs 收集吸附系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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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适用于船舶建造阶段的甲板临时排水
装置
一种适应内河或近海的双体式二氧化碳运
输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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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卡槽式滑道的可升降多边形复合材料
桅杆
一种箱式二氧化碳储存运输和海底注入平
台
一种大型穿梭油轮艏部单点系泊系统设置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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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适用于三个动力定位分组的压缩空气
系统
一种应用于 B 型舱多层板式绝缘贯穿传感
器的绝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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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船舶液氨燃料供给系统用的水封罐及
其水封系统
船用甲醇隔离空舱的除湿、注水及气体检测
一体化系统
一种兼容甲醇和 HFO/MGO 的船舶燃料供
给系统
一种二氧化碳运输船的尾气二氧化碳捕捉
系统
一种海水提升泵支撑和保护一体式组合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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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海上减产油田的新型 CO2 封存系
统
一种变频供给的甲醇 MGO 燃料舱兼用循环
系统
一种 FSRU 用 LNG 储舱维护空间深冷隔热
系统
一种 LNG 船货舱围护系统安装平台的斜支
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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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插拔悬臂梁与加长段之间销轴的
装置
一种用于同侧加载的船用液压缸维修测试
的液压系统
一种散货船上边柜甲板纵骨换新的施工方
法
一种 600 吨龙门吊承吊安装超高火炬塔的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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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排管机在自升式钻井平台陆地建造的
吊装方法
一种适用于有外露 T 型梁结构的组装式吊
耳
可防止发动机空滤进气口阻塞的打砂补气
设备
一种用于水平调整式卷板机的倒头架翻转
安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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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龙门吊承吊安装风电安装平台桩腿的
方法
一种可调节非焊接式曲型分段胎下运输支
撑装置
一种钛及钛合金焊接用氩弧焊焊嘴保护装
置
一种适用于大\中\小型压机的液压调平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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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高强钢材料压力容器筒节卷制的预弯
工艺
一种新型悬臂式双曲度船体外板自动化水
火弯成型设备
一种用于船体曲面外板冷成形装备的活络
适形压头
新型悬臂式双曲度船体外板自动化水火弯
成形设备
用于普通埋弧自动焊机的改进型深窄焊缝
焊接机头
一种防止结构焊缝端部焊接变形的工装装
置
一种半自动气保护焊焊枪靠模操作辅助装
置
一种保证多孔群栓接结构件同孔率的工艺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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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燃气轮机排气风道的万用调节螺
栓定位装置
一种适用于多种型号的泵性能试验的管库
系统
大连造船、中船
天津
大连造船、中船
天津
大连造船、中船
天津
大连造船、中船
天津
大连造船、中船
天津
大连造船、中船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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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大连造船、中船
天津
大连造船、中船
天津
大连造船、中船
天津
船用多支点镗排镗杆水平定位及下沉量检
测补偿方法
用于定位并检测套管张力平台上两排套管
位置精度的装置
专用于管件内壁涂塑用滚塑设备的可调式
配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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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专用于管件内壁涂塑用滚塑设备的钢塑复
合模具
专用于管件内壁涂塑用滚塑设备的夹紧机
构
一种基于快速管件内壁滚塑设备的工艺方
法
平围板船用小舱口盖密性试验通用滑动式
试验台
一种大型油轮货油积油井结构密性试验工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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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机加工法兰防腐液浸泡沥干分类通用
工装胎具套装
一种多管路多压力同时试验式船舶管件水
压试验平台
一种用于船用高压水压试验软管连接接头
的防爆函
一种防止转动并能快速更换的弯管机芯棒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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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密闭舱室受限空间的气体多路集中采
样及检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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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口罩生产设备便于清理的电气控
制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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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口罩生产具有清洁功能的输送机
构
MCU+FPGA 架构的双路串行数据通信系统
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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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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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大连船阀、大连
造船
一种利用薄片微变形自压补偿的阀门金属
密封副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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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大型可调螺距螺旋桨叶片圆柱坐标并联铸
造方法
二重集团(德阳)
重型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大连船
推
二重集团(德阳)
重型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大连船
推
一种压铸用纯铜感应熔炼及自动给汤一体
化装置
一种大型定距螺旋桨铸造冒口结构及其制
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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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哈尔滨工业大 大型船舶用铜合金螺旋桨反重力铸造自动
学、大连船推 截止升液方法
螺旋桨铸件成形凝固顺序控制装置及其控
制步骤
哈尔滨工业大 一种铜合金螺旋桨桨毂反重力铸造的凝固
学、大连船推 顺序控制方法
中大型定距螺旋桨竖向预装艉轴液压螺母
安装装置
船用螺旋桨制造用造型材料、造型结构及造
型工艺
防止不锈钢定距螺旋桨热处理变形的支撑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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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车铣复合机床自动车削加工钛合金产品的
方法
便于观察大型螺旋桨桨叶烘型状态的型腔
结构及方法
一种多径电缆密封装置、电气部件、船舶及
机械设备
一种用于救助艇和救生筏的新型吊降放系
统
一种侧接式高压逃生舱在救生艇内安装的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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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扩大三丝 FCB 法焊接范围的焊接布局结构
及工艺方法
船舶及海工涂装辐射加热纵向热能均衡装
置
大吨位船用螺旋桨的快速拆旧换新施工方
法
一种自升式平台升降系统齿轮箱的建造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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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北船重工、青岛
化有限公司
一种高压弥雾船舶除锈设备及船舶除锈方
法
一种用于改善艉管轴承润滑效果的导油装
置
北船重工;山东
一种船舶及海工涂装车间燃气辐射加热系
统
公司
北船重工;山东
一种高大厂房生产工艺工位远距强化燃气
辐射供热系统
公司
持续监测并辅助调整构件水平度的装置及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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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试验压力实时显示和安全限压释
放的装置
奥氏体不锈钢螺柱与铁素体结构钢间的电
弧螺柱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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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船体巨型总段同步顶升定位机的布置
方法
一种用于建造养殖工船的壁墩包围型分段
建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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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舷外板双层复合式舷外管的防腐
装置
一种利用船舶机舱艉部工艺孔布置的可转
向登船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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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北海造船;油特
有限公司;
北海造船;交通
局
具有防碎屑飞溅功能的船舶配件加工打磨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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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船用管件提高内壁光滑度的等壁厚离
心铸造装置
一种适用于不规则弧面的船舶用管生产用
自动焊接设备
一种用于船舶制造用便于调节角度的板材
折弯机
一种具有指定角度折弯功能的弧面折弯装
置
一种具有粉尘收集功能的船舶舾装件生产
用打磨装置
一种具有定点清洁功能的海洋工程管舾件
用除锈装置
一种船舶便于对不同直径管路外壁清理的
除锈装置
具有转动式调节夹持功能的无缝钢管焊接
装置
一种防屑渣飞溅的船舶铁舾件自动焊接设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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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带有除毛刺打磨装置的数控相贯线切
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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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高精度薄壁壳体表面无退刀槽网纹切削方
法
包覆玻璃钢的高精度薄壁金属壳体的加工
方法
应用不锈钢材料包覆筒状工件内壁的加工
方法
高效率双行整杆式甘蔗联合收获机输送剥
叶装置
液压支架网格型箱式结构件的自动装配方
法及设备
液压支架网格型箱式结构件的流水生产线
自动化焊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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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解决导杆淬火后开裂和弯曲度超差的工艺
方法
测量小模数斜齿轮齿向误差的万能工具显
微镜及方法
振动筛箱形梁角接接头单面 J 形坡口全熔透
焊接方法
一种用于大型复杂箱型结构件的离线检测
式自动焊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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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滑轮组件及采用该滑轮组件的数控机床拉
罩
液压支架竖直放置的手动操纵阀组防护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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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深腔多窗口复合材料制件的成型模具
及成型方法
带喇叭口的薄壁筒状零件的装夹工装及加
工方法
一种具有电磁屏蔽功能的可开合的复合材
料防护壳
利用手持电动工具加工圆柱体中心孔的快
速定位装置
振动时效校正筒形零件变形方法及反变形
约束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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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碳纤维复合材料多叶片整体转子的无
损检测方法
一种用于检测带冠涡轮盘的五轴四联动测
量机
一种提高大厚度复合材料舵内部成型质量
的工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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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测试螺纹紧固件预紧力与扭矩关
系的试验装置
防渗漏的大导向套及液压支架立柱大导向
套防渗漏结构
一种中频感应化钢炉熔化蹲炉钢体的操作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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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生产多规格变压器的铜箔缠绕辅
助装置
用于水中发动机动力输出测试的水力测功
器
高精度薄壁型半联轴节车削加工工装及加
工方法
一种紧固组合件及采用该组合件的减速器
排气管
一种加工中心用一次装夹、多工位连续转换
操作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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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普通钻床加工杆类多角度孔系可调式
装置
一种煤机侧护板焊接用刚性固定及柔性锁
紧装置
一种秸秆膨化机主轴双向推力轴承轴套的
液压拆卸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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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碳纤维复合材料壳体保护的抗冲击导
通电路的结构
一种大型卷扬起重机械滑轮支架用可拆分
式双轴承座结构
一种可适用不同海水温度的动力装置的冷
却系统
一种高精度柱塞类零件长度控制的磨用夹
具
一种放射性废物存储器的容器桶和放射性
废物存储器
一种放射性废物存储器的容器桶和放射性
废物存储器
平阳重工; 中广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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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应用于液压支架中推移千斤顶的分体
式长缸底
平阳重工; 一种功率放大器电路用散热及抗干扰壳体
西安平阳 结构
一种液压支架底座前大脚折弯件搭接的三
维设计方法
一种煤矿大倾角薄煤层液压支架防倒防滑
结构
一种用于浅埋煤深的大工作阻力充填液压
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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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具有尾部铺装与翻转支撑机构的脚踏
板
一种防矸装置与防倒装置可互换的巷道单
元支架
一种用于液压支架弹簧组件的快速组装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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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矿用液压支架控制器的可调节固定防
护装置
一种用于液压支架套筒组件的焊接定位工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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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大型复杂箱形结构件的焊缝自动
跟踪方法
平阳广日;广州
沿空留巷采空区多功能支护设备电液控制
装置及控制方法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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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平阳广日;广州
沿空留巷采空区多功能支护设备电液控制
装置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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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平阳广日;日立
有限公司
平阳广日;日立
有限公司
平阳广日;日立
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和刮板输送机自动调
直方法及系统
有限公司
平阳广日;日立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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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铁白铜管焊接工艺及一种焊接辅助工
具
一种圆形加强筋腹板与面板相接处清根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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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船舶设备基座定位测量工装以及定位
测量方法
一种紧固件用钛合金棒及其制备方法、紧固
件
一种轴向照光系统以及船体结构换装轴系
中心线确定方法
一种用于船舱中大曲率环管调整固定装置、
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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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垂直找正工装及船舶舵系找正吊装方
法
一种橡胶隔振器安装高度变形的测量装置、
使用方法
用于船舶舵套筒组件的对中方法及对中工
具
用于船舶的拆卸式尾滚筒及其船舶安装方
法
一种小口径不锈钢轴套在离心铸造中气孔
缺陷的防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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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防止小口径双相不锈钢轴套离心铸造
裂纹缺陷的方法
一种小口径铸钢类套件铸造中防止冷隔、夹
层缺陷的方法
一种用于多波束安装的基座及多波束安装
方法
一种塑性金属铸型材料许用应力的计算方
法
一种确定灰铸铁离心铸型材料许用应力的
方法
一种离心机铸型金属筒套截面中拉应力的
计算方法
立式离心铸造机铸型锁紧结构的强度校核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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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金属热浸镀镀件的物流标识及制备方
法
一种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立对接焊焊接工
艺方法
一种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平对接焊焊接工
艺方法
一种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平对接焊焊接工
艺方法
一种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平对接焊焊接工
艺方法
防止锡青铜衬套离心铸件产生穿透性气孔
的方法
一种水面船舶中间轴承检查定位方法及其
专用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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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功率分布特性的结构装配质量的
评价方法
用于船舶用升降机构的支撑机构、船舶用升
降系统及船舶
基于具有通海阀及其传动装置的系统的加
工装配方法
一种用于隔振器平动直接阻抗的测试装置
及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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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水面船舶通海阀系泊状态修理方法及
适用于该方法的封堵工装
一种基于数据库的船舶设计质量信息管理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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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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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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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可调式圆弧形 T 型材的装焊夹具及装
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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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多功能电磁油过滤器及电磁加热过滤
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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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频响函数的施工质量问题检测方
法
一种用于筒形板件的校形装置及其校形方
法
一种柴油机进排气阀密封环的辅助拆卸工
具
一种船舶起坡辅助工装及安装有该辅助工
装的斜船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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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舱壁两侧穿舱管路的标识系统及
穿舱管路
一种用于小管径排管的弯管工装以及弯管
机
一种多功能电磁油过滤器、电磁加热过滤器
及过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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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两种支架组件、组合支架及船舶轴系找中方
法
一种电缆水下大深度集中贯穿承压船体装
置
一种全回转推进器从船台安装到船舶底部
的安装方法
一种船用管路通舱管件安装辅助工装及安
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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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基于数据库的 CADDS5 管系三维设计方法
及系统
船舶轴系法兰处于连接状态下修复或更换
中间轴承的方法
武昌造船、武汉
备有限公司
武昌造船、中国
展有限公司
武昌造船、中国
展有限公司
一种在耐压壳体上安装连续大尺寸观察窗
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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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离心机铸型金属筒套截面中拉应力的
估算方法
一种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立角焊焊接工艺
方法
一种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横对接焊焊接工
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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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倾斜基面角度动态校准的精密测
量组合工装
一种超高强度钢双面双弧气体保护焊焊接
工艺
基于深度学习的焊缝超声相控阵检测数据
智能分析方法
一种用于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检测的定
距扫查架及使用方法
海工院、武昌造
船
海工院、武昌造
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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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海工院、武昌造
船
海工院、武昌造
船、南方海洋科
学与工程广东省
实验室(湛江)
海工院、武昌造
船
海工院、武昌造
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工院、武昌造
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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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吸力锚的增固装置、吸力锚及增固装置的安
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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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工程船舶异位落墩的辅助定位工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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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海工院、武昌造
船、南方海洋科
学与工程广东省
实验室(湛江)
海工院、武昌造
船
海工院、武昌造
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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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海工院、武昌造
船
一种可调式线性定位编码器及船模试验拖
车
一种可调式线性定位编码器及船模试验拖
车
一种轨道用基准线定位机构及轨道用基准
线的建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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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长行程窄工况桥机钢丝绳防绞装置及旋转
升降吊装方法
一种悬挂式空轨的钢结构门式墩及其制造
方法
一种用于船模试验拖车的自适应箱型闭式
紧急制动器
一种用于船模试验拖车的自适应箱型闭式
紧急制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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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不同受力体系下斜拉桥钢箱梁合龙方
法
一种用于扫描大型构件的集群式激光扫描
机器人
升船机间隙密封 C 型止水橡皮维修用快速
推拉平台
一种升船机间隙密封止水橡胶皮维护用翻
转折叠工作平台
武船重装、武昌
造船、中国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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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适用于舞台水池的防漏装置及其使用
方法
一种升船机船厢门止水橡皮维护用快速检
修平台
一种顶推装置、水工推拉门系统及其使用方
法
一种隐藏式长跨距活动桥接装置及桥接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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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具有方向转换装置的导轨及轨道车自动换
轨系统
具有方向转换装置的导轨及轨道车自动换
轨系统
全平衡升船机漏水事故工况的非接触式检
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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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重载转运装置及使用该装置的升船机
负载试验方法
钢管立柱接口法兰坐标定位装置及其定位
方法
一种旋转枢轴检漏装置及使用该装置的旋
转枢轴检漏方法
一种桥梁结构吊装方法及桥梁吊装机构用
滑行装置
用于吊装射电望远镜反射面单元的专用吊
具及吊装方法
用于吊装射电望远镜反射面单元的专用吊
具
升船机中弧形门的止水结构加工装置、方法
及止水结构
升船机中弧形门的止水结构加工装置及止
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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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船用低温储罐下部支承结构的支
承管座
一种用于船用低温储罐下部支承结构的支
承管座
高真空多层绝热 LNG 气罐套合工艺用的自
带动力的牵引车
船用高真空多层绝热 LNG 气罐套合工艺中
使用的套合装置
一种包覆绝热材料的船用低温储罐及其施
工方法
一种超大型舞台显示屏的旋转试验装置及
其安装方法
船用 LNG 储罐的应力的有限元分析计算方
法
用于拱肋屋架滑移施工的支撑结构及施工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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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安装钢结构的拱形屋架的滑移平
台
无帽口钢锭锻制柴油机的气缸盖的制造工
艺
用玻璃钢制备大型铜合金螺旋桨实样叶片
的方法
调距桨叶根法兰的机械加工方法及所用专
用夹具
超级管道管嘴成形过程中动态水平和平衡
跟随控制方法
核电主蒸汽超级管道管嘴成形加工中冲压
模具精确定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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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能提高 ASTM508Gr2 钢低温冲击功的热处
理工艺
在深孔钻镗床上磨削台阶孔过渡斜面的简
易磨具
偏心外圆带凸台两端有法兰结构的异型管
件的加工方法
高速柴油机油孔孔口密封盖滚压密封的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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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自由锻压机模锻低速柴油机气缸盖的
工艺
用于自由锻压机模锻低速柴油机气缸盖的
模具
燃气炉窑炉膛压力计算机智能模糊控制节
能方法
燃气炉窑炉膛温度计算机智能模糊控制节
能方法
燃气炉窑计算机智能模糊控制系统节能方
法
具有预镦粗功能的快速镦锻曲轴装置及用
其镦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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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加工中高速柴油机曲轴中心油孔密封油槽
的装置及加工方法
加工中高速柴油机曲轴中心油孔密封油槽
的装置
获取中高速柴油机曲轴中频淬火工艺参数
的工装
一种用于单法兰主轴热处理吊装的淬火钩
工装
用于深海模拟压力试验筒水密穿舱电缆的
密封装置
一种生产半圆板加热用可移动辊底式加热
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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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深海模拟压力试验筒的立式压力釜的
热处理方法
修复对轴类产品抛磨的气动砂带机接触轮
的装置
能提高 PCrNi3MoVA 材料锻件延伸率的热
处理方法
控制细长薄扁方工件淬火冷却弯曲变形的
淬火钩槽工装
方便于大截面工件热处理吊装的方形扁担
工装
检测上下同轴盲孔内圆同轴度偏差的测量
装置
能提高 25Cr3NiMoW 材料锻件强度的热处
理方法
大螺距非标锯齿形螺纹对刀样板及检测样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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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 32Mn1 钢锻造大型液压机锤心锻件的方
法
可实现大型曲轴拐颈抛磨的装夹工装及用
其抛磨的方法
武汉重工、上海
院有限公司
武汉重工、上海
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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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武汉重工、上海
院有限公司
武汉重工、上海
院有限公司
一种模具的下拉楔块式液压夹紧装置及夹
紧、换模方法
大直径高碳铬不锈钢锻件珠光体均匀分布
的热处理方法
高强度、冲击韧性中碳铬镍钼钒系钢锻件的
工艺
提高中碳 CrNi3Mo 材料锻件晶粒度的热处
理工艺
一种压缩弹簧的外热式回转炉夹套密封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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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提高核电用 Cr.Ni.Mo 材质大型锻件综合机
械性能的热处理工艺
适用两种不同规格钢水包的电弧炉出钢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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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渗透检测的可调式评定框卡尺及渗透
检测的方法
一种船用柴油机曲轴批量制造的智能排产
方法
小角度小口径核电用不锈钢弯管内孔打磨
工具
武汉重工、钢铁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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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大型高精度弹性挡圈加工装夹的
环形工装
一种中小口径带长直管段的弯管内孔抛磨
装置
一种用于水润滑轴承的板条楔面加工的定
位工装
一种大型柴油机运动部件活塞杆热处理淬
火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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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武汉重工、中交
团有限公司
船用低速柴油机连杆分端模锻成型装置及
成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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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千叶轮安装结构及具有该结构的抛光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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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曲轴专用车床开放式润滑油回收过滤
循环再利用系统
一种半组合低速柴油机曲轴曲柄零件固定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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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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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具有降温和快速定位功能的大功率电
镀电源正负极换向装置
中南装备、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一〇研究
所
一种容积可调的隔离油缸及用于实现 舱
肉、外液压油隔离的油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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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带行程检测伸缩等截面耐海水工况的
液压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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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能补偿支撑壳体受压弯曲的耐高压水密光
学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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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液压启闭机的拉杆式磁敏行程限
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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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具备目标智能识别跟踪功能的纯红外图像
定位装置
海上目标智能识别跟踪的纯可见光图像定
位装置
中南装备、烟台
有限公司
一种不规则回转体薄壁工件的组合车削夹
具
一种用于转轴的可调式机械防松定位装置
及使用方法
一种液体火箭贮箱薄壁封头冷加工开孔工
装
一种用于定位液体火箭贮箱防漩防塌支撑
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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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可用于灵活装配的上下锁定块压紧装
配多用工装
一种同时保证 40CrNiMoA 焊缝强度及硬度 2024.08.20
的焊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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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激振梁防护结构及采用该结构的共振破碎
机
一种控制注水速度及搅拌时间的沥青发泡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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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表面渗入金属的激振梁及采用该激振梁的
水泥路面破碎车
曲面表面的激振梁及采用该激振梁的水泥
路面破碎车
光滑表面的激振梁及采用该激振梁的水泥
路面破碎车
一种混凝土路面共振破碎车激振频率自动
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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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大型焊接件机器人焊接变位机装夹定
位装置及弹簧参数选择方法
水泥路面破碎车影像辅助控制系统及减振
装置
水泥路面破碎车影像辅助控制系统及减振
装置
共振破碎机破碎效果智能化控制装置及控
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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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夹层低温容器内容器的检漏方法和装
置
珠光砂夹层低温容器加热抽真空装置及方
法
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公司第七二五 一种钢筋混凝土腐蚀监/检测用埋置式参比
研究所、青岛双 电极
瑞
一种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陆基试验的模拟
装置
一种用于电解法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的设备
和方法
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的复合型牺牲阳
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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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适用于船舶废气海水脱硫的供氧方法
和装置
用于船用燃机尾气处理的电解法海水脱硫
方法和装置
一种新型的热海水环境中的锌合金牺牲阳
极
基于薄板状锌合金阳极的储罐外底阴极保
护系统
用于钢筋混凝土阴极保护系统的阳极导电
填充物
适用于低温海水环境的高效铝合金牺牲阳
极及其制备工艺
一种新型钢管桩牺牲阳极结构及其安装方
法
电解法压载水处理装置的圆形排风管道用
风挡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的阴极保护测试探
头和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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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陆基试验流入水化学
参数调制方法
船舶压载水陆基试验流入水的生物参数调
制方法
压载水管理系统用冷水型氧化物阳极及制
备方法
一种光电化学技术去除水中氨氮的方法和
装置
一种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用在线有效氯检
测仪及检测方法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用氧化物阳极及其制备
方法
可在线防污的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及船舶
压载水处理方法
一种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比例缩放试验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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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用过滤器的防垢
方法和装置
电解法压载水管理系统电解电源及其控制
方法
防止铁阳极与铜合金法兰间产生缝隙腐蚀
的焊接密封方法
船舶压载水处理用过滤器的清洗液及在线
清洗装置和方法
用于支路电解法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的紧
凑型除氢装置
用于处理船舶/平台生活污水的过流式电絮
凝装置
海上生活污水处理试验模拟流入水配制与
供给方法及装置
电解用铜铁合金复合阳极材料、电极组件和
电解装置
适用于低盐度海水环境的氧化物阳极材料
及制备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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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抗锰离子污染的氧化物阳极材料及其制备
工艺
用于海洋平台阴极保护修复用氧化物阳极
材料及制备工艺
石油降解菌 Oil 2.3 、石油降解菌 Oil 2.3 分
离纯化方法及其应用
电解法船舶压载水处理过程副产物氢气的
处理工艺和装置
同时减少 BOG 和黄色烟羽排放的装置及方
法
海底管线阴极保护修复用地毯式牺牲阳极
装置
洗涤塔、用于船舶废气脱硫洗涤塔的催化剂
及其制备方法
应用于海洋工程阴极保护的高性能低电位
铝牺牲阳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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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双燃料船舶发动机低压 LNG 供气系统及双
燃料船舶
电解法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的除氢方法和
装置
一种用于自来水厂末端的高效复合式电解
消毒装置
用于处理含油废水的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
法
船舶压载水处理控制装置、方法及船舶压载
水处理系统
船舶压载水及尾气脱硫脱硝一体化处理系
统
青岛双瑞、深中 沉管钢壳用铝阳极超长服役电化学性能评
通道管理中心 价方法及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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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模拟电解制氯中间除氢分离效果的试
验系统
基于电解法的船舶压载水及生活污水一体
化处理系统
高电阻率环境牺牲阳极保护效果试验方法
及装置
埋地用抗压防渗、抗拖拽型长寿命铜/硫酸铜
参比电极
一种导轨式水下钢管桩电极探头及安装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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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用于同时去除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的船舶
废气处理装置
具有回收功能的三维电极废水处理方法及
设备
电解食盐水制取次氯酸钠装置性能全自动
试验系统
船用氨燃料供应系统的换热增压装置、系统
及方法
高温环境下牺牲阳极电化学性能的实验方
法和装置
船舶液氨供应与尾气脱硝一体化系统及船
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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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青岛双瑞、厦门
双瑞
一种采用光电化学技术去除水中氨氮的装
置
一种船舶压载水处理用过滤器的在线清洗
装置
一种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用过滤器的防垢
装置
一种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比例缩放试验系
统
用于支路电解法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的紧
凑型除氢装置
用于牺牲阳极材料长期电化学性能检测的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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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海上生活污水处理试验模拟流入水配制与
供给装置
基于电解法的船舶压载水及生活污水一体
化处理系统
埋地用抗压防渗、抗拖拽型长寿命铜/硫酸铜
参比电极
青岛双瑞、中海
油(天津)管道
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
用于同时去除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的船舶
废气处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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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能够克服憋压失效现象的浮筒式汽水分离
阀
电解法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鼓泡溶解式中
和单元
高温环境下牺牲阳极电化学性能的实验方
法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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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防透气桅积冰堵塞及重气扩散的组合加热
装置及 LNG 船
青岛双瑞、广东
省公路建设有限
公司湾区特大桥
养护技术中心
青岛双瑞、厦门
双瑞
青岛双瑞、厦门
双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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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青岛双瑞、厦门
双瑞
青岛双瑞、厦门
双瑞
青岛双瑞、厦门
双瑞
青岛双瑞、厦门
双瑞
青岛双瑞、厦门
双瑞
海洋环境被保护阴极服役性能监测报警装
置
广东省水利电力
勘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青岛
双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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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 VARI 成型工艺的多面体成型模具
及工艺
一种基于 VARI 工艺成型的工字梁的成型模
具及工艺
一种聚氨酯弹性体辊面 90°剥离强度的测试
装置及方法
一种用于扣件系统的钢轨抗扭限位轨下垫
板
一种机械式安装拆卸工具及具有其的安装
拆卸方法
一种用于复合材料的耐高温酚醛型胶粘剂
及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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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中铁工程设计咨
司、双瑞橡塑
一种道岔区域扣件刚度均匀化设计方法和
系统
上海市城市建设
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
司、双瑞橡塑
双瑞橡塑、郑州
限公司
一种地铁隧道减振橡胶.弹簧耦合结构及其
设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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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铁路扣件系统预埋件抗拔强度阻力的
确定方法
单组分高邻位热固性拉挤用酚醛树脂的制
备方法
中铁宝桥集团有
塑
一种分离式双层道岔减振扣件系统的制造
方法
一种用于弹条安装时防止钢轨与扣件相对
扭转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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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公司第七 0 五
研究所、双瑞橡
塑
双瑞橡塑、四川
任公司
用改进结构的短轨枕减振扣件更换弹性短
轨枕的施工工艺
一种钢轨减振扣件用弹簧夹的安装工具及
安装方法
谐振式动态轨道减振降噪扣件设计方法及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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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双瑞橡塑、洛阳
船舶材料研究所
有限公司第七二
五研究所)
双瑞橡塑、南京
地铁运营有限责
任公司工务分公
司
双瑞橡塑、南京
地铁运营有限责
任公司工务分公
司
一种复合材料拉挤工艺的脱模布自动纠偏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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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 VARI 工艺成型的工字梁的成型模
具
一种橡胶弹簧隔振器及浮置板道床减振装
置
一种带有横向挡肩的减振扣件及具有其的
扣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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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双瑞橡塑、郑州
一种复合刮板用芯部嵌件及具有其的复合
刮板
限公司
北京城建设计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
集团有限公司、
双瑞橡塑
北京城建设计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
集团有限公司、
双瑞橡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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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上海市城市建设
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
司、双瑞橡塑
上海市城市建设
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
司、双瑞橡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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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浸渍模具及连续纤维复合材料的生产
装置
一种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用浸渍
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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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中国铁建投资集
瑞橡塑
中国铁建投资集
一种道床板用限位凸台密封装置及道床板
系统
瑞橡塑
中国铁建投资集
瑞橡塑
中铁二十四局集
瑞橡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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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中国铁道科学研
究院、双瑞橡塑、
究院铁道建筑研
究所
一种用于扣件系统的钢轨抗扭限位轨下垫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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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易拆卸分离式双层减振扣件系统下底
板
一种易拆卸分离式双层减振扣件系统底板
连接套
一种地铁隧道内的消防疏散用自动升降平
台
一种用于横向低频谐振的高扭抗钢轨减振
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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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高可靠性自抛光防污涂料磨蚀率测试
装置
一种具有高效 BTA 靶向作用的环氧重防腐
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快干辊涂型水性风电叶片面漆及其制
备方法
一种轻量化高固体分环氧重防腐涂料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风电叶片防覆冰水性聚氨酯面漆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用于精准测试防污涂层磨蚀厚度的测
量方法及测量装置
一种厚浆型水性风电叶片面漆及其制备方
法
一种功能填料、水性风电叶片防覆冰涂料及
其制备方法
一种环氧有机硅改性酚醛环氧耐温防腐涂
料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 IBOA 改性长效防腐水性丙烯酸涂料及
其制备方法
一种与熔结粉末环氧涂料配套的无溶剂环
氧饮水舱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有机硅季铵盐改性环氧防腐涂料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醇溶性无机硅酸锌漆的复合抗沉剂及
备方法
一种耐骤冷抗开裂有机无机复合耐高温涂
料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环境友好型防污涂料用的有机无机纳
米复合防污涂层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 ECONEA 基丙烯酸锌防污树脂、水性
环保防污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低表面处理环氧玻璃鳞片涂料及其制
备方法
一种天然水性防污涂料及其制备方法、防污
剂微胶囊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厚膜抗开裂无机硅酸锌防锈漆及其制
备方法
一种可水下固化的环氧玻璃鳞片涂料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长效防腐无溶剂通用环氧涂料及其制
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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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初期耐水性优异的水性车间底漆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疏水性醇溶型无机硅酸锌车间底漆及
其制备方法
一种渔网用潮气固化聚氨酯防污涂料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环氧接枝丙烯酸酯自分层连接漆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主链型硅.锌缩聚物、可水解防污涂料及
其制备方法
一种可厚涂水下固化长效防腐涂料及其制
备方法
一种磷酸锌钙/甘蔗渣复合防腐颜料及其制
备方法
一种无毒长效无溶剂饮水舱涂料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丙烯酸锌自抛光防污涂料及其制备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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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高固体分高耐候聚氨酯涂料及其制备
方法
防污涂层体系耐淡海水/淡水浸泡性能的评
价方法
一种耐小分子有机酸防腐涂料及其制备方
法
一种适用于各种基材的有机硅连接涂料及
制备和使用方法
一种不含铜类防污剂的减阻防污涂料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石墨烯掺杂换热器管束涂料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二聚酸改性聚硅氧烷涂料及其制备方
法
一种高粘结强度有机硅连接涂料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自抛光防污漆用的(甲基)丙烯酸锌.硅
共聚物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适用于船舶水线以下的有机硅连接涂
料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用于光滑金属表面的环氧防腐底漆及
其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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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适用期可调的风电叶片涂料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修复已生锈不锈钢钝化状态的复合表
面处理方法
一种高耐冲击改性碳纤维制备耐高温涂料
的方法
一种用于海洋腐蚀环境施工的环氧锌合金
涂料
一种具有耐化学介质性能的酚醛环氧涂料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由松香改性丙烯酸酯制备连接涂料的
方法
一种耐热耐油酚醛环氧导静电防腐涂料及
其制备方法
一种多功能基仿贻贝粘附蛋白聚合物的制
备方法
一种海洋潮差/浪溅区用环氧玻璃鳞片涂料
的制备方法
一种用于金属基材的高性能水性环保防腐
涂料制备方法
一种具有坚韧性的环氧重防腐涂料制备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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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高性能易施工型双组份水性环氧富锌
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浅色改性环氧导静电防腐涂料及其制
备方法
一种用于钢制船舶船底涂刷且具有抗开裂
的防污涂料
一种制备玻璃鳞片涂料时对玻璃鳞片的表
面处理方法
一种钢质埋地管道补口用无溶剂环氧重防
腐涂料
一种高性能高固体通用型改性环氧防锈涂
料及制备方法
无溶剂环氧煤焦油重防腐蚀涂料及其制造
工艺
双瑞防腐、北京
有限公司
双瑞防腐、北京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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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风电叶片用拉挤环氧树脂组合物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原油储罐外壁用水性隔热保温涂料及
其制备方法
一种石油储罐用水性环氧重防腐涂料及其
制备方法
金属材料用单涂层水性陶瓷隔热防腐涂料
及其制备方法
石油储罐内壁介质环境下水性环氧防腐涂
料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水性环氧导静电耐油防腐涂料及其制
备方法
一种无溶剂超厚浆有机.无机杂化纳米改性
重防腐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提高环氧富锌底漆耐盐雾性能的石墨烯薄
膜、制备及应用
一种饮用水管道内壁用环氧粉末涂料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钢结构用水性锈转化防腐涂料及其制
备方法
一种耐高温、抗老化型低 VOC 聚氨酯防腐
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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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长效耐盐雾石墨烯改性环氧锌粉防腐
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高韧性低温快速固化重防腐环氧粉末
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有机.无机纳米复合树脂、低表面处理粉末涂
料及制备与应用
一种水下固化海洋钢结构长效防腐涂料及
其制备方法
一种耐候型环氧厚浆重防腐涂料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低 VOC 超耐候耐腐蚀工程机械面漆及
制备方法
海洋浪溅区钢结构用无溶剂环氧玻璃鳞片
涂料及制备方法
一种用于饮用水管道的防腐涂料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工程机械用高性能环氧底漆的制备方
法
一种适用于低温环境的无溶剂环氧自流平
地坪涂料
一种集装箱用的高固体分涂料及其制备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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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机械装备用低表面处理高性能防锈底
漆及制备方法
一种低温快速固化环氧粉末涂料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无溶剂环氧自流平辊涂地坪涂料及制
备使用方法
具有高热辐射性的无溶剂型弹性金属漆制
备方法
一种超耐候耐磨防结冰风电叶片涂料及其
制备方法
西部风电场塔架用防腐涂料的配制及喷涂
方法
一种高固含超强耐蚀性水性环氧导静电涂
料及其制法
一种风电叶片用厚浆快干型耐候耐磨涂料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弹性抗风沙耐磨蚀耐候耐温变涂料及
其制备方法
一种涡轮增压器支承轴承制造方法及其定
位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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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离心式曝气鼓风机扩压器叶片制造方
法及其定位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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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汽轮机转子多级轮盘上小间距轴向锥销孔
的加工方法
钻削加工时防止切屑进入工件内腔的加工
方法
一种磁悬浮轴承高速异步电机直驱离心式
压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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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涡轮增压器环形推力轴承的加工方法及其
磨用工具
多级离心式空气压缩机恒压供气的控制方
法
一种并流向心式有机工质发电膨胀机及其
安装方法
江苏科技大学、 一种自动调频涡轮增压器进气复合消音器
江增重工 及其消音方法
一种曝气鼓风机和蒸汽压缩机用导流罩及
其加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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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离心式曝气鼓风机出口曲柄的制造方
法及其定位借偏心装置
涡轮增压器燃气进气壳的加工方法及其镗
铣工具
船用低速柴油机轴流增压器压气机出口消
音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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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曝气鼓风机进出口双点联动自适应调
节的控制方法
一种混流涡轮增压器喷嘴环定位和密封结
构
一种混流可变几何涡轮增压器隔热墙密封
结构
超临界二氧化碳涡轮机涡轮盘、主轴及喷嘴
环安装结构
一种整体式钛合金压气叶轮空间定轴铣削
加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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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应用于超临界二氧化碳透平的冷却结
构
一种轴流涡轮增压器浮动推力轴承的测试
系统
一种船用混流涡轮增压器的叶轮罩壳安装
结构
一种混流式废气涡轮增压器的半开式喷嘴
环安装结构
一种透平式主机轴向装拆精密零部件的辅
助工装及装拆方法
一种可变几何混流涡轮增压器引气密封装
置
一种机械式蒸汽压缩机异形连接板的加工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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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废气涡轮增压器转子的组合式滑
动轴承
一种用于相继增压方式的混流涡轮增压器
涡端密封结构
一种用数控铣床对工件油楔面磨削的加工
方法
一种可变几何混流涡轮增压器涡端油封结
构
一种用于高速磁浮永磁同步电机磁浮轴承
系统供电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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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喷嘴环部套与叶片转子部套装配在缸体内
用吊装工装
一种用于太阳能发电的无冷却超二透平压
缩机
一种超临界二氧化碳透平壳体压力试验装
置
一种混流可变几何增压器喷嘴叶片弹簧密
封结构
一种机械式蒸汽压缩机组合扩压器的制造
方法
一种熔模铸造喷嘴环蜡模的组合可调式压
型模
一种用于废气涡轮增压器转子的滑动轴承
组合装配方法
一种超临界二氧化碳透平干气密封安装座
的冷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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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涡轮增压器半浮动径向轴承圆周压力
坝结构
一种三棱锥异型轴孔传动副的配合加工方
法
一种船用低速机轴流增压器涡端静态密封
结构
一种调节磁浮轴承、辅助轴承与转子装配间
隙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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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提高浮动套内孔油楔检测效率的加工
和检测方法
一种超临界二氧化碳旋转机械的阻旋减振
密封结构
基于机器自学习使压缩机运行在最佳工作
点的控制方法
一种带 V 形法兰和特殊预留接口的压气机
壳
一种测试梳齿密封性能及二氧化碳冷却效
果的结构
一种大型径流涡轮的真空熔炼浇注系统及
型壳固定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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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增压器锁紧片的加工方法及其翻边工
具
一种涡轮叶片拉筋孔加工用定位量棒及其
加工、使用方法
一种有机工质轴流透平膨胀机进排气壳结
构
一种涡轮增压器的三棱锥面轮廓加工方法
及配合加工方法
一种涡轮增压器径向轴承可靠性试验平台
信息采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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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涡轮增压器叶轮的免干涉定向铣削方
法
一种高速离心式压缩机的蜗壳安装结构及
方法
一种带分流叶片的氦气氮气混合工质的
LNG 向心涡轮
一种热泵循环与有机朗肯循环串联的耦合
系统
一种船用涡轮增压器推力轴承试验台拆卸
平台及方法
一种船用涡轮增压器压气叶轮过盈装配装
置
一种超临界二氧化碳离心压缩机的检测结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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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大型压气叶轮的加工方法及其工艺搭子结
构
一种超临界二氧化碳透平的干气密封及其
泄漏量监测方法
一种低温有机工质膨胀机平衡气及轴承座
保温系统
蒸汽压缩机压气叶轮组合式超速试验工具
及其使用方法
一种应用于超临界二氧化碳透平的双阀控
制系统及方法
一种具有油雾分离功能的高温透平平衡气
封系统
一种汽轮机危急遮断器组件超速试验工具
及其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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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具有油雾分离功能的可调平衡气封系
统
一种增压器水冷轴承壳覆膜砂的浇注系统
及砂型射芯方法
一种叶轮罩壳的泡沫模具的铸造工艺及造
型方法
一种悬臂式超临界二氧化碳涡轮机的冷却
方法和结构
一种用于 ORC 有机工质膨胀机的主动式油
污分离系统及方法
一种抵消超临界二氧化碳透平热应力的结
构
一种适用于船舶气层减阻系统的气浮直驱
鼓风机
一种超临界二氧化碳透平的闭式循环冷却
系统及调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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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涡轮增压器电控可调式叶片扩压器装
置及其控制方法
一种应用于超临界二氧化碳透平上的密封
结构
一种轴流外转子式磁浮 ORC 有机工质膨胀
发电机
一种狭窄密封面增压器壳体的水压试验工
具
有机工质分布式供能系统蒸发器液位平衡
控制系统及方法
一种涡轮增压器涡轮叶尖轴向间隙的测量
装置
船用涡轮增压器浮动推力轴承的性能测试
装置
可变几何混流涡轮增压器驱动装置及其装
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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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超临界二氧化碳透平发电机组的控制
结构及方法
一种带轴向磁平衡装置的滚动轴承高速电
机
一种具有出口断路器的发电机保护测试系
统
一种超低温高速磁悬浮透平膨胀电机隔离
密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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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两级相继增压系统基础模块试验平台
及测试方法
一种余热利用透平发电并网系统及控制方
法
一种铸造大型球铁核电齿轮箱底座的工艺
系统
柴油机供油单元壳体同轴孔加工方法及同
轴度测量工具
船舶柴油机燃油喷射系统测试用液压驱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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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外圆锥面燕尾形密封沟槽的车削加工
结构
一种用于大流量低压系统的无级调压液压
回路
一种用于预燃室下部结构加工定位的安装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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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检测排气阀执行器与燃油增压器密封
性能的液压系统
一种船用液压控制单元测试系统以及油路
控制方法
船舶柴油机燃油喷射系统测试用液压驱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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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船用中高速重油柴油机内嵌式共轨循环阀
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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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重庆红江、中国
司
重庆红江、中国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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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泵体的卧式加工中心多工位镗夹
具
一种船用发动机燃气喷射阀流量特性测试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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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中海油能源发展
司、重庆红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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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高压共轨燃油喷射系统的多缸直
列式喷油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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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变量柱塞泵压力和流量控制的恒
压阀
一种远程控制超高压气体密封测试装置及
测试方法
重庆红江、中国
一种立式珩磨机配重珩磨夹具及其安装方
法
司
一种可提升油量的双电磁阀控制式电控喷
油器
共轨柴油机轨压控制方法、系统、共轨柴油
机及存储介质
重庆大学、重庆 一种共基准偏心孔快速定位系统及其控制
红江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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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基于模型的 TC1797 柴油机控制算法开
发工具
重庆红江、哈尔 一种适用于大功率柴油机的多喷射模式电
滨工程大学 控喷油器
哈尔滨工程大
学、重庆红江
基于零点定位器的气源气路对接结构及其
控制方法
重庆红江、哈尔
滨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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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旋流器内胆钎焊热处理的预处理方法
及清洁方法
一种集微喷于一体的双电磁控制式氨燃料
喷油器
一种船用双燃料发动机控制方法及控制系
统
一种电液调速器的气动手动两用式调速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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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船用柴油机供油凸轮升程曲线设计方
法
一种带碰撞保护的浮动自定心内径测量装
置
一种柴油机电喷系统的相位冗余容错控制
系统及方法
一种自适应在线预测柴油机状态方法及系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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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高速电磁阀驱动电路及故障诊断电路
及方法
具有故障诊断的高速喷油器驱动电路及判
断方法
燃气喷射阀及采用其的气体或双燃料发动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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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电控单体泵柴油机 ECU 冗余系统及设计方
法
一种台阶深孔加工的定位导向装置及加工
方法
具有超速圆周位移输出功能的齿轮传动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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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燃油泵体局部压力试验的高压试
验密封装置
一种用于偏心缺口套类零件加工的工装夹
具
一种用于带台阶薄壁套类零件加工的工装
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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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带缺口型面的活塞销衬套加工的
夹具
一种用于加工长筒薄壁零件的车床组合夹
具
一种用于加工局部圆柱面工件的车床组合
夹具
一种大型箱体零件六定位点三位一体加工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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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内燃机轴瓦高温布氏硬度检测装置及检测
方法
一种高速齿轮箱上箱体结合面与下箱体结
合面的加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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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带混合边缘低速柴油机轴瓦内表面的加工
方法
超低浓度焦磷酸铜预镀铜槽液及其制备方
法
通过溅射舱内轴瓦溅前负偏压清洗的 PVD
轴瓦磁控溅射工艺
制备铝合金减摩层柱状晶紧密排列 PVD 轴
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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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升降油缸系统、以及包含该系统的升降
设备
船闸人字门和廊道工作门启闭的电液控制
系统
一种实现手机玻璃扫光机零件自转公转的
新型传动装置
一种用于多工位手机玻璃扫光机的动力扫
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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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载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利受限 备注
一种用于高速快艇艉滑道收放装置的液压
控制系统
一种模块化的全自动反清洗式自清洗机油
滤清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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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高速快艇艉滑道收放装置的液压控制
系统和工作方法
一种新型船用主推调距桨液压伺服系统和
方法
一种气液混合回收的低品质余热发电系统
及控制方法
一种应用于船用液压动力单元快速装配的
预装生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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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超长型船用供油单元壳体精密加工装
置
一种集装箱式移动电站启动电池安装固定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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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焦炉煤气内燃发电机组箱式机房及其
安全防护方法
注 1:公司曾发生过更名,目前权属证书上登记的公司名称为该等公司的曾用名。
(二)商标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图示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权利受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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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图示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权利受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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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图示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权利受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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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曾发生过更名,目前权属证书上登记的公司名称为该等公司的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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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软件著作权
序号 软件成果归属方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登记号 权利受限 备 注
北京翼辉信息 技术有
限公司、衡远科技
北京翼辉信息 技术有
限公司、衡远科技
无锡微电子科 研中心
(中国电子科 技集团
公司第五十八研究
所)
、衡远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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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软件成果归属方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登记号 权利受限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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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软件成果归属方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登记号 权利受限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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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软件成果归属方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登记号 权利受限 备 注
武昌造船、华中科技大
学
武昌造船、华中科技大
学
武昌造船、华中科技大
学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造
船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造 基于有向凸面体理论的船舶涂装区域结构件面积智能计算系统
船 软件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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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软件成果归属方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登记号 权利受限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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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软件成果归属方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登记号 权利受限 备 注
一种智能化的钢制管道阴极保护及杂散电流监测综合评估系统
V1.0
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双 基于电化学水质调控技术的冷却水系统智慧化水务管理软件
瑞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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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软件成果归属方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登记号 权利受限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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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海域使用权
序号 海域使用人 使用权证号 项目名称 用海类型 面积(公顷) 终止日期 备注
辽(2019)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 一工厂及 30 万吨舾装码头港池水
辽(2019)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
大型船舶改装修理及海洋工程装备
扩建项目
辽 ( 2021 ) 大 连 长 兴 岛 不 动 产 权 第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
青岛海西湾造修船基地第六、七期 注1
工程(水域)
青岛海西湾造修船基地第一、三、 注1
五期工程(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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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海域使用人 使用权证号 项目名称 用海类型 面积(公顷) 终止日期 备注
鲁(2022)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 海西湾海洋平台和特种船舶生产项
注 1:公司曾发生过更名,目前权属证书上登记的公司名称为该等公司的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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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岸线使用权
序号 岸线使用权人 证书/批复号 发证/批复机关 准用年限至 使用长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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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租赁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的证载 土地面积 土地 租赁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土地证编号
权利人 (㎡) 性质 期限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授权
司 经营
大连中鑫顺置业有限
公司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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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租赁的房屋
房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租赁备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面积(㎡)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编号 案
重庆宝鹏建筑工程有限 堆放生产设备、模具等物 2024.07.01-处置完现场
公司 资 所有资产
天津市旗领测控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
常州正昊车辆配件有限
公司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大甘房权证大单字第2013207090001号、大
甘房权证大单字第2013207090005号、大甘
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
镇土城子村民委员会
房湾字第0207090020号、大甘村房湾字第
大连市甘井子区双龙机
械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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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租赁备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面积(㎡)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编号 案
大连市甘井子区双龙机
械加工厂
大连鑫峰船舶舾装有限
公司
大连慧源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
双瑞海洋环境
ASTER(KILANG) PTE
LTD
股份有限公司
双瑞海洋环境
RREEF Investment
GmbH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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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中国重工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主要资质证书情况
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范围 发证机关
L002X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重 庆 市 大 渡 口区 市 场
理许可证 监督管理局
L001S 环境局
U001S
U002S
U00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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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范围 发证机关
U001P1 江市分局
大连港湾海关经营海关监
W090120192300500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大 连
证书
大连船舶
重工集团 912102007824602894
有限公司 001U
大洋厂区
大连船舶
重工集团 912102007824602894
有限公司 002R
西岗厂区
证 字 第
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
业注册登记证书
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从事港口货物装卸、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 (冀秦)港经证
许可证 (0005)号
拖带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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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范围 发证机关
保安符合证书 8
秦 字 130301900020
号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 秦开排字 2024(149) 秦 皇 岛 经 济 技术 开 发
可证 号 区行政审批局
客船、高速客船、高速货船、散货船、油船、
Z04010802-2024-031
集装箱船、其他货船
鲁青港经证(2141)
号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 山 东 省 住 房 和城 乡 建
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设厅
( 鲁 )JZ 安 许 证 字 山 东 省 住 房 和城 乡 建
2016021202 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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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范围 发证机关
山 东 省 住 房 和城 乡 建
设厅
P001W
大连船推 912102001184759685
(分厂) 002Y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国 家 能 源 局 山西 监 管
许可证 办公室
山 西 省 市 场 监督 管 理
局
晋交运管许可临字 侯 马 市 道 路 运输 服 务
湖北省船舶修造技术许可 (鄂)船许证字 湖 北 省 国 防 科学 技 术
证 202359 号 工业办公室
湖北省船舶修造技术许可 (鄂)船许证字 湖 北 省 国 防 科学 技 术
证 202360 号 工业办公室
(鄂)船设许证字 湖 北 省 国 防 科学 技 术
20212 号 工业办公室
B001S 洲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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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范围 发证机关
(鄂)船设许证字 中 共 湖 北 省 委军 民 融
20203 号 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住 房
和城乡建设部
湖 北 省 住 房 和城 乡 建
设厅
(鄂)JZ 安许证字 湖 北 省 住 房 和城 乡 建
2013008663 设厅
武 汉 市 市 场 监督 管 理
局
湖 北 省 市 场 监督 管 理
局
国 家 市 场 监 督管 理 总
局
G001P 山区分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 4201072021 字 第 武 汉 市 青 山 区行 政 审
可证 00035 号 批局
重 庆 市 住 房 和城 乡 建
设委员会
渝 JZ 安 许 证 字 重 庆 市 住 房 和城 乡 建
(2019)012858 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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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证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范围 发证机关
R001X 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