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5-00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 386 号广晟万
博城 A 塔写字楼 37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1.04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出席 5 人,
董事李保云先生、董事 TIANLIANG
先生、独立董事杨文浩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默律师、陆丽梅律师
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股
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临时股
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