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4 18: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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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
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
(即 10,879,53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 21,759,075 股)。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含),根据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4 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2024-044、2024-04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
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公司推出回购计划后的 6 个月内,园林业务在贵州等地区的应收款回收情
况不及预期,同时受消费疲弱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公司优先投入经
营业务的发展。因此,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二级市场
状况等因素,截至目前暂未实施回购。
  二、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
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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