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 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4 18: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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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07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根据《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以下简称:
                                     《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
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
考分20223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
理相关事宜。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92.58 万份股票
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29 元/股调整为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11 元/股调整为 4.01
元/股。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9 日派发 2022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0.10 元/股)、2023 年中
期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
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01 元/股调整为 3.765 元/股。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7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期)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公司拟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的 4,698,959 份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已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完成。
向 173 名激励对象转让的 21,017,064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行权价格为 3.765 元/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派
发 2023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
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765 元/股调整为 3.62 元/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派发 2024 年中期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62 元/股调整为 3.475 元/股。
权中向 10 名激励对象转让的 1,371,401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行权价格为 3.475 元/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以及《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6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
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并拟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或尚未行权的 3,812,134 份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不具备行权资格的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十九条,原 9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等原
因而不再具备行权资格,将注销其已授予但不得行权的 3,249,467 份股票期权。
  (二)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结束,对其
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562,667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拟注销已授予但不得行权或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为 3,812,134 份。
  三、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继续实施,也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股份数量及股本结
构。
     四、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等事宜,本次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或尚未行权的 3,812,134 份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相关规
定,决策过程合法有效,本次拟注销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
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规定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批准。
《公司章程》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的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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