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06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1,513,157 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股票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有关行权条
件成就的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
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
考分20223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
理相关事宜。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92.58 万份股票
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29 元/股调整为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11 元/股调整为 4.01
元/股。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9 日派发 2022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0.10 元/股)、2023 年中
期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
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01 元/股调整为 3.765 元/股。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7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期)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公司拟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的 4,698,959 份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已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完成。
向 173 名激励对象转让的 21,017,064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行权价格为 3.765 元/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派
发 2023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
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765 元/股调整为 3.62 元/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派发 2024 年中期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62 元/股调整为 3.475 元/股。
权中向 10 名激励对象转让的 1,371,401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行权价格为 3.475 元/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以及《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6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
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并拟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或尚未行权的 3,812,134 份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自《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5 日)起的 24 个月为
锁定期,股票期权授予满 24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规定的生效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表安排分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满两周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1/3
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满三周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1/3
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满四周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1/3
至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目前,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已经完成行权,第二个行权
期为 2025 年 1 月 25 日-2026 年 1 月 24 日。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栏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其他情形。
(二)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所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近一个会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不合格;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第三章
规定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情形。
(三)股票期权生效的公司业绩条件: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业绩结果,公司满足左栏公
收益率不低于 10.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1、2023 年度,公司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为 11.59%,
(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6.61%(剔除异常数据);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1.25%,且不低于同行业 15.30%,不低于同行业均值 14.45%(剔除异常
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数据);
(EVA)值不低于 160,000 万元。
(四)股票期权生效的个人年度考核条件: 1、公司原 176 名激励对象中,9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年度业绩达 个人实际可生效股 退休等原因而不再具备行权资格。
成/考核情况 票期权比例 2、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剩
良好及以上 100%
余 167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
合格 80%
符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不合格 0
综上,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有关行权条件成就的规定,
《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67 名激励对象符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原 9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等原因而不再具备行权
资格,将注销其已授予但不得行权的 3,249,467 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5 日
(二)行权数量:21,513,157 份
(三)行权人数:167 人
(四)行权价格:3.475 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
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占股权激励计
可行权数量 占授予时总股本
姓名 职务名称 划总量的比例
(股) 比例(注 2)
(注 1)
宋 嵘 执行董事、总经理 428,933 0.58% 0.0058%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世础 256,267 0.35% 0.0035%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高 翔 副总经理、首席数字官 299,600 0.41% 0.0040%
王笃鹏 副总经理 228,867 0.31% 0.0031%
汪 剑 副总经理 228,867 0.31% 0.0031%
小计 1,442,534 1.95% 0.0195%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162 人) 20,070,623 27.15% 0.2712%
总计(167 人) 21,513,157 29.10% 0.2907%
注 1:于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共授予 73,925,800 份股票期权。
注 2:于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7,400,803,875 股。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6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期)
》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因此,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67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可行权数量合计 21,513,157
份。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及
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
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除股票期权行权外,可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 6 个月内
无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在对应的锁定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
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
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批准。
《公司章程》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的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