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4 17:52: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的方案》,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51 万股-2,703 万股,
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57%-3.14%。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
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2025
年 1 月 1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932.5829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8%,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
为 12.92 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11.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515.8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
条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京新药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