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
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之除权
除息事项,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 4.95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4.9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3 日、2 月 6 日和 6 月 8 日登载于《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2)、 (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 2023 年
《回购股份报告书》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截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
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相
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 2024 年 2
-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同时,公司于
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4,756,27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成交总金额为 172,500,818.7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
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
案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股份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情形。
六、预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4,756,27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219,271,402 股的
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回购前 股份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21,721,311 93.85 4,896,801,048 93.82
-2-
其中: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拟用于员工持 24,920,263 0.48 54,756,273 1.05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股份总数 5,244,191,665 100 5,219,271,402 100
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系因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将 2021 年回购计划中已回购的
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用于约定用途而导致全部注销,则公司总
股本将减少,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注销前 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96,801,048 93.82 4,842,044,775 93.76
三、股份总数 5,219,271,402 100 5,164,515,129 100
七、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指引》
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3-
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
资本将相应减少。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