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证券代码:002926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48180 债券简称:23 华股 0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2 月 10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日支付自 2024 年 2 月 9 日至 2025 年 2 月 8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第一期)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
机构将在每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个会
计年度结束之日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
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交易。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本年度票面利率为 3.45%。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
为 34.50 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人取得的实际每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27.60 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2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 华股 01”持有人。凡在 2025 年 2 月 7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2 月 7 日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款到账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
为准。
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93 号)、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
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债券利息。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彭昊
联系电话:028-85239012
传真:028-65259853
公司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联系电话:010-57631022
传真:010-88092060
联系人:李俊成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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