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
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润建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在公司内
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行核查;
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
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
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前述激励
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