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4 17: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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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康创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创投资”)计划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增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期间,
康创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不超过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邦毅先生持有
康创投资 83.87%股权,康创投资系罗邦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7,233,700 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5.58 %;其一致行动人罗邦毅先生直接持有 44,680,000 股公司股
份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9.16% ;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吕 婕 女 士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同时为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控股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康创投资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增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5 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 2025 年 1 月 24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70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
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为 10,110,672 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康创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 28,93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3%。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其一致行动人罗邦毅先生直接持有 44,68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16%;其一致行动人吕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罗邦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245,21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7%。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收购
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本次增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增持人本次增持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要求。
  (三)公司控股股东吕婕女士及一致行动人罗邦毅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及时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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