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力金投”)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格力金投,
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6,000,000 股(含本数),占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3.87%,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
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76,465,494 股,其中,格力金投持有上市
公司 22.7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
上限 66,000,000 股计算,本次发行后,格力金投将持有公司 129,00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67%。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
后格力金投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珠海市国资委,本次发行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恩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 1 号港湾 1 号科创园 24 栋 C 区 1
注册地址
层 248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3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WKEK325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5 月 18 日至长期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
经营范围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力金投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格力金投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30 亿元人民币,是格
力集团金融板块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格力金投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战略理
念,主要定位于为格力集团和集团内各业务板块提供金融服务,秉承格力集团
独特的制造业基因,积极开展与实体经济相关的资产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投
资等业务;同时围绕珠海市政府金融创新的目标和要求,为珠海市重大项目建
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金融配套支持。格力金投肩负着发挥产融结合推进实体
经济振兴作用的重任,重点开展基金管理、股权投资、资本运作等业务。
(四)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3,688,340.88 3,175,276.42
负债总额 1,874,412.95 1,523,975.54
所有者权益 1,813,927.92 1,651,300.88
营业收入 83,445.01 70,951.85
营业利润 -70,810.00 48,201.39
净利润 -58,430.70 35,656.44
注: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格力金投签署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价
格、认购数量、认购金额、保证金条款、股份锁定、税费及费用负担、本协议的
成立和生效、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
公告。
四、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复,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以及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
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格力金投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仍为
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
性影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