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2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 2 号方大
城 T1 栋 31 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2 月 25 日
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的议案
关于交易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
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上网文件。
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票的议案
决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俞其兵、俞勇、宁波
旗滨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张柏忠、凌根略、张国明、吴贵东等参与湖南旗滨光能
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跟投的股东以及与上述股东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
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36 旗滨集团 2025/2/1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议案
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交易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对方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
份的议案
关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
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