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73,187,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91%。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来源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34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187,168 股,并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截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为 812,367,28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为 177,554,52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21.8564%;本次拟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为 73,187,16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9.0091%,具体情况如下:
最终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 限售期
(股) (元)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
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
合计 73,187,168 417,166,857.60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1 名,分别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周海虹、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多资产组合、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般胜招龙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11 名发行对象已做出如下承诺:
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亮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或退出合伙;
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主体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所有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
司对其是否存在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2 月 5 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3,187,168 股,占截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
司总股本的 9.0091%。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1 名,共对应 94 个证券账户;
(四)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实际上市
获配股份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流通的股份数量
量(股) 量(股)
(股)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
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
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
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般胜招龙
金
合计 73,187,168 73,187,168 73,187,168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合计 812,367,287 100.00% 0 812,367,287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的股本结构,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公司关于本
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