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9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6,334,0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7,099,961.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83,674.4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4,116,286.85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及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佳都科技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披露的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调整,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 截至
序 原计划投入募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扣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号 集资金总额
除发行费用) 已累计投资数额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
放平台研发项目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
产业化项目
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
级建设项目
合计 424,754.57 331,448.08 181,411.63 76,755.86
注:以上数据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出具的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 2,633.31 万元(未包
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已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
归还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
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