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二〇二五年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0 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
行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
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
中文名称: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Donghong Pipe Industry Co., Ltd.
注册资本:25,641.4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倪奉尧
成立日期:2008 年 1 月 21 日
上市日期:2017 年 11 月 6 日
住所:曲阜市东宏路 1 号
邮政编码:27315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6722078217
电话号码:0537-4640989
传真号码:0537-4641788
公司网址:www.dhguanye.com
电子邮件:dhguanyezqb@163.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
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工程塑料及
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
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
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普
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以各类高分子塑料管道、改性塑料复合管道、重防腐金属管道、节能
型保温管道、连接管件、新材料应用为主营业务的工程管道制造商、管道工程服
务商和管道工程总承包商。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水利建设、工矿工程、市政工程、
供热、燃气、排水排污等领域。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结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股票方案、预案等内容进行了修订;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根据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金额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4)根据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进行了
修订;
(5)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6)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7)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和《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
量上限的议案》。
(1)2023 年 12 月 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山东
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认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
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
国证监会注册。
(2)2024 年 2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 号),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向上交所报送《山东东
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124 名特定投
资者。《认购邀请书》中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说
明、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对发行结果的调整方法
及追加认购程序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中包括了申购价格、认购金额等内容。
《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具体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含发行人董监高)、基金公司 31 家;证
券公司 20 家;保险机构 11 家;其他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42 家。自 2025
年 1 月 7 日(T-3 日)《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 2025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 时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 2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
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姓名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
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
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5 年 1 月 10 日 9:00-12:00,在
《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17 份《申购报价单》。
截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12:00 前,除 6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
证金外,其余 11 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
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
文件,报价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缴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
投资者名称/姓名 纳保证
号 (元/股) (万元) 有效
金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0.38 3,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9.91 4,000.00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
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9.68 5,000.00
券投资基金 9.33 11,00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认
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9.78 元/股,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 25,641,460 股,募集资金总额 250,773,478.80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228 号文核准的股数上限以及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
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30,800 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
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姓名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处厚国资定增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青岛高创玖号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
公司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
公司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
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
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
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5,641,460 股,发行
规模为 250,773,478.80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
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
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1 月 8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
低于 9.33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
上取整)。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
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78 元/
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4.82%。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六)缴款与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0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25)第 371C000027 号),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止,华福证
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250,773,478.80 元。
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至 2025 年 1 月 16 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的信息披露费及其他等发行费用共计 4,816,649.74 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45,956,829.0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和《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773,478.8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
含税)4,816,649.7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956,829.06 元。
(八)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
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于限售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十)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已与
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 25,641,460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
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情况
企业名称 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四区 5 号楼 405
注册地址
室
注册资本 120,1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3P2AFD5L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
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
主要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4,089,97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391-393 号 4 层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于文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81483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主要经营范围 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067,484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
主要经营范围 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908,99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公望路 3 幢 590 工位
注册资本 22,1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DBAQWT7T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要经营范围
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862,985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主要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402,862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 187-1 号崂山智慧产业园 8 号楼 208 室
注册资本 5,2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CKGY8P2R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主要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249,488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姓名 孟庆亮
身份证号 320111************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获配数量(股) 2,249,488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主要经营范围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044,98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主要经营范围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044,98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产管理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主要经营范围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720,19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
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
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
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保荐机构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
安排的情形。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自然人孟庆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
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
金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兴证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上述资产管理
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
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公募基金产品无需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
定履行私募基金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华泰优颐股票专项
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
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
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其中“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属于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
备案办法》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
关登记备案程序;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
续。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杭州行远
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
的处厚国资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济南
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产品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
续。
综上,经核查认购对象提供的资料,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认购对象的股权结构、对外投资、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开信
息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
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
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姓名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匹配
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
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
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
理产品
经核查,上述 10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 号)和发行人履
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
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
正的原则,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
有效。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协议》等有
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缴款和验资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证券代码:603856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流通交易(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0 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
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
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股) (%)
股份(股)
厦门楹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楹至强债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曲阜东方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
曲阜东宏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 192,165,845 - 74.9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和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件的股份(股) (%)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件的股份(股) (%)
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
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厦门楹至私募基金管理有
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玖
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 192,808,819 14,519,424 68.3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5,641,460 股有限售流通股,具体
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25,641,460 9.09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6,414,600 100.00 256,414,600 90.91
合 计 256,414,600 100.00 282,056,060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
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
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实施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后,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业务与资产的整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暂时不存在
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和资产整合计划。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
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
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
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产生关联交易。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的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 1-9 月财
务报表未经审计。
公司最近三年及 2024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396,639.40 355,851.44 393,763.08 346,863.79
负债合计 160,013.19 131,247.17 181,736.18 146,461.27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6,626.22 224,604.28 212,026.90 200,402.5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16,892.19 286,407.04 285,146.36 220,892.65
营业利润 19,230.01 18,459.79 17,717.78 14,725.20
利润总额 19,360.62 18,827.92 17,668.85 14,914.17
净利润 16,836.82 16,678.21 14,954.00 13,304.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851.85 16,112.78 14,920.63 13,304.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73.72 19,175.57 1,756.66 -20,094.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70.13 -440.55 -4,249.08 -30,118.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78.82 -20,740.07 6,576.34 45,687.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765.03 -2,005.05 4,083.91 -4,526.67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17 2.01 1.91 1.76
速动比率(倍) 1.90 1.75 1.61 1.4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0.34% 36.88% 46.15% 42.2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8 2.23 2.12 1.81
存货周转率(次) 5.28 6.07 5.22 4.1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30 0.75 0.07 -0.7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4 -0.08 0.16 -0.1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46,863.79 万元、393,763.08 万元、
续经营积累形成的资产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46,461.27 万元、181,736.18 万元、
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6 倍、1.91 倍、2.01 倍和 2.17 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 1.44 倍、1.61 倍、1.75 倍和 1.90 倍。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 42.22%、46.15% 、36.88%和 40.3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后,
有利于调整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抗风
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20,892.65 万元、285,146.36 万元、
入、净利润持续保持增长,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第五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苏军良
保荐代表人 黄磊、刘兵兵
项目协办人 刘庆文
项目组成员 刘伟、刘娜娜、李彧、郑岩、朱希斌、刘希凤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电话 021-20655317
传真 021-20655300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朱小辉
经办律师 孔晓燕、张征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电话 8610-57763888
传真 8610-57763777
(三)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惠琦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传顺、宋立新
住所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电话 0531-68978058
传真 0531-68978060
(四)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惠琦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传顺、宋立新
住所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电话 0531-68978058
传真 0531-68978060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福证券签署了《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主承销协议》。
华福证券授权黄磊、刘兵兵为东宏股份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黄磊先生,曾主持或参与国林科技IPO及再融资项目、山东章鼓IPO、春兴
精工非公开发行股票、普联软件IPO以及鲁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等项目。
刘兵兵先生,曾参与国林科技IPO及再融资项目;参与山东省内多个拟IPO
项目的尽职调查和前期整改方案的制定;负责多家新三板企业的持续督导。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
发展前景,已具备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华
福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报告;
书;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曲阜市东宏路 1 号
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1788
(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电话:021-20655317
传真:021-20655300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