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通过大宗交易、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及因“贵燃转债”转股使其所持股份被动稀释。
?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期间,北京东嘉持股比例由 24.75%减少至 20.00%,
持股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期间,北京东嘉持
股比例由 20.76%减少至 20.00%,持股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
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在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23日期间,因大宗交易、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及“贵燃转债”转股被动稀释,使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24.75%减少至
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及“贵燃转债”转股被动稀释,使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20.76%减
少 至 20.00% ,持 股 比例 触 及 1%的 整 数 倍 。本 次 权 益变 动 后 ,北京 东 嘉 持有 公 司 股 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6711267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于冰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10号3号楼一层30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D座16层
注册资本:11,15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8日
营业期限:2003年12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减持数量(股) 变动比例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其中:
被动稀释
大宗交易 10,698,000 0.93%
集中竞价交易 4,398,660 0.38%
大宗交易 7,109,500 0.62%
北京东嘉投
资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7,101,000 0.62%
大宗交易 4,870,000 0.42%
集中竞价交易 8,991,200 0.78%
大宗交易 2,537,500 0.22%
集中竞价交易 580,000 0.05%
大宗交易 8,187,200 0.71%
合计(触及 5%的整数倍) 54,473,060 4.75%
合计(触及 1%的整数倍) 8,767,200 0.76%
注:因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可转债转股引起
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北京东嘉在 2023 年 8 月 1 日~2025 年 1 月 23 日期间持股比例因可
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0.01%(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中在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2025
年 1 月 23 日期间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0.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上述
表格中减持比例的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同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触及 5%整数倍) (触及 1%整数倍)
股东名 股份
称 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北京东
无限
嘉投资
售流 284,474,738 24.75% 238,768,878 20.76% 230,001,678 20.00%
有限公
通股
司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触及 5%整数倍)持股比例以 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披露《贵州
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及无偿划转公司股份事项
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时所使用的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149,592,853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权益变动前(触及 1%整数倍)持
股比例以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1,150,008,008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
例以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 1,150,008,008 股为基数测算。上述表格中比例数据为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数据。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
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
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