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8.14元/股。
公司本次拟回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7,5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将由1,065,083,794股变更为1,064,996,29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部
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