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
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锁定汇兑成本,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生
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相对稳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生
产经营情况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应对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
产品的组合业务。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期内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6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
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
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鉴于国际金融环境、汇率及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
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带
来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
潜在风险,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减少因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
本波动,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开展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
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风险分析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
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供应商违约:公司根据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
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即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
的外汇风险对冲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导致交割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违约: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
公司实际的现货市场损失和汇兑损失。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
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
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
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控制措施
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
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依据经营规模以及存货数量,制定相应的衍生品交易策略。
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
出了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
险。
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
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匹配,充分运用合理的金
融工具来规避或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具有
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为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交易业务风险可
控。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