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2 19: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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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
限,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26 元/股(含)。按照
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738,160 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 5,476,32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截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和《关于股份回购进
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9,066,7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81%,最高成交价为 9.66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7.00 元/股,支付交易的总金额为 74,798,64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
股份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不
利影响,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本次回购体现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回
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
争力,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
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内部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关于敏感期、
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9,066,740 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1%。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
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5,001,785       39.04     337,734,810       30.32
无限售条件股份             679,145,059       60.96     776,275,962       69.68
总股本                1,114,146,844     100.00    1,114,010,772     100.00
注:(1)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因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多名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
获 授 但 尚 未 解 除 限 售 的 全 部 限 制 性 股 票 共 计 13.6072 万 股 。 因 此 公 司 股 本 减 少 至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
销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相关权利。所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
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
求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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