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
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盛虹苏州”)(以上合称“本次增持主体”)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股
份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81,747,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
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盛虹苏州、连云港
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虹实业”)、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合计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4,297,29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总
股本 6,611,221,707 股为计算基数)比例的 65%。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继续增加本次增持主体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且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动报告书》《关于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盛虹苏州、
博虹实业、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15,547,194 股,
占公司总股本(以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 6,611,221,707 股为计算基数)
比例的 63.76%。
本次权益变动系本次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增持公司股份 81,747,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总股
本 6,611,221,707 股为计算基数)比例的 1.24%。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盛虹苏
州、博虹实业、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97,29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 6,611,221,707 股为计算基
数)比例的 6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盛虹科技 2,768,225,540 41.87% 2,795,062,778 42.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盛虹石化 1,052,404,479 15.92% 1,085,774,301 16.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2,404,479 15.92% 1,052,404,479 15.92%
盛虹苏州 334,821,428 5.06% 356,361,374 5.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博虹实业 59,123,847 0.89% 59,123,847 0.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123,847 0.89% 59,123,847 0.89%
朱红梅 861,800 861,800
朱红娟 62,600 0.01% 62,600 0.01%
朱敏娟 47,500 47,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4,215,547,194 63.76% 4,297,294,200 6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1,528,326 16.81% 1,111,528,326 16.81%
注 1:公司发行的 GDR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上
盛虹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产品持有的
换的形式持有 2,770,000 份 GDR(代表 27,700,000 股公司 A 股股票)的收益权。
注 2:表中数据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增持股份进展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81,747,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州、博虹实业、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97,29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5%。
(二)增持专项贷款情况
此次增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获得了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
根据金融管理部门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有关政策进行的调整优化,公司从
银行获得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已按最新政策调整专项增持贷款比例,并将专
项增持贷款期限调整至三年。
四、其他相关说明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变动报告书》。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持上市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