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0 22: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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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5年1月16日,分别以书面、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9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其
中,董事王敏女士,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
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全球优秀人才,鼓励员工出海为公司建功立
业,激发员工绿色奋斗精神,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
在一起,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
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和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
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 50%,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 50%。本次回购股份的价
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93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
民币(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和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
实施进度,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或注销。若公司未能将
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则尚未转让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
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
工作的议案》。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快海外业务发展,增强公司在境外融资能力,
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和全球竞争力,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 股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启动本次 H 股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公司计划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 H 股
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 H 股上市的细节尚未确定。本次 H 股
上市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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